观看消防演练心得体会:孔孟之道:里仁,为礼,志在天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3:43:07

  孔子,生卒:前551年-前479年

  历史时期:东周春秋末期。与孔子生活时期同步发生的重大军事事件有,晋楚弭兵,晋楚吴越混战,吴越争霸。

  政治上:西周时期,周朝君王保持着天下宗主的威权。平王东迁以后,周王室开始衰微,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义,而无实际的控制能力。周朝的统治者们已经被它以前的属国所漠视。

  军事上:诸侯争霸。

  社会秩序:(社会整体的价值体系的标准已经是)“礼坏乐崩”。

  趋势:深度分裂,持续动荡。

  孟子,生卒:前372年-前289年

  历史时期:东周战国中晚期。与孟子生活时期同步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有,齐魏马陵之战、秦楚齐燕混战、商鞅、张仪、苏秦、孙膑、屈原、吕不韦。在孟子死后25年(前264),秦赵长平之战。长平之战的结束标志着在秦统一天下的道路上的最后一个强敌被秦兵活埋于地下了。孟子死后33年(前256),秦灭周,当然这已不再有很大的政治意义了。孟子死后68年(前246年到前221年),秦王政完成了他一统七国的军事伟业。

  政治上:周朝的统治者们被它以前的属国已经遗忘。原来受周朝领导的诸侯国早已发展成为不同程度地具有共同语言和文化的独立国家。它们之间互设军事和关卡的壁垒,随时准备搞纵横捭阖的游戏,时而战争,时而议和,时而叛友、时而投敌。

  军事上:战国七雄,军阀混战。

  社会秩序:礼坏乐崩。

  趋势:社会混乱已接近极限,全国性的统一成为一种可能。

  (注释:春秋-770 ~ -476    战国-457 ~ -221)

  第一个问题: 起因与目的

  一、起因基于现实

  关于起因,一句话:

  孔子生活的时代背景就是,旧的秩序正在沦丧(周王室衰微),新的秩序远没有出现(诸侯争霸)。而孟子的时代背景是,旧的秩序已经崩溃(周室灭亡在即),新的秩序非常迷茫(军阀混战)。

  关于起因,一个词:禮坏樂崩。

  (注释:礼乐,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

  关于起因,一个字:乱。

  (国乱,诸侯乱,诸侯家更乱,君乱臣乱贼子乱,男人乱,女人更添乱。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大夫的家臣手中,被称为“陪臣执国政”,难怪孔夫子会有那么多的牢骚,还有那么多永远骂不完的小人与女子,乱臣和贼子。“乱”就是周代最后三个世纪的概貌。)

  二、目的指向社会

  关于目的,一句话:修身 齐家 治国 平天下

  语出《礼记》,儒家经典,西汉武宣时代礼学家戴圣编定,是先秦儒家学术论文的汇编,它包涵了从孔子到孟、荀各家各派的论著。

  关于目的,一个词:有序

  关于目的,一个字:治

  (现实的“乱”,所以目的在“治”。由现实的社会动乱不息出发,而希望出现一个和谐的平治社会)

  第二个问题:核心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

  什么是“仁”。最简单地讲,仁,“二人”,就是“人与人”的意思。

  为什么说“仁”是核心?

  (第一层)因为儒家所思考的是“社会”的问题。儒,不研究自然科学,也不思考包含宗教在内的任何超验的问题,他仅仅是在思考“社会的秩序”问题。

  (第二层)那么,在儒的认识中,何以成社会呢?是“人与人”组成了社会,社会就是“人与人”的交往。这“人与人”的人际交往的概念是儒家思想理解“社会的形成”的基础与基石。

  (第三层)人与人交往的社会是形成了,但这社会的秩序有好的,也有坏的。而所谓“仁”正是儒家意识形态中对那种良好的、合理的、有序的社会交往的意识理念的高度概括,这一概括就概括出了儒家思想的核心。所以,关于“仁”的定义可以如下总结:

  “仁”从宽泛的概念来讲就是人与人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人都需秉持的种种意识形态的总称。这种种被总称为“仁”的意识形态有两个共同的特点:克制、让渡——在人与人交往过程中,人人克制个人的部分需求、行为,人人让渡出个人的部分权力。秉持“仁”的意识形态的目的在于维系良好的、合理的人际关系,以达到社会的和谐有序。

  第三个问题:儒家思想的体系

  我们已经看到,儒家思想的目的在于社会有序,而社会有序作为终极目标又可以从“修身”到“平天下”被逐一细分。我们也知道了儒家思想的核心“仁”的定义,而且“仁”的概念又可以被具象地进行描述。目的的细分与核心的具体化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这一一对应的关系逐步构建起了儒家思想的体系。

  一、目的的细分

  身要修——修身(自我修为。在儒家思想中,良好的自我修养——修身,是产生有序的人际关系的起点。)

  家要齐——齐家(家庭、家族生活的秩序。在儒家思想中,家有序——齐家,主要体现在父子、兄弟之间的人际关系的交往上。)

  笑傲在江湖(社会交往,社会生活的秩序。儒家经典里没有“社会”这个词,唐宋之前的浩浩古籍中大概都没有“社会”这个词,可能在中国古人的观念里,只有“庙堂之高”和“江湖之远”,所以我在这里用“江湖”这个词来表述儒家思想中的社会生活,社会交往的含义。江湖有序——笑傲江湖,主要体现在“朋友”这种人际关系的交往上。)

  国要治——治国(儒家认为能够实现社会有序的最特殊的,也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的领域,即现代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政治生活,政治关系。在儒家思想中,政治有序——治国,主要体现在“君臣”这种人际关系的交往上。)

  天下平——平天下,天下大同(历史、民族、全人类的秩序。从有限的时间、局部的空间,拓展到跨越当下时空的历史与未来的范畴之内,就是天下。在儒家思想中,天下有序——平天下,体现了信仰的力量与历史、与民族、与全人类的关系。)

  二、具体的“仁” 与 细分的目的 的一一对应关系

  “仁”作为全集的意识形态所包含的具体的子集意识形态有:君子、孝悌、信义、忠与德/仁政,以及圣人。这具体的“仁”与细分的目的的一一对应关系如下。

  1  君子 <——> 修身

  “君子”是适用于自我修身的一种意识形态,可以称为“君子”意识。“君子”意识与“仁”意识的关系属于子集与全集的关系,“君子”意识与“修身”的关系是映射的对应关系——“修身”就是应该将“君子”这种意识形态进行充分的实践。儒家思想认为,要产生有序的人际交往,就先得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单元,修身就是个人通过后天的学习,将自我培养成为具有高超的实践能力与高尚的道德素养这样的一个合格的社会单元,或者可以把这样的一个合格单元称为一个完备的社会“人”。“君子意识”主要就是由两部分组成,其一,培养高超的实践能力的意识;其二,追求高尚的道德素养的意识。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君子”的定义示意图:

       2 孝悌 <——> 齐家

  “孝、悌”是适用于家庭生活的两种意识形态,可以称为“孝悌”意识。“孝”是子女孝顺父母亲长,“悌”是友爱兄弟姊妹。儒家思想认为,孝悌意识是建立家庭秩序,营造融洽和睦的家庭氛围,实现家庭生活幸福和谐的重要因素。“孝悌意识”与“仁”意识的关系属于子集与全集的关系,“孝悌意识”与“齐家”的关系是映射的对应关系——要达到齐家的目的,关键是将“孝”与“悌”这两种意识形态进行充分的实践。“孝、悌”的定义示意图:

       3  信义 <——> 笑傲江湖

  “信义”是适用于人处江湖的两种意识形态,可以称为“信义”意识。人处江湖唯“待人”与“接物”而已。待人要秉持“义”的理念——待人忠义,接物要坚守“信”的原则——处事诚信。儒家思想认为,具备“信”与“义”的意识,是保持社会生活井然有序的重要条件。“信义”意识与“仁”意识的关系属于子集与全集的关系,“信义”意识与“笑傲江湖”的关系是映射的对应关系——要达到笑傲于江湖目的,关键是将“信”与“义”这两种意识形态进行充分的实践。

  “信”、“义”的定义简释图:

   4  忠,德/仁政 <——> 治国

  “忠”是臣子辅佐君王有序地治理国家所应秉持的一种基本意识形态。“忠”的意识与“仁”意识的关系属于子集与全集的关系,“忠”与臣子所涉及的“治国”的关系是映射的对应关系——要达到国家治理的目的,作为臣子,就应该将“忠”的意识形态进行充分的实践。

  臣子参与治国活动应抱有“忠”的意识形态,那么君王作为国家最高领导者,已经没有对象可以去“效忠”了,他们的治国理念,治国意识形态又该是什么呢?孔子将“仁”的思想运用在政治领域的时候主张“为政以德”,即以德治国,将德治作为理想中的施政纲领。(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 为政》”)而同样在政治领域,孟子则更直接地提出了“仁政”这个纲领性的倡导。(《论语》全篇,“仁”出现过108次,“政”出现过43次,但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仁政”。而到了《孟子》,“仁”出现158次,“政”出现54次,其中“仁政”,出现了10次,几乎每次都是在高呼施仁政、行仁政的口号。)“仁”在孟子的思想中被“广义狭用”——“仁”从社会意义上的“人与人”演变成为特指政治活动中的“人与人”,这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一贯认知(偏见):仅以政治生活为最主要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孔子后时代,以孟子为代表的这一儒家流派已经将儒学演绎定位成了一种政治哲学,为后世帝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做好了准备。“忠”与“德/仁政”的定义简释图:

  5  圣人  <——> 平天下

  “圣人”是适用于“天下”范围内的一种意识形态。“圣人”作为意识形态与“仁”的意识形态的关系属于子集与全集的关系。儒家认为,只有充分实践“圣人”的意识形态,才能实现平天下的目的。而所谓“平天下”是一个跨越时空的概念——历史的标杆,现世的楷模,终极的审判。由此可见,儒家的“平天下”向人们展现一种信仰的力量。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圣人”就是作为信仰级的意识形态而存在的。儒者信仰他们的“圣人”,就像其它宗教信仰的功效一样,可以强化民族认同、可以强化历史认同,可以强化价值取向的认同。任何一个虔诚的儒者都会以实践、传播圣人信仰以求“天下大同(大一统)”为自己的终极使命。“圣人”的定义简示图:

  三、礼——“核心”与“目的”间的联通桥梁

  意识形态并不能直接实现社会生活有序的目的。意识形态可以决定行为模式,而行为模式才能构筑有形的社会秩序。在儒家看来,将“仁”(核心)与“有序”(目的)桥接在一起的行为模式,那就是“礼”。如果说,“仁”是儒家的世界观的核心,那么“礼”就是儒家的方法论的统称。

  所谓“礼”,就是由“仁”的意识形态主导下的行为模式。因为仁的意识形态具体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所以礼的行为模式对应地表现在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里仁”与“为礼”,由内而外地构建出儒家理想化的有序社会。

  四、儒家思想体系的示意图

  至此我们可以用一张示意图将儒家的思想体系勾勒出来:


  第四:评述

  其一,孔孟之道对于什么才是好的社会秩序的理解过于笼统,导致儒家思想的价值判断的标准存在诸多谬误。

  1、孔孟思想对社会形成的基础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人与人的交往关系层面,对于社会的发展而言,仅仅有这样的认识,那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交往是由人与人的人际交往所组成的,这一观点不假。但是,好的社会秩序绝对不仅仅在于人与人的交往有“礼”有序那么简单。人的第一属性是它的自然属性。(生存,安全,繁衍,这是人类社会秩序永恒的基调。西方经济学精要地指出,人,趋利避害,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经济人”的属性,是根深蒂固的自然本性。)为了保障人的自然属性的种种需求得到满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秩序的关键,而决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与发展速度的则是社会制度。

  在儒家看来,有礼有序的人际交往主要集中体现在政治活动这个层面上。也就是说,孔孟之道可能以为,政治家能做到有礼有序,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也就代表了全社会的和谐昌盛。儒在这种“化繁为简”以偏概全的思想认识之下形成了这样一种偏见:在所有社会职务中,只有政治职务、政治家为最贵,而非政治活动的其它劳动职务(占社会大多数的普通劳动力)——工 商 学 农 林 牧 渔 服务——统统为贱。这种荒谬的等级观念,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布,压抑了社会生产的传承与进步。(儒家思想的“德政”、“仁政”的观念,说白了,就是一切要以集权政治的和谐为中心。虽然孟子号称“民贵君轻”,但翻一翻《孟子》全书就不难发现,“民贵君轻”就是为中央集权政治提供了一个可以利用的政治口号,绝非孟子承认了人民对社会生产力的贡献远远大于集权者,因此要集权者让渡他的政治权利,以此改善社会生产关系,推动社会制度的变革。儒学的传播,儒学的教育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为政治活动培养人才,为集权政府提供服务,而绝非为了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在那里储备人力。儒者更没有思考过社会的制度这样的“敏感”而“本质”的问题。儒家认识上的这些局限完全可以解释,为什么“修身 齐家 治国 平天下”从“家”就直接跳到了“国”——其它诸多社会劳动职务是不在孔孟之道的关注范围之内。)

  孔孟之道没有意识到应该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建立合理的社会制度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首务,反而以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之道,尤其以德政仁政为社会生活的唯一关键,这是对社会本质的认识的不足,也是对到底是政治活动推动社会发展,还是社会生产推动社会前进的价值认识的本末倒置。(政治活动仅仅是服务于社会生产的社会职务之一,并且行政活动与社会制度也绝不能混为一谈。)从政活动与普通劳动,孰轻孰重?君主政客官僚与劳动力拥有者是否存在社会地位的贵贱之分?在这些价值判断上,孔孟之道误导了他们的信徒,重政务、轻产业,无视制度改革,这样的社会思想混乱了众人价值判断的取舍标准。

  2、对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认识比较狭隘,不够全面。使得实践儒家思想的时候,在诸多现实的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会面临价值判断标准缺失的尴尬。

  比较突出的有,在家庭关系中,明明夫妻作为组成家庭的核心,但夫妻关系如何进行合理有序的匡范,在孔孟之道里面是完全没有的。又比如,有学者指出,在社会生活中如何对待陌生人的问题上,儒学思想也显得苍白无力。竞争合作,利益伙伴,对手敌人……这些普遍会遇到的社会关系,要想用孔孟思想去作价值判断或行为规范,则足以令人迷茫。

  不仅如此,就是在孔孟之道中被思考的一些人际关系的形态——事君如事父,君臣关系仿佛是父子关系的拷贝——合理吗?政治生活中的合作关系(其实就是社会工作中的一种相互协作关系)却成为了家庭的人伦关系的复制,如此的价值体系,其混乱可见一斑。

  3、缺乏平等的意识。

  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这里的“仁”都是单向性的。(臣子要对君王忠贞不渝,君王却没有任何义务和约束来反馈臣子的忠诚,这便是典型的“仁”的单向性特征。)“仁”意识的单向性特征成为了压迫式的等级社会形制长期合理存在的一种理论依据。子孝父是一种单向,臣忠君更是一种单向……这些无条件的需要被单向执行的意识形态礼教规范,使得人际关系失衡,处于人与人关系顶端的人群/的利益集团/的个人,无论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制度框架中都缺乏有效的制约,更奢谈他们会有人人平等的理念了。谁的行政地位高,或者谁更年长,谁就是“正确”的代言人,如此奇异的价值标准,终究造就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官本位思想,和我们的史官文化。(以政治权威为无上权威,使文化从属于政治,绝对不得涉及超过政治权威的宇宙与其它问题的文化之谓也。 在史官文化的传统下,制度上的权力制衡是不可想象的。面对缺乏制度保障而导致的权力失衡,孔孟者寄望于历史会给予权力者公正的审判,孟子说什么孔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简直就是阿Q在意淫,说好听点,最多就是孔孟自我感觉过于良好。更何况,春秋笔法的历史记录,不是实事求是的纪实,更不是舆论监督,或制度反思。春秋笔法亵渎了历史的真实性!)

  在儒家思想中,除了“仁的单向性”造成的社会身份的不平等之外,更有人的自然身份的不平等问题,那就是男女不平等,女性没有社会地位的问题。

  儒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剥夺(在长时期的中国社会里,中国的女性在教育,家庭,工作,经济,继承等等方面都是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男女不平等,所以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在孔孟思想中看来是不足为道的。当然,在孔孟出现之前的中国社会已经存在了男女社会地位失衡的现状,只是,作为社会思想,孔孟思想延续了这种陋习并在随后的历史岁月中加深了这种偏见。)是对人性与人权的严重扭曲。女性的社会作用及社会角色得到压迫式的制约,对社会生产与社会变革造成了极其严重损害。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念在男女性别歧视面前的彻底沦丧,充分暴露了儒家学说严重的局限性。

  其二,价值判断的局限性可以归咎为儒家思想所产生的那个时代制约了它,但有人却将儒家思想的局限运用到了极限——在合“礼”的掩护之下可以去做任何不合理的事情。(理论思想的先天不足,实践操作的后天失衡)

  意识形态决定行为模式,行为模式构筑社会秩序,但这不表示,有了外在的行为模式(礼)就一定具备内在相应的意识形态(仁)。相似的行为后面可以有千差万别的动机与目的。表面做一套看似符合礼教规范,私底做的都是自私自利男盗女娼,以合礼的掩护干尽不合理的勾当,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多么普遍啊。

  纵观一千多年的历史,多少儒家信徒以合礼的名义将人与人的人际关系学衍变成了人斗人的政治角力、衍变成了虚情假意、衍变成了帝王心术?又有多少社会精英以合礼为名摧残人体、人性,以合礼之名阻碍发展,顽固保守?还有多少位高权重者以合礼为名,蚕食公众利益破坏社会秩序?更有多少历史人物,丧尽天良却又统统顶着耀眼的光环?

  历史是无情的,这样的礼教形制绝对不会发展出合理的社会制度的模式以及形成伟大的社会生产力。所以,儒家思想起码给了我们这样一点经验:假如,没有合理的标准、没有权力的制衡、没有有效的监管、没有公正的审判、没有严格的执行、没有积极地反思,那么所谓的“仁”所谓的“礼”统统都会沦为鄙陋者的光鲜牌坊。

  其三,我们不可能抛弃自己的历史,我们只能利用历史的经验来服务当下的社会。所以,提一点希望,希望“仁”的意识形态可以延伸出人与人的平等、人与人的权力制衡这样的民主理念,使古老的专政集权制度得以逐步向公平、公正、公开的理想社会靠近靠拢。

  要利用古老的“仁”为当代社会服务,需要重新认识一下古老的“仁”。重新认识,就是要把“仁”仅仅作为一种中性的概念,它即不带有褒义,也不带有贬义。这样的“仁”,它积极的姿态可以表现为孝悌、信义、智勇、忠恕等等,它消极的姿态可以表现为凶猛歹毒、冷酷奸诈或者怯懦妒忌、优柔寡断等等。但无论以何种姿态表现出来的“仁”,归根结底都是存在于人与人的交往之中的,它代表了人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我经验的累积所形成的关于如何与人交往的种种行为意识。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社会角色决定着每个人不尽相同的人与人交往的实践经验,因而允许千差万别的“仁”的意识的共存。

  我们追求一个理想化的“仁”的社会秩序,所谓“天下归仁”。这种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应该包括三个前提:

  一,人人希望去建设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环境,所谓人心向善;

  二,人与人的交往可以达到互相彼此间的等同交换,所谓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当然许多时候实现公平的交换、对待的条件在于有强大的社会力量在支持每一个社会中人;

  三,每个人都首先以积极的“仁”的表现去主动与他人相处。

  在上述前提下,只要“我”做到了克己复礼以“仁”待人,其他人自然就会以“仁”待“我”。如果“我”没有做到克己而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我”也会得到公正的惩罚,总之整个社会最终达到和谐的平衡境界。在如此这般的社会中,政治家不再有失偏颇地倡导“仁”的单向性,以及打着社会整合的幌子无限地要求人民让渡他们的个人权益,因为“仁”的本质是:人与人互相彼此的平等交往,而非有轻有重的差别待遇。

  互相彼此的平等交往必然包括了可以以毒攻毒、以牙还牙这样的一个命题。理想化的“仁”的社会是倡导社会力量去支持公平地以毒攻毒 以牙还牙的,关键在于社会是否有实现公平地以毒攻毒,以牙还牙的能力。这好比在国与国的竞争中是绝对没有核武器可以使用,还是绝对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问题。

  总之,一个理想化的“仁”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拥有互相制衡的能力与权力制约的制度的社会,而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百姓,一定可以得到公平公正地相互对待,以及获得一个平等自由的生活环境,民主政治的理念恰恰在这一点上与中国古老的“仁”的观念找到了合拍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