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禾是聚宽的创投:【   】胡适、雷震、殷海光与《自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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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向全国国民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并且要督促政府(各级的政府),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我们的最后目标是要使整个中华民国为自由的中国。”——胡适:《“自由中国”宗旨》,《自由中国》第1卷第1期(1949年11月20日)
首倡“自由即人权”,呼吁每个人共同努力争取自由
国民政府迁台后开始施行威权统治,厉行“报禁”“党禁”,台湾民众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被严格限制。在此背景下,争取言论自由成为《自由中国》的首要目标。《自由中国》胡适、雷震、殷海光等人不断发表文章呼吁国民党开放“报禁”,要求人民享有真正的思想言论自由,同时要求保障人民的通信自由及人身自由。
胡适作为坚定的自由主义者,在争取言论自由方面不遗余力。他参加《自由中国》活动时直接指出,言论自由不是宪法规定了就能实现的,要靠每个人共同努力去争取:
“言论自由,只在宪法上有那一条提到是不够的。言论自由和别的自由一样,还是要靠我们自己去争取的;法律的赋予与宪法的保障是不够的。人人应该把言论自由看作最宝贵的东西,随时随地的努力争取;随时随地的努力维持。”
《自由中国》的创始人和负责人雷震认为,言论自由与否是关乎民主政治能否实现的关键。1951年10月1日,《自由中国》刊登《言论自由的认识及基本条件》和((舆论与民主政治》两文,提出“言论自由是一种天赋的基本人权”,直言“民主政治就是舆论政治”,即“被治者对于政府的谋划和施行的公共政策,自应随时发表意见,交换意见,自由讨论,公开辩难,用以批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可能招致之利害得失,和其对于人民日常生活之实际影响。”
1954年,张佛泉出版了《自由与人权》,从理论方面阐述“诸自由即诸权利”的说法,将自由与权利相等同。之后《自由中国》提出“所谓自由,其本质即为人权”,并明言“民主政治的主要目的即在于保证人权,而人身自由则是人权(即诸自由)的基础”。
“没有政治民主,一切都无从谈起”,反对政府管制经济
1950年2月,雷震在《自由中国》上发表《以暴易暴乎?》,以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政权和英美的民主政权为例,认为唯有实行民主,实行普通选举,实行法治,才是国民政府真正可行的政治出路。
1952年6月,殷海光在《自由中国》发文,率先将“政治民主”置于基础地位,认为这是解决“民生”“平等”等问题的前提:
在中国的现在,政治民主重于经济平等。没有政治民主,一切都无从谈起。失去了政治自由的人,自身先沧为农奴、工奴、商奴、文奴,先失去了人的身份,一动也不能动,说话不合分寸有生命的危险,那里还能争取什么经济平等?
同时,《自由中国》主张通过经济自由保障政治和思想文化上的自由与人权,因此力主国民党执政当局在经济政策上实现充分私有化、干预最小化,以落实经济自由。在这方面,夏道平对国营事业的抨击,殷海光对哈耶克《到奴役之路》的翻译显然都有非常关键性的影响。
针对当时国民党政权对经济、金融的管制,《自由中国》发表题为《关于私人投资问题》的社论,认为“管制愈少,鼓励的力量就愈大”。在“今日的问题”系列政论中,雷震等指出,当时台湾经济上出现的问题病根乃是“管制经济的措施”,呼吁台湾当局改革经济政策,允许企业自由发展:
这些改革,应该趋向于同一个单纯的目标:那就是,自由企止的发展。我们要求完全而迅速地解除工商企业所受到的管制,并要求局部而渐进地解除金融和贸晶所受到的管制。 这种管制。现在已经苛细而严格到了这种程度:企业已没有创办的自由,没有取得器材与原料的自由,没有拓展市场的自由,一举一动,都要经过繁琐复杂的手续,穷年累月的等待,尚不易邀得管制当局的核准。如此捆手捆脚,又怎样能达到正常的发展。
将宪法作为争取自由民主的武器
国民党退据台湾后,继续延用47年《中华民国宪法》,这部宪法采取英美法原则,体现公民权力,对上至“总统”下至民众的权力和义务都做了明确规定。这就使宪法成为《自由中国》在意识形态上反击威权体制的问政利器,雷震等人将宪法作为政治批评和政治要求的基准和正当依据。
雷震等在《自由中国》不断发表文章,对国民党政策中诸种“违宪”“毁宪”行为进行尖锐批评,其中最为激烈的是抵制和抗议蒋介石“违宪”三连任“总统”:
1959年,蒋介石第二任“总统”期满,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任期6年,最多连任一届。蒋介石欲做终身“总统”,就想“修宪”。《自由中国》等媒体和胡适、雷震等知识分子都主张要遵守和维护宪法,反对蒋介石连任。《自由中国》发表了《拥护蒋总统继续领导而不赞同连任》、《护“宪”乎?毁“宪”乎?》和《我们对毁“宪”策动者的警告》等文章,强烈抵制蒋介石连任。尽管如此,蒋介石还是于1960年成功连任。《自由中国》发表社论文章《蒋“总统”如何向历史交代?》,对此事“穷追不舍”。
将宪法作为武器与国民党威权当局进行斗争,成为后来台湾追求民主自由的重要手段,这部宪法也成为以后台湾实现民主化的依据。
《自由中国》反对党理论与雷震“中国民主党”的组党运动
以雷震为首的知识分子不仅在舆论上对国民党当局的政策进行批评与监督,他们更希望通过实际参与政治生活直接影响台湾政权,争取民主自由。早在《自由中国》创立之初,雷震便发表《反对党自由如何确保》,呼吁“政府党不独要有容忍反对者的雅量,且要允许反对党派有组织,言论和出版的自由,而与政府党享受平等的权利”,但那时胡适和雷震将反对党的角色更多地理解为国民党执政当局的“诤友”“畏友”,即监督和协助国民党政府进行政治改革,以实现民主宪政。
而1957年初牟力非发表《略论反对党问题的症结》,《自由中国》开始探索在民意基础上筹组反对党:
今日(反对党)主要的问题是“要看人民是否支持反对党的产生发展,……假如在野党的作风仅止于呼吁,乃至并未获得多数人民的支持,则纵使执政党宣布允许成立反对党,也无异为一种‘施舍’,它的前途不会乐观”。
1960年,雷震发表《我们为什么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开始将反对党的政治诉求指向通过选举获取政权,即希望依托民意的归属达到政党轮替的目的,其公开提出:
“我们理想中的反对党,其责在与人民为友,与在朝党为敌,其志不在分残羹一点而在整个政权的合法取得”。
“政党组织的目的,……在于“推翻”现有的而已经丧失人心的政府而夺取政权。但民主政党之夺取政权,……惟有依赖民众意见,透过选举获得之。……这个新党的“功用”,就是要用选举的范式以求获取政权为目的。”
1957年以后,倡导这样一个反对党己成为雷震和((自由中国》的主要工作之一。1960年,蒋介石强行“修宪”成为终身“总统”,使雷震和《自由中国》对国民党当局彻底绝望。此时恰逢台湾地方选举,《自由中国》便力图借助于地方选举,与台湾本土力量联合筹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反对党,突破国民党当局的“党禁”。
随着《自由中国》对反对党理论宣传的加强,雷震筹建“中国民主党”的工作全面展开。筹组“中国民主党”主要力量是以雷震为代表的大陆迁台知识分子和台湾本土政治精英。雷震的组党行动及其与台湾本土政治精英的联合,触犯国民党当局的禁忌。1960年9月4日,蒋介石下令公开逮捕雷震,筹建中的“中国民主党”胎死腹中。
《自由中国》对反对党理论的探索,不仅在台湾各界宣扬了政党政治的理念,更为“中国民主党”的筹组奠定了理论基础。
与台湾本土政治力量合作,促进地方选举民主化
1957年以后,由于雷震和《自由中国》开始转而向台湾的民意基础来寻求其反对党主张的新的支持力量,并开始关心台湾的地方选举。1958年,在《自由中国》的讨论议题中,地方自治、地方选举等问题已成为重点,台籍人士的利益也开始被列入考虑范围,如1958年《五论反对党》就呼吁“中央”层级的民意代表如“国代”、“立委”等要重新选举,并要大大“提高台胞的发言权”,甚至主张“台湾籍的立监委员应占百分之三十五”。
雷震和《自由中国》此时也投入了协助台籍本土人士的地方选举中去,在选举前夕,《自由中国》除了配合台籍人士的地方选举,不断批评国民党的不良选举行为,成为党外参选人士的主要言论阵地,还临时出版了《台湾地方自治与选举的检讨》单行本,为“今天在台湾的每一位选民服务”。雷震本人为了能让国民党以外的人多当选一些,还主动为参选的李远秋等台籍地方人士拉选票。
将政治民主运动与台湾的地方选举结合,这种方式比较符合台湾现实要求的政治斗争,也被后来的党外运动继续沿用。利用选举来发动民众和获取社会支持,成为后来的党外政治著英最主要的政治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