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柜价格及图片:内地现律师组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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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现律师组团打官司

作者:谌彦辉

来源:《凤凰周刊》2012年1期

本站发布时间:2012-1-5

11月30日,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杨学林律师与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一起飞赴贵阳,与打前站的周泽律师会合,参与代理贵州黎庆洪涉黑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杨名跨律师也连夜坐火车从昆明赶来会合。

  当天下午,周泽、杨学林和朱明勇前往遵义第一、第二看守所,分别会见了当事人,并就黎庆洪案召开了一次商讨会议。

  周泽此前是被告人黎庆洪一审的辩护律师,老家又在贵州,他此次通过网络动员了近200名律师参与该案辩护。知名者包括陈有西律师、迟夙生律师和杨金柱律师等。周称,该案出现了“史上最强大辩护阵容”。

  前不久,杨学林又和陈有西一同游说,让因李庄案第二季辩护名声大噪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律师动了心,他也将适时介入。与此同时,刘洋等多位全国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也对黎庆洪案表示感兴趣。

  同一天晚上,江苏常熟也聚集了来自全国的一支律师团,当晚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北京敦信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和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等12名律师齐聚常熟,将为湖南6名被判处聚众斗殴罪的打工青年辩护。

  朱明勇和李金星现在是两起案件的交叉人物,贵州和常熟两头跑。杨学林从贵州回京后,又接到通知,他可能是上海“蟹妈案”律师团的二审备选律师。

  近年来,“律师团”已是眼下大陆律师界的一个新动向,在公共性、公益性或纯粹商业性的领域皆有体现。

  抱团缘起自救

  11月24日,律师李庄发出一条微博,感恩网友和同行对他的支持。有留言回复:“感谢李庄把律师团结到了一起。”

  两年前,李庄因“306条”(刑法关于律师伪证罪的规定)获罪后,“自救”的情绪在律师界弥漫。很多律师在网络各抒己见,陈有西的个人学术网站、杨金柱和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陈光武律师的博客成为发布信息最多的平台。

  今年3月李庄案第二季开锣,陈有西在北京组建了一个“建国以来最豪华的律师顾问团”,包括江平、张思之、贺卫方等律师界和法学界的重量级人物,幕后还有众多律师助势。

  李金星说,在他看来,内地律师真正抱团还是从北海案开始。

  2011年6月中旬,李金星接到杨金柱从湖南打来的电话,对方告之,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因涉嫌伪证罪被广西北海市警方拘捕,一同被抓的还有广西3名律师。杨在新出事前委托了杨金柱。

  在杨金柱倡议下,律师界组成了20位律师的“北海律师团”,成员包括陈光武、周泽、杨学林、朱明勇、杨名跨、张凯、徐天明和李金星等律师。

  6月26日,律师团前往北海,28日夜间警方突然释放了杨在新之外的三位律师。不久又释放了两名证人。现仍有一名律师和一名证人在押。

  10月14日至11月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律师团作无罪辩护,控辩双方交锋激烈。目前一审尚未宣判。

  李金星介绍,北海案开庭期间,4名律师、5个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关于案件分配等问题都是律师团成员碰头开会表决,每名被告人配备的律师按照一强一弱搭配的原则,一个刑辩业务能力强,另一个相对较弱但有时间空档来进行外围协助。

  律师团每天晚上都要开会交流,并在法庭上形成合力,通过微博、博客、网络等各种方式集体发声,向公众公布案情,对地方公权力机关产生制约。这已经超越了传统推崇的技术流辩护方式,赞扬与争议之声并存。

  向商业领域拓展

  北海案目前还没有进入二审程序。11月4日后,20名律师相继离开北海。

  回京后李金星有些不满足。他在双井桥置办新的办公室,组建一个反证券欺诈律师团,11月13日正式宣布成立,由公司法、证券法专业律师联合民事、行政、刑事诉讼领域的律师组成。

  杨学林、朱明勇、徐天明等北海律师团的部分成员到场。

  杨学林心底也有疑惑,作为一个刑辩律师,他不知道自己加入这个律师团能干什么?“我们找上市公司的茬,搞不好被抓进去,你得跟进。”李金星劝道。杨学林权衡决定参加给予精神支持。

  最近几年,中国证券市场有相当大一批中小散户因上市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而受损失。朱明勇说,一些中小股民陆续找上门来要求代理,但因为股民太分散,他们一直没有接手。现在听说组建一个律师团来做这件事,他积极参与进来。

  日前,反证券欺诈律师团已正式介入五粮液、紫鑫药业和劲嘉股份三家上市公司,公开电话征集受亏的投资者,做好提起民事诉讼的准备。

  在湖南,杨金柱近日将举办“公益律师学院”,每年开设“律师刑辩实务高级研修班”,所招收的学员均为执业律师。

  在大陆公益领域,律师团非自今日始。前两年海外拍卖圆明园文物之际,国内成立了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后无果而终。四年前,为维护海外华人权益,中国侨联成立了海外律师团,由23位华人律师组成。最近,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与江苏省律协共同组建了“江苏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首批加入的有10家律师事务所约30名律师。

  在商业辩护领域,律师团风气亦开始浸染。不久前轰动的桑兰索赔案,号称聘请了阵容庞大的律师团,对多达10余名被告人提起诉讼。在网络上,由武汉律师张昭明等发起的“金牙大状律师联盟”宣称志在联动全国律师行业翘楚,为各种疑难案件提供专家论证、传媒监督、辩护代理等服务,现已有实力派律师近百名。成都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等几家律所,亦联合成立律师团,制定各项规章,称将整合法律、传媒、专家等各种资源,为保险、地产、招投标等提供团队化服务。

  法律地位不明

  “他们过去只知道闷声发大财,现在终于有想法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说。

  以一批职业律师为主进行的公共参与被法学界称为商业律师的转向。他们都是某一领域相当成功的律师,对体制也有相当熟谙的了解,以及一定的人脉资源。律师抱团参与公共诉讼,一定程度上被诟病为扩大影响的营销手段。但确实也不可否认的是使案件和律师处境引起了关注。

  官方至今没有公开的表态,但律师们认为,律师团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官方和律师协会的默认。然而,更现实的问题是,律师团在大陆现行法律中没有正式法律地位,甚至没有现行的法律概念。

  国外对于当事人聘请辩护律师的人数没有明确限制。在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中,辛普森聘请了三位顶级律师。大陆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在同一时间委托两名律师。尽管北海律师团有20名律师,但真正能够站到法庭上为被告人辩护的只有两名。更多的律师实际上是作为后援提供庭外支持。

  法庭外,共同案件的每个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之间,法律不禁止相互探讨案情,统一辩护基调。其他律师也可在外围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前期调查取证,法律资料搜集等。这是眼下律师团的生存空间。

  “我们和当事人签定合同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诉讼行为也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模式在操作,而非律师团。”李金星说。眼下他的反证券欺诈律师团虽然已经在运作,但还不能在新办公室挂上律师团的招牌。

  12月12日,最新出刊的内地《南风窗》杂志将“为了公共利益”2011年度团体奖颁给了律师团,称北海律师团为一个榜样,引导律师抱团取暖与公权滥用做抗争。这让一些律师欣慰之余又有不安。

  “我们不要过度解读律师团。”陈有西说,这些律师志同道合聚在一起办案,案件办完后就解散了。他们也许会形成一个核心骨干,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团。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对律师团形式持谨慎态度。他说,尚权其实也是一个刑辩律师团队,几乎每个案件都是三个以上律师在操作,但他们从来没对外称律师团。

  他认为从现有体制看,律师团持续并稳定发展的可能性不大,纯粹做公益,也没有持续发展下去的经济基础。

  业内人士分析,因为经济上可持续性的制约,从公益起家的律师团,必将部分走向商业化,寻找公益性与商业性的切合点,反证券欺诈律师团等已经体现出这种趋势。但这个切合点,需要很好地界定,否则容易变成以舆论之名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