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万能锁匙破解版:“周易文化”入门基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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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文化”入门基础(十一)

(2011-05-30 13:29:18) 转载分类: 教学

《周易·师卦》

 

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兵众也。下坎上坤。坎险坤顺。坎水坤地。古者寓兵於农。伏至险於大顺。藏不测於到静之中。又卦唯九二一阳居下卦之中。为将之象。上下五阴顺而从之。为众之象。九二以刚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为人君命将出师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师。长老之称。用师之道。利于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无咎。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从正。可以王矣。

此以卦体释师贞之义。以谓能左右之也。一阳在下之中。而五阴皆为所以也。能以众正。则王者之师矣。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又以卦体卦德释丈人吉无咎之义。刚中。谓九二。应。谓六五应之。行险。谓行危道。顺。谓顺人心。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毒害也。师旅之兴。不无害於天下。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悦而从之也。

象曰。地中有水。 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故能养民。则可以得众矣。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法也。否臧。谓不善也。晁氏曰。否字。先儒多作不。是也。在卦之初。为师之始。出师之道。当谨其始。以律则吉。不臧则凶。戒占者当谨始而守法也。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九二在下。为众阴所归。而有刚中之德。上。应於五。而为所宠任。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舆尸。谓师徒挠败。舆师而归也。以阴居阳。才弱志刚。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左次。谓退舍也。阴柔不中。而居阴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师以退。贤於六三远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师。师。弟子舆尸。贞凶。

六五用师之主。柔顺而中。不为兵端者也。敌加於己。不得已而应之。故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执而无咎也。言。语辞也。长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专於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参之。则是使之舆尸而归。故虽贞而变不免於凶也。

象曰。长子师。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师之终。顺之极。论功行赏之时也。坤为土。故有开国承家之象。然小人则虽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但优以金帛可也。戒行赏之人。於小人则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圣人之戒深矣。

[上经第七卦·总第七卦]

 

 

《周易·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终遯。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注:《序卦传》是将《周易·上下经》按卦名之次序连成文字。前段为上篇,后段为下篇。

 

 

《周易·杂卦传》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以我临物曰与。物来观我曰求。或曰。二卦互有与求之义。)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屯。震遇坎。震动故见。坎险不行也。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止健者时有适然。无妄而灾自外至。)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兑阴外见。巽阴内伏。)随。无故也。蛊。则饬也。(饬。与勅同。随前无故。蛊后当饬。)剥。烂也。复。反也。

晋。昼也。明夷。诛也。(诛。伤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刚柔相遇而刚见掩也。)咸。速也。恒。久也。(咸速。恒久。)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止。谓不退。)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亲寡。旅也。(既明且动。其故多矣。)离上而坎下也。(火炎上。水润下。)小畜。寡也。履。不处也。(不处。行进之意。)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附:上下经卦名次序歌

乾坤屯蒙需讼师    比小畜兮履泰否

同人大有谦豫随    蛊临观兮噬嗑贲

剥复无妄大畜颐    大过坎离三十备

咸恒遁兮及大壮    晋与明夷家人睽

蹇解损益夬姤萃    升困井革鼎震继

艮渐归妹丰旅巽    兑涣节兮中孚至

小过既济兼未济    是为下经三十四

 

注:原文、注释及断句皆录自清武英殿本《周易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