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战略合作协议:谢亚龙为何不肯戴"贪官"帽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4:58:00
原中国足协掌门人谢亚龙挺有才、也挺搞笑,他在受审前对着央视镜头称:“我承认犯罪但我不是贪官”,这句“精辟”的话立刻成为“名言”。

  我真佩服“谢前掌门”的脸皮之厚,他既已承认犯罪,那你的罪该定什么性质呢?因为是别人送钱给你,此种行为既曰涉罪,便只能是受贿而非“奖金”或“人情来住”,因为后两种收钱方式并不构成犯罪,法律是不能追究的。而受贿的权力者便是贪官,这是小学生都懂得的道理,谢亚龙当过某地厅级的副市长,又是受过党校培训的高官,岂不知犯受贿罪即可称为贪官的常识?非也,是谢亚龙在罪证面前无法抵赖时不得已撑起的一块遮羞布,其实,他的这种遁词也无什么新意,即大家都知道的老掉牙的成语:“掩耳盗铃”而已。

  谢亚龙为何会犯承认犯罪但不承认自己是贪官的低级言词错误?我以为,他的根本目的是想保住自己的一点脸面,以博取社会的同情。他想告诉人们:他的内心是“干净”的,是一片“净土”,并无什么贪心;犯罪的行为并非他的“本意”。言下之意,好像他伸出的那双脏手并不受他大脑指挥似的。但这种理由谁能信呢?除非谢亚龙是一位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他的手与大脑的指挥失控了。否则,他若心无贪欲,手又怎么会伸出去?

  为了要给自己贪腐行为找个理由,谢亚龙抛出了一个“奖励”论,说他收山东鲁能俱乐部的20万元钱虽是犯罪,但主观上自己认为只是“奖金”,而且山东鲁能集团上下都做了奖励的,他谢亚龙便“不是贪官”。奖金者,是上级、社会或老板给有贡献者(下属)发钱进行鼓励也,其目的是鼓励受奖者再继续好好干。谢亚龙并非鲁能职工,人家凭啥要发奖金给你?不就是因为你有权,“奖励”你为鲁能队办了事、作了“贡献”,或继续希望你能为鲁能“好好干”吗?作为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岂不成了山东鲁能的“小伙计”了?再说,你谢亚龙算哪一根葱?假如你手中没有权,鲁能队会给你送20万元巨款吗?足协其他一般官员为什么鲁能不遍送奖金?实际上,谢亚龙在这里偷换了一个概念:他把贿金偷换成了“奖金”,这是自欺之法,欺人则无效,是谢亚特色的新版“掩耳盗铃”。

  谢亚龙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贪官”,还找了理由,叫做“关系”。他说:“足球圈里还是需要维护一种''关系'',拉不下这个脸”。他说他收贿钱是为了维护“关系”,而非自己内心有贪念。似乎找了这么个“理由”,自己就不是贪官而只是“误入”歧途了,但这也是徒劳的。因为谢亚龙在这里回避了最关键的一点:他们那个足球圈的“关系”是什么货色?现在我们知道了,就是在金钱贿赂下,进行私下交易,球场上假、赌、黑横行。作为国家足坛掌门人,他卖力地“维护”这种“关系”,让中国许多足球俱乐部陷入送贿的尴尬,把绿茵场搞得乌烟瘴气。试问:假如谢亚龙不收贿钱,他肯维护足球圈的这种“关系”吗?收了贿钱卖力地维护这种“关系”,他的内心还干净吗?

  谢亚龙的认罪而不愿被称为贪官的理论,还犯了一个认识逻辑上的错误,即动机和效(结)果相背离。若按他这个逻辑推理,那么偷盗犯罪者便可以说:我只是拿了不该拿的东西,但我不是贼;强奸犯也可以说:我虽然强奸有罪,但不是强奸犯;杀人犯也可以说:我杀人是犯了罪,但还不是杀人犯,云云。请谢亚龙们想一想,这样的逻辑不觉得荒唐吗?动机是指挥效果的,没有贪念,何来贪腐行为?谢亚龙这类贪官们犯了贪贿罪,难道还要别人称他为“清官”不成!

  谢亚龙认罪而不愿戴贪官的“帽子”,还可能是觉得受贿数字较“小”,目前曝出他涉腐的金额也才数十万元,比起铁道部系统、金融系统、建设系统那些“破纪录”的腐败分子,真的是小巫见大巫,实在“拿不出手”。但是,小贪、大贪,只是数字上的区别,量刑上的区别,并无根本性质的区别。谢亚龙的带头贪腐,使绿茵场成为肮脏之地,伤害了广大球迷的心,谢亚龙贪贿的数字虽然“不多”,但后果恶劣,贪官的帽子不戴,就对不起他的“作用”了。

  谢亚龙有一点是“可爱”的,即他总算承认了自己受贿是犯罪,只是为了再挣一点脸面,才不愿承认自己是贪官,因为贪官的名分太难听了,谢亚龙这种人吆五喝六惯了,一下子还不适应这“难听”的称呼,不过不要紧,慢慢地他会“习惯”的;再说,谢亚龙算不算贪官,不是他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人民说了算,他的行为程度、性质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