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苹果手机售后地址:赤川自传 作者:赤川次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22:02:47



三色猫之小自传——“我的青春帐”
     
1、手册
    现在,我的手上有一本手册。
    日本兴业银行的小型手册日记,一九六五年发行的东西。为何这本手册会跑到当时
限银行无缘的我家来,已经记不得了。
    总之,那本手册成为当时念高二的我的所有物,到我念高三的冬天为止,用了整整
一年。我想制造手册的人一定想不到,到了一九八四年的今天,这本用旧了的手册虽已
濒临崩溃,却依然在我手中。
    提起生于一九四八年“婴儿热”颠峰期的人,到了高二高三时,即是翌年春天面临
大学考试,必须一心一意应付考试问题集,上补习班,参加旺文社模拟测验的时期。
    尽管如此,当我翻开这本手册时,首先最初的记载是一月十五日的“成人节”,上
面写着“电视:红风车”。即是在电视上看一部描述罗特烈克生平的影片记录。旁边补
写了“约翰侯斯顿的叙情演出很好”之类。接下去,一月十六日的栏里,也是写上“电
视:偷偷饮泣”。
    高三的夏天十分短促,即没去任何地方作海水浴,也没跟家人去旅行。总之,每天
为考试而上补习课,而且只有一星期的假期。
    可是,那段时期的手册上也没有补习课的“补”字在其上。只是一味地看电视,并
排站着无数旧法国片的名作:“里拉之门”、“玛丽港”、“夜间美女”、“蓝麦”等
等的记录。
    我胆敢在这本手册上一字不提学校的事。我不想提。我对现实中专心考试、考试的
潮流推动着往前的事而有的轻微反抗记录,就是这本小手册了。
    我从未写过所谓的日记。写下每天发生的事,毫无情趣可言。不如写上“没有”岂
非更有趣得多?
    我从初三起开始想写小说,在那之前,从过小学起就拼命画漫画的我,就一直有这
样的念头。
    所以,我之开始使用手册,恐怕一九六五年的手册是第一本了。为了保护自己不受
考试体制这个“激浪”冲击,也许我需要这种形式的某种东西也说不定。
    高中毕业后,这种情形也没改变。家境关系,我没上大学而就职了。对于本来不爱
读书的我而言,这是相当“意外的幸运”。
    可是,出到社会,自有来自社会的难堪,而且跟付钱而上的学校不同。作为领钱的
人,不得不配合周围而活下去,那种痛苦可真不小。在那种情形下,手册成了我的精神
支柱。
    因我偶而从事编辑方面的工作,印刷公司每年都送手册给我,我就物尽其用了。当
然,作为社会人,工作计划必须写上去。然而不知从第几年起,我的手册栏上,一天起
码有一栏是填满工作以外的预定计划的。
    做事两三年,已经不是“新手”了,工作也出现了效果。然而另一方面,我并没有
丢弃“不想就此结束一生”的想法。
    那并不是想成为什么的梦想,而是想做点什么的愿望。即使一辈子做“打工仔”也
无所谓;只是不想成为一个“除了工作就一无所有”的人。
    在手册上每天填写一项工作以外的计划,对我而言,逐渐成为我的“生活意义”。
    不是重要的事也无妨。若有好看的电视节目,记下来。一发现稍微有趣的事物,写
下来。遇有自己想要的书,先把书名记下来。
    光是这样,当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打开手册来看时,使我有回到“自己的生活”
的安心感。
    本来我想把写小说当兴趣而持续下去,到了今天,很幸运地成为我的生活,我也不
太需要使用手册来“找回自己”。可是,“记录”已完全成为一种习惯,一直改不过来。
    我用很小的字体,把我想买的书、唱片、想看的电影、录下的电视节目等等记下来。
    什么?到了三十多岁后期,记忆力衰退的缘故?——那也不是不可能……我决定不
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如此这般,“手册“是我不可分割的知已朋友。恐怕今后也会继续板起四方脸,赖
在我的口袋不走,尽管它使我的上衣形状变得难看。
    二十年前成为滥觞的手册,每翻一页都会唤醒我的缅怀,尤其是后面的空白页数上
阵列的书本名称和数目,更加令我震惊。
    山德的《爱神》、舒提夫达的《水晶》、科列特的《黄昏的玫瑰》、维尔夫的《达
洛薇夫人》、杰隆森的《向日丘的少女》、威狄京的《思春期》,以及舒特伦、兹维克、
卡洛沙、罗曼罗兰、克来斯特、占姆期、谢尔登……
    光是写在手册上的就有六七十本。此外,我也沉迷于外国的悬疑小说。
    我记得最厉害时,两星期内看了十五本书。这全都是高中最后一年间的事,当然不
可能考上大学了。
    事实上,我投考的三门公立大学全都落榜,连预备班也考不上,可以说是必然的结
果吧。
    不过,仔细一想,现在几乎想不起是什么内容的这些书籍,如今却在推动我的笔。
也许是有个场面,一句话,某种气氛,仿佛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模模糊糊地留下来也说不
定。
    遇到一本书(特别是好书的情形),和遇到一位知己有同等的价值。
    我在桐朋学团念书的六年间,结交了好几位知己朋友,同时遇见了几十、几百位铅
字朋友。
    遇见一位人间的知己,需要一点运气。若是好好寻找的话,也可结交亲密的铅字知
己。
    当我注视手册上排列的铅字知己时,时常觉得若我没有遇见这些朋友们的话,人生
是何等的枯燥乏味。当然我会不会成为作家,那是另一回事。
    从现在起,我想尝试谈一谈这些“朋友”的事。当然,很久以前仅仅见过一次的朋
友,甚至连长相也记不清楚了。到处翻来翻去,我也不曾想过再看它一眼。
    记忆中的他们,对我就是“他们”了。
    所以,理所当然的,这不是读书指南,何况太偏了,连细节也忘得一干二净,实物
几乎都不在眼前。
    可能也有许多想错、记错的地方,不过,对我来说,这些书究竟是什么?十几岁的
我,稍微虚弱的体质,患上了“文学斑疹”,到底带着怎样的心情去读那些书?
    无论如何,我会设法忠实地说出来。
     
2、遗憾
    小学时代,迄今还有两件事令我觉得耿耿于怀。
    一是当母亲在正堂告诉我说,你喜欢什么书都买给你时,生来优柔寡断的我(现在
也是),一直迟疑着不知要哪一本,最后等得不耐烦的母亲因此恼怒了。当然,书买不
成了。
    另一件是投考桐朋中学时,我没去看榜。
    我很少有考试及格的经验。如前所述,投考三间大学都落了榜,连预备班也有一间
考不上。针对四次的“落榜”,只有两次的“中榜”,就是参加日本机械学会的入社考
试及格,以及考上桐朋中学的事。
    那么珍贵的中榜之一,居然没去看榜,现在想起来,真是终生遗憾。
    倘若人的一生有所谓的“转折点”的话,我念六年级时从东京的杉并区搬去中野区
的事,就是其中一个了。
    因着搬家,我也从杉并第三小学换去桃国第三小学。倘若我没进这间小学的话,大
概我也不会投考桐朋中学了。
    在杉并小学时,我的成绩一直平平,完全不特出,通讯录上写的评语通常是“可有
可无”之类,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守规矩而已。但一换去桃园第三小学后,突然成为班上
第三名“模范生”。
    迄今我仍不太清楚原因。这间小学对于投考私立中学相当热衷,学力也很高,但我
一进去,突然就加人“好成绩”那一伙了。
    也许学校也有“相投”那一回事。
    我所念的那班的班主任,对考试特别热心,十分留意其中五六名模范生,加以特殊
指导。于是我也加入其中。
    我被班上同学看成“成绩好”,心情多少有点不同,其实自己并没实力,也不太想
念私立中学,并不怎么用功。
    每天提早一小时上学,接受额外补习课程,而我认真去上的只有起初几天,以后只
是早到,在学校的运动场闲逛过去。
    对对对,我念这间学校时,在音乐课上独唱过,甚至有人说我“歌声不错,加入合
唱团如何?”
    看来我和这间小学的相生很好,证据是从此以后,从来没有人说我“唱得好”!
    另一方面,我几乎没读过《少年少女文学全集》之类的书,取而代之的是当时出版
五六种的漫画月刊杂志。
    《少年》、《冒险王》、《少年画报》……就如今天的孩子们期待《少年杂志》、
《少年星期日周刊》之类一样,我也每天沉迷地阅读各种月刊漫画杂志。
    在我是小学生的时代,以手冢治虫为首的漫画家陆续登场,提供各种故事性丰富的
长篇漫画。我之认识故事的趣味性,乃是透过这一类的漫画而来的。
    拜漫画所赐,我也学到了汉字。只是那是我在学习之前学到的缘故,我的汉字笔顺,
迄今还是乱七八糟的自我流派。
    我开始模仿和画自己的漫画,跟念小学差不多同一时期。四年级时,我为自己所作
的故事而沾沾自喜。由于不需要给别人看,我把麻烦的对白全部省略掉,用一支铅笔在
白纸上乱涂乱画,多的时候一天涂满一两本白簿子。
    我的兴趣从漫画,扩展到铅字的画是什么契机,已经记不清楚了。
    不过,在中野区的家后巷恰好有一间图画出租店,则是理由之一。
    一天五元,总之很便宜的代价,就能读到各种小说。不过出租生意似乎不太好做之
故,几年间换过好几种生意的样子。
    在这里租来读过的书籍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几本江户川乱步全集。在那之前,
只知道《少年侦探团)和《怪人二十面相》,以为乱步只有这些著作,然而读到他的
《阴兽》、《帕诺拉马岛奇谈》,其中充满幻想、怪异、色情的异样气氛,给小学生的
我留下强烈的印象。
    小说具有如此一面的世界。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模糊地碰到文学”有毒”的部分。
    但我不能在学校里看江户川乱步的书。怎么说,我是“模范生”嘛。
    因此在读书时间,我选读了外国文学。其他同学读的是《小公子》、《法兰达斯之
犬》之类,我对这些瞧不起眼,读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而且洋洋得意。
    当然不可能看懂内容。总之,我开始接触文学,一半——不,八成是“虚荣心”作
祟,这是老实话。
    不过,撇开动机不谈,当我把这些书从头读到尾之后逐渐对小说世界产生了憧憬。
    看书最要紧的毕竟是“习惯”。习惯以后,无论怎样的长篇都不觉得辛苦,一旦暂
时放下时,再用眼睛追随铅字就痛苦了。
    万事起头都不难,难在于持续下去。
    如此这般,我就升上了桐朋中学,如前所述,我之所以不去看榜,是因我以为肯定
落榜的关系。
    这也是我搞不清楚的事情之一。总之,入学试只考数学和国语,原本数理方面不好
的我,入学试的数学问题几乎全都不懂。
    另一名一同投考的同班同学,很有自信地表示大致上都懂,而我连话也说不出,心
情凄惨。可是放榜时,我合格,他落榜了。
    迄今我常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搞错的地方。现在写了出来,说不定被桐朋取消毕业资
格,还是不提的好。
    总之,此后的六年间,我从当时连商店街也不多一条的国立市(如今是高级住宅
区),每天搭电车去上学。
    电车往返一小时,过了六年。这一小时提供我不少阅读时间。
    倘若我没进桐朋,而是念附近的区立中学的话,包括另外花精神投考高中的时间在
内,我的阅读量恐怕少掉许多吧!
    初中一年级,我从这一年起,开始正式接触“书”。
     
3、邂逅
    桐朋中学有所谓的“图书时间”,在图书馆读自己喜欢的书,写感想文。而我稍微
乖僻,当大家在看图书馆的书期间,独有我一个人在看家里带来的书。第一本是河出书
房出版的《绿版世界文学全集》之中的赫塞第一卷。
    所谓的“绿版”,如今在书店也能看到。沉着的绿色钉装、文字和大小非常易读,
收集了不少作品。整整齐齐地装在盒子里,当时卖三百九十元一卷,现在想起来,便宜
得难以置信,那时我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五百元,可说是贵重书籍了。
    这一份书收录了赫塞的“乡愁”、“车轮下”和“知与爱”三篇小说,译者是高桥
健二先生。
    德国特有的林中散步、休假中的徒步旅行、小河嬉水,只要踏出外面一步,就有大
自然在等候的青春,对于每天只顾搭电车上学的人而言,实在羡慕得无以复加。
    读过“乡愁”而写的感想文,获得老师赞赏,有时觉得十分光彩,更加勤恳看书了。
嘿,相当纯情吧!
    “车轮下”的主人翁被考试所逼,在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大人们的虚荣之间挤垮而死
去,令我深深感动而引起共鸣。我能体验那种心境,则是好几年以后的事。
    我最喜欢的是“知与爱”,不知重复读了多少遍。代表“知”的修道士纳齐斯,以
及选出修道院,出去流浪的“爱”的雕刻家哥德蒙之间的友情,这是赫塞少有的浪漫趣
味作品,理所当然的,我对生活在艺术道上,受到女性爱戴的哥德蒙有共鸣感,而且向
往。
    其后,我沉迷在赫塞的作品中,《德米安》、《库奴鲁布》、《西达尔他》、《美
丽的青春》……
    除了最后的长篇小说《玻璃珠演戏》之外,赫塞的作品我都看了。我没看《玻璃珠
演戏》,纯粹为了经济理由,因为那时没出文库本。
    初中时代还读过其他什么书呢?我尝试想过。对于几时看什么书,或者先看那一本
书,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无法作出肯定。
    总之,有什么就读什么则是实情。不过,几乎可以肯定全是外国文学——而且大部
分是德国或法国的作品。
    老实说,我对日本文学几乎毫无认识。我连夏目漱石的书也很少看。为什么?
    因为大家环知道夏目漱石或森鸥,令我觉得没趣外,也肯定是出于多多少少的虚荣
心,从那时起,小说等于是我“逃避现实”的场所。
    数理不好的倾向,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而有改善,然而愈来愈走极端。国语考全
级最高分的同时,物理考零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绩。当然上学也不太开心了,有只是
为了见见朋友而上学的感觉。
    由于小说是我逃离现实世界的避难所,对于描写身边到处可能发生的故事的小说,
自然不想看了。更进一步说,我对日本人的名字出现的小说也起反感。
    不管是何等悲剧的作品,只要是外国小说,跟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我才会看下去。
    尽管如此,我对莫泊桑之类的自然主义作家,却是敬而远之,关于这点,德国文学
拥有某种精神主义的思想,悲惨或贫穷不至于太逼真,我反而可以接受。
    到了初中三年级时,我有一次决定性的邂逅——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
    这本新潮文库出版的书,其实不是我买的。不知何故,家兄买回来也没看,随随便
便摆在一边,而我顺手拈来而已。
    当然我知道福尔摩斯的名字,但在少年读物鲁潘全集的“奇严城”中,福尔摩斯被
鲁潘干掉了,他的配角角色并不特出。
    迄今我对福尔摩斯没有被收录在适合少年看的插图文摘版而感谢。如果我很早就知
道“花斑之绳”、“红毛联盟”的故事的话,我肯定无法品尝第一次读文库本时的兴奋
和趣味滋昧。
    让我坦白地说,文摘小说不是小说。附上“适合儿童”的宣传文字,摘录名著大纲
之类的书,其实全是“儿童不宜”的。
    我觉得,必须让儿童去读一些为那个年龄的儿童而写的原文小说。无论何等粗拙的
文摘,读了大致上可以知道故事大意,但是当他去读原文时,将会何等扫兴啊!
    即使是经典作品,优秀的就是有趣的。有趣包括各种意思,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
“情节有趣”。
    为了让孩子喜欢书,而把《少年少女片世界名著全集》交给孩子的父母,其实是在
拼命让孩子讨厌书。
    离题了。对,另外想起一件事,即是曾经出版过的成人版《世界文学文摘版》。罗
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编写为新书版一册的大小,发行人的话是:“音乐可以抽
出一部分来听,小说也一样。”写得完全估计错误,令我相当气愤。
    幸好——而且理所当然的是,这个版本完全不获好评,很快消失无踪。
    回到福尔摩斯的话题上。
    《冒险》一书使我成为福尔摩斯的“俘虏”,以后接二连三地读福尔摩斯的文库本
当然也不太多,不过看得太快,零用钱不够,有时甚至勉强朋友买下来,由我先睹为快
的过分行为也有过。
    福尔摩斯的小说中,就如世人所评述的一样,最有趣的长篇毕竟是《巴斯卡威家之
犬》,短篇是《冒险》。而我因此认识英国正统悬疑小说世界的魅力,并没夸大。
    必读的作品不缺。克丽斯蒂、狄森卡、埃勒里奎恩、切斯特顿……
    埃勒里奎恩是美国作家,他的小说具有作为知性游戏的悬疑乐趣,类似《Y的悲剧》
之类的份量更胜他的“国名系列”作品,其中的欧陆气息更深深吸引我。
    从初三到高一期间,称作是疑经典之作的书大都看了,当时的文库本只有创元推理
文库,其它早川袋型悬疑小说太贵,我买不起。不过,所谓的经典都大致上被我读过,
也就算了。
    于是,我就这样亲自写起悬疑小说来,在初中三年级的时候。
    我属于不喜欢从事团体活动的人。初一那年,我加入地理学会(因我喜欢天文学),
后来觉得半夜观测星星的事麻烦,退出了。初三时,我加入了排球学会,又嫌练球太麻
烦,退出了。(为了什么而加入呢?)
    然而只有对悬疑小说热衷的时期,曾对几位伙伴说,让我们来组织“悬疑小说同好
会”。我还立下目标,不仅是看小说,写小说也在活动范围内。
    可是,当我去找班主任,要求这个同好会获得公认时,老师说:“不是有了文艺会
吗?”一句话就被推翻了。
    若是那样,私下开始也无妨,结果,不仅没人陪我一起看小说,更加没人陪我一同
写。这个同好会很快就拉倒了。
    其中只有我一个继续不停地写。可是,包括我本身在内,谁也想不到将来它会成为
我的份内工作。
    假如我迟一年才邂逅福尔摩斯的话,到底我会不会从事小说创作?我不敢说,不过
可能性大概是一半一半。
    从小学生时代不停地画漫画,到了初三时,终究觉得厌倦起来。原本笨手笨脚的我,
从未立志当漫画家而正式拜师学画,只是用一支铅笔去画一些孩子气的漫画,自然会有
厌倦的时候。
    不过,当时读了赫塞或汤玛斯曼等人的文学作品后,并没有激起我“模仿”的意念。
    有什么事可以写的呢?当我涌起那种心情时,“福尔摩斯的冒险”正式“闯入”我
的生活中。
     
4、反抗
    不必经过考试(其实回答了大致上相同的问题),我从初中部升上高中部,但是桐
朋并没有大学。
    对对对,在这里必须事先澄清一件事。我上的是桐朋学园的普通部,跟出了无数类
似小泽征尔之类的杰出音乐家的音乐系完全不同。因我莫名地喜欢古典音乐,所以带有
人误解我是音乐系毕业的缘故,特此声明。
    我念的是普通男生部。女生都在完全不同的地点(音乐系在女生部),加上我不参
加社团交流活动,所以初高中六年来,从未到过女生部一次。毕业很久之后,当我跟当
时的同学提起我没去过女生部时,他们都吓呆了,说:
    “你真的上过桐朋吗?”
    话说进高中后,不能像初中时代那般优游自在了。总之,我生于“婴儿热”的颠峰
期,乃是考试战争激烈的学年。
    而且,从我们那年开始改变课程,我们是所谓的实验个案,必须面对考试制度,从
高中起依成绩分班,数学或英语等主要科目成绩优良者在A组,不好的在E组,中间分成
B、C、D组。
    我在高三以前一直在“中间组”,不上也不下,总之,每学期分班一次,考试成绩
分数好的,就上去上面的组,不好的就下去,相当严格。可是,不管老师们如何煽动学
生的竞争心,对于初中三年来悠闲度日的我来说,完全不见效果,依然保持从容不迫的
气度。
    倘若不这样做,我一定受不了。
    那种生活,总算挣扎着度过了。舒尔兹的《史诺比与查理布朗》漫画中,有个好胜
的女孩露丝,以及时常抱着毛毯吮手指的弟弟雷纳斯两姊弟。当露丝把雷纳斯送去学校,
说了“慢走,路上小心”之后,一定追上去喊:“好好活下去哦!”我对这种感觉很了
解。
    成为作家后,我去过桐朋母校两次,不仅是班主任,就连教现代国语的老师也想不
起我是谁(国语是我极少成绩好的科目之一)。看来我是个令人印象模糊的人。
    那么,说我是个认真的学生吗?确实,在不惹是生非的观点上也许算是认真,但我
内心却有强烈的反感。
    那样子加速了我对小说,以及从那时起对电影热衷的感情。每当老师提一句“考试”
时,我就一步一步地远离用功读书了。
    托福,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我让自己沉迷在小说世界,好忘记那种凄惨的回忆,周
而复始。
    我很了解赫塞的《车轮下》主人翁的心境。拉克提尔的《叛逆子》小说中,说的是
一名被学校驱逐的犹太少年,跟一个唯一和犹太少年联系友情的少年的故事。我根本不
了解犹太人问题,却对这部小说留下奇妙的印象,多半是因为恰好是我那段时期的心情
之故。
    我躲不开就在眼前的“学校”,我也不能逃避“考试”。
    如此一来,我只剩下看小说和写小说的方法来保护自己。那段时期我没有稿纸,我
只能在线条很细的报告纸上,用小小的字体密密麻麻地横写我的小说,跟现在“通风良
好”的字体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我之所以用报告纸写稿,是因稿纸只能写四百个字,又要花钱买的理由。而且报告
纸的面积较小,我可以藏在大本笔记簿下面。
    回家后,我先摊开数学笔记和问题集,报告纸摆在其上写小说。有人想进房间时,
迅速把报告纸藏在笔记簿底下,假装在用功。
    当母亲拿点心进来时,我觉得抱歉而心痛。也许母亲觉得不可思议,我那么用功记
忆,干嘛成绩不会变好?
    那时期写的已经不是悬疑小说了。我曾模仿福尔摩斯写了两三篇,以及一两篇写到
一半就放弃了。
    我领悟到自己不会写悬疑小说,(怎么现在写起这种东西来,奇怪。)所以转向普
通的小说。总之,我想写悬疑小说,对于风景、登场人物的心理描写也很感兴趣,然而
故事一直没办法进展。
    因着没有读者和编辑,我觉得不必勉强自己去写悬疑小说,于是转变方向,改写以
中世纪欧洲为舞台的骑士小说。不妨说,那是一个可以使我远离一切包围我的状况的遥
远世界。
    所谓的骑士小说,并不是冒险浪漫故事。
    被逼政治性结婚的年轻王子和他年长的妻子,加上对王子忠心的骑士之间的三角关
系,相当严肃的故事。实际上,我没有任何资料,也没素材,光是凭想象来描写城堡,
或者分析复杂的恋爱心态。若是用稿纸誊写的话,将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大长篇,现在
想起来也自觉了不起。
    至于内容方面,不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那是高一到高二的事。
    我写这篇小说的契机,乃是那时期热衷兹维克的《玛丽·安特华纳》。
    若果说造成我写小说的契机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的话,使我下决心一
辈子写下去的就是兹维克了。
    生于奥地利,在维也纳的优雅文化中长大的兹维克,跟赫塞的朴素、老成风格完全
迥异,他有纤细的神经和洗练的风趣。
    兹维克出生在富裕之家,在艺术气氛里成长,十六岁出版处女诗集而被誉为天才。
二十六岁时,在维也纳最具传统的布鲁克剧院上演他自己创作的戏剧。他是艺术家,又
是在最幸福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样版。
    用没有一件事如愿以偿的自己相比,我是何等羡慕兹维克这位作家,想必大家可以
了解吧!然后,当我读了他的自传《昨日世界》,知道年轻时代的兹维克几乎不承认运
动的价值,到了十八岁还不会游泳时,我的确很高兴。我是十七岁那年学会游泳的。
    然后,他在自传中的一句话:“不注重肌肉锻炼的人,其后还是可以恢复过来——
只有趁年轻时学习敞开心思的人,其后才能将全世界捕捉在自己里面。”我把它摘录在
手册里,告诉自己就是这样。
    当然我对兹维克热衷,不是因着羡慕他的境遇,而是他的小说真的有趣。
    向浮洛依德学习过的兹维克,每一篇短篇小说都运用有魄力的笔锋,把人间的热情
一刹那捉住。
    《牧人的二十四小时》、《薄暮》、《燃烧的秘密》等等,我对他的华丽文采,以
及出色的写作技巧,不知沉醉多少次。
    最有决定性的一本书,则是兹维克唯一的长篇小说《焦躁的心了》。说是长篇,若
是跟托尔斯泰或罗曼罗兰比起来,那就不算长了,而我还是一口气看完了。
    一名青年将领和脚部不妥的少女之间的故事,却因把同情和爱情搞错而发生悲剧的
故事。读过以后,令我觉得原来杰出的文学也有有趣的一面。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文学价值高的作品,都是艰深难懂又不太有趣的。可是,这
本书如此有趣,而且拥有杰出的文学价值,使我受到不少冲击。
    不如写小说吧!到这时候,仿佛觉得还留下的一点迟疑完全消除了。
    不过,慎重起见,让我补添一句话,由于兹维克是犹太人,其后在欧洲被纳粹的爪
牙追杀,第二次大战中,他在亡命地点巴西自杀身亡。过度重视精神和艺术的兹维克,
始终无法忍受苛酷的现实。
     
5、读者
    现在,我还不时收到读者来信说“我也想做作家”。其中有人说“请告诉我,怎样
才能成为作家”。虽然问得简单,但我非常头痛。
    实际上,应征小说新人奖有增加的倾向,通常收集的是四五百张稿纸,“志愿当作
家”的人数的确不少。
    不过,看了“想做作家”的信,令我在意的是有憧憬“当作家的职业”的倾向。当
然,如果决心“当了作家,每天可以睡到中午”,而且真的做了作家的话,那倒无所谓。
但是如果不是“喜欢写小说”的话,我想不能持久。
    活着时怀才不显,一生寂寞的作家比比皆是。纵使不被承认还是写下去,那才真是
作家吧!是否受到世人接纳,有时要看运气,也许说得太过了些,不过需要“实力加运
气”,则是千真万确的事。
    过去我在接受访问时答过无数次,我从未想过要做作家。即使我决心一辈子写小说,
也是同时在做别的工作之外写的。
    因我自己写的东西没有让别人看过,我没想过我的书会“畅销”。我因此而觉得心
满意足。
    我所向往的工作是电影导演。自从初三时看过“沙漠枭雄”,打开我对电影的眼界
以后,我开始以英国电影、法国电影为中心,定时上“名画座”看电影去。
    那里上映的不是美国片,而我偏向于欧洲电影,毕竟是小说喜好的延长。直到如今,
我还是以看欧洲电影为主,对“星球大战”、“第三类接触”之类的不感兴趣。
    不过,所谓的电影和小说不同,不能单单用笔和纸完成。假如我家是有钱人,也许
可以用八厘米摄影机或其他的器材自己制作,可是对天天被考试逼迫的我,那是天方夜
谭了。
    结果,我只是一天一天不停地写一些不让任何人看的小说,过的是说不出的暗淡生
活。
    上次写的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中世纪浪漫小说,未完成而中止后,这回开始写现代
小说,依然是脱离现实的故事——以巴黎的上流社会为舞台的爱情小说。
    我写这部小说的契机,多半是歌丽特的《雪莉》或《蓝麦》,以及前面提过的兹维
克的短篇小说吧!恐怕也加入了多少法国电影的气氛。
    法国女作家歌丽特,是我很喜欢的作家之一。
    特别是她描写一对青梅竹马的少年少女,透过一位美貌的太太,变成男人与女人的
微妙思春期代表作《蓝麦》,改编成电影,现在还能在录影带看到。
    另外我很喜欢的是“雌猫”。一对新婚夫妇和丈夫疼爱的一只雌猫,发生奇妙的三
角关系,妻子开始嫉妒雌猫。最终妻子“争夺”失败,离家出走了。雌猫在围墙上目送
女主的最后一幕,予人不寒而栗的印象。这都是描述猫的众多小说中,出类拔瘁的杰作
之一。不管是《蓝麦》还是《恋爱手》,拍成电影后,含有叙情味的原作却变得冷冰冰
的,看起来硬绷绷的感觉。
    而我的创作方面,不妨说是无拘无束的浪漫主义了。巴黎社交界人所共知的俊男和
年长他的爱人,以及好几名纯情少女之间交织而成的恋爱故事。
    为免被误解,我得补充说明,那时我在现实中的恋爱经验是零。念的是男校,也没
参加社团活动,回家路上经过的只是书店,这种生活怎么可能有机会让爱情萌芽?
    也许你不相信,却是事实——中学六年,我没有跟女孩交谈过,只有两次是有人问
路,而我告诉她而已。
    没有经验也能写爱情小说吗?摇头的人一定缺乏想象力。我看小说,在书中不知恋
爱了多少次。后来真的谈恋爱时,的确大感震惊。
    因为就如“小说一样”,连失恋的痛苦也是与我凭想象所写的相同。
    小说世界竟然成为“现实”的替身,而我从中培养了克服失恋痛苦的能力。
    从高二起,我埋首于大恋爱长篇小说。托福,我有了唯一的“读者”。
    那位朋友因何种契机而读我的小说,现在想不起来了。总之,他是我现时的密友中
最久的一个,从小学开始交往的人。
    “有趣有趣!继续写下去吧!”
    有人称赞自己所写的东西,若是作文还不怎样。然而小说,当然是第一次。
    我带着不安的心情写的小说,一想到起码有一个人在期待着时,就使我拿笔(当时
是用铅笔)鼓起勇气写下去。
    自此以后,多的时候每月一章的速度,我写了五十张稿纸左右的稿量,继续给那位
朋友过目。这本小说恐怕也超过一千张稿纸吧!跟上次的中世纪浪漫小说相比,故事比
较正经,前后也符合。上次的作品,有过太阳从相同的方位升起和下沉的事!
    故事情节差不多决定了,结果到了三分之二的阶段左右。又是未完而终。为何中止
不写,我已记不清楚了,也许是到了初中三年级,考试逼近,不得不好好用功的焦虑感
使然吧!
    我并没有好好用功,但也没有胆量我行我素,则是老实话。
    无论如何,这“唯一的读者”在推动我那可能中断了的创作的手,却是肯定的。对
于他没有忠告我“现在好好应付考试,等进了大学才做你喜欢的事”,迄今铭心感谢。
     
6、一册书
    让我介绍一下最近我爱看的几本书。
    最令我百看不厌的一本,而且非常肯定的,就是汤玛斯曼的《克雷格》。
    总之,我读破了三本左右,又再买过,称得上是不平凡的一本书。
    汤玛斯曼二十多岁时写的自传式作品,什么地方如此吸引我?单纯地说的话,因为
书里面有我。
    “这就是我所感受的。”
    那是感动的本质吧!第一次教会我感动的,乃是《克雷格》。
    这个短篇小说由四部分组成。少年时代作风奇特的主人翁克雷格(汤马斯曼本身),
无法融进周围环境,却对一名金发美少年汉斯.汉湛产生苦恼的爱慕,以及他和金发少
女恩格的初恋故事.
    时间飞逝,已经公认是年轻作家的克雷格,造访女画家朋友,她告诉他“你是迷途
的俗人”,随后克雷格踏上旅程,邂逅了一对,跟他曾经爱慕过的汉斯和恩格相似的少
年少女的故事。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初三的时候,当时只看得懂第一部分,因我本身有莫名的孤立感,
同时对班上的带头同学产生近乎爱慕的感情之故。
    主人翁克雷格所想的一词一句.直接说出我的心声,当我读着时,产生全身颤抖似
的冲击,乃是以前看过的书所从未感受到的。
    初恋后重读一遍时,觉得看克雷格初恋的部分,简直就是在看我自己。
    然后——我和克雷格一样成为作家。不过,克雷格清楚地自觉自己是“偏离正道”
的艺术家,跟他相比之下,我是极其庸俗,到了交税时才深深领会到自己是个作家的
人……其中有天渊之别。
    不过,这本书就在眼前的书架上,则是事实。这本文库本小说,恐怕还会更新为第
四本、第五本下去。
    我读这本书的契机是因《汤玛斯曼短篇集》。他的《魔山》,我花一天半时间读完,
那是高中毕业后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
    汤玛斯曼在二十五岁那年完成的《布登布洛家族》是很久以后才读的,这本大概是
他的小说中最易读的一本大作吧!
    他年轻时代的作品深深弥漫着“对死亡的憧憬”,最后终于克服过来。那种坚强是
汤玛斯曼和兹维克文学作品的不同之处。但是学生时代的我,专一的被汤玛斯曼的阴沉
面吸引住。
    对对对。我的小说中经常出现“……”和“——”,那是模仿汤玛斯曼的文体,不
知不觉养成的习惯。当然我模仿不到他的小说内容。
    舒特姆一度是日本人非常喜欢的作家。
    他的小说《湖》、《三色堇》、《迟开的玫瑰》等短篇,充满叙情和宁静之美,虽
然没有重大的事件和惊人的恋情,却予人难以忘怀的印象。
    跟他相对的是森科维兹,当我又废寝忘食地读了他的《科瓦提斯》以后。禁不住心
情激动地喊:
    “怎么有如此有趣的小说?”
    古代罗马帝国,在暴君尼禄皇帝的统治下,以年轻的罗马军战士和基督教美女的恋
情为轴,陆续出现罗马大火、基督教徒的逼害、尼禄的死等等,戏剧性的高潮,令人产
生仿佛在看七十厘米七彩光谱电影的错觉。特别是主人翁在焚烧中的罗马城四处寻找恋
人的场面,对少女忠心耿耿的巨汉,在大竞技场和大野牛搏斗的高潮,具有令人边读边
沁汗的魄力。这篇易读的作品,获得一九O五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我很少看英美文学作品。对于著名的《咆哮山庄》或《简爱》,读了也不怎么感动。
    不过,享利·占姆斯的《碧炉冤孽》倒很有趣。出现幽灵的怪谈,可说是心理上的
怪谈,跟最近给予生理性恐怖的恐怖小说完全不同,十分独特的恐怖。
    提起独特,英国的嘉涅特在《变狐狸的太太》、《进动物园的男人》中,写了奇异
的故事。《变狐狸的太太》是短篇,如题目一样,是说突然有一天,太太变成狐狸,丈
夫还是继续爱着她,也许在今天被视为科幻小说也说不定。《进动物园的男人》,是说
个人觉得“动物园里没有代表动物的人,是不可理喻的事”,因而走进牢笼中生活。
    我也经常使用奇妙的假设,然而嘉涅特的小说独特于故事的开展,而且自然,充满
某种童话故事的温馨感。
    介绍起来没完没了,就到这里为止好了。
    对对对,不能忘记悬疑小说。
    不过,这是个人喜好问题,我不能说只要看了这个或那个就够。例如有人喜现埃勒
里奎恩的小说,一不管怎么差作品也读个不停,因为是他的“拥戴者”之故。
    但若有人准备接触外国悬疑小说的话,我会推荐你先看克丽斯蒂。
    文章易懂,布局简洁,光凭对话就使人物性格清晰地浮现,手法新鲜。还有诸如波
洛、玛波小姐等充满魅力的名侦探。我想这些人全是天生的说故事者。
    克丽斯蒂的作品特征,在质量好坏的差别很小。“谁也不在”是了不起的杰作之一。
这是不会使人产生不快感的悬疑小说样本。
    克丽斯蒂的作品更有令人百看不厌的乐趣。登场人物的魅力和单纯的描写,足以挑
起读者的想象力。
    从克丽斯蒂入门后,随兴趣而行吧,狄克森卡、埃勒里奎恩都可以。当你成为悬疑
小说迷以后,你便会到达什么都想看,不看不行的境界。
    到了那个地步时,我的书就有卖不出去的危险啦!
     
7、历史
    我现在相当喜欢读书。——可能你会说。怎么?前面不是说你不喜欢上学吗?
    为自己的兴趣而读,当然不同。
    譬如历史。尤其喜欢听到或读西洋史的故事。像欧洲样,掺杂了各种民族和国家,
国界一年到头改写,历史本就是一部戏剧了。
    什么王朝从那一年到那一年,背起来就很麻烦。我的历史考试分数虽不太好。但我
很喜欢上世界史的课。
    理由之一是不像上数学或英文课那样,害怕随时点中自己回答问题。只要听课就行
了,何等轻松。迄今我还时常收看电视台的“市民大学讲座”。是因为绝对不怕被点秋
香的关系。
    不过,我受西洋史吸引的契机,毕竟是因课程有趣的缘故。不同数学或化学,内容
光是条理分明,无法传达历史的生动趣味。
    我念桐朋初一的年轻班主任老师,一直教我世界史到高中,我最喜欢上他的课。
    大概是我唯一由衷期待的课吧!
    这位老师的课并没有好好整理过,也许也不擅长背诵吧!
    不过,所谓历史,本来就不能范清楚楚地作出区分或整理。光是学懂表面的事件,
无法掌握庞大的历史洪流。
    关于这点,这位老师的课十分有动力感。我并没有夸张。他有一种热情,千方百计
地把历史的“动向”传达给学生们。
    不过,学生们是否有接受的热情,则有多少疑问……
    总之,带着热情的授课捉住了我的心。托这位老师的福,我之对历史感兴趣,毕竟
是受到老师的影响不小。
    到了高三,没有现代史的课时,日本史老师分派讲义了事。而这位世界史老师,总
是在周六下午,在三、四小时补习课的时间内,一直教到结束为止。
    到了高三,通常学生们都趁机逃课提早回家,补习时间不一定非出席不可,可是周
六几乎全体出席,证明那是令人难以忘怀的授课之一。
    我写这种事。可能会被数学老师骂。其实出来社会做事的人,除非从事专门工作,
不然在日常生活上即使不懂微积分,也没什么为难之处。
    可是,不管任何职业都需要写作能力和表达力。即使是没有就职的家庭主妇,若是
有能力写一封表达意念的信,相信她的生活范围也会大大不同。
    不管哪个社会,即使是在电子最尖端研究所做事的人,还是有老调的人事关系、喜
怒哀乐的日子。了解别人的话,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是需要运用到我们学生时代所学
到的东西么?
    另外一件事是,当我见到年轻的读者诸君时,我请求他们做的一件事是:“好好读
一读历史。”
    如果不知道昨天的事,你就不可能了解今天世界在发生的事。为了了解昨天,你需
要知道更早一天发生的事……
    大致上来说,今天社会发生的事,乃是几百年,有时是几千年的历史的“延续”。
就如只看中间一段的连载小说,毫无情趣可言一样,为了好好看清现在的世事,必须追
溯很久以前的历史。
    从小说、漫画或电影进入也可以。请务必将称作“历史”的壮大娱乐,加入学生时
代的读书项目之一。
     
8、个人主义
    在某种意义上,我是非常顽固的人——虽然自己说自己有点奇怪。
    譬如在上班族时代,我以不擅交际有名。因我认为除了上班时间以外,其他时间是
属于我自己的。
    当然,我也不是“来者皆拒”,但如星期日的郊游、棒球大会之类,我通常不肯积
极参加。
    时常有人忠告我:“在这间公司一天,还是跟从的好……”
    可是,我依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做法。现在做了作家还无所谓,偶尔我也会想,假
如我一直继续上班的话,不知会变得怎样?
    一定有人评说我是“怪人”,过了中年就是“窗边族”了……
    我不是认为不要消遣娱乐,理由只是单纯的“我很忙,没有时间”。
    想看的书、想看的电影、想写的故事,太多太多了,要我牺牲这些去参加棒球比赛,
实在不愿意。
    况且,所谓的公司,并非真心交往的场所,许多不同年龄的男女在一起工作,就成
理所当然了。
    与其花时间在表面上的“亲睦”,不如尊重彼此的兴趣或想法,心情愉快地做事,
岂不是更好?当我听见,提出星期六休息要求的工会委员长说:“即使星期六可以休息,
也没什么好做的”时,觉得真是泄气。
    公司是一切,回家只是看电视棒球节目、睡觉罢了,从学生时代起我就想,我不愿
意做那种大人。大概在我心底有着一种想法,我愿花一生去“写小说”,工作只不过是
赚取生活费,为了写小说而已。
    也许我应该对那些,跟我这个想法怪异的社员交往的上司和同僚,说声谢谢才是。
    回到“个人主义”的话题好了。
    现在看到高中生穿着校服,在咖啡室若无其事地吸烟的样子,觉得时代变啦。
    我的学生时代,偷偷吸烟的学生也有,不过,毕竟还是“偷偷”的,老师来了慌忙
开窗,或者把烟藏在坐垫下面。老师也是笑嘻嘻的,并没有一个一个捉来骂。
    对于香烟这种玩意,我有衔过,没有吸过。我之所以衔住烟,是为了帮别人表演魔
术,让对方点烟而已。(后来香烟被调换,我没有被火烧伤。)
    我常想,那种东西对身体不好,根本不是好事,干嘛每个人都吸烟呢?有些人说像
大人,而“像大人”本身就是小孩子的证据,不可能吸了烟就变成大人吧!
    我那个时代,也不是没有人为非作歹,就像现在也有人遭受停学或退学处分。
    不过,无论怎么看都好,反抗考试体制之类的事没什么好神气的。感觉上,只不过
是在父母注意不到的地方,胡混玩乐而已。
    若要反抗大人,首先必须爱惜自己。由于禁止学生吸烟或喝酒,而明知故犯,并不
算对大人反抗。
    学生始终不能自己赚取生活费,不是大人。
    现在大多数的大人们,年轻时都偷偷吸过烟,一进大学就开始喝酒。
    所以,只要决心不做那种大人就是了,那才是真正的反抗,不是吗?
    最近有新闻说,有老年人因着暴走族(飞车党)的噪音吵得睡不着,痛苦得自杀的
消息,没有任何事件更能使我心情沉重了。这种咒死老人的社会是什么社会?
    看见暴走族的年轻人,真觉不可思议。几年青春,一转眼就过去了,没有人可以永
远年轻。总有一天,谁都会变成大人,然后老去。
    我不否认每个人有权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因为我也曾经偷偷躲起来写小说,不过,
那是别人也认同的权利,而且获得批准。
    上班的人工作了一星期,精疲力竭,总是希望周末可以好好睡一觉,用噪音妨碍别
人的睡眠,不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权利范围内。应该尊重别人“好好睡一觉”的
权利,才能因此拥有飞电单车的权利。
    好像也有说暴走族是“反抗社会的年轻人的精力发泄”,也有人同意。老实说,那
只不过是牵强附会而已。
    如果暴走族真是反社会的话,政府绝不会那样子放任不管的吧!若是右派的示威,
将会有比示威队多几倍的警察动员。假如警方在意的话,暴走族肯定一下子消失无踪。
    因为暴走族不是反社会的,这才置之不理。与其搞得不好,唤醒社会意识,真的成
为反体制组织,倒不如让他们飞电单车来得“安全”。
    看到年轻人飞电单车,还说“制造电单车的是大人”、“没做过的事不要抱怨”之
类的话时,我为他们觉得遗憾。
    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二、三岁的五、六年时间,决定一个人的视野。一个人能看
透多少世情,作出决定的就在学生时代。
     
9、远离铅字
    这是常有所闻的词语。
    对我这样的作家来说,那是不可能放下的事。因为需要生活嘛!
    不过,其中也有媒体增加的因素。例如,电视进入我的家,是我念小学六年级的事。
在那之前,我的游戏道具只有漫画和画而已。
    在我开始看电视之前,我看过无数的漫画,知道故事的趣味性。所以,起初我对电
视也觉得稀奇,不久,一天顶多只看三十分钟到一个钟头罢了。(当时放映很多三十分
钟的美国节目)。
    因为没有任何一套电视剧,可以跟手冢治虫先生的漫画框框匹敌。
    现在映像可用录影机库存起来,连音乐也流行映像化,于是人们不再转向铅字,不
是没道理。
    映像自有映像的乐趣,优秀的东西自然应该吸收。可是,铅字也有其他媒体所没有
的“长处”,那就是可以尽情发挥想象力。
    怎样的美人,要在脑中制造很简单,但在实际里成为映像的话。就有个人喜好的问
题,也会有所不满意。不想看自己喜欢的小说电影化的心情,我很了解。
    写信给我的年轻朋友中,分为两派。一派希望我的小说陆续电影化,一派表示拍成
电影会不看。
    我本来是电影狂,两种心情都很了解。作为原著者,能够放心地断言“这部没问题”
的映像化作品,可说很难得见。
    另一方面,提起“远离铅字”的事,老实说,我也因自己有远离铅字的倾向而苦恼。
当然,自己所写的东西变成铅字是另一回事,但我的读书量却是极端减少了。
    理由之一,显然是没有时间。即使把我想看的书买了回来,通常让它在书桌上躺半
年以上。太忙是一种奢侈的牢骚,但我知道必须设法腾出一点读书的时间才是……
    前些时候,久违地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三本书,说不出的“快感”!令我觉得毕竟书
是好东西。
    然而我感觉到自己的读书能力衰退了。三十多岁的人也许不应该说这种话,学生时
代读了一半的普鲁斯特的《丧夫》(文库本有十三册!),后来绝了版。结果我把精装
本全卷买回来三年了,现在一直还没读完。
    没有时间也是问题,高中时代,无论怎样的巨著都敢交手,如今光是看到书的厚度,
或者全数几卷时,禁不住裹足不前了。
    读书能力最好的是学生时代,那段时期用电视和漫画打发过去的话,诚然可惜。还
有一件针对出版社的要求,外国文学的翻译本,有逐渐从书单上消失的现况,希望出版
社诸君做点什么才好。
    想看却买不到,还被人说“远离铅字”,年轻的一代也会不服气吧!
    纸张快用完了——不,其实是没东西好写了。
    听说哲学家尼采,在八岁或九岁时写第一部自传,而我光是埋首这么几张稿纸就煞
费心机,不由再次感叹,自己度过的是何等无趣的青春。
    纵然是“灰色的青春”,年过三十回首一看时,依然看见多处涂上了色彩。只要忘
掉不愉快的事物,人类远是可以活得很好。
    不过我的青春不是“灰色”,事实上是“黑和白”组成的——即是“黑”的铅字和
“白”的稿纸,还有在电视上看到法国片的黑白画面,支撑着现在的我,我过的是没有
恋爱或浪荡,十分单调的日子,我所失去的部分,全都用想象力来补偿了。
    所以,当我尝试写下这样的青春时代时,因着过于“空无一物”而暗自心惊。
    浪荡或恋爱在铅字之中,安全可靠,不必担心失恋,可能那是生性胆小的我,对人
生采取的“安全对策”也说不定。
    不过,我的青春时代遇到无数的好朋友,在某种意义上,可说青春无悔了。没有任
何利害关系而结交的友情,毕竟是学生时代的好处吧!
    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提线木偶陷阱》,里头出现好些今天还在交往中的友人名字。
能够出第一本书,这样做是为了向那些扶持我的朋友表示谢意——上西、片山、远藤君,
多谢你们。
    其中的片山君,在“三色猫系列”中继续让我使用,变得天下闻名,令我觉得对不
起他。在此补充说明,当事人既非窝囊刑警,也没有女性恐惧症,而是非常优秀的银行
家。
    呜呼,累死了。
    不是创作,写的是自己的事,乃是非常劳神的事。
    在我里面还有另一个我,当我想写一些比较神气的事情时,总是嘲笑着说:
    “那种事,你好意思说出来么?”
    所以,写起来十分不容易。
    不过,读了这篇文章,如果有年轻的读者肯动脑筋想一想,这个人和现在的自己有
什么不同的话——不妨拿起来翻翻看。
    如果“买了我的书”以后还有多余的钱,不妨买回去慢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