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机械表排行榜:如何强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8:37:22

如何强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能

  [摘 要]政协委员在国家政权体系和政治生活中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构成了各级政协的主体和工作基础。但在实践中,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中实绩突出的并不多见,相反,不少政协委员却为“会议委员”、“挂名委员”。文章初步分析了政协委员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发挥不够的三个主要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强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能上,要注重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关键词] 政协委员 参政议政 强化对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就已存在,它们在政治上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它们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奋斗过程中作出的历史选择。随着胡锦涛同志“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国家”这一基本方略的提出,对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的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人民群众关于强化政协委员素质,增强政协委员履职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职责作用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都是独立的,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它们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这已经明确了政协委员在国家政权体系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其职责和作用已经构成了各级政协的主体和工作基础。但在实践中,政协委员表现如何,我们有目共睹,且不说“会议委员”、“挂名委员”、“领导委员”、“哑巴委员”等称谓是否准确,而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中实绩突出的并不多见却是不争的事实,据不完全估算,近年来湘南某市区县政协开会时政协委员到会率最高为80%,最低时只有2/3多一点,严重影响了政协会议决议的合法化。广东省政协系统最近开始对“不作为”政协委员“开刀”。在2006年1月13日闭幕的广东省政协九届十三次常委会上,香港置添集团董事总经理李聪德、巴塞罗那奥运会跳水冠军孙淑伟、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胡佳等因两年未参加广东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被广东省政协以“辞职”的方式撤销了省政协委员职务。衡阳市雁峰区政协为了从制度规范上约束区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履职行为,今年2月出台了《政协雁峰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对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和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全体会议的政协委员,连续四次不参加常委会议的政协常委,经报雁峰区委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委员、常委资格。分析政协委员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发挥不够的主要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参政议政的形式和地域、职业的制约,影响了政协委员职能作用的发挥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第一,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第二,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重要情况,就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候选人名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同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在各级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第四,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和县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第五,推举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这五种形式在当时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要求的,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仅靠这五种形式还很难满足社会发展对政协委员这一职务的要求,主观上参政议政工作的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如闭会期间政协委员如何行使权利不明确,仅靠各级政协委员在工作实践中的不断探索,随意性很强。客观上广大政协委员分布地域和从事职业广泛,决定了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局限性,使得各级政协很难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各种活动,广大政协委员更难于拿出更多的精力执行参政议政职务。

  2、政协委员履职环境不够理想,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时承担着双重身份,既是受益者,又是监督者,由于受到部门利益、自身利益的诱导和周围环境的制约,其自身很难做到二者协调统一,履行职责时往往会避重就轻,更不会把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披露曝光,给自己惹上麻烦,从而使群众的利益得不到维护,甚至错位。

  3、政协委员素质较低,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些政协委员文化水平低,参政议政能力差,甚至有个别政协委员责任观念、法律观念不强,误认为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称号”,只是开开会,鼓鼓掌,投投票,没有什么硬性任务,经常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缺少主动行使权利的激情,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不闻不问,觉得自己问了说了也没用,老好人思想严重,在工作中只愿当观众,不想当“演员”,更有甚者,把法律赋予政协委员的优越条件和权利当作捞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为自己事业“锦上添花”,对政协委员职责和作用的认识没有真正提高到参政议政为民的政治高度。

  因此,在强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能上,要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首先,把好政协委员的“入口关”。应当把参政议政能力的考察,作为选举政协委员的一个准入门槛,这是保证和提高政协委员素质的关键环节。地方各级政协委员应当具备这样几个基本素质:一是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二是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是非分明,能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呼声,能为民办事;三是有较强的行为能力,不仅要有微观的议事能力,而且还有宏观的思考和筹划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这是履行职务必须具备的最起码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才能有效履行委员职务。因此,有关部门不应盲目指定某基层单位必须选出某一类政协委员,以免滥竽充数,而应当更关注那些关心时局,思想开放,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思考问题,大胆提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的好管“闲事”之人。这就要求政协委员除了具有本职专业特长之外,还必须具有参政议政能力。但是多年来,许多地区举荐政协委员,名气越大,业务成果越显著的候选人,越容易当选。但候选人有无参政议政的能力,却没人在意。政协对不称职的委员的惩罚措施,目前也只能针对少数不到会者。而对于个别即使来开会,或随意写个议案提案以应付交差的“挂名政协委员”,政协机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予以制约。因此,对于政协委员的选拔,虽然应该注意那些具有较高的名望和群众威信,并拥有较为显著的业务成果的名人学者,但仅仅局限于这些还是不够的,否则的话,政协会议就不是讨论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而变味成为劳模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大会了。

  其次,建立健全各级政协委员监督管理机制。(1)开展市政协委员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评议。(2)建立政协委员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政协委员”活动。对那些经常参加政协活动、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政绩突出的政协委员进行表彰,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2006年首届雁峰区政协第五次大会上,对30多名区政协委员进行了表彰奖励,从而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还对个别两次以上不参加政协大会的委员劝其辞去委员职务、终止委员资格,进一步促进了委员积极进取的主动性。(3)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民盟衡阳市委,对新增补成政协委员的盟员就政协理论知识和如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等进行培训的做法值得推广。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政协委员,或者因为能力不足,或者因为不懂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又没有能力召集一个自己的提案建议写作班子。在政协会议上,要么只能当“哑巴委员”、“举手委员”,要么所提交的提案,不仅不能为群众代言,为政府建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委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影响了政协会议的质量。因此,借鉴民盟市委的做法,加强对政协委员们的培训,是十分重要的。(4)加强对政协委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履行委员职务的时间保障。大部分政协委员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委员职务仅靠业余时间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市政协每年对委员活动都做出周密安排,列为年度工作要点。这样才能有利于委员真正依法履行好职责。二是履行委员职务的物质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的是政协委员兼职制,兼职不兼薪,委员的经济收入来源于其本职工作,而不是委员职务。为了使委员履行委员职务不带来经济损失,委员参加的本级政协会议或政协组织安排的委员工作和委员活动,其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的委员,组织应给予补贴。三是加强对政协委员活动的指导和引导。政协委员在繁忙的工作时间里没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提案问题,政协机关应加强对委员工作的指导和引导,定期或不定期地给委员出题目,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解决的难点问题,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这些措施,不断加强对委员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把委员的管理和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然后,适当选拔一定比例的专职政协委员。应从法律角度把参政议政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职务进行规范,在政协委员中选举一定比例的专职政协委员,确定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地位和事务,不仅有利于政协委员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参政议政职务上来。政协委员实行专职化后,政协委员从原来的工作岗位上解脱出来,不再受到兼职时繁琐的事务性工作困扰,可以尽心尽责地干好参政议政工作;而且有利于政协委员执行职务的民主化程度。一方面政协委员能够增强法律意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时避免了过多考虑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可以专心致志地参政议政,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为此:一是引入竞选机制。要加大政协委员选举的公开化、民主化和透明化程度,改进政协委员选举的程序和方式,特别是要制定严格的专职政协委员选举标准,通过采取介绍候选人实际情况及施政纲领、候选人参加公开演讲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协委员,认识政协委员,真正把有经验、有文化、有能力、有热情、懂业务、懂法律并忠实于人民利益的人选到专职政协委员岗位上来。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要提高专职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增强其参政议政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委员定期述职和接受选民评议等制度,使专职政协委员接受选民的监督和各级政协常委会指导,同时,要积极探索对专职政协委员的奖惩机制,对于政协委员违反职责的要追究其在政协内部的行政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置专职政协委员工作于一个有压力、有动力的环境之下。三是给予专职政协委员经济待遇。专职政协委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政治职务,就要从其实际情况和地位作用出发,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一个坚实的经济后盾,要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待遇,给予专职政协委员一定的经济补贴、逐步实现由适当补贴到很高补贴的发展过程。

  最后,地方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政协都是人才库、智囊团。政协委员在政协这个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里,可以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共商国事,传达人民心声,为社会的公平、和谐、进步建言献策。政协委员的职责,在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做了明确规定,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有会议、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其中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在内的各类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全体会议是政协最高层次的协商形式。如此重要的参政形式,作为政协委员如果事务缠身,无法与会,甚至视而不见、不当一回事,那么所谓参政,也就无从说起。雁峰区政协依据有关规定,撤消了他们的政协委员资格,体现了认真负责的态度,表明政协委员决不是摆设。近几年来,在衡阳政协和各区县政协,委员们认真政治协商、积极参政议政、主动民主监督,为衡阳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大量的科学依据。比如酃湖大学城的建设,市政协的主要领导人亲自带领专家考察调研,提供详实准确的调查报告。再比如衡阳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民盟衡阳市委带领部分市、区政协委员,与市教育局多次协商,形成了大量的提案和专题报告。这些,都反映了人民政协在衡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影响。但不可否认,过去有些区县在协商产生政协委员的过程中,有偏重名企业家、名专家等倾向。名人不是不能当政协委员,关键是要有参政议政的热情和能力。有的名人可能是某一个领域的专家,无人能出其右。但是,他不一定就有参与政治、建言献策的能力。如果硬要把他安排到政协委员的位置上,不但占了名额,成为摆设,而且对他本人来说也是一种尴尬。有的名人虽然当上了政协委员,但是仅仅将其视作一项荣誉或光环,不进协商会场,不问社情民意,不吐真知灼见。这样的政协委员如何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可见,如何在政协委员与基层百姓之间建立起足够透明的沟通渠道,这却事关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能否在政协会议上得到应有的反映,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了。

  (作者单位:湖南衡阳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