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先锋侵犯儿媳妇:美国追查海外资产引发华人关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20:56:37

美国追查海外资产引发华人关注

标签: 海外资产  2011-12-29 06:03 

    近来,随着美国政府推出一些具体措施,加强对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追查,也在华人圈引起了广泛关注,担心一旦被美国查出有隐匿的海外资产将遭到重罚,甚至传闻部分华人因此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在此对这些措施及其可能的影响作简要介绍,供大家参考。

    作为一个打击美国纳税人利用海外帐户进行避税的重要举措,美国于2010年制订了《海外账户纳税法》。它要求一些拥有海外资产的美国纳税人向国税局申报海外金融资产,还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帐户的一些信息。国税局还就该法的具体分步实施拟定了时间表。

    本月中旬,为进一步实施该法,国税局制作了新的8938表,要求某些拥有海外金融资产的美国纳税人必须在每年报税的同时填报。资产申报适用于2010318日后拥有的资产,对大多数纳税人而言,在2012415日前递交2011年税表时就要同时填报。未申报8938表将会面临1万美元的罚款,经通知后仍未申报将面临最高5万美元的罚款。因资产申报不足导致的漏税还要交纳40%的罚款。

    受影响的美国纳税人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以及个别未取得绿卡的人士。但是,只有当海外资产总计超过一定限额时才需要递交8938表。例如,对居住美国且单独报税的纳税人,年末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当年任何时候超过7.5万美元才需递交。而在海外居住的纳税人限额会适当提高,例如对海外居住且单独报税的纳税人,年末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在当年任何时候超过30万美元才需递交。

    该法同时要求外国金融机构直接向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的一些帐户信息。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在2013630日前和国税局达成协议,对开户人采取身份审查和尽职调查程序,每年向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的帐户,并在将美国取得的收入支付到未达成协议的金融机构帐户时,为国税局代扣30%的款项。

    上述举措实施后,所谓隐匿的海外资产,实际上是指未在8938表中填报的海外资产。应当填报的海外资产包括:任何外国金融机构保管的帐户;其他用于投资且未被金融机构保管的海外金融资产,包括美国以外发行的股票或证券、外国实体中的所有者权益、以及非由美国人发行的金融票据或合同。

    也有人就美国政府是否有权对私有财产查帐产生了质疑。美国政府征收所得税的权力是由宪法第16修正案明确规定的,授权国会可以对任何方式取得的收入征税。国会还授予国税局广泛的权力来促使美国纳税人及时准确地报税。国税局有权对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进行调查审计,而且在审计过程中,纳税人负有举证义务,即必须提供证据向国税局表明其报表是真实准确的。

    随着中国移民人数的剧增,以及移民财富的不断积累,上述举措也同样引发了华人移民的担忧。首先要理解,资产多并不一定等于收入高,资产的收益才属于收入,进而影响所得税;因此如实申报资产并不必然使所得税大增,但如果瞒报资产一经发现肯定会受到处罚。另外,由于中美之间订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纳税人可充分利用收入排除或税额抵扣等方式降低税负,最终所得税增加的只会是极少数高收入者,而绝大多数年收入十万美元以下的中产阶级和低收入者则影响不大。而且,美国对其纳税人在中国资产的审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中国金融机构的配合,其配合程度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