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森市场调查 岗位:“周口六警察杀人案”究竟上演了一出什么大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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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0: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cb{margin-right:0}  “周口6警察杀人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海宇落网之后,原定于今日开庭对她进行审判,因故推迟到明日开庭审理。
今年12月23日,在死亡七年之后,周口市下岗职工李胜利的遗体终于火化并被下葬。
历经多年的侦查,案情告破。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同案的吕留生、冷飞等被判重刑;张伞、王海宇在今年的清网行动中被抓捕。作为犯罪嫌疑人,王海宇以怀孕为由再次被取保候审。(2011,12,27“新京报”《周口六警察杀人案一涉案女警被指仍在领工资》)

看这样的报道,竟如看一出大戏,而且是一出情节扑朔迷离、案情跌宕起伏的大戏。请看事实:
1、
七年前,2004年9月20日,在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下岗职工李胜利被六
名警察打晕,从四楼被扔下坠亡。随后,6名警察伪造李胜利跳楼自杀的现场。这样的一个事实,竟在七年之后才最后落下尘埃,不令人扼腕?
2、
当时,因为“法医证实坠楼没有问题”,李艳红在询问法医“那俺哥的内脏咋办?”
“自己找地方收起来”之后,她只能把哥哥的内脏装进一个充满福尔马林液的塑料桶,在家一放就是整整7年。而一直到火化前,妹妹李艳红才将内脏放进哥哥的胸膛,其情何堪?
32004920,在周口市医院太平间,妹妹李艳红看到哥哥李胜利的遗体。据当时周口警方的认定,哥哥系跳楼自杀当天因与人发生口角,被七一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带进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趁警察不备从四楼跳下,系自杀身亡。在太平间,李艳红看见哥哥脸上的血迹已被擦去,裸露的四肢上布满淤痕,袜子也少了一只。“好好的人为啥去跳楼,死得冤。”她回忆说,“当时,警察四处放风说,俺小哥有精神病,这显然不对。”显然,不但“有精神病”一说根本站不住脚,而且此时已经有人做了手脚,这不令人疑点丛生?
4、经过一年的上访,李艳红和律师发现警方很多漏洞:比如,李胜利坠楼的角度几乎为零,而正常人跳楼一定会有弧度。还有目击者看见,李胜利被警察带走时,有人说“到所里弄死他。”这就是说,自杀之说根本经不住推敲,这不是纯属杜撰编造又是什么?
52005年,时任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的王万春接手调查此案。据王万春的一位同事回忆,当时,没想到会是今天的这个结果。最初认为,顶多就是警察把李胜利打得受不了,李愤然跳楼。“查来查去,不是那么回事。”该同事说,“因为我们发现了一个具有决定性和颠覆性的证据。”这个颠覆性的证据来自一名叫董钊的证人,因为董钊目击了李胜利生命的最后时刻。但怪就怪在,并不因为有了一个颠覆性的证据,此案就可立马审结。
6、警察杀人案的案卷,摆到王万春面前时,是2005年,他时任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万春没有料到,压力随之而来。因为对涉案警员的起诉由涉嫌刑讯逼供,转为故意杀人,此后有人提出,既然是杀人案就应该交回公安部门办理。接下来,他在黑天回家时,被几个男子围住谩骂;关于他刑讯逼供的举报,递交到有关部门;涉案警员的家属也闹到了周口市检察院。最让王万春感到不安的,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一辆套牌车对他的车连撞三次的车祸,且报案后至今没有结果。这一切,不证明犯罪嫌疑人背后,势力强大?
7、两次开庭,法院两次被迫推迟。其中二审第二次开庭,警员家属在法院门口围攻了前来诉讼的律师,还爬上法院大楼扬言跳楼相威胁。这不说明法律多么无奈?
8、同时,此前与案子有关的一些事实令人不解。一直关注并报道此案的记者李晨说,第二次怀孕涉嫌造假。而正是因为怀孕这一理由,第一次因哺乳婴儿改为监视居住,第二次则发生在四年后,王海宇归案并于20余天后取保候审。而发生这一切的幕后,又是什么?
9、对王海宇因何能长期不归案,参与办案的警官不愿谈及。“有时候警力不够,还有时候找不到人。”一位警员说,“你应该理解我们的难处。”据了解,警员所说的难处是王海宇的身份,她的父亲王培林退休前,是周口市检察院的一名干部,曾任周口市检察院反贪局、起诉处等多部门领导职务。而仅凭一个区区王培林,竟有那么大的法力?谁信?

虽然此案看上去扑朔迷离、困难重重,但王万春还是根据唯一一位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还原了整个案件的真相:2004年,李胜利与当地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姐姐发生口角。随后,吕邀请七一路派出所警员为其出气。接下来,被带回派出所的李胜利遭六名警员殴打昏迷,疑似死亡。为掩盖真相,涉案警员冷飞、李立田经商议,将昏迷中的李胜利从四楼扔下,并伪造其坠楼身亡的案发现场。

虽然此案历经七年,最终真相大白。但是于其中的警察受人之托刑讯逼供、恼羞成怒行凶杀人,法医不顾事实信口雌黄,法院迫于某种压力两次推迟开庭,公安企图接手此案等等,都在向人们讲述这么一个事实:堂堂中国法律,竟被当地的这几个法界败类,戏弄得没有半点尊严可言。纵观本案,除了当地检察院之外,法律在所有的环节中全都掉“链”,岂一个“官官相护”可以作结?而作为犯罪嫌疑人之一的王海宇,至今还在派出所领工资,不反过来给了法律一个重重耳光?
如果没有李的家属不停地上访、讨要公道,如果没有董钊目击了李胜利生命的最后时刻、并给予证明,如果没有李万春顶住压力、秉公执法、还原事实真相,如果没有检察长在向李万春询问案情之后为他撑腰,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掉“链”,“周口六警察杀人案”不永远石沉大海?想到这些,难道不令人不寒而栗?

“周口六警察杀人案”究竟上演了一出什么大戏?不正是了上演了一出法界败类玩法律于股掌之间的闹剧、丑剧?本案中,不正由于公报私仇、执法犯法、刑讯逼供、行凶杀人、草菅人命、混淆黑白、制造冤案、雇凶肇事、企图灭办案人员之口的一个个粉墨登场,让法律脸面无存?几乎让老百姓有冤无处申而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而这一出闹剧、丑剧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思考,难道还需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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