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燕窝哪些可以进口:《中原论道》:陈有西在郑州发表演讲再谈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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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论道》:陈有西在郑州发表演讲再谈司法改革2011-12-28 1:18:38
陈有西年度

 

 

陈有西赴郑州参加“中原论道”文化论坛

同袁伟时、王康、秦辉同台演讲

 

     [中原论坛网按]一个大国的真正崛起,其标志不仅仅在于拥有强大的经济总量和军事实力,而最终在于是否拥有强大而优越的文化。“文化强国”正是在中国三十余年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经济成就和军事实力日益增长的背景下提出的。那么中国五千年文明一以贯之的文化道统究竟是什么呢?这一道统在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真正脱颖而出之际,是淹没和消解在新文化运动之后的历次运动和市场经济之中呢?还是在这基础之上能走出既不彻底割断道统又能融入全球自由化之大潮的新路呢?亦或是其他?!

    鉴于此,我们诚邀国内各方学人中原论道。无论从方法论上,还是思考的角度上,本次论道都不预设前提或主题。也就是说无论是站在形而上之保守主义或自由主义或权威主义立场上,甚或以形而下之“中国模式”论为视域,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本讲坛均持欢迎态度。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本次论道是当仁不让的,也是理性平和的;是交锋的,也是开放的。

    我们也许达不成一个共识,但也许从本次论道开始,我们能够在中国构建一个不同主义相争的平台,一个言论兼容的平台,一个多元论道的平台,哪怕这仅仅只是一个雏形和尝试。

 

一、时间:2011年12月下旬(12月27-29日;3天)

二、地点:三、主办方:中原国学讲坛

四、邀请专家学者:袁伟时、秦晖、陈有西、王康

五、主持人:刘伟

六、媒体: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凤凰卫视;大河报、河南商报、南都报、南方人物周刊,潇湘晨报、成都商报、财新传媒、东方今报、中时报系、联合早报等数十家中外媒体

七、日程安排:

1、第一天(问道)上午:袁伟时教授演讲《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几个基本问题》

王康先生演讲《我们时代的历史》

下午:秦晖教授演讲《政治体制与多民族国家认同:印度和南斯拉夫的比较》

陈有西律师演讲《法治中国: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

约180分钟。(现场听众与各位专家学者演讲后提问互动交流)

2、第二天(论道)全天:五位专家学者之间及与现场观众之间在主持人的有序协调下共同论道。时间约260分钟。

 

 

  法治中国:

    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
            
              主讲:陈有西


 

一、从中国当前的几个热点事件说起


广东乌坎事件:维稳思路的重新思考

通钢事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新诠释

山西煤改:法律治国还是权力治国

北海律师事件:法治秩序还是权力秩序

民企生存环境:对经济改革的否定逆流

刑诉法修改: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界线

 

二 、中国正处在大变革的前夜

今日中国的政治宽容和舆论环境宽松

实例:人民日报的不同声音

        中央党校的思想活跃

        左中右网站不同声音同时存在

        网媒干政现象方兴未艾

        很多行政滥权现象得到及时纠正

        对待不同意见者的处理方式相对温和

        自发选举人出现并得到官方舆论的支持

        村级选举开始走向成熟 是乱象还是希望?


三、社会进步的方式选择
革命党和保皇党:晚清变法的教训
中国改革的短板理论:三十年的得失
GDP与价值观,矛盾综合症已经暴发
改革焦虑症,改革恐惧症
改革都可探讨,革命尚勿妄言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中国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官方和民间:要互相听得懂对方的语言

四、当前中国政治相对开明及其原因 高层领导班子的执政为民理念 经济改革三十年成功后的自信 政改滞后综合症反思后的共识 网络科技时代到来的政治公开局面 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倒逼维稳思路改变 改革三十年后的国民人文基础进步 体制内改革力量的上升开明政治的共识


五、珍惜这种“思想僵持阶段”
善意地理解当前的政治局面
给当政者时间理解改革的复杂和困
中国是一艘慢慢前进中的航船
防止激进主义思维打破这种僵持
坚持改良和改革,防止不应付的代
坚持探讨和对话,防止仇视和对抗
当前中国不具备否定现体制的力量

六、中国政治还会走向进一步的宽松
不论什么政治力量掌权,大国政治不可能长期保持人治
中国民智已开,中国不可能还有文革的思想基础和力量基础对高压维稳教训的反思和修正
中共十八大前政治开明迹象,新一代政治家产生
官方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日渐丰富 国际社会在开放环境下对中国的影响
成文法体系为中国民主力量成长设计了通道。
《宪法》、《选举法》、《物权法》,25个已经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

七、变革时代的社会矛盾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行政体制改革一再失败,
机构日益臃肿,食利阶层膨胀,公务员社会最热门
7800万党员,近2500万公务员和基层干部
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开支是当前中国的百病之源,对底层民生越来越甚的剥夺
公有制经济为国家垄断、利益集团垄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社会分配不公的百病之源
中央和地方争利,中央集权拿走社会资源性利益和税收利益,
地方政府转向卖地为生,税外乱收费泛滥,是中国拆迁悲剧、官民冲突的直接根源

八、变革时代的社会情绪
公权侵夺和公权腐败引致的仇官心理 权力获利和垄断暴利引致的仇富心理 高压维稳、作废法院引致的暴力心理 公权无德、篾视规则引致的对抗心理 舆论欺骗、虚假宣传引致的失信心理 实用主义、急功近利引致的浮躁心理 门阀观念、权力世袭引致的谀官心理

九、社会变革与民粹主义
精英政治还是平民政治,
社会角色观念:双规的看法
今日中国的精英与平民有鸿沟吗 很多以民粹代言人自居者,自己恰是最有精英情结的人
绝对的民粹主义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 民粹主义最后损害的恰是平民利益 精英政治、开启民智、与民同袍 获取民意、为民代言、为民牟利 防止伪精英和伪民粹 今日中国社会精英绝大多数在共产党内
中国当前的进步寄希望于中共党内促动的改革

十、政治道德与中国政治生态
向上负责导致政治越来越失去民心
向上负责导致政治人物越来越没有公共道德
向上负责导致急功近利、虚假政绩观
高尚宗旨与现实背离导致公共政治中假话泛滥
公有制导致权力人摄取公共财富易如反掌
权力非民选,导致政治分肥公开化,
只能有限反腐败,家法治国

十、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
行政体制改革不能替代政治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司法体制改革能够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经验 司法体制改革能够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司法改革代价最小,能够理性、可控,
不会导致政党轮替、矛盾失控、社会动荡和民族矛盾 司法改革可以在现有《宪法》框架内进行,有章可循

十一、中国政改可以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进行
中国政改可以在现有《宪法》框架内进行
     公民权利实现和依宪治国
政改为司改提供前提和基础
司改为政改提供突破和保障
中国良性政改的三个突破口
言论自由权、民主选举权、司法独立权

《宪法》35条与言论权利
《宪法》5条126、131条与司法独立 
        依法治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独立审判、检察权。
《宪法》2、3条与代表选举权
防止大法授权,小法收权,大法架空,小法肆虐
中国政改的第一步,只要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
十二、司法改革可以是政治体制 改革代价最小的突破口
法改革是政治体改代价最小的突破口
      理性  可控  可对话 
      司法改革为政政改提供宪法保障基础
司法改革能够理性处理政改中的问题
司法改革能够提供一个探讨的理性平台
司法改革能够为政治体改提供固化的成果
言论权与《新闻法》
公民权与《选举法》
司法权与《诉讼法》
有效、独立、完备的司法,是政改的矛盾调节器


十四、司法制度改革的目的和价值取向
(一)通过司法制度改革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通过司法制度改革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三)通过司法制度改革保障民主和法制措施的落实。
(四)通过司法制度改革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


十五、苏联遗产与中国司法改革
苏共中央总书记久加诺夫总结:前苏联的基本特征 1垄断权力的政治法律制度; 2垄断经济利益的封建特权制度; 3垄断真理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中国经济改革成功,是抛弃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才取得的 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他们自己都已经抛弃 只有中国现在还在继承和坚持,我们有必要开始反思清理


十六、前苏联对中国法学观念的影响
前苏联法的消极影响主要是两方面:
一方面是社会主义法的虚无主义影响,可以追溯到列宁的一名言,
无产阶级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它对新中国领导人和法学工作者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
一方面是过份强调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专政工具的作用。
维辛斯基的法学观点对中国法制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主要还是它的阶级斗争法学理论。
中国的阶级斗争法学理论直接来源于他的理论,
这一理论在中国法制建设中产生的后果和影响

十七、中国司法有哪些问题需要改革
    立法思想基础:统治意志还是社会契约 所有制基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刑法观念:专政为主还是保护人权 流通基础:鼓励市场还是非法经营 资本观念:财产性收入和非体力劳动性收入 财富观念:保护任何人合法持有的财产 司法观念:法律至上与司法框架均衡 司法架构:法院主导下的真正抗辩 司法专属:让法律归法律,行政归行政,党务归党务

十八、影响现有司法公正和效能的原因
一、意识形态因素。剥夺私产的潜意识
二、权力架构因素。权力至上的司法观
三、公权同化因素。 抱团对付体制外挑战
四、地方利益因素。
                     司法割据,依法办事成为弄权借口
五、人情关系因素。
六、选才标准因素。
七、制度缺陷因素。诉讼法缺陷
八、法官伦理因素。三个至上问题
 
十九、变革时代的中国法院
法院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稳定的衡器 一个国家法院为什么必须超脱独立
中国法院早已承担不了维护最后公平的功能 《宪法》司法独立原则被破坏,是中国法院失效的根本性根源
法官产生方式和管理方式,是中国法院无效的原因,产生大量庸官、贪官的原因
重建中国法院权威是中国政改的必由之路
公平、独立、透明的司法,是国家稳定的基石

二十、为什么要让法院说了算?
为什么必须树立法院的权威? 法官腐败不能支持法院取消论,而更要支持司法权威论 法庭是最好的社会矛盾释放器? 公开审判、程序保障带来的公信力
抗辩带来的信息对称兼听则明 事先公布的法度标准、职业法律人的民主合议、 上诉救济权、世界公认的终局权 必须让人民能够从法庭上实现公平正义 重树中国公民对国家司法的信心 把民众带上法庭,把矛盾交给法庭, 把社会信心交给法庭

 二十一、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途径选择
司法改革的重点在中国法院制度改革
检、警、律只是枝节问题
检察权力的科学配置
从法律伦理上确立法官独立观念
从最高法院始提升法院在国家权力架构中地位
定罪权、陪审员、陪审团
建设强势法院干预政治和政府宏观经济行为
提高当庭判决比例实现法官审判权回归
法官职业化,培养忠于国家法律的法官队伍
探索大区法院、专门法院模式摆脱司法地方化
推动法律共同体循环交流改变公权混合观念


二十二、中国律师业的使命和未来方向
律师是国家稳定的重要力量不是异已力量
改变担心律师的观念打压律师的做法
律师需要冷静反思同官方互相读懂语言
发挥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帮助国家司法改革
克服急躁情绪、抱怨心态、功利目标
冷静理性为国建言为民分忧
通过个案促进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


二十三、共同践行法治中国的梦想
命运在敲门,中国面临一个重要时期
中国政改的又一个机遇期已经到来
以积极的合作的态度支持中国政改
是批评者,更是合作者
法律人应当有道义和责任感
法律人应当互相理解更加团结
把改革的代价控制在最少限度

 

中原论道
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