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存量资金: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全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40:29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为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宝鸡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工作如下,请予审议。
   
    一、四年来工作的回顾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建设“四市”、创建“两个最佳”、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宝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全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把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工作大局,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成立领导机构,开展学习宣传,制定具体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把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与反腐倡廉的具体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序开展、整体推进。坚持将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有效载体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建立健全了警示训诫的基本制度框架。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统一思想,落实了领导责任。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定实施办法,大胆探索警示训诫运行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形成了运行顺畅,协调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警示训诫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应用到全市中心工作和勤政建设之中,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形成了警示训诫防线与反腐倡廉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实现了强化组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的目标,较好地发挥了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作用。三年来,全市共实施警示训诫150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7人。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级纪委紧紧围绕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了工作机制。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以主要领导示范为带动,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持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失责追究,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四年来,全市共对118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先后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宣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通过组织开展读书思廉征文,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书画展、文艺演出,传唱廉政歌曲,评选表彰廉勤兼优领导干部等一批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以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初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围绕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重点对领导干部借用公款、在企业兼职、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市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17件,清退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21人18.4万元。领导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五股歪风”基本得到遏制。
   
    加强干部监督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重大情况通报等制度。在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全面开展述职述廉。四年来,各级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508人,任前廉政谈话3284人。对6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了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检查,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收费逐步规范,乱收费现象明显减少,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经费保障改革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四年来,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118万元,党政纪处理26人。推行药品招标采购2.7亿元,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52%降到38%。通过落实惠农政策和专项治理,四年来,减轻农民负担3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国企改革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扎实开展千人公开评议。从2003年开始,按照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的部署,选聘1000名评议代表每年对市级20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公开评议行风活动,督促被评议单位围绕群众提出的2285条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加强监督。部门和行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群众满意率提升了5个百分点,达到87%。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对教育、旅游、环保等8个部门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建立了企业代表到会旁听、现场询问机制,完善了“行风热线”跟踪督办制度,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人事、开放办、物价局、各新闻媒体参与的查处影响投资软环境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联动查究长效监督机制。四年来,市纪委直接查处影响投资环境的举报投诉17件。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坚持服务大局、有案必办、宽严相济的办案思路,继续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四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31件,结案1349件(含上届末结案件47件),党政纪处分136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8人,移送司法机关44人,挽回经济损失1850万元。市纪委查处大案要案49件,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34人。查处了市污水处理厂违规招标案,市马头滩林业局原副局长李广生贪污案,市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李西来、市中医学校原校长张志峰、市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原经理寇新春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查处的市农电工委原副主任段志中和部分县电力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到省委表彰。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市已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2件。坚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双规”、“双指”措施,修订完善了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执行等程序,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和审计机关的协调机制,确保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安全有序深入进行。开展了优质案件评选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督促处分落实,重视申诉复查,保证了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探索建立了“一案双报告促治本制度”,先后筛选136个典型案件开展办案治本,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四年来,共核查举报失实的信访件405件,为408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五)改革创新机制制度,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
   
    加强权力监督。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分三批精简审批事项555项,精简率58.4%。组织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编制了全市政务公开简易目录,政务公开面达到95%以上。厂务、村务、事务公开稳步推进。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取消收费项目249个。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清理银行帐户1056个,撤销违规帐户121个。
   
    改革机制体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回避、交流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全面实行考察预告制、考察责任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度,开展了党政干部任用全委会差额票决试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了市、县、乡三级会计集中核算,全面推行了“村财民理乡(镇)代管”制度,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实施了通讯工具货币化改革。
   
    创新制度建设。围绕贯彻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标挂牌拍卖、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推行了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重点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建设工程招投标廉洁守法准入等制度,建立招投标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强化了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年来,全市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拍卖17l宗,成交价款14.07亿元。政府采购7.6亿元,节约资金1.04亿元。
   
    (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障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各级纪委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章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党中央的权威,确保了政令畅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围绕“四创”、社区建设、绿色宝鸡建设、西山扶贫开发、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市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督办,确保了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企业违法排污、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情况的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国债资金、扶贫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年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34个,发出监察建议书23份,处理相关责任人90名,挽回经济损失6400多万元。参与处理17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41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出台了《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宝鸡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宝鸡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市乡镇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效能投诉、绩效考评和过错追究等八项制度,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工作作风的好转。
   
    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建设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了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内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市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推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3项工作被中纪委、监察部确定为联系点,先后有5项工作10次被省纪委评为先进集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党组织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有力;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预防腐败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基本认识和主要体会
   
    回顾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1,必须坚持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反腐倡廉,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全面履行纪律检查职能
   
    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检验和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始终紧扣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发挥协调督查职能,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保驾护航,营造和谐奋进的社会氛围。
   
    2、必须坚持深化反腐倡廉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
   
    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和全新的思维,不断进行执纪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载体创新。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严查腐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的同时,正确运用党的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以警示训诫为载体,教育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纠正错误,挽救犯有一些错误但能悔过自新的党员干部,支持勇于改革创新的党员干部,保护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促进发展的干部,弘扬正气、打击歪风,在全市营造勇于创新、团结向上的社会氛围。

    3、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始终
   
    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辩证关系,使之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要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深化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管好一方的效果。对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尤其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检查纠正的同时,要努力探索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避免同一问题的重复发生。要以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三者并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4,必须坚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切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通过严查与民争利的典型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监督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必须坚持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关于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当前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政组织反腐倡廉的领导水平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到本届末,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后五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各级纪委要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纪委要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把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大使命,完成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目标,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提供有力保障。正确处理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的关系,在依纪依法严肃惩治腐败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鼓励实干、保护创业,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贴近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热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清廉从政、民主施政和科学理政,从而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认真监督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
   
    (二)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督查、评价、奖惩、保障机制。加强对阶段性任务落实情况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努力形成齐抓共 建的工作局面。
   
    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深入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学习贯彻党章、学习《江泽民文选》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宗旨、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和思想道德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加强廉政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勤政建设,积极营造既干事又干净的社会氛围。
   
    创新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严格执行制度,不断完善制度,注重创新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领域,每年选择一些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细化各类具体的防范性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链。着力加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注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使各项制度规定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制度规定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完善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强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创新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民主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探索建立廉情信息库。加强对重点领域、垄断行业的监督管理。发展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深化改革,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推动领导干部任期、回避交流和辞职制度的全面实施,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领导干部监督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投资决策、项目核准和资金安排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强对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公车改革试点。
   
    探索警示训诫防线长效机制。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作为一种思维理念、政策规定和工作方略,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下去。通过健全配套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发挥网络优势,完善警示训诫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警示训诫效果。不断拓宽警示训诫的领域和范围,全力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延伸,向勤政建设拓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和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健全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和浪费能源资源的问题。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健全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加强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加强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廉政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机关效能考评体系,加强投诉受理和投资环境监测,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投资创业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网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机关评议办法,办好“行风热线”。
   
    (四)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打击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更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的重要标志。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顶风违纪、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
   
    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注重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预防腐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以及申诉复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改进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健全法规制度,推进商业文化建设,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使责任分解更加科学,检查考核更加规范,履行职责更加有力。完善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全局、负好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自觉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敢抓敢管、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专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
   
    (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更加重大,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尤为重要。要以争创一流工作水平为目标,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在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上、用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清正廉洁,努力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健全轮岗和交流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同志们,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紧迫任务。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