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放假的通知:奇石美的表现形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8:12:19

奇石美的表现形态

作者:湖南 李清斋

凡能唤起人们美感的事物和现象,都是美的。由于客观事物的丰富多彩,因此,客观事物的美,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即不同的存在形式。
        据介绍,西方的美学家、哲学家对美的表现形态,曾经发表过各种不同的见解,进行了不同的分类。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美分为形体美、心灵美、知识美与理论美;十八世纪英国美学家哈奇生把美分为绝对的美与相对的美;法国哲学家狄德罗认为绝对的美是没有的,只有实在的美与相对的美;德国哲学家康德把它分为自由美与附庸美,等等。所有这些见解都是由于他们对美的本质的理解不同以及研究的角度的差异而形成的。
        现代美学家一般认为: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它的表现形态,根据美的具体成因与特征来划分,可分为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自然美与社会美又合称为现实美。
        自然美是各种自然事物与自然现象的美。准确地讲,自然美是“客观自然界中自然生成的并被人发现的美。”例如:黄山的奇峰怪石、洞庭的浩渺烟波,白浪滚滚的云海、波涛起伏的长河、飞流直下的瀑布、坦荡如砥的平原,以及日月星辰、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之美,都是自然之美。
 社会美是社会事物的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合乎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事物都是美的。其中包括实践主体及其实践活动的美,如人的心灵美、语言美、风度美、行为美——献身精神的美、先进事迹的美、历史事件的美,以及劳动生产创造出来的物质产品的美,如三峡大坝的美、长江大桥的美、高楼大厦的美、高速公路的美,琳琅满目的各种商品的美,都属于社会美。
 艺术美是指艺术作品的美,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源于现实生活,但高于生活。现实生活的美,往往是孤立的、分散的、粗浅的,艺术家将这些分散的美集中起来,去粗取精,进行艺术的提炼加工,使之形象化、典型化。艺术美比现实美更具概括性,更具普遍意义,更具观赏性,而且能够以情动人,具有特殊的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艺术的类别很多,而且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把它分为视觉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听觉艺术(音乐)、语言艺术(小说、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及综合艺术(舞蹈、戏剧、影视等)。
 根据各种美的基本特性和具体成因来划分,美的表现形态可分为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此外,还有多种分类方法:从美的组成部分来划分,可分为内容美与形式美;从美的形象特征来划分,又可分为具象美与抽象美;从自然美的发生与发展逻辑来划分,又可分为潜在的美与现实的美。所有这些美的形态,在我们平常的审美欣赏活动中都是可能经常碰到的,把握了它,对奇石的鉴赏活动及有关的学术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一、奇石的形式美
 无论是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都是由美的内容与美的形式两个组成部分构成。在美的事物中,美的内容与美的形式是统一的,一般而言,美的形式是不能脱离美的内容的。但是,由于美的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因此,二者的统一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与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某些事物中,内容与形式是完美结合的,例如艺术家在艺术创作时,致力于追求达到美的内容与尽可能完美的形式的高度统一。在另一些美的事物中,内容与形式各有侧重,例如:人的心灵美侧重于内容美,人的仪表美侧重于外在形式美;物质产品的美,生产者往往着眼于使用价值,实用与效率是第一位的,在外形上只是进行相应的美化;自然美的事物则与此相反,由于自然事物是自然生成的,没有人的主观目的性,因此它的内容是隐晦的、朦胧的、间接的,而它的自然形式却是十分清晰的、鲜明的,并且是十分诱人
的。所以王朝闻老师说:“它们主要是以其自身的自然形式而取悦于人。”(《美学概论》第43页)
 奇石是一种自然物,而且是未经人类加工改造过的原始自然物。无论是岩石、矿石、化石,无论是水中的卵石,山上的岩石,或是戈壁滩上的风砺石,统统是大自然的赐予,它们的美都是自然美,而且也都侧重于形式美。
 奇石的形式美是奇石的外在形式因素及其组合规律所表现出来的美。
 奇石的形式因素主要是形状、质地、色彩、纹理(简称为形、质、色、纹)。各种形式因素只有按照一定的组合规律组合起来才是美的,杂乱无章是丑的。这些组合规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形式美法则,包括整齐、对称、均衡、调和、对比、比例、节奏和多样统一等。其中,整齐、均衡与多样统一是最主要的组合规律。
 奇石的形式因素——形、质、色、纹,都是具有审美特性的感性存在,能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引起人们的心理反应,给人以美的享受,并共同构成奇石的形式美。
 奇石的形式因素,虽然各自有各自的审美特性,但是,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特别是奇石的色与质,形与纹是密不可分的。
 1.奇石的色彩美与质地美
 奇石的内质,是人的肉眼看不见的,但它常常表现为石的质感与色彩。石的质感,既能作用于人的视觉器官,也能作用于人的触觉器官。不同的石质,给人以迥然不同的质感。细腻坚硬的石质,给人以光泽润滑的美感。疏松的石质,给人以粗糙的质感。在自然光的照射下,石的内质又相应决定着石的色彩、光洁度与透明度,直接影响奇石的观赏效果与审美价值。
 奇石的颜色,丰富多彩,复杂多变。除了红、黄、蓝、白、黑等色相及由色相构成的色调之外,由于色与色之间的复杂关系,石头上的颜色,还呈现出多种复杂现象,如:单色与复色、主色与辅色、嫩色与老色、石色与纹色以及冷暖色、对比色、极度色、互补色、饱和色等等。
 石头上的颜色是怎么形成的?简要地说,色的来源是“光”。漆黑的夜晚,没有光,也就没有色,黑茫茫一片。白昼,有了光,也就有了色,五彩缤纷。自然光(即阳光),平时用肉眼观察,是无色透明的,其实,它是由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混合而成。太阳的七色光,是人的肉眼的“可见光”。每种颜色都是一种光波,红色光以外的光波叫红外线,紫色光以外的光波叫紫外线,都是人的肉眼看不见的。我们平常所说的色彩、色光、光谱,都是指可见光而言的。石头上的颜色,来源于“光”,但它只有与不同的石质相结合,才会产生不同的色。由于不同的石质对色光具有不同的吸收、反射、透视功能,因而形成不同的色相与丰富多彩的色调。颜色形成的基本规律是:如果石头对所有色光全部吸收,则石头呈现为黑色;反之,如果全部不吸收,即全部反射或透射出去,则呈现为白色或无色透明。如果石头对全部色光均匀地部分吸收、部分反射,视吸收量的多少,呈现出不同浓度的灰色。如果石头把红色光反射或透射出去,吸收其他色光,石头便呈现为红色,如此类推,石头反射或透射什么色光,它便呈现为什么颜色。
 由于色彩的光芒,最容易吸引人的审美注意力,最容易打动人们的心灵,加之,人们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鉴赏色彩美的机会比较多,积累了丰富的鉴赏经验,因此,人们在接触奇石的时候,最先感受到的是它的色彩美,随后才是其他的形式美,在此基础上才引发出联想、想象、体验和审美创造。所以马克思说:“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政治经济学批判》《马恩全集》第13卷第145页)
 奇石的色彩与其他事物的色彩一样,具有明显的审美特性,它能向人们传达出某种情感意味或情感信息,这种审美特性,美学家称之为“表情性”。例如,红色给人以热烈、兴奋的感觉,蓝色给人以宁静、抑郁的感觉、绿色给人以安全、稳定的感觉,黄色给人以明朗、欢快的感觉,白色给人以纯洁无瑕的感觉。多种颜色构成统一和谐的色调,不同的色调具有不同的表情性,有的鲜艳、华丽,有的古朴、淡雅,有的热烈、欢快,有的忧郁、沉静……色彩的表情性,是与人们的生活体验对有关“色”的联想分不开的。例如,红色容易使人想起火和血,因而给人以热烈、兴奋的感觉;绿色容易使人想起森林和草原,因而给人以寂静、稳定、安全的感觉;蓝色容易使人想起天空和海洋,因而给人以宁静、抑郁的感觉;黄色容易使人想起灿烂的阳光,因而给人以明朗、欢快的感觉;黑色容易使人想起漆黑的夜晚,因而给人以严肃、阴暗甚至恐怖的感觉……色彩具有表情性,是色彩为什么最能打动人们的心灵的客观原因。欣赏者的不同审美心态、审美追求,对色彩的表情性也具有重要影响。同样的色彩,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在不同的社会环境里,由于欣赏者的审美心态、审美联想不同,可能给人以截然不同的感受。
 2.奇石的形体美与纹理美
 奇石的形和纹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纹”是有形的纹,“形”是有纹的形,并共同构成奇石的形体、形态。
 纹有多种,有凹凸不平的纹,称为石纹;有由颜色构成的纹,称为色纹。纹又有粗细之分,细纹如游丝,粗纹如宽带。至于纹的形态那就千变万化了。
 形有圆形、方形、三角形(称为三原形)以及由此演变而成的椭圆形、长方形、菱形、多面体形、异形等等。这是指石头的轮廓,至于石头的图
形、象形,那就更多了,多得不胜枚举,概括起来说,不外乎抽象美的形与具象美的形两大类。
 以上讲的形和纹,都是从石头的可感形式而言的,如果要把千千万万的形和纹,抽象概括,那就是另一番景象,它们都是由抽象的形式元素——点、线、面、体构成的。这些抽象的形式元素,都有各自的审美特性。
 点,是最基本的抽象的形式元素。点的移动轨迹就是线,线的宽度扩大或点的扩大就是面,面的组合就是体。例如说,画面上的色块,小的色块是点,大的色块就成了面。点,具有很强的形象表现力,如:有聚有散的红点表现为红梅;飘飘忽忽的白点表现为雪花飞舞,灵璧石中的雪花石因此而得名。不同色彩的点与面的合理搭配,具有提神醒目,扩大审美效应的作用,如“万绿丛中一点红”、“画龙点睛”等。
 线,即线条,它是造型艺术中最基本的造型语言之一。线主要分为直线、曲线、折线三大类。人们在赏石活动中,不同的线条会使人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向人们传达不同的情感意味。一般说来,直线表示力量、稳定,有刚强感;曲线(包括弧线、抛物线、波浪线、螺旋形线、蛇行线、S形线等)表示优美、柔和、流畅,有运动感;折线表示转折、断续,有突然感。不仅如此,由线条构成的面和体、形和纹,也具有相应的审美效应。例如,由直线构成的方形有刚正感;由折线构成的正三角形有稳定感,倒三角形有不稳定感;由弧线构成的石的轮廓,有完美圆润之感;由S形线构成的石纹、石形,有动感;由波浪线、螺旋形线、蛇行线构成的石形、石纹(包括有色的形与纹)都给人以优美、流畅和富有动态的美感。
 二、奇石的具象美与抽象美
 形式美,是奇石美的主要表现形态,这是从整个客观世界与其他美的事物相比较而言的。再从奇石的形象特征来划分,奇石美的表现形态又可分为具象美与抽象美。就是说,有的石头的美是具象的,有的石头的美是抽象的。可以肯定,最大多数石头的美是抽象的,具象美的石头是极少数。如果说,奇石是石头中的花朵,那么,具有具象美的奇石,则是凤毛麟角。
 所谓抽象美,就是排除一切具体形象,单凭点、线、面、体等抽象形式和色彩,按照形式美法则组合起来所体现的美。对于奇石的抽象美,人们通常是能够从中感觉到美的愉悦,美的存在,但又是人们常说的“无可名状、无可称道”“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美。当然,这只是人们的一种感受而已,其实,无论何等抽象美的石头,都是可以“名状”,可以“称道”“言传”的。大体上,常见的抽象美奇石有:具有晶莹剔透审美特征的矿物晶体石,色彩斑斓或对比强烈的彩石,多样统一的结构石,具有皱、瘦、透、漏审美特征的太湖石或类太湖石,石质细腻、石表光亮润泽、色彩古朴典雅的水冲石,具有几何图案美特征的图案石,类抽象派绘画石,类抽象派雕塑石等等。
 所谓具象美奇石,是指奇石的形体或石中图纹,与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物象产生偶合现象,人们把此类奇石称为象形石或肖形石。象形石的类别,粗分可以分为类绘画石、类雕塑石、类书法石三类,细分可以按照肖形对象分为以下七类:
 天象石:包括云霞石、太阳石、月亮石等;
 山水石:包括山岳石、瀑布石、雪景石、湖景石、海景石、大江小溪石等;
 花卉石:包括梅花石、菊花石、牡丹石、兰花石、沙漠玫瑰石、竹叶石、松针石等;
 人物石:包括名人石、古人石、僧人石、戏剧人物石、丑态人物石等;
 动物石:包括各种飞禽走兽、鱼虾蝼蚁等肖形石;
 百物石:包括亭台楼阁、锅盘碗盏、车轼舟楫等各种事物的肖形石;
 文字石:包括正楷、行书、篆体等类书法艺术石。
 奇石虽然不是艺术,但是对于肖形石,人们必须用艺术的眼光去审视它,用艺术的标准去判断它。
 三、奇石的“潜在的美”与“现实的美”
 潜在的美与现实的美,是奇石美发生与发展逻辑中的两种形态。奇石是一种具有动人的审美特性的自然物,它能引人入胜,动人心弦,引起人的美感愉快和给人以精神享受。但是,这种自然生成的“美”,在被人发现、被人欣赏之前,还只是一种美的“条件”,或者说美的“潜能”,所以称它为“潜在的美”,还不是“现实的美”。只有当它被人发现了,被人欣赏了,成为了人的审美对象了,潜在的美才会转化为现实的美。简单地说,奇石之“美”,是自然生成的,当它被人发现以前,它是“潜在的美”,当它被人发现、被人欣赏之后,它便成了“现实的美”。
        这两种美的形态,听起来好像是同一事物的同一现象,其实不然,二者之间有本质性差别:
        第一,奇石“潜在的美”,是指奇石的审美特性,是一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物质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奇石的“现实的美”,是人对奇石的审美观写照,是主、客观的统一,既具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
        第二,奇石“潜在的美”,对任何观赏者来说,都是公平的,同等相“待”的,是稳定不变的。而“现实的美”就不一样了,鉴赏者对奇石美的审美观照,既具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甚至是千差万别的。简要地说,奇石“潜在的美”是客观的,不变的,而奇石的“现实的美”,既以潜在的美为基础,又是因人而异,各有千秋的。
        “潜在的美”与“现实的美”是人们在奇石鉴赏过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必然会出现的又不太容易被人察觉的两种美的形态。其实,奇石鉴赏就是“潜在的美”向“现实的美”的转化过程。石友们在鉴赏奇石的时候,经常地处于这两种美的形态的转化过程中,不过,只是尚未注意到这种瞬间即逝的过程罢了。
        综上所述,关于奇石美的表现形态,从整个客观世界来划分,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判断,奇石美属于自然类,并侧重于形式美,这是奇石美的主要表现形态。在这个范围内,从奇石的审美特征来划分,又可分为具象美与抽象美;从奇石美的发生与发展逻辑来划分,又可分为潜在的美与现实的美。
       这就是奇石美在不同时空条件下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表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