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教学培训反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措施的若干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14:04
(工商市字[2009]8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充分认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国务院提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要举措。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搞活流通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切入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按照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更新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支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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