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级阅读计划:广告公司收费方式下一波:项目费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56:53

 

 

  项目费制将是今后广告代理商主流的收费方式,提出此论断一方面理所当然是基于项目费制可以弥补月费制的弊端,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广告主营销部门的变化。

  广告公司在代理广告业务时采取什么收费方式,是广告主和广告公司谈判的焦点问题,这直接涉及到双方的利益。目前,月费制是广告公司主流的收费方式,尤其是4A公司和一些没有媒体购买业务的公司。对于广告主来说,月费制比较有安全感。月费就好像广告主买了一拨固定的人,买了固定的时间为其服务,在广告主有疑问时,至少可以随叫随到。而对于广告代理商来说,月费制的好处是稳定,公司可以养固定的人,有固定的收入。

  然而,月费制的各种弊端也逐渐凸显出来,广告公司的收费方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刻。项目费制将是今后广告代理商主流的收费方式,提出此论断一方面理所当然是基于项目费制可以弥补月费制的弊端,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广告主营销部门的变化。

  项目费制VS月费制

  月费制即广告主按预定的年工作最付给广告公司一定数量的金额。一般来说,这笔金额按年定下来后,每月按相同数目支付,无论当月的工作量是多少。

  其具体做法是:广告公司根据广告主提出的要求开展业务,组成一个服务团队,并确定整个广告战役使用各类员工的时间和精力。之后把这些换算成以工时为单位的工作量,并且拟定每个员工的工时单价。一般来说,资深的、经验丰富的员工工作业务质量高,工资较高,工时单价也高。反之,资力浅的新手,其工时单价较低。例如,AE每小时收费500元,服务某家广告主的时间是其工作时间的100%,CD每小时收费1000元,服务同样这家广告主的时间是其工作时间的60%,各自的工时乘以单价后加总,再加上双方同意的利润比例,便是广告代理商应得的报酬。

  月费制有种种弊端。首先,月费制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广告主广告预算的浪费。如上所说,广告公司会提供给广告主一张服务团队人员工时的列表,例如,某个人的40%时间是属于你这家广告主的。然而,现实中不可能严格地去规定一个人40%的工作时间做这件事,60%的工作时间去做另一件事。因此,书面协议上很精确的按工时计算报酬实际上并不具备可执行性。而且,一家广告公司最核心的资产就是那些有丰富经验的高级领导层,广告主付的钱其实买的是这些人的时间。然而从这张工时列表上广告主看到的是,高层领导者可能只有20%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买的大部分都是那些下层的执行者。此外,广告公司的人员除了40%服务这个客户,60%服务那个客户,还要联系一些新业务,而这个联系新业务的时间所造成的费用,只能分摊给客户了,广告主也只能默认。另一种情况是,协议上虽然清楚地写着,该年广告公司需要做哪些事情,但可能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一部分原先的需求就不被执行。例如,广告主原打算今年拍两部广告片,但年终由于预算不够,第二部广告片就不拍了,但付给广告公司的费用还是每月固定的,不能减少。这就使得广告公司的人员做的事情少了,但得到的报酬还是一样多,对广告主来说就是一种浪费。

  其次,月费制缺乏一定的弹性。在遇到广告主业务增长迅速的情况下,固定的月费由于缺乏一定的弹性,使得广告公司没有能力为广告主的新业务增加相应的人员,而只能靠现有雇员加班来完成客户的业务,这样很容易造成员工的超负荷工作量。另外,员工在疲劳状态下生产出的“产品”就没有“质”的保证。

  再次,月费制很难定义产出。广告公司可以把一年所做的事情都列出来,但究竟市场的增长与广告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有多大的关联,广告主自己很难去评估。只有像可口可乐、联合利华等一些先进的广告主会拥有一个复杂的评估系统,每年都去调研当年的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是多少,通过一年的广告活动后,认知度和美誉度又变成了多少,然而谁又说得清,这样的调研数据能否真实正确地反映广告所带来的效果。况且市场永远是二八原则,80%的广告主是没有钱去做效果调研这件事的。

  而项目费制即广告公司按支出盈余的方法执行,认真记录为客户提供服务所花费的每一笔金额,项目结束后将这些支出的账单送交客户,再加上双方同意的利润边际。

  项目费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月费制所带来的缺陷。首先,项目费制有明确的产出。达彼思141中国区整合策略总监彭钢告诉《广告主》记者,相对于月费制的买人买时间,项目费制买的是产出。例如,广告主要拍一部广告片,不管广告公司有多少人,只以最后呈现的结果为主,而且很明确这个项目一定会发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广告主的预算浪费。其次,项目费制更便于评估与管理。广告主很容易去评估项目进展到什么程度,具体的产出是什么。采用月费制时,广告公司可能为广告主拍了一支创意极佳的广告片,但最终市场销售并没有因此增长多少,原因是广告主媒体投放的预算太少。采取项目费制后,广告代理商只负责广告片的部分,至于广告主有没有去传播,最后落实到市场销售的效果怎样,就是广告主自己的问题了。

  因势而变

  现在很多国际和本土广告主都在公司内部设置了CMO(首席营销官)职位,是仅次于CEO的二把手。有些广告主还特意邀请之前曾在广告公司任职的阅历丰富的人士担任该职位。CMO负责制定与执行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对具体的市场营销战术进行指导与必要的监督。不少企业在CMO下还细分更多的部门,如广告、公关、活动等。

  当广告主的营销部门越来越强大,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实际上就在扮演整合营销的职能。为了更好地管理各个职能部门,广告主最好的方法就是将业务分包给不同的广告公司,自然而然就是以项目制的形式外包,给广告公司的付费方式就是项目费制。

  项目费制是大势所趋,主要源于广告主需求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而广告公司作为寄生行业,也会由于项目费制的盛行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

  广告公司的财务结构发生变化。目前,广告公司的人员都是拿固定工资。变成项目费制后,广告公司后台的财务、后勤人员薪资是不变的,还是拿固定工资。但其他人就拿基础工资,然后根据项目再来决定收益。这样可能1月份你薪资很高,但是6月份由于承揽的项目少薪资就降低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降低广告公司的人力成本,也更容易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广告公司往专业化方向发展。理论上讲业务是越做越大越好,收3000万总比收1000万好。但是采用月费制,广告公司会发现,你做得越多,服务的内容越多,收益就越低。实际情况是有些客户,如果只做他一部分业务时,却会发现是赚钱的。因此项目费制就促使广告公司往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求做全,只要做专就能盈利。

  广告公司数量精简,体现差异化。采用项目费制后,广告公司可能会沦为广告主执行的工具,那么广告公司品牌的意义是什么?那就是建立平台。每一家广告公司都有自己服务客户的方式、核心人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所以以后广告公司的数量还会减少,以体现差异化、独特性。在某个专业领域,如互动营销领域,只要几家专业的广告公司供广告主选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