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桥:公费医疗并轨医保再下一城 [刘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2:59:04

公费医疗并轨医保再下一城

北京市级公务员明年起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摘要:公费医疗改革方面一直进展滞后的北京,也将实现公费医疗和职工医保的并轨。从明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他们将和职工一样,缴纳医保费,持社保卡就医。

    南都讯 记者刘苗 发自北京 公费医疗改革方面一直进展滞后的北京,也将实现公费医疗和职工医保的并轨。从明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他们将和职工一样,缴纳医保费,持社保卡就医。

    缴费待遇与医保相同

    根据前日发布的北京市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将从明年起全部并入职工医保。这一政策涉及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高校教职工22万人,但不涉及市属高校学生。

    公费医疗人员并入医保后,缴费比例将和目前的职工医保保持一致。同时,也将持社保卡就医,并按照职工医保待遇进行相关报销。不同的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还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中央单位公费医疗尚未改革

    据了解,北京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主要分三级,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超过100万人。在区县一级,平谷区已于2009年先期试点,之后,全市16个区县也进行了区县级公费医疗的并轨。到2010年底,区县级约45万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疗保险。明年市级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后,北京还有中央级约33万公费医疗人员尚未正式改革。

    医保并轨早有规定

    我国1952年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是一种免费的医疗保障项目,和职工医保相比,公费医疗个人不缴费,没有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通常为80%左右。

    早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就指出,“公费医疗人员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国很多省份就开始了公费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接轨。

    和全国其他省市相比,北京公费医疗改革方面相对滞后。

    全国首批医保试点之一的江苏省镇江市,在1994年改革启动之初就实现了公费医疗的并轨。1998年,改革扩大到苏州、无锡、南通等地。目前除了省会南京市之外,该省12个地级市的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医保,市长、书记也不例外。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曾撰文指出,就全国来看,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将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0.36亿人———而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概是0 .4亿人,这说明90%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余10%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改革,这一方面说明这些地区属于改革比较滞后的梯队,也同时说明公费医疗制度逐步退出历史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