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的纷争换客户端:王弼.<老子指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5:16:48

王弼

老子指略 

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無形,由乎無名。無形無名者,萬物之宗也。

不溫不涼,不宮不商。聽之不可得而聞,視之不可得而彰,體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嘗。故其為物也則混成,為象也則無形,為音也則希聲,為味也則無呈。故能為物品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經也。

若溫也則不能涼矣,宮也則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聲必有所屬。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聲者,非大音也。

然則,四象不形,則大象無以暢;五音不聲,則大音無以至。

四象形而物無所主焉,則大象暢矣;五音聲而心無所適焉,則大音至矣。

故執大象則天下往,用大音則風俗移也。無形暢,天下雖往,往而不能釋也;希聲至,風俗雖移,移而不能辯也。是故天生五物,無物為用。聖行五教,不言為化。

是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五物之母,不炎不寒,不柔不剛;五教之母,不皦不昧,不恩不傷。雖古今不同,時移俗易,此不變也,所謂「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者也。天不以此,則物不生,治不以此,則功不成。故古今通,終始同;執古可以御今,證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謂「常」者也。無皦昧之狀,溫涼之象,故「知常曰明」也。物生功成,莫不由乎此,故「以閱眾甫」也。

 

夫奔電之疾猶不足以一時周,御風之行猶不足以一息期。善速在不疾,善至在不行。故可道之盛,未足以官天地;有形之極,未足以府萬物。是故歎之者不能盡乎斯美,詠之者不能暢乎斯弘。

名之不能當,稱之不能既。名必有所分,稱必有所由。有分則有不兼,有由則有不盡;不兼則大殊其真,不盡則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

夫「道」也者,取乎萬物之所由也;「玄」也者,取乎幽冥之所出也;「深」也者,取乎探而不可究也;「大」也者,取乎彌綸而不可極也;「遠」也者,取乎綿邈而不可及也;「微」也者,取乎幽微而不可也。

然則, 「道」、「玄」、「深」、「大」、「微」、「遠」之言,各有其義,未盡其極者也。然彌綸無極,不可名細;微妙無形,不可名大。是以篇云:「字之曰道」,「謂之曰玄」,而不名也。

然則,言之者失其常,名之者失其真,為之者則敗其性,執之者則失其原矣。是以聖人不以言為主,則不違其常;不以名為常,則不離其真;不以為為事,則不敗其性;不以執為制,則不失其原。

然則,老子之文,欲辯而詰者,則失其旨也;欲名而責者,則違其義也。故其大歸也,論太始之原以名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極以定惑罔之謎。因而不為,損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賤夫巧術,為在未有;無責於人,必求諸己;此其大要也。

而法者尚乎齊同,而刑以檢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以正之。儒者尚乎全愛,而譽以進之。墨者尚乎儉嗇,而矯以立之。雜者尚乎眾美,而總以行之。夫刑以檢物,巧偽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譽以進物,爭尚必起;矯以立物,乖違必作;雜以行物,穢亂必興。

斯皆用其子而棄其母。物失所載,未足守也。

然致同塗異,至和趣乖,而學者惑其所致,迷其所趣。觀其齊同,則謂之法;賭其定真,則謂之名;察其純愛,則謂之儒;鑒其儉嗇,則謂之墨;見其不係,則謂之雜。隨其所鑒而正名焉,順其所好而執意焉。故使有紛紜憒錯之論,殊趣辯析之爭,蓋由斯矣。

又其為文也,舉終以證始,本始以進終;開而弗達,倒而弗牽。尋而後既其義,推而後盡其理。善發事始以首其論,明夫會歸以終其文。故使同趣而感發於事者,莫不美其興言之始,因而演焉;異旨而獨構者,莫不說其會歸之微,以為證焉。

夫途雖殊,必同其歸;慮雖百,必均其致。而舉夫歸致以明至理,故使觸類而思者,莫不欣其思之所應,以為得其義焉。

 

凡物之所以存,乃反其形;功之所以剋,乃反其名。夫存者不以存為存,以其不忘亡也;安者不以安為安,以其不忘危也。故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安其位者危,不忘危者安。

善力舉秋毫,善聽聞雷霆,此道之與形反也。

安者實安,而曰非安之所安;存者實存,而曰非存之所存;侯王實尊,而曰非尊之所為;天地實大,而曰非大之所能;聖功實存,而曰絕聖之所立;仁德實著,而曰棄仁之所存。

故使見形而不及道者,莫不忿其言焉。

夫欲定物之本者,則雖近而必自遠以證其始。夫欲名物之所由者,則雖顯而必自幽以敘其本。

故取天地之外,以明形骸之內;明侯王孤寡之義,而從道一以宣其始。

故使察近而不及流統之原者,莫不誕其言以為虛焉。是以云云者,各申其說。人美奇亂,或迂其言,或譏其論,若曉而昧,若分而亂,斯之由矣。

 

名也者,定彼者也;稱也者,從謂者也。名生乎彼,稱出乎我。

故涉之乎無物而不由,則稱之曰道;求之乎無妙而不出,則謂之曰玄。妙出乎玄,眾由乎道。

故「生之畜之」,不壅不塞,通物之性,道之謂也。

「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有德而無主,玄之德也。

「玄」,謂之深者也;「道」,稱之大者也。

名號生乎形狀,稱謂出乎涉求。名號不虛生,稱謂不虛出。故名號則大失其旨,稱謂則未盡其極。是以謂玄則「玄之又玄」,稱道則「域中有四大」也。

 

老子之書,其幾乎可一言以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觀其所由,尋其所歸,言不遠宗,事不失主。文雖五千,貫之者一;義雖廣瞻,眾則同類。解其一言以蔽之,則無幽而不識;每事各為意,則雖辯而愈惑。

嘗試論之曰:夫邪之興也,豈邪者之所為乎?淫之所起,豈淫者之所造乎?故閑邪在乎存誠,不在善察;息淫在乎去華,不在滋章;絕盜在乎去欲,不在嚴刑;止訟存乎不尚,不在善聽。故不攻其為也,使其無心於為也;不害其欲也,使其無心於欲也。謀之於未兆,為之於未始,如斯而已矣。

故竭聖智以治巧偽,未若見質素以靜民欲;興仁義以敦薄俗,未若抱樸以全篤實;多巧利以興事用,未若寡私欲以息華競。

故絕司祭,潛聰明,去勸進,翦華譽,棄巧用,賤寶貨。唯在使民愛欲不生,不在攻其為邪也。故見素樸以絕聖智,寡私欲以棄巧利,皆崇本以息末之謂也。

 

夫素樸之道不著,而好欲之美不隱,雖極聖明以察之,竭智慮以攻之,巧愈思精,偽愈多變,攻之彌甚,避之彌勤。則乃智愚相欺,六親相疑,樸散真離,事有其奸。蓋舍本而攻末,雖極聖智,愈致斯災,況術之下此者乎!

夫鎮之以素樸,則無為而自正;攻之以聖智,則民窮而巧殷。故素樸可抱,而聖智可棄。夫察司之簡,則避之亦簡;竭其聰明,則逃之亦察。簡則害樸寡,密則巧偽深矣。夫能為至察探幽之術者,匪唯聖智哉?其為害也,豈可記乎!故百倍之利未渠多也。

 

夫不能辯名,則不可與言理;不能定名,則不可與論實也。凡名生於形,未有形生於名者也。故有此名必有此形,有此形必有其分。

仁不得謂之聖,智不得謂之仁,則各有其實矣。

夫察見至微者,明之極也;探射隱伏者,慮之極也。能盡極明,匪唯聖乎?能盡極慮,匪為智乎?校實定名,以觀絕聖,可無惑矣。

夫敦樸之德不著,而名行之美顯尚,則修其所尚而望其譽,修其所道而冀其利。望譽冀利以勤其行,名彌美而誠愈外,利彌重而心愈競。

父子兄弟,懷情失直,孝不任誠,慈不任實,蓋顯名行之所招也,患俗薄而名興行、崇仁義,愈致斯偽,況術之賤此者乎?故絕仁棄義以復孝慈,未渠弘也。

 

夫城高則衝生,利興則求深。苟存無欲,則雖賞而不竊;私欲苟行,則巧利愈昏。故絕巧棄利,代以寡欲,盜賊無有,為足美也。

夫聖智,才之傑也;仁義,行之大者也;巧利,用之善者也。本苟不存,而興此三美,害猶如之,況術之有利,斯以忽素樸乎!

故古人有歎曰:甚矣,何物之難悟也!既知不聖為不聖,未知聖之不聖也;既知不仁為不仁,未知仁之為不仁也。故絕聖而後聖功全,棄仁而後仁德厚。

夫惡強非欲不強也,為強則失強也;絕仁非欲不仁也,為仁則偽成也。

有其治而乃亂,保其安而乃危。

後其身而身先,身先非先身之所能也;外其身而身存,身存非存身之所為也。功不可取,美不可用。故必取其為功之母而已矣。

篇云:「既知其子」,而必「復守其母」。尋斯理也,何往而不暢哉!

 

 
周易略例
 
明彖
 
夫彖者,何也? 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夫動不能制動,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故眾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 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無)二也。物(無)妄然,必由其理。統之有宗,會之有元, 故繁而不亂, 眾而不惑。故六爻相錯,可舉 一以明也; 剛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是故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莫之備矣!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 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 故處璇璣以觀大運,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 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合輻輳未足多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 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夫古今雖殊,運國異容,中之為用,故未可遠也。品制萬變,宗主存焉; 彖之所尚,斯為盛矣。夫少者,多之所貴也; 寡者,眾之所宗也。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矣; 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陽苟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 陰苟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 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繁而不憂亂,變而不憂惑,約以存博,簡以濟眾,其唯彖乎! 亂而不能惑,變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乎!故觀彖以斯,義可見矣。
 
明爻通變
 
夫爻者,何也? 言乎變者也。變者何也? 情偽之所為也。夫情偽之動,非數之所求也; 故合散屈伸,與體相乖。形躁好靜,質柔愛剛,體與情反,質與願違。巧歷不能定其算數,聖明不能為之典要; 法制所不能齊,度量所不能均也。為之乎豈在夫大哉! 陵三軍者,或懼於朝廷之儀; 暴威武者,或困於酒色之娛。近不必比,遠不必乖。同聲相應,高下不必均也; 同氣相求,體質不必齊也。召雲者龍, 命呂者律。故二女相違,而剛柔合體。隆墀永歎,遠壑必盈。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同舟而濟,則吳越何患乎異心。故苟識其情,不憂乖遠;苟明其趣, 不煩強武。能說諸心,能研諸慮,睽而知其類,異而知其通,其唯明爻者乎? 故有善邇而遠至,命宮而商應;修下而高者降,與彼而取此者服矣!是故,情偽相感, 遠近相追; 愛惡相攻,屈伸相推; 見情者獲,直往則違。故擬議以成其變化,語成器而後有格。不知其所以為主,鼓舞而天下從,見乎其情者也。是故,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無)體,一陰一陽而(無)窮。非天下之至變,其執能與於此哉! 是故,卦以存時,爻以示變。
 
 
明卦適變通爻
 
夫卦者,時也; 爻者,適時之變者也。夫時有否泰,故用有行藏; 卦有小大, 故辭有險易。一時之制,可反而用也; 一時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是故用無常道,事(無) 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故名其卦,則吉凶從其類; 存其時,則動靜應其用。尋名以觀其吉凶,舉時以觀其動靜,則一體之變,由斯見矣。夫應者,同志之象也; 位者,爻所處之象也。承乘者,逆順之象也; 遠近者,險易之象也。內外者,出處之象也;初上者,終始之象也。是故, 雖遠而可以動者,得其應也; 雖險而可以處者,得其時也。弱而不懼於敵者,得所據也; 憂而不懼於亂者,得所附也。柔而不憂於斷者,得所御也。雖後而敢為之先者, 應其始也; 物競而獨安靜者,要其終也。故觀變動者,存乎應; 察安危者,存乎位;辯逆順者,存乎承乘; 明出處者,存乎外內。遠近終始,各存其會; 辟險尚遠,趣時貴近。比復好先,乾壯惡首;明夷務闇,豐尚光大。吉凶有時,不可犯也; 動靜有適,不可過也。犯時之忌,罪不在大; 失其所適,過不在深。動天下, 滅君主,而不可危也; 侮妻子,用顏色,而不可易也。故當其列貴賤之時, 其位不可犯也;遇其憂悔吝之時; 其介不可慢也。觀爻思變,變斯盡矣。
 
明象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於象, 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然則,言者,象之蹄也; 象者,意之筌也。是故, 存言者,非得象者也; 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則,忘象者,乃得意者也; 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盡意,而象可忘也; 重畫以盡情,而畫可忘也。是故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徵。義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順,何必牛乎? 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 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於乾,案文責卦,有馬(無)乾,則偽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 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彌甚。從復或值,而義(無)所取。蓋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義斯見矣。
 
 
辯位 (一)
 
   案,象(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繫辭但論三五,二四同功異位,亦不及初上,何乎? 唯乾上九文言云,貴而(無)位; 需上六云,雖不當位。若以上為陰位邪? 則需上六不得云不當位也; 若以上為陽位邪? 則乾上九不得云貴而(無)位也。 陰陽處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說當位失位也。然則,初上者是事之終始,(無)陰陽定位也。故乾初謂之潛,過五謂之(無)位。未有處其位而云潛,上有位而云(無)者也。歷觀眾卦,盡亦如之,初上(無)陰陽定位,亦以明矣。
 
   夫位者,列貴賤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應貴賤之序者也。 位有尊卑,爻有陰陽。尊者,陽之所處; 卑者,陰之所履也。故以尊為陽位,卑為陰位。去初上而論位分,則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謂之陽位? 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謂之陰位?初上者,體之終始,事之先後也,故位(無)常分, 事(無)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尊卑有常序,終始(無)常主。故繫辭但論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
 
   然事不可(無)終始,卦不可(無)六爻,初上雖(無)陰陽本位,是終始之地也。 統而論之,爻之所處則謂之位; 卦以六爻為成,則不得不謂之六位時成也。
 
 
  略例下
 
   凡體具四德者,則轉以勝者為先,故曰 "元亨,利貞" 也。其有先貞而後亨者, 由於貞也。凡陰陽者,相求之物也,近而不相得者,志各有所存也。故凡陰陽二爻,率相比而(無)應,則近而不相得;有應,則雖遠而相得。然時有險易,卦有小大。同救以相親,同辟以相疏。故或有違斯例者也,然存時以考之,義可得也。凡彖者,統論一卦之體者也。象者,各辯一爻之義者也。故履卦六三,為兌之主, 以應於乾;成卦之體,在斯一爻,故彖敘其應,雖危而亨也。象則各言六爻之義, 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體,而指說一爻之德,故危不獲亨而見咥也。訟之九二,亦同斯義。凡彖者,通論一卦之體者也。一卦之體必由一爻為主,則指明一爻之美以統一卦之義,大有之類是也。卦體不由乎一爻,則全以二體之義明之, 豐卦之類是也。
 
   凡言(無)咎者,本皆有咎者也,防得其道,故得(無)咎也。吉,(無)咎者,本亦有咎,由吉故得免也。(無)咎,吉者,先免於咎,而後吉從之也。或亦處得其時,吉不待功,不犯於咎,則獲吉也。或有罪自己招,(無)所怨咎, 亦曰(無)咎。  故節六三曰: "不節若,則嗟若,(無)咎"。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此之謂矣。
 
   卦略(一)
 
屯。此一卦,皆陰爻求陽也。屯難之世,弱者不能自濟,必依於彊,民思其主之時也。故陰爻皆先求陽,不召自往; 馬雖班如,而猶不廢; 不得其主,(無)所馮也。 初體陽爻,處首居下,應民所求,合其所望,故大得民也。
 
蒙。此一卦,陰爻亦先求陽。夫陰昧而陽明,陰困童蒙,陽能發之。凡不識者求問識者,識者不求所告,暗者求明,明者不諮於暗。故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也。 故六三先唱,則犯於為女; 四遠於陽,則困蒙吝; 初比於陽,則發蒙也。
 
履。雜卦曰: "履,不處也"。又曰, 履者,禮也; 謙以制禮陽處陰位,謙也。故此一卦,皆以陽處陰為美也。
 
臨。此剛長之卦也。剛勝則柔危矣,柔有其德,乃得免咎。故此一卦,爻雖美, 莫過(無)咎也。
 
觀。觀之為義, 以所見為美者也。 故以近尊為尚, 遠之為吝。
 
大過。大過者,棟橈之世也。本末皆弱,棟已橈矣。而守其常,則是危而弗扶,凶之道也。以陽居陰,極弱之義也,故陽爻皆以居陰位為美。濟衰救危,味在同好,則所贍褊矣。故九四有應,則有它吝; 九二(無)應,則(無)不利也。
 
遯。小人浸長。難在於內,亨在於外,與臨卦相對者也。臨,剛長則柔危; 遯,柔長故剛遯也。
 
大壯。未有違謙越禮能全其壯者也,故陽爻皆以處陰位為美。用壯處謙,壯乃全也; 用壯處壯,則觸藩矣。
 
明夷。為暗之主,在於上六。初最遠之,故曰: "君子于行"。五最近之而難不能溺, 故謂之 "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三處明極而征至暗,故曰 "南狩獲其大首" 也。
 
睽。睽者,睽而通也。於兩卦之極觀之,義最見矣。極睽而合,極異而通,故先見怪焉, 洽乃疑亡也。
 
豐。此一卦明以動之卦也。尚於光顯,宣陽發暢者也。故爻皆以居陽位又不應陰為美,其統在於惡暗而已矣。小暗謂之沛,大暗謂之蔀。暗甚則明盡,未盡則明昧;明盡則斗星見,明微故見昧。(無)明則(無)與乎世,見昧則不可以大事。折其右肱,雖左肱在,豈足用乎? 日中之盛而見昧而已,豈足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