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豆包批发价格:论政府财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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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财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来源:衡阳市非税局  时间:2011-06-13 16:20:52   作者:张国辉 

  国有土地作为各级政府最重要的自然性资源,管理具有双重性。其实物管理工作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价值管理工作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就政府财政而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价值管理工作,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国家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内,按市场经济规律实现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政府财政的土地资源价值管理着重要做好二方面的工作,一是土地政府资源投入与收益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和土地收储出让的时期计划管理工作;二是充分显化土地资源价值和土地资源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具体来讲,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土地资源的计划和预决算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1、市场经济中土地资源财政计划管理工作的内涵

  市场经济决定了土地资源的计划管理。国有土地是稀缺资源,它的有偿使用决定了它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只要是商品,土地资源收入(价格)就遵循、决定于价值规律:供求关系、商品内在价值、交易方式等。由此可见,政府财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着力做到做好土地资源计划管理、土地资源出让底价合理确定、土地资源出让市场化运作。土地资源计划管理简单来讲就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在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制定预算年度和计划时期政府土地资源的收储、出让计划。而财政则围绕土地供需市场,为充分显现土地价值、调节土地供需平衡、调控房地产市场、防范金融(资本)风险就政府国有土地收储、有偿出让国有土地、转让行政划拨土地等国有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管理。

  2、土地规划总体利用中财政管理工作的意义

  区域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反映了地方政府一段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使用总体计划。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兼顾了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等各个方面需要。虽然不是以获取土地资源收益为最主要目的,但是政府所有的土地资源储备都是通过政府基金的形式存在的,土地的流转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的,就政府财政而言,它都是通过价值的转移来实现的。有偿出让、划拨地转让国有土地资源实现了财政收入,而无偿划拨国有土地资源则反映了财政的一种投入。政府财政应以土地市场为平台,以显化土地资源财政收益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按照远见性、针对性、实效性、灵活性的原则,制定政府土地资源储备常量基金计划和时期规划,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不断完善。

  3、切实做好土地资源储让收支财政年度预决算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财政年度土地资源储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每年第三季度,相关部门要根据土地时期管理计划要求,参照上年度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年度土地收储供应计划、地价水平及支出标准等因素,严格按照财政“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及相关政策共同核定下一年度土地储让收支预算;每年年度终了,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详细提供宗地支出情况。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4、利用财政手段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的占补平衡

  目前,我国进入资源消耗快速增长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占用大量土地,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强发展后劲,保持可持续发展,利用财政手段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的占补平衡凸显重要。

  节约土地资源,一是灵活运用工业用地出让政策。土地出让价格的高低可以与其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税收挂钩,产值高、财税收入高则地价低,反之则地价高。初期可按工业用地最低标准地价或基准地价暂定,投产后按其实际产值税收作调整。二是合理调整容积率限制方式。工业用地容积率要由限制上限改为既限制上限也限制下限,以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依法收回超期开发的已出让土地。土地资源非常有限,有些商家为达到用较少的资金控制较多土地的目的,利用各种关系、手段,虚拟或夸张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产后税利等发展前景进行圈地,事后不履约投资建设或是伺机申请土地功能变更,给地方经济造成损失。四是以客观的态度对待高新技术产业。政府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引进真正的高新技术项目,又要防止一些商家以高新技术为幌子低价圈征大片土地搞低效益项目,浪费土地资源。

  耕地的占补平衡,就是积极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开发和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在重大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矛盾越来越尖锐的情况下,坚持开垦费的专款高效专用,确保耕地开发保护的财政投入。在保障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把耕地保护作为土地资源保护的重点,制定切实的耕地保护措施,保护、开发好耕地,实现年度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增强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间协作、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

  规划、国土、财政等行政职能部门,虽然管理分工不同,责任侧重点各异,但在同共做好土地资源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一致的。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对应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手段、形成合力。从科学谋划城市功能布局入手,以推进资源节能和生态建设、优化城市资源管理为手段、实现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土地资源价值的目的。市规划部门应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以“规划+土地”方式确定地块规划,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前应当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绿地比例等指标作出控制性规定。并会同土地部门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出让地块的意向性规划方案,在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平面布局、空间结构、景观设计和建筑色彩风格等内容,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市土地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规划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价值进行了科学评估,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市国土部门以带规划方案的方式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稳妥利用带条件出让国土等有效管理手段。同时应认真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实践中检验,不断改进完善带规划方案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方法。

  随着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加强和管理政策的不断健全和明确,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不断完善我市土地资源管理的同时,处理好财政收入与财政投入的关系,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属政府基金收入,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都属地方政府。在收入管理上体现原则性,在支出安排上要体现灵活性,坚持原则基础上的灵活。不断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确保有利于我市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以规范管理促进健康快速发展。

  三、强化土地资源收入征管、最大程度显现土地资源价值

  目前,我市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中,企业国有资产明确由市国资委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明确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而政府资源性资产管理,包括自然性资源和非自然性资源,管理责任主要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财政局有关科室综合管理,财政非税部门负责政府资源性收入的征收管理。湖南省是率先作为非税体制改革的地区,国土资源收入作为财政非税收入,我市财政非税部门应按《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做好政府资源性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政府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征管工作要突出做好:

  1、确保国土资源收入完整。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利用标定地价、评估地价的手段,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地块出让最低单位价格,认真核定实际用地面积,按地面规划设计的控制性规定,准确计征土地总价款。包括出让办证、容积率的改变补缴土地价款额的核定。防止在国土收入计征环节中的跑、冒、滴、漏。

  2、充分显现国土资源价值。在土地资源计划管理的基础上,做好招拍挂的监督工作,提高国土出让市场化程度。国土出让市场化运作就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获取对称、供求渠道透明、批购主体分离。只有向市场要价格,才能真正显化土地的市场价值,防止国有土地资源收入的流失。

  3、严肃政府资源收入征收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属政府基金收入,是一种准税收。征收中要完善手段、严肃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征收不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者的违约滞纳金制度;严格执行征收土地闲置费制度。杜绝无故拒交、有意拖欠的情况发生。防止征收中的渎职行为,防止出现收入越多,流失也越多的现象。

  4、树立政府土地资源财政效能意识。宏观管理上,要把土地资源作为调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土地资源收益上,既要严格征收,又要注重投入;既要注重收入规模,又要注重土地单价,防止重规模、轻单价的思想。同时,积极探索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探索运用土地价格杠杆促进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政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

[稿源:衡阳市非税局][作者:张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