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厅调研报告:试论林则徐在江苏的漕赈及其政治经济思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16:56:59

试论林则徐在江苏的漕赈及其政治经济思想

阮黄南 刘明智

    林则徐于1832年补授江苏巡抚,其中两度出任总督。他在江苏任职的五年中,处理了清代极为棘手的钱漕、灾赈、水利、盐政、货币等实际事务。他面对地方上水旱频仍、经济残破、官场腐败、民生凋弊的现实,进行了“兴利除弊”、“损上益下”的改革,试图“利国便民”,发展农商业,解决国计民生问题,以报“知荷圣慈体恤”,维护封建统治。

 

    一、林则徐以报国忧民之心,用精明干练的手腕,知难而上,维护了封建经济秩序-—漕务和赈务。

    林则徐到江苏上任不久,江南一带旱情严重夕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形下,他接手处理焦头烂额一的钱漕事务。他深知江苏的漕务比他省繁多,“款目最繁,辗转抵交,早成积重之势”[i]。为此他“寝不能寐,饭仅一孟”[ii],而且“精力日以消沮,心绪日以恶劳”[iii]。他也知道严饬紧催,无异于剜肉补疮,到头来吃亏的还是“小户之良民”。但为了保证“天庚正供”,即封建国家的财赋收入不至耽误,他只好“先计一时”不敢“求治过急”,生怕各级官吏明抗暗拒,引起漕务决裂。所以,他主张暂先“截流”,不把控制漕弊扩大为急务。如,各级交代拖延未结,其中既有旧欠,也有新亏,他“专严于提新,而渐责其补旧”,州县办漕,大多违反定例,先垫后征,遇有交代,即以垫完民欠,漕尾列抵。他认为这是漕务疲累,势所必然,虽然不合法,但必须通融,不可先行禁止漕尾。[iv]林则徐竭力筹办新漕,劝戒兼施,严厉处分办漕迟误的震泽县知县张享衡,起了震慑作用。这一年在江苏秋收后,苏、松等四府一州征兑新漕,还带运1831年水灾欠下的漕米二十万石,为“历来所未有之多”[v]

    接着林则徐提出一套改革方案,这就是:“正本清源”、“补偏救弊”、“补救外之补救”、“本源中之本源”四种。其中“补偏救弊”和“补救外之补救”两种是“先计一时”,而“正本清源”和“本源中之本源”,则是“勉图经久”的重大改革。“正本清源”,是指改革现行的漕政制度,实行“县督帮收”,使漕运“自南至北,皆无例外苛求”,以“杜州县之浮收,绝旗厂之勒索。”“本源之本源”指取消漕政,用在畿辅一带治水造田,发展农业生产的办法,来取代南粮北运,解决京师的粮食供应[vi]。这是针对漕政弊端而提出的大胆变革,对恢复江南的农村经济,发展北方的农业生产,增加清政府的财赋收入,缓和阶级矛盾,不失为有效的措施。这样的改革尽管没有触动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但它直接关系到“仰食”于漕运的一大批封建权贵、贪官污吏、旗丁和土豪劣绅的经济利益,招致朝廷内外的反对和抵制,况且江苏巡抚对漕政,按规定只能参与部分事权,所以林则徐在江苏实际上只能做到“先计一时”的“补偏救弊”、“补救外之补救”而已。

    1833年夏秋之际,长江中下游雨水傍沱,沿江十之八九的府县被江水淹没,一片汪洋[vii]。江苏“晚稻损者过半”。[viii]这样“间阎生计日整,朝夕不饱”[ix],甚至连地方上的地主也陷入“未得收租”,高利贷“无可牟之利”的窘境[x]

    面对这种局势,林则徐火速与两江总督陶澎函商,准备向道光帝奏报,请求缓征江南漕赋,拨发赈银,以苏民困。恰在此时,道光帝传来训斥说:“近来江苏等省几于无岁不缓,无年不娠,国家经费有常,岂容以展缓旷典,年复一年,视为相沿成例?[xi]这样,向道光帝请求缓征,已经没有获准的希望。而林则徐眼见“吴民旦夕就毙”,不禁“终夜辗转不能已”[xii]。他顶着政治风险,最后决定“不揣冒昧,破格具奏”[xiii]。林则徐认为“多宽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气”损上益下,暂行民力是十分必要的。否则,“追呼敲扑,竭泽而渔”农民就要起来造反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尽管林则徐最终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但优民之心是不容质疑的。但是道光帝仍然不满,下令两江总督陶澎追查普缓一事,林则徐立即向陶写信向他剖明缘由,指出这样做一为“俯顺舆情”,二为“杜弊”;“常郡农田一律成歉……虽彼县与此县略有轻重之分,而一县之中,实系情形如一。若必强为区别,则禾之已割者什九,而未割者尚不及什一,不能以腐落在田者为歉,而成堆霉烂者为非歉,转失情事之平。且具呈报歉之民夕庄庄葬集,亦必不能此准彼驳,畸重畸轻,转于舆情不顺。且通县普律酌缓,正以杜青吏高下之弊。譬如准缓一分,则每户额征一斗者,今冬先征九升,以此推之,户户皆然,村村一律,吏青即欲轩轻,而无可握之权,给费者不能增一分,不减费者亦不能减一分,则其无从李费也必矣”。[xiv]他希望陶澎能支持他,并表示“将来侍有应得处分,自当独任其咎”[xv]。可见林则徐为了培植封建经济的“元气”,顶着道光帝的压力,朝廷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也只好同意。使得“疏稿争相钞传,远迩为之纸贵。小民闻之,皆嗟欢聚泣,庆更生”[xvi]。使得负担赋税的农民,从一律普缓中得到实际利益,减轻了当前的生活困苦。这样林则徐赢得了百姓们的交口称赞:“大江南北数十州之远,亿万户之众,虽乡曲妇人孺子绝不知大吏名氏者,独于公(则徐)名氏甚熟,莫不知其为好官”[xvii]

    减缓漕赋之外,还必须办赈。林则徐多次经办赈务饱有经验,也深知地方官府办赈流弊甚多,正如金应麟的一篇奏章中所称:“被灾地方,穷民最苦而豪棍最强,富民最忧而吏胥最乐。有羹和糠砒,短缺升斗私饱己囊者;有派累商人、抑勒铺户令其帮助者,有将乡绅家丁佃户混入丁册,希图冒领者;……有将已故流民乞丐入册分肥者;有将纸张饭食车马派累保正,作为推捐者;有将经纪贸易人等捏作饥民代为支领者。甚至将已经报荒之地水退不准耕种,以待州县履勒,名日‘指荒地亩’。……册籍付之粮吏,银米委之劣衿,今岁已赈明岁复然,真正饥民全无实惠”[xviii]。他认为:“若办赈有所侵蚀,是直向千万垂毙之民夺之食而速其死”,所以决心“矢此一片血诚,上以宣皇仁而下以结民信”[xix]。力除赈务积弊,造福一方黎民。他除了敦促下属严格执行1831年陶澎等改革制订的《灾赈章程》外,还与地方士绅精密筹议赈饥办法[xx],并试行改派诸生代替胥吏下乡散赈。也就是把在书院里肆业的诸生,平日追求功名仕途,一般不与经济,派他们散娠夕,吏胥则不能直接到农村勒索,灾民自然可多得些实惠。加上诸生散赈,仅是一种偶然临时性的差事,他们也乐于有所表现,“时各图稽户,诸生多有私自加赈者”[xxi]。这种办法有利于地主阶级和商人的“休养生息”,也有利于稳定灾区的封建统治秩序。在以后几年的江苏办赈中,林则徐基本上沿袭了这个办法。他用精明干练的手腕,维护了漕务和赈务,但他已发觉“漕务濒于决裂,时刻可虞”[xxii]。希望“骤改”,而封建政府却连微小的“补救”都反对,他觉得江苏“大不可居”,想拂袖而去。可是愚忠的封建伦理观念,使得他不敢冒不忠之名而引退。所以如何在封建朝廷的允许范围内兴利除弊,便摆到林则徐的面前。

 

    二、林则徐兴修水利和农作物品种的改良及生产技术的革新,是维护封建生产关系的改

良,而客观上却有发展民族经济的进步意义。

    如何从根本上保证封建国家的漕赋不受威胁,林则徐认为:一要改良稻种,推广双季稻,二要兴修水利,保证旱涝有资。林则徐根据江苏地理、气候条件,深信江苏能种植早稻。他从请老农在抚署后园开辟水田、试种早稻,以取得第一手资料开始,到请江苏按察使李彦章把在广西思恩府任上劝民广垦水田试种水稻,获得两种两熟的经验编成书,从理论和实践上驳斥江南不能种稻的谬论。“然江右、荆湘,地亦非尽暖也。且如江北之下河诸邑,无岁不恃早稻为活,立秋前则皆登矣。……江南地虽不暖,岂尚塞于江北乎?”又说:“余所见闽中

早、晚二禾,亩可逾十石,其地多山田,不能腴于江南也。且江南一麦一稻夕岂非再熟乎?以所不宜之麦,易而为所宜之稻,非尽地力也!……且即两熟不能赢于一熟,而早晚皆有秋,民先资以果腹,则号饥之时少矣。况岁功难齐,或早丰晚歉,或早歉晚丰,不得于此,或得于彼,抑亦劭农者所不废乎![xxiii]

为了减少推广早稻的阻力,林则徐从家乡引来占城稻四十日籽和六十日籽,又令上元县令黄冕从湖南引进五十日籽和六十日籽,在抚署后园试种双季稻,“以验天时,察物性”[xxiv]。这些试验后来都大获成功,他遂向民间倡导推广,并要求地主贷佃农种子,到收成时,仍然按种麦收租,使农民得益而愿种早稻。

    林则徐推广早稻,虽然只是农业种植品种的改良,但它对发展农业生产,解决民食问题,是有积极意义的,值得肯定的。

    1833年的水灾暴露了江南水利失修的严重性。刘河和白茆河“淤塞多年,几成平陆,旱涝俱无从灌泄,田畴即渐就荒芜,钱漕亦愈难征比”[xxv]。林则徐认为“水利为农田之本”,“水道多一分之疏通,即田畴多一分之利赖”[xxvi],而且以工代赈,还可以解决一部分灾民的生活出路,挑浚刘河和白茆河,实已急不容缓。二河开工后,林则徐为了使“工归实在,利济农田”,防止官吏督办失责和从中贪污,常往工地查勘“凡树石、桥梁、步头,皆予契暗记[xxvii],以备日后检杳工程质量。正如钱宝琛当时所描述的:“则徐每坐小舟,数往来河中察勤惰,测浅深,与役人相劳苦,不烦供亿”[xxviii]。可见其为官清正,治政严谨。

    二河疏浚后,江南农民十分感激“黎愚妇贱,羔酒歌鸣”,而且“公阅视两河,村民多设香案,欢迎于道”[xxix]。接着林则徐又筹划疏浚徒阳运河和练湖,使江、浙两省漕运粮船畅通。与此同时又与地方官陈銮筹商修建宝山、华亭两县临海一带的海塘。这些治水工程都取得显著成效。

    林则徐亲自筹划兴办水利工程外,在他的倡导和支持下,江南、江北各地都陆续兴修一些比较小型的水利工程,有的工程还是他亲临现场视察后才决定批准兴修的。如淮安府盐城县的皮大河,林则徐曾于18331l_月微服乘船到当地查访,从农民口中证实这是“现不可缓之工,农田大有裨益[xxx]。他在日记中做了非常详细的调查记录,体现了他办事认真注重实际的工作作风。

    1834-1836年江苏大办水利工程,是林则徐经世致用,实行改革的一大成就。首先是他大力倡导规划“民间望沾水利”的迫切愿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这也是林则徐独排众议“大署膜尾,极为奖勉,要以必成”[xxxi]才能如愿以偿。其次,由于他的勤政善察,注重实际,事前规划,事后验收,始终亲自过问,减少了施工过程的偷减、侵蚀等弊端。

    上述的两项措施,是林则徐在维护封建生产关系前提下的改良,但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威胁日益加剧的历史条件下,不管林则徐的主观愿望如何,客观上都具有维护民族经济发展的进步意义。

 

    三、林则徐在发展农业的同时,比较注重发展商品经济,具有浓厚的重商色彩,一反传统的“抑末”思想。

    林则徐一方面继承传统的中国封建社会重视“本富”—-发展农业经济的思想,而另一方面在处理实际经济事务时却不“抑末”。例如在赈灾中,他照顾米商的利益,利用他们的积极性克服粮荒,在处理漕务中,他支持雇用海商海运南漕。这些都体现了他对商人和商业资本活动的重视。在盐政问题上便更是如此。

    清承明制,实行“纲盐”制度。而这一制度“行之二百岁,百窦干蠹,昼夜朘蚀”[xxxii]成为一大弊政。1831年起,陶澎等人大力剔除盐政积弊,并于1832年推行“票盐”制度。即允许任何愿意运盐的商人领票,“先课后盐”,进行自由运销。这一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尽收中饱蠹蚀之权”[xxxiii]。票盐法推行后“票商则云趋而鹜赴”[xxxiv],运销大畅,盐税收入大增,客观上有利于人民生活,对活跃和发展商业资本起了积极的作用。

    林则徐积极支持陶澎等人的盐法改革,并留意朝野的反映。当他得知朝廷派人调查此事时,即写信向在京的友人打听消息:“昨闻又有两星南下,想未必为河工,不知地方事耶?磋务耶?淮北票盐向有力陈其害者,所云若何?其人可得闻否?[xxxv]接到回信后,又写一信说:“鲍给谏之折,多祈录示一通,伸知所陈票盐利弊,或其中有何方法,亦可斟酌筹画”[xxxvi]。可见林则徐虽然没有直接经办盐务,但维护票法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甚至后来在湖广总督任上,他还是积极配合陶澎解决两江与湖广产销食盐中的矛盾。

    在遏制银贵钱贱和克服币制紊乱的问题上,林则徐也表现了对私人商业活动的重视和提出带有商业资本思想的货币理论。

    清乾嘉时期,由于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长期处于出超地位,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商人来华贸易,几乎要完全支付银币。洋钱大量输入中国后,因为他具有计算简单、携带方便,成色重量准确,便于流通的优点,竟在东南沿海地区不胫而走,民间乐用,成为流通的一种货币。江苏有不少商人到广东经商,每年都带回大量洋钱,市场上已经畅通无阻。1830年以后,由于鸦片走私激增,洋钱的输入从减少到中断,中国的白银从外溢转为外流,银贵钱贱的现象日益显见,形成“银荒”危机,甚至严重影响了清廷地厂、漕粮及民间买卖。为此林则徐不同意为解决财政金融危机企图采取损害商民利益的“骤平洋钱之价”和“驱禁洋钱流通”的措施,他指出危机的根源在于鸦片。如果骤平洋钱之价,势必使商民因亏折而“穷整停闭”;驱禁洋钱流通,则势必“于商民买卖,海关税务未免皆有窒碍。”[xxxvii]他也不同意让外国货币长期在我国市场和官民中流通。认定本国应该流通本国货币。特别是国家度支和漕费应“概禁折给洋钱”;否则,对我国的财政金融的独立自主和民族经济的发展,也极为有害,故“若论拨本塞源,理应将洋钱全行禁用,方为正办”[xxxviii]。怎么办呢?林则徐通过“询诸年老商民”奏请道光帝通过自铸银币建立本国银本位的货币制度:“‘欲抑洋钱,,莫如官局先铸银钱,每一枚以纹银五钱为准,轮廓肉好,悉照制钱之式,一面用清文铸其局名,一面用汉文铸‘道光通宝’四字,暂将官局铜钱停卯改铸此钱,其经费比铸铜钱省至十倍。先于兵晌搭放,使民间流通使用,即照纹银时价兑换,而藩库之耗羡杂款,亦准以此上兑。计银钱两枚即合纹  银一两,与耗银倾成小镍者不甚参差,库中收放,并无失体”[xxxix]。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一面发展正常的对外贸易,增加海关的银钱收入,一面逐渐抑制洋钱流通,最后全行禁止,健全财政金融和海关制度[xl]

    当西方经济势力开始侵入我国,外国货币开始冲击和逐渐占据我国市场,清朝的国  库收支和货币流通开始遭受破坏的时候,林则徐第一个提出建立本国银本位货币制度,这是适应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具有保护本国工商业者,保障民族经济独立发展,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商品经济和商业资本发展,抵制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先进思想。

    林则徐一生中的重大转折是鸦片战争,而在江苏五年,是这一重大转折的前夕,也是林则徐地方治政政绩达到辉煌之际,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到林则徐的政治经济思想的形成。这对研究林则徐在鸦片战争期间的思想,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帮助。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林则徐的成就是不能单用理论的深度和广度的尺子来衡量,因为他毕竟是地主阶级改革派中不可多得的实干家。

 



注释:

1.《林则徐集·奏稿》上册,页1070

2. 邹鸣鹤:《上江苏林中丛书》道光十三年,见《邹壮节公书牍》。

3. 林则徐:《致陈恭甫书》,道光十三年正月于苏州。

4.《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38页。

5. 同上,第150页。

6.《林则徐集·日记》第2140页。

7.《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40页。

8. 李彦章:《江南催耕课稻自序》,《榕园文钞》卷三。

9.《林则徐集·奏稿》_上册,第155页。

10. 同上,第148, 1510页。

11. 同上,第1490业。

12. 金安清《林文忠公传》。

13. 林则徐:《答陶云汀宫保书》,《左云山房文钞》卷四。

14. 同上。

15. 同上。

16. 金安清:《林文忠公传》。

17. 冯桂芬:《显志堂稿》卷十二。

[xviii]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430页。

[xix] 同上,第146页。

[xx] 《陶楼文钞》卷十二。

[xxi] 《云左山房诗钞》卷五。

[xxii]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51页。

[xxiii] 林则徐为李彦章《江南催耕课稻编》作序。

[xxiv] 黄冕:《书林文忠公逸事》。

[xxv]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60页。

[xxvi] 同上,第237, 238页。

[xxvii] 黄冕:《书林文忠公逸事》。

[xxviii] 钱宝深:《壬癸志稿》卷一。

[xxix] 陈奕:《祝少穆中皿五十寿重次千文》。

[xxx] 《林则徐集·日记》第219-220页。

[xxxi] 黄冕:《书林文忠公逸事》。

[xxxii] 《魏源集》下册,第469页。

[xxxiii] 同上,第432, 页。

[xxxiv] 同上,第433页。

[xxxv] 林则徐:《致郑仁圃书》道光十二年十月廿五日于苏州。

[xxxvi] 同上,道光十二年十一月廿八日于苏州。

[xxxvii]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33-135

[xxxviii] 同上,上册,第224, 225页。

[xxxix] 同上,上册,第134页。

[xl] 同上,上册,第385, 3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