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利润计算公式:王俞现:最后海商大佬郑芝龙家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2:34:05
明朝之所以能够成为白银帝国,是因为有一个总被置于幕后的港口存在,那就是漳州月港。尽管朝野上下对开放港口分歧较大,但月港还是在1567年开放了。作为一个不到1公里长和拥有7座码头的月港,与厦门及葡萄牙人租居的澳门等,一同承载了明朝最后近100年贸易的繁盛以及对白银病态般仰仗的历史。

  期间,身在日本长户的李旦、长崎的张敬泉、福建厦门的许心素、鼓浪屿的漳州诏安人黄明佐、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的苏鸣岗等,结成了一张华人贸易关系网。

  到明末清初,郑芝龙家族成为中国最成功、也是最后的海商大佬。明清走私海商集团的存在,不经意间成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肢解中国朝贡体系的最后一道强有力的屏障。

  三路白银涌入帝国

  月港是明政府海商的出海口,厦门、广州等是明政府允许外商前来贸易的进海口,但月港独成全了福建泉州和漳州两府的商人,因为当时明政府规定非两府商民不得参与海上贸易,这是明政府规定的“硬杠杠”,所以当你看到这一时期大量漳州府商民外移以及最为活跃的海上商民似乎只是以李旦、郑芝龙等为代表的泉州府商民时,也就不用大惊小怪了。

  16~17世纪之交,到东南亚、东亚贸易的华商以漳州河两岸的月港人、龙溪人,以及同安人、厦门人为主。进入这一领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商人,所遇到的第一批汉人,就是这些地区出身的“福佬人”。

  另外,能否出海取决于是否能从官府申请到执照,这种执照的数量最初只有50份,即便后来增加到100多份也满足不了需求。更要命的是,从出海船只到贸易路程,从出海时间到贸易货物,明政府对商民都有严格限制。从一开始,明朝海商在与西方商人的角逐中,就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

  月港地处闽南,位置偏僻,与内陆商品货源地有重山相隔,尽管其是唯一的出海口,但其对内地的影响被降到了最低,对全国经济的意义也大打折扣,这是明政府的如意算盘,寓收于放之中。

  尽管如此,早期蓄积的能量一朝释放,加之世界也正在发生奇妙的变化,两者和谐共振,明朝仍迎来了一个短暂但蔚为壮观的开放局面。

  这时的世界,云蒸霞蔚,一派新的气象。作为世界白银主要出产地的西属美洲,不仅发现了蕴藏丰富的银矿(16世纪40年代),还在1554年发现汞齐化法,西属美洲白银产量为之大增。16~18世纪,西属美洲白银产量约占全球的80%,并且很多被中国收入囊中。

  为打通以明朝为代表的东南亚大市场,1565年,西班牙海军从墨西哥远征菲律宾,墨西哥—菲律宾—中国的白银通道从此一路畅通无阻。

  日本生产的白银,绝大部分也被输入中国。从1543年首次抵达日本,到大约1600年,葡萄牙人几乎垄断了中日之间的贸易,并通过日本—澳门—广州贸易,将白银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国。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复旦大学历史系后智钢所认为的3个主要的白银输入渠道:以马尼拉为中心的海上丝绸之路与美洲白银的涌入;以长崎为中心的中日贸易与日本白银的入华;以澳门为中心的西洋贸易与外银的内流。

  1571年,西班牙在菲律宾马尼拉建立殖民政府,两艘马尼拉大商船满载中国丝绸、棉布、瓷器等货物驶向墨西哥阿卡普尔科,闻名于世的马尼拉大帆船贸易开始了。

  丹尼斯·弗株和阿图罗·吉拉尔德斯认为,世界贸易就在这一年诞生了。

  1571年,明朝的银库收入从75000~86000公斤(1公斤=20两)增加到116250公斤,进口白银的作用显现。

  1580年,葡西两国合并。同年,两艘澳门商船抵达马尼拉,澳门—马尼拉航线投入运营。随同商船一同到达马尼拉的货物,以中国货为主,次为日本、印度产品,返程时装运的绝大多数是白银。

  随着中国货物在欧洲销路日广,白银成为葡西商人平衡中西贸易的唯一有效方法。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学界中有套利之说。16世纪80年代,中国的金银兑换比率是1∶4,欧洲是1∶12。到1650年,欧洲的比率又升为1∶15。仅在各国间倒卖就可以赚得钵满盆盈。

  就这样,中国以吸泵者的形象左右着世界贸易的流向。中国凭借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以至于美国学者弗兰克得出结论说:“1500~1800年,在经济全球化中,东方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换句话说,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前,世界的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中国。

  中国制造引来大屠杀

  月港的开放,改变了许多漳泉人的生活。

  因明朝时中国的棉布、生丝、丝绸等受到葡西商人及海外市场的普遍认可,很多漳泉人就移居菲律宾从事这一中介贸易。1582年,马尼拉出现华人区。再稍晚,也就20多年的光景,马尼拉华人就达到2万多人,华商日益成为一股力量。就是这个时候,因与西班牙人做生意成为佼佼者的华商李旦跃升为马尼拉华人社会的领袖。李旦,大约在1560年出生于泉州府同安,是一位百货业大王,从印度尼西亚泗水到日本长崎,从大到小的生活必需品,都能在李旦经营的百货店里找到。

  当菲律宾总督气急败坏地下令禁止土著使用中国衣料(丝绸、棉布)时,在西属拉美市场上,西班牙货也相继被中国的棉布、丝绸所驱赶。中国的棉丝在世界市场有所向披靡之势,这得益于它们的价廉物美。一直到18世纪末,中国丝绸等商品占据墨西哥进口总值的63%。期间,墨西哥市场上中国丝织品价格是西班牙同类产品的1/3,秘鲁的1/9,在东南亚是荷兰同类产品的1/3,在欧洲是欧洲产品的1/ 4~1/3。甚至,中国铁钉在菲律宾市场价格只是西班牙产品的1/4,致使秘鲁总督卡涅特于1590年专门派人赴菲律宾购买中国铜、铁制品。

  1586~1590年,马尼拉从中国商品所征收的进口税才只占全部进口税的36%,到17世纪初就上升到80%,最高年时达92.06%,贸易额超过100万比索,这一时期的中国商船牢牢控制了马尼拉贸易。

  这一切构成了1603年马尼拉大屠杀的宏观背景。在这次屠杀中,华人的财产和货物几乎都被西班牙人没收。从事后的拍卖情况看,三万六千多比索被西班牙拨为军用,三万多比索缴入皇家金库,这其中也包括李旦的财物。不过,他还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作为大屠杀的幸存者,李旦遭到西班牙人的惩罚,在一艘叫“Galeyen”的船上做了多年苦役,于1607年逃走,后移居日本长崎平户,并娶日本女为妻。

  一张单薄的华人贸易网

  李旦到达日本时,新上任的德川幕府正有意改善与明政府的关系。

  当时旅居日本的中国侨民已有两三万人。旅日华人主要集中在长崎和平户。

  尽管明政府禁止商民去日本贸易,但出海商民行踪难控,他们往往先南行,然后再调头东去日本。为什么要争着往日本去?福建巡抚谭纶一语中的:“御之怠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愈众。”

  因无法获得福建当局颁发的正式贸易许可证,以有限的开放来成就全国绝大部分沿海地区的海禁,又反过来让事实上的走私变成未捅破的窗户纸。

  对明朝商民来日走私贸易,德川幕府持鼓励态度。1615年,德川幕府给赴日的中国商船授以“朱印状”。对于官控贸易的德川幕府来说,这就是盖有官印的贸易通行特许证,获得特许的商船就是“御朱印船”。

  李旦善于结交长崎、平户两地的权贵,与长崎奉行(相当于长崎市长)长谷川权六藤正、平户岛主法印镇信一家关系都很好,慢慢成为当地的头面人物。长袖善舞的李旦就是“朱印船主”之一,他逐渐成为在日本的华人所选出的“甲必丹”(“甲必丹”是日本人对葡萄牙语“C apitao”的音译,具有船长、司令官或首领之意)。

  在这一过程中,身在日本平户的李旦,与同在日本长崎的张敬泉(漳州龙溪人)和欧华宇、福建厦门的许心素(漳州人)等,以及先后在泰国大泥和印度尼西亚的李锦、菲律宾的黄明佐(漳州诏安人)、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的苏鸣岗(泉州府同安人)等,结成了一张华人关系网和亚洲贸易网。

  其中,在东线贸易圈中,李旦、欧华宇、许心素不但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还是结拜兄弟,而欧华宇与张敬泉关系亲密,两人都是日本德川幕府承认到越南等地贸易的“朱印船主”,并在1600年前后共创悟真寺,参加策划建立唐人墓地,是17世纪初期颇具分量的长崎华商领袖。

  在东南亚航线中,苏鸣岗与Ingie Watting(巴城汉人“甲必丹”的寡妇),Jan Con与茂哥、林六哥等人有姻亲关系。

  作为长崎华人社会的福建帮领袖,张敬泉于1636年逝世。而欧华宇在1619年前后就已去世。也就是在1619年,荷兰人占据巴达维亚,苏鸣岗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特命为首任华侨“甲必丹”,作为“华人之领袖,管理一切民事诉讼”。

  苏鸣岗,少时念过私塾,能文善武, 15岁就赴印度尼西亚谋生,初经商于西爪哇苏丹王国所在地万丹,后迁居巴达维亚,通晓马来语和葡萄牙语,1644年去世。他的陵墓巍峨华美,一条特筑小道被命名为苏鸣岗巷,就是今天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达亲王大街。

  许心素身份特殊,他一方面是总兵俞咨皋(抗倭名将俞大猷之子)的心腹,在厦门担任中级军职的把总,仅次于守备,一方面又是李旦在厦门生意的实际代理人。李旦能不战而屈人之兵,与许心素的牵线搭桥关系很大。

  16世纪末,各种意外的事件相结合,驱使荷兰人公开挑战葡萄牙在东方的霸权。此前,英国人也向西班牙发起致命挑战。17世纪初,荷兰一派如日中天之象,其旷日持久的反西独立战争,也是打破葡西对东方垄断的过程。明朝朝贡贸易网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风光,取而代之的华人私人贸易网络,正面临着荷兰人的入侵。

  不战而屈人之兵

  因为对日本平户 —马尼拉、平户 —中国澳门的贸易前景不太乐观,大约从1615年开始,李旦派人前往澎湖等地从事贸易活动。也有一种说法,荷兰人需要得力的中国人帮助他们打开对华贸易,李旦成为他们主要借助的力量。而在1617~1618年,李旦儿子李国助取得德川幕府的朱印状,从事台湾地区贸易,并利用台湾地区进行对福建的转口贸易。

  1614~1625年,李旦共发船 18艘,欧华宇发船 5艘,目的地包括东京、交趾、吕宋、高砂(台湾别称)4地,其中前往台湾地区的船只数量就占了一半,达11艘之多。李旦的生意包括外销日本的工艺品和金属,交易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以及收购台湾地区的鹿皮。一船的货物通常价值大约10万两白银,以现今白银价值来算,相当于100万美元,李旦生意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在荷兰人占有台湾岛以前,李旦、颜思齐、郑芝龙共同以日本的平户、长崎和台湾地区的云林、嘉义一带为基地,从事对日贸易和海上武装打劫活动。

  在谋求通商不得的情况下,1617年,荷兰人对中国南下商船的劫掠变本加厉。仅这一年,就有11艘中国商船遭到荷兰人抢劫。根据荷兰船长威廉·庞德的记述,在1622~1623年,荷兰人又劫掠了12艘中国商船,并在漳州港烧毁中国商船60多艘。

  在与以国家力量为后盾的西方武装商船的竞争中,中国海商基本上是以个体或群体面目出现,很多时候处在被排挤和杀戮的劣势地位。

  由漳州人颜思齐出面组织的28人拜盟兄弟团,包括泉州南安人郑芝龙、漳州海澄人陈衷纪、福建莆田人洪升、泉州惠安人张弘、泉州同安人林福等欲起事,不幸事泄,遭到搜捕,仓皇逃往台湾岛。

  颜思齐原是一介成衣匠,1612年遭官家欺凌,逃往日本。郑芝龙,先祖世居河南固始县,唐时入闽,从小习海事,被舅舅黄程领上商道,并结识李旦,这成为其人生拐点。

  在日本待不下去之时,郑芝龙奉李旦之命,搭乘荷兰船“好望号”由平户起程赴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1624年8月李旦也从日本平户抵达澎湖。

  在荷兰人占领澎湖期间,中荷双方打打谈谈,一直没有结果。1623年8月,主战派官员南居益出任福建巡抚,他在1624年2月下旬开始筹划进攻澎湖。因为双方势力差距较大,荷兰方面提出交涉。

  南居益听从总兵俞咨皋的建议,通过许心素找到李旦出面调解。台湾地区历史学家曹永和记载:“在李旦的斡旋下,俞咨皋‘保证’,若荷兰人移往台湾岛,则将获准与中国贸易,在此条件下,荷兰人不得不在 1642年 8月下旬撤出澎湖。 ”

  撤出澎湖的荷兰人迁往台湾岛,这里成为荷兰人新的行政中心和其在东亚海域唯一控制的贸易港。之后,郑芝龙抵达台湾岛和颜思齐会合,领船加入荷兰人的船队,但俞咨皋并没有兑现他的承诺。

  李旦以荷兰谈判代表身份前往中国交涉,争取福建当局发给荷兰人正式贸易许可证,但未果。荷兰人大失所望,指责李旦是个有害的人物,但许心素在此间获得了都督的执照和贸易代理权。

  月港体制不允许外国人前往漳州贸易,荷兰人只能以台湾岛为基地,以福建商人为中介,采用预付资金、按样加工、期货贸易等方式开展贸易。

  1625年 7月,李旦染病在身,他匆忙从台湾地区返回日本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8月 12日在平户去世。没多久 37岁的颜思齐也在台湾地区去世,临终前,他召众人告知:“不佞与公等共事二载,本期创建功业,扬中国声名。今壮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继起。”

  最后的红顶海商郑芝龙

  从1604年短暂占据澎湖开始,到1622年再次占据澎湖,再到1624年占据台湾地区,荷兰人一直游离在明政府的贸易体制之外。

  当葡萄牙人学会以乖巧的方式取得合法贸易地位与明政府周旋时,荷兰人强硬有余,耐性不足,取代了葡西商人成为与中国东南沿海走私或海盗商人互为表里的外来商人。

  崇祯皇帝上台后,福建巡抚熊文灿为对付荷兰人和其他海盗商人,招抚海盗。为长远考虑,郑芝龙奉诏归附明政府,从此拥有了在大陆的牢固基地,免去了遭受官兵的威胁与攻击,并集中力量对付荷兰舰队,将中国南海上的海盗集团一一消灭。

  1640年,明政府擢升郑芝龙为福建总兵官,署都督同知。从此,郑芝龙集团确立了海上霸主地位,发展成为拥有3000多艘海洋贸易船只的庞大的海上贸易集团。几乎整个远东水域澳门、马尼拉、厦门、日本各港口之间所有的中国商船都悬挂着郑氏令旗,郑芝龙成为明朝最巅峰的亦商亦盗的海商代表。

  17世纪中叶的远东水域完全变成了由中国海商一家说了算的天下,尽管荷兰人被称为“全世界的海上马车夫”,但在郑芝龙海上集团面前,荷兰人不得不每年向郑芝龙商的船队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

  作为逆势而起的海商,徽州人王直的雄起不过10年左右,郑芝龙家族则达30多年。王直被招安之后却成为刀下鬼,郑芝龙只此一次招安经历,但郑芝龙这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在明清交替之际,最终因为儿子郑成功不愿接受招安及其他一些辱没感情的事情而身首两端。不过,他的出现,让荷兰人放弃了垄断中国海上贸易的野心,直至1661年被赶出台湾岛。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海上走私商人集团的存在,不经意地成为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最终用鸦片肢解中国朝贡体系之前,最后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使得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的殖民商人,在左奔右突几十年试图主导对中国的贸易中,终无所获。

  当清朝再度开放国门时,荷兰、英国等欧洲商人势力已经渗透、填补和控制了后郑氏家族时代的中国海上商人贸易航线。从此,明朝海上商人不再是海上强者,郑氏家族成为我们观察几百年前的中国海商最后、最辉煌的剪影。东南沿海民间海上贸易的兴盛,最终昙花一现。这种在政策不连贯和殖民者夹击环境中成长的机会,对于中国海商来说,如果算是春天的话,也只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春天。明末的海外贸易,就是中国海商从南洋、东南亚、印度洋全面萎缩的历史。

  从这个角度讲,与西欧人小规模航海事业在全世界具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不同,明朝航海事业尽管捷足先登却最终无足轻重的原因还在于,私人海上贸易受到的阻截及王权与之的势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