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的演讲稿: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0:53:43

  形成四级社会建设工作网络

  建设有首都特点的管理体系

  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把社会管理放在首都工作全局来谋划、来推进,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和有首都特点的社会管理模式。

  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有序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市委社会工委和市社会建设办,加强对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重要决策研究,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了市委总揽全局,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个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突出政策体系建设,制定了《“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包括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突出基层党组织社会管理能力提高,在全市街乡建立社会工作党委,形成了市、区、街乡和社区四级社会建设工作网络;调整街乡工作重心,确保做到以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和谐稳定为主,初步形成了以党建为龙头的运行顺畅、机制健全、全面覆盖的社会管理与服务网络。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确定了统筹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思路,着力抓好解决民生的制度性安排。目前,全市医保制度覆盖1400多万人,低保制度实现城乡应保尽保,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城乡一体化就业格局初步形成;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顺利实施;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稳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着力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在全市推行城市网格化、村庄社区化管理模式,建立起集人、地、事、物、组织于一体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合力。结合首都实际,积极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作用,把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工作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器等方式,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建立健全劳动纠纷调解“六方联动”机制,强化各类组织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共建共享局面。认真总结深化北京奥运经验,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搭建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平台,着力推动志愿服务长效化、规范化、专业化。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专业志愿服务队伍16支,注册志愿者超过200万人。大力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机制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打牢加强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大力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帮助基层党团组织广泛开展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带给基层群众,使广大群众享受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带来的实惠。

  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新路子

  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

  浙江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全省75%的经济总量、76%的出口总额、60%的税收总额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全省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位居全国第四位。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浙江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社会管理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为引领,着力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多年来,浙江始终把抓组织覆盖作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首要环节,按照不同企业、行业和区域特点,通过单独组建、联合构建等形式,大力推进党建覆盖网建设,同时,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成长。今年,省、市、县三级还普遍设立了“两新组织”党工委。目前,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有3名党员以上的企业和具备联合组建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了党组织。省里已命名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100家企业党组织为发展强、党建强“双强百佳”党组织。

  二、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着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水平。全省从2005年开始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已有96%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综治工作室(站),实现了矛盾化解、治安防控、法律服务、预防犯罪、平安创建等“五进”。总结推广“温岭模式”、“传化做法”,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员工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初步形成“企业协商谈增长、行业协商谈标准、区域协商谈底线”的工资协商模式。总结推广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经验,积极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劳动争议调处平台和预警、处理机制,将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和基层。持续推进“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着力为企业解困减负,并通过广泛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凝心聚力保增长、同舟共济促和谐。今年初,又推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发布,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形成声势、深入开展。

  三、以搭建服务平台为抓手,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一)搭建培育发展平台。试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制度,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不断完善登记备案、培育管理、示范创建、财税优惠等政策制度体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企业法制诚信”考察,深入推进“光彩事业”,引导他们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二)搭建政策服务平台。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积极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三)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结合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服务网络;总结推广宁波市海曙区建立区域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做法,既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又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

  四川是人口大省和水电移民大省,是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三年前遭受了“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因各方面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量大面宽。四川坚持把社会矛盾调处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党政主导,大力提升社会矛盾调处能力。省委高度重视社会矛盾调处,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省委、省政府先后3次召开全省会议专门部署。全省各地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社会矛盾调处责任制;把社会矛盾调处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目标管理和工作政绩考核、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依靠基层党组织广泛动员,吸纳消委会、贸促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民间组织参与矛盾调处;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设立分管政法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分管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维稳、综治和信访等部门,形成基层矛盾调处合力。

  二、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预防和缓和矛盾冲突。健全涉及群众利益事项的决策程序,以省政府令发布《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由省统计局牵头成立调查机构,建立社情民意调查机制;设立司法救助金和法律援助资金,依法按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合法诉求。在灾后重建中坚持民生为先,投入资金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深入推进藏族聚居区“三大民生工程”,加紧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夯实社会矛盾调处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强化排查预警,攻坚处理重大矛盾隐患。建立社会矛盾滚动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实行层级管理,就地化解。挂牌督办、专案攻坚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两年来省委、省政府挂牌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施治排查出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突出矛盾,带动了一大批矛盾和问题的解决。

  四、构建“大调解”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在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设立了调解室,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车站、市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企业、学校等建立了10万个常态运行的调解工作前置“窗口”,形成了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社会矛盾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分流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实现大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在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基础上,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新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流程、对接程序、效力确认等制度,实现“无缝”对接,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整体效能。

  健全应急服务管理体系

  提升维护公共安全水平

  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

  上海在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进程中,各类要素的流动性和集聚度越来越高,建立健全城市应急服务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日益凸显。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上海结合实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科技、分级管理、整合资源、处置有力的原则,构建了四个层级的应急服务管理工作框架。第一层级: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第二层级: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汇总、管理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物资、专家、装备和处置队伍等数据库。第三层级: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相关联动单位派员入驻,作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指挥平台。第四层级:应急联动单位。由公安、交通、安监、环保、防汛和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及全市各区县共60余个成员单位,形成应急联动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上海强化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和科技保障,不断完善城市应急服务管理体系。

  一、建立有利于责任落实的体制。结合上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服务管理体制,其中,特别注重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建设,将应急单元建设与网格化的城市日常服务管理有机结合,在社区广泛开展城市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二、创新有利于资源整合的机制。按照集中、统一、高效的要求,完善有利于快速反应和资源综合调用的指挥机制,在先期完成公安110、119、122的“三台合一”的基础上建立市应急联动中心,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应急服务管理资源统一整合到联动中心的指挥平台上,赋予应急联动中心跨部门、跨地区的应急指挥调度权,同时,将各类社会服务资源也整合进来,实现管理力量、执法力量和服务力量的大集中,实行统一接警和分级、分类处置,合力为社会提供全时空、全天候、高效能的应急服务管理。

  三、完善有利于规范运作的法制。上海制定了应急服务管理地方规章,切实把应急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注重预防性、针对性、动态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改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赋予应急预案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确保预案始终能用、管用、方便用。同时,加强应急演练,特别是一些重要预案以及要市民参与、社会参与的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完善舆论引导等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增强全民安全与防护意识,提升应急合成作战能力和水平。

  四、运用有利于提升能效的科技。加强应急指挥的信息化建设,先后投资建设了“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系统”、“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等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系统平台。为适应城市立体化发展的需求,购买了警航直升机,组建市政府飞行队,提高应急响应的空中行动能力。同时,遴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建了应急处置专家库,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外脑”支持。

  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

  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全力实施包括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在内的“八项工程”,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措施,取得了新成效。

  一、精心谋划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大会,突出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重点,部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具体部署实施固本强基行动计划,提出22个攻坚项目,实行项目化推进、工程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围绕夯实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基本单元,专题部署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增加社区工作力量,新设1亿元省财政建设项目引导资金推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农村推行以有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阵地、有先进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带头人、强化党组织领导责任为内容的“四有一责”建设,增强城乡社区管理服务能力。

  二、加快构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团体、自治组织管理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在乡镇(街道)层面,着力推动党委政府把工作重心转到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来,建立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设立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办公,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目前各政法综治中心人员平均达8人以上;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承接24类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管理服务扁平化、快捷化。在社区(村)层面,全面推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区组织新架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推进居民自治、自我管理,以社区管理服务站承接公共服务,以社区综治办负责维护稳定。在公众参与层面,以社会管理先锋行动为载体,组织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引导、带动基层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服务。

  三、着力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方法新举措。重点在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把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让群众知道有话跟谁说、有事找谁办。在推行精细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特点,分类制定管理服务措施,配置管理服务资源。对商品房社区,大力开展居民自治管理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参与程度;对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社区,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大救助帮困力度;对老城区社区和“城中村”社区,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服务设施建设;对农村社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协调发展。在推行信息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按照每个村(社区)有一处固定场所、一名信息员、一套信息设备、一套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镇、村两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及时采集、情况动态掌握、服务迅速跟上、问题有效处理。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

  破解社会管理难题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

  近年来,湖南省按照中央要求,以法治湖南建设为载体,在运用法律手段破解社会管理难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以理念为先导,逐步向依法管理转变。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离任时对其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估制度,将考察评估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依法办事能力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促进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逐步使依法管理成为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

  二、针对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2008年以来,湖南省重点加强了公民权益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共制定、修改社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38件,占地方立法总数的38%。我们把法治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保障,今年先后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依法保障民生投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社保、社会救助等民生权利,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把各项社会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2008年,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并相继配套出台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今年7月省委全会又通过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形成了法治湖南建设的制度框架。健全了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必经程序。组建湖南省法律顾问团,为党委、政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建立了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制度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公布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建立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行政裁量权,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并吸收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估。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四、把法制宣传教育往实里做,促进人人知法守法。我们采取“法律下乡”、“律师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制定《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将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促进信访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相配合,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司法和信访救助基金,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保证群众打得起官司,解决困难群众诉讼难问题。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做好实有人口服务管理

  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方式、人口结构、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在此过程中,区域间的大规模人口流动给城市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也带来人口急剧膨胀、二元差异突出等问题。深圳作为一座改革开放城市、移民城市和市场经济发达的城市,目前实有人口已超过1400万,加强对全部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不仅对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十分重要,而且对全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示范意义。为此,我们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赋予深圳“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新使命,把社会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来谋划与推动,不断创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服务管理难题,努力为全国的社会管理创新作贡献、探新路。

  一、坚持产业引导,不断优化人口规模和结构。按照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完善管理、做好服务”的原则,大力实施产业、人口和城市空间“联动调控”,力争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人口规模和结构“双优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资金密集的新兴产业加速崛起,而高消耗、高污染、低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减少,使实有人口的年增长量调控在适度范围之内,并通过发展教育事业、加强职业培训,不断改善人口素质。

  二、坚持共建共享,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非户籍人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实有人口数量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建立来深建设者与本市户籍人口平等就业制度,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将农民工纳入社保范围,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连续多年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探索建立常住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机制,目前共有60多万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将保障性住房供给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群,“十二五”期间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24万套;推进实施“织网工程”,进一步完善面向全体居民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

  三、坚持包容共融,努力增强来深建设者的家园意识。加强对来深建设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劳动争议处理、救助机制。建立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目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1320元。注意吸纳来深建设者担任人大代表、社区居委会委员等,提升他们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参与度。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积分入户”制度,逐步扩大户籍人口数量,去年以来共新增户籍人口24.4万人。通过上述举措,极大增强了来深建设者的家园意识、主人翁精神和参与奉献的热情。目前全市注册义工25万人,其中非户籍人员超过50%。

  四、坚持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实有人口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卡管人”新模式。特别是通过推行“居住证”制度,将原来单一功能的“暂住证”转为具有综合服务和管理功能的“居住证”,现已累计办理近1500万张;建立房屋编码和出租屋分类管理系统,全市67万栋900多万套(间)房屋统一采集房屋信息及编码、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了动态的“人屋对应”;推广“门禁卡+视频监控”技防系统,实现了试点社区基本“零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