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斯保健品:为了不亡国,还是让贪官去死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6:32:47



  
 为了不亡国,还是让贪官去死吧

  这可真是一个黑白混淆、人妖颠倒、群魔乱舞的时代。这不,“要不要废除贪官死刑”本来是非十分分明,甚至提出这样一个议题,都得需要何等厚的脸皮和多么龌龊的居心啊,因为它实在是太荒唐可笑啦。然而,人大居然还要为此而“激烈争辩”,而且,似乎争辩双方还势均力敌,奇虎相当。也难怪,有人恨不得要为秦桧正名,替蒋介石翻案。
  众所周知,当今,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社会问题莫过于贪污腐败。而且腐败恶风,蔓延迅速,愈演愈烈, 从暴露的贪官看。1978年震惊全国的王守信贪污案,不过50万元,而王犯理所当然的被枪决,没有人同情,没有人袒护,因为他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改革开放后,人们逐渐接形成了“一切向钱看”的思维方式,贪污受贿、吃喝嫖赌,逐渐成为官场时尚,捞钱,成了追寻目标。没用多少年,贪污十万,百万,千万,1亿,2亿……数量级不断升格,贪污记录,屡屡被刷新。但是,令人费解的是,精英、专家却越发同情、惋惜、爱护起贪官来了。本来公审,枪毙,改为,密审,注射。而且量刑的弹性无限大,甚至出现贪2亿而免死判决。这还不算,如今又想以法律形式,以实现“贪官免死”的合法化。其用心何其毒也!
  毫无疑问,贪官的腐败行径,已经到了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程度。
 
  那么,究竟贪官重要,还是江山社稷重要?保护贪官,还是保住政权?这笔账,相信上层不难算清。其实,对一般百姓,国家完了,当然没有安稳日子可过,更无幸福、尊严可言。但是,亡国,对于高层,失去的也许更多。即便贪官,不也是亡国奴吗?
  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研究贪官要不要免死,而是要贪官怎么死的问题;对贪官的惩治,不是要放宽,而是必须从严。具体说,一是制定统一标准:凡贪污1000万元者,不论职务高低,不论何种背景,一律杀无赦,因为少1000万元,几乎可以饿死一个村的百姓了;二是对贪官死刑的执行程序,必须公审,枪决,法场要声势浩大,参加的人越多越好,最好让处以上干部亲临现场,亲眼目睹,这比坐在礼堂搞廉政教育效果要好。而且,注射死刑,根本没有什么威慑力,因此,枪毙最好。

    贪官不死这个法律修改者一定是个贪官!我国法律和工资分配等政策都是向决策者偏移嘛!手握权力应为自己服务嘛!· 当官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这是党的宗旨。一切要从这出发。不是上台去捞钱。如果喜欢钱还是去经商。官员当好是人民的伟人,人民都会敬仰的。经商捐赠不是伟人而是慈善家。· ★贪官太多了,贪官不敢抓贪官了。·.★贪赃100万以上的全死,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