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亩三分地农场游戏:孙锡良:两院院士评选必须坚持“三公开四原则”(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0:42:41
孙锡良:两院院士评选必须坚持“三公开四原则” 

    自2000年以来,几乎每次两院院士评选公布结果的时候都要引起质疑和批评,有时甚至是谩骂,原因不言自明,尽管科学院和工程院都作了某种程度的改革,但是,因为缺乏实质性的进步,至今仍没有得到广大群众的正面支持。

 

    院士,毫无疑问应当是科学家才能拥有的称号,如果拥有该称号的人都是一群政客或者造假大师,那么,美容院、精神病院都可以有资格评自己的院士。

 

    老百姓质疑院士,应当说是一种理性思维,任何拥有国家级最高称号的人都必须接受质疑,都应当有信心接受质疑,作为评选院士的主管官方机构更应当有胆量接受质疑,并尽量做到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质疑,通过最透明的制度来逐步减少质疑。

 

    要减少质疑声,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敢不敢做,愿不愿做,我个人认为两院院士的评选至少应当做到“三公开四原则”:

 

    公开是公正、公平的基本保证,不愿公开,谁能保证是公平公正的呢?越是阳光普照的地方,细菌病毒就越少,抗病能力也越强,越是阴暗的黑角落越是易于滋长腐败。我这里所讲的公开绝不是短期的、部分的公开,而长期的、完全的公开。

 

    一要公开受评人的核心科研成果和个人资料。科研成果并不存在国家机密和个人机密,任何时候任何方式的公开,都不存在泄密问题,况且又不需要公开技术数据。公开核心成果的目的是让全国、全世界同行有针对性的去比较该类成果的价值和真实性,检验成果是否客观。公布个人履历资料,主要是帮助公众认识受评人到底有没有取得核心成果的可能性和经历,让那些不务正业的人根本就不敢申报。

 

    二要公开参与评审的专家和院士资料。有些人担心公布评委会引起受评人去行贿,这种担心显然是错误的,越不公布,腐败得越厉害,现在的社会,公关能力超越了多数人的想象,并不是你假装保密,他们就不知道评委。相反,把那些评委公布出来更加便于监督,并且在公布身份的同时公布约束纪律,由公众进行监督。

 

    三要公开评选的全过程细节。现在,群众为什么质疑院士的合理性,主要就是对过程不满,认为每一步都是金钱功关的产物,把过程量出来,公开出来让人看嘛!

 

    光是公开还不够,要让真正的科学家获得头衔,让弄虚作假者和腐败者不敢进入这个队伍,还得有一些其它的政策措施,所以,我认为,还得立下四个原则:

 

    一个原则是匿名举报原则。中国不是没有举报原则,然而几乎100%都要求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者往往又落得个悲哀的下场,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愿意举报,举报程序往往成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我认为院士评选是个荣誉评选,从本意上讲不是个利益评选,如果要捍卫中国学术界在世界学术界的地位,必须由两院管理者制定出相对宽松的举报程序。举报的内容也许很多,但是,每个评选学科都有专门小组,可以对举报资料进行归类删选,无关紧要的可以删去,影响核心成果真实性的问题必须按严格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一个原则是腐败必死的原则。今年的评选,官方公布就有部分受评人托关系找人,如果有制度保证,发现谁找关系,发现谁搞腐败,一票否决,终身不得评选。评委受贿也要一票否决,终身不得再当评委,如果本人是院士,接受受评人的受贿赂,应当取消院士称号。

 

    一个原则是弄虚作假者必死的原则。中国的院士评选决不能搞集团式评审,也不能搞近亲繁殖,应当引入国际评审专家机制,有些参评人本身就是评委的学生或者同事,大家隔三叉五地还要聚在一起,弄虚作假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作法很普遍,对造假者没有任何触动和警示威慑作用。凡属弄虚作假者,只要关乎核心成果的组成要素,坚决触假就死,永远不能申报。

 

    一个原则是公开答辩和过程验收的原则。科学院院士的申报,除材料要接受公开审核以外,答辩也要接受国际专家组和国内专家组的共同答辩,时间不低于6小时,专家组成员和答辩题目不提前公开,答辩过程的视频必须在网上公开。如果是工程院院士还要求按申报成果全程验证,不能在工程实践中得到真实再现的成果一律不能视为申报成果,让造假者和夸大其词者早点躲藏起来。

 

    如果做到了“三公开四原则”,我想会从根本上改变院士评选过程中的歪风邪气,也会大大减少群众的质疑声,院士的头衔也会更具社会价值,对规范学术风气方面也大有裨益,对提高我国的科技进步一定会有较为正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