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下新建用户:应依法合理有序反映个人诉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0:46:31
应依法合理有序反映个人诉求


     近日,群众张强(化名)在地委门前非正常上访,情绪激动,不听劝阻,强行进入地委机关,并将地委玻璃门撞碎。依照《国家信访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为期5天的拘留。  


     上访群众张强(化名),1999年开始上访,受理上访事项的哈密市相关部门及时安排专人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给予了答复,但上访人表示不满,多年来长期上访。后经地市相关部门做工作,上访人仍然拒绝息诉罢访,并闹访,不仅影响了党政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而且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   

     我们常说的信访人这个概念就是包括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也说明了信访的渠道是多样的,并不见得必须以走访的形式来反映问题,各有关部门及信访部门对来信、来电反映的情况、问题同样重视。且解决诉求的法定渠道还有诉讼、仲裁、复议,有些问题并非一定要走信访渠道,《信访条例》中对信访人的行为也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一)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对于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限期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在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机关不予受理。(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三)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在上访过程中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辞和方法,依法、理性、逐级的反映个人诉求,做到文明上访和依法上访。此事也警示上访群众在上访活动中要自觉约束个人言行,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在上访过程中做到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甚至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且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更不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闹访,否则其行为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