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ocarbody 2016:特殊葬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6:24:21

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习俗发生始至西周时期,中国的丧葬习俗经过 1万多年的演进发展,已产生出诸多别具一格的并为后世所罕见的敛葬习惯或习俗,这些葬俗,文献或载或缺,抑或语焉不详,现代考古学研究恰可补文献之不足征,为人们重新认识这些被遗忘的葬俗提供了条件和机会,并打开了方便之门。兹试就其中一些最为特殊者向读者作一介绍。
  ①红敛葬
  红敛葬是指用红色的矿物或其它物体进行敛葬的习俗,亦称红土葬或硃砂葬。中国远古至三代的红敛葬主要形式有:用赤铁矿粉粒敛尸、用朱红颜料涂尸、用硃砂垫尸或裹尸、用红色胶泥敛尸、用髹上红漆的木棺、椁葬具敛尸等等。用赤铁矿粉粒或粉末敛尸的形式发生最早,在中国迄今所知最早的墓葬北京山顶洞人的二次合葬墓中,已出现在尸骨下铺撒赤铁矿粉粒的现象,广西桂林甑皮岩、南宁地区诸贝丘遗址、广东潮安陈桥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大致继承了山顶洞人的这种传统,在丧葬中习惯用红色赤铁矿粉末撒在尸骨上或尸骨周围。广东曲江石峡新石器晚期墓葬,则习惯用硃红颜料粉末撒在尸骨上或尸骨周围。陕西宝鸡北首岭、河南洛阳王湾等仰韶文化墓葬、山东胶县三里河大汶口文化墓葬所见到的尸骨局部或全部涂朱色的现象,应是施用红色颜料涂尸法所致。湖北天门石家河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墓葬发现的用红色胶泥敛尸的习俗,恐怕是与红敛葬有关的一种地方变异形式。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墓葬、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和西周文化等墓葬中发现的硃砂铺垫墓底(垫尸或棺)或撒裹尸骨的现象,则说明从中原龙山文化时期至西周时期,开始流行以硃砂为敛物的习俗。不啻于此,在流行硃砂敛尸的同时,夏商周时期又迅速流行起硃砂葬与红漆棺椁敛组合配套的更为完善成熟的红敛葬制。红敛葬的发生、发展和流行,反映了古人一种尚红、崇红的习俗。之所以崇红和流行红敛葬,是因为红色代表和象征生命,血是红色的,火是红色的,两者都是人类维系生命不可或缺的物质。血的流失、停滞,火的熄灭,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活着的人需要血和火的支持,死去的人也需要血和火的补给。红敛葬事实上是一种血与火环境的再造,死者在这样的敛葬环境中,将虽死犹生,灵魂不灭,这恐怕是中国远古至三代红敛葬习俗发生与流行的主旨。
  ②盖头覆面葬
  是指用物体将尸体头面覆盖的习俗。江苏灌云大伊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 37 座石棺墓,墓主的头部均用红陶钵覆盖,钵底有的穿孔。大伊山石棺墓的年代与山东大汶口文化早期差不多。陶钵盖头习俗还在江苏连云港二涧村、新海连市大村和马家浜文化的圩墩、草鞋山等等遗址中有所发现,表明此种习俗在长江下游地区是有一定的分布范围的。甘肃齐家文化和商代、西周墓葬中,则发现有用麻布或丝帛遮盖头面的习俗。这种习俗可能是后世覆面纸习俗发展的前身。覆面纸习俗是指人死后用纸或布巾覆盖在死者的脸上或身上的习俗。古文献记载覆面纸习俗源于吴王夫差悔不听伍子胥之言,导致被越国所灭,故死时愧对子胥,“遂蒙絮覆面而死”①。新石器时代和商、周时期盖头覆面葬俗,其寓意当与吴王夫差的无面目见子胥而以帛幕覆面而死的意义不同。从大伊山墓覆面陶钵有穿孔的现象看,其实应持有保护尸骨头面和保持灵魂(气息)不灭的双重含意,齐家文化和商周时期的布帛覆面,恐怕主要是出于妥善敛尸、保护头面及肢体的目的。
  ③饭  含
  饭含是敛葬时往死者口中放进一些特定的物体含着。饭是指在死者口中放入米、贝;含又作琀,是在死者口中放入珠玉。《周礼?地官?舍人》郑玄注说:饭,“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礼记?杂记下》:“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说苑?修文》:“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这是古人对周代饭含丧仪的记述。由此而知,饭含曾是中国历史上丧葬制度中的一种十分重要的丧仪。这种丧仪,或认为起源于夏商时期。宋?高承《事物纪原?含襚》中说:“含,商制也,周人加以珠玉尔”;《周礼》郑玄注说:“夏时死者饭含用贝,周时改用玉”。饭含的意义,《公羊传?文公五年》何休注认为是“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白虎通?崩薨》亦说:“所以有饭含何?缘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含。用珠宝物何也?有益死者形体,故天子饭以玉,诸侯饭以珠,大夫以米,士以贝也”。可见,饭含的目的是使死者的口不能空着,不能没有吃的,饭含能使死者在另一世界中继续享受生前的食禄,是死者生前食禄生活的再现,故便有着珠、玉、贝、米的含物区别。中国饭含的习俗早在新石器时代便已发生。山东胶县三里河大汶口文化墓地发现 12 座有饭含丧仪的墓例,其所含者多是玉质镞形器,个别则口衔大骨针。按前述《周礼》郑玄注之说,夏代也存在饭含习俗,但考古发掘似尚未发现。商代是饭含习俗最盛行的时期,大凡属正式敛葬者,都毫不例外施用饭含。以殷墟发掘的殷代墓葬为例,无论是小型墓、中型墓,抑或是大型墓,都广泛见到饭含的实例,一般贫者含海贝、石饰,富者含玉饰,与文献所载基本吻合。西周时期的饭含习俗,从墓葬资料看,也基本保持着商代以来的盛势,其具体内容与形式均接近商代。考古发现的饭含墓例,除可能具有文献所述的“不欲虚其口”、“有益死者形体”的意义外,而据发掘所见的玉镞、骨针等含物情况看,可能尚具有实际的镇惊辟邪、护体守灵的意义。
  ④合  葬
  是指两人以上共葬于一墓内的敛葬习俗。合葬是中国丧葬制度中最早出现的敛葬习俗。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中,便出现不同性别和辈份的三人二次合葬。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陕西西乡李家村文化开始已流行多人的二次合葬。新石器时代中期仰韶文化阶段,则是合葬墓最流行、最发达的时期,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华阴横阵、华县元君庙、渭南史家、河南淅川下王岗等文化墓地中,均发现较多的合葬墓。这些合葬墓,既有同性合葬,也有异性合葬,最少者一坑两人,一般常见是一坑四、五人,最多者如渭南史家一墓内多达 51 人,绝大部分属二次葬,一次葬者不多。甘青地区的马家窑半山、马厂期文化、齐家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兖州王因、胶县三里河和江苏邳县大墩子大汶口文化、江苏青浦福泉山崧泽文化、马家浜文化草鞋山、圩墩遗址、河南淅川下王岗屈家岭文化等均普遍发现合葬墓,说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合葬的习俗在各地均已流行,合葬的形式主要有成年男女两、三人合葬,成年男性与儿童合葬,成年异性及儿童不同辈份合葬,奴婢殉主合葬、各种同性合葬等等,其中成年一男一女和一男二女合葬,被认为是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制的反映。成年男性与儿童合葬是一种父子合葬,反映了父权制的特色。多人异性、异辈份合葬,反映了当时的家庭关系和构成。山西夏县东下冯二里头文化期发现了四座窑洞式的合葬墓,有二人、三人、四人三种形式,说明夏文化时期至少在晋东南地区仍然存在合葬的遗俗。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现的两例合葬墓,一是男女合葬,另一是同性合葬,均限于二人,则说明商文化时期也有合葬习俗的孑遗,但以殉人身份与墓主共置一墓的合葬,在商代尤其是殷墟发现的中、大型墓、殉葬坑中则是十分常见的(详殉葬部分介绍),其与通常的合葬概念不能完全等同。西周时期迄今尚未发现同墓穴合葬的例子,在陕西长安沣西一带的西周墓中,曾发现男女并坑(两个墓紧密并靠在一起)的现象,或认为这是西周时期夫妻合葬的一种主要形式。《礼记?檀弓上》说:“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季武子曰:‘周公盖祔’”;郑玄注说:“祔谓合葬,合葬自周公以来”,这种传说舜时无合葬、合葬之俗始于周公的观点,与前述考古发现出入较大。所谓‘周公盖祔’的祔,主要是指夫妻合葬。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葬所见的成年男女(年龄相近)合葬墓,男性为仰身直肢,女性是侧身屈肢面向男性;武威皇娘娘台同类文化墓所见的成年一男二女合葬墓,男性仰身直肢居中,左右为二女性,侧身屈肢面朝男性;江苏青浦福泉山发现的崧泽文化晚期男女二人合葬墓,男右女左,随葬品放在中间;安阳殷墟新近在苗圃北地附近发现的一例殷代中型合葬墓,墓内随葬有铜、陶容器及其它随葬品,墓底发现两具木棺,居西(右)的棺内为一男性俯身直肢,居东(左)的棺内为一女性仰身肢,墓底腰坑尚见殉儿童骨架一具;河北藁城台西商代墓葬发现的男女二人合葬墓,男性仰身直肢,女性侧身屈肢面向男性。以上墓例,都强烈表示出夫妻合葬的意向,它们说明中国的夫妻合葬习俗并不始于周公(西周),其渊源发生迄今至少已有 5000 多年的历史。
  ①  见宋?高承《事物纪原》。
  ⑤厚  葬
  厚葬是指在敛葬中使用较丰厚的随葬品,明显区别于同时期同类型的其它一般墓葬。厚葬习俗发源于仰韶文化时期,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一座三、四岁的女孩墓,使用该墓地仅见的木质葬具下葬,随葬品较其它墓葬均要丰富精致;在盛行二次葬的华县元君庙墓地中,405 号合葬墓发现一幼女骨架,一次葬,有较多的随葬品;429 号是两个女孩的二次合葬墓,墓底用红烧土块铺平,随葬除陶器外,一幼女头部有骨珠 785 颗,另一幼女头前额骨染红;420 号墓则是一妇女与两个幼女的合葬墓,随葬品极为丰富,其中一幼女随葬骨珠达 1747 颗;陕西临潼姜寨 7 号墓是一青年女性随葬陶器 5 件,石球12 个,还有陶锉、耳坠,并同葬骨珠 8577 颗。显然,对幼女和妇女实行厚葬,是仰韶文化中盛行的一种敛葬习俗。甘青地区马家窑半山型文化也见有厚葬女性的习俗,甘肃广河地巴坪 58 号墓,中年女性,是该墓地中随葬品拥有最多的一墓,除发现 17 件陶器外,还有石纺轮和骨珠 205 颗;兰州花寨子23 号墓,成年女性,随葬 18 件陶器、石纺轮和 448 颗骨珠。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厚葬妇女和女孩的习俗,体现了女性在当时社会上普遍受到尊敬、并处在主导地位的情形,也是母系氏族社会性质的直接表明。从山东大汶口中晚期、龙山文化时期开始,由于社会制度的急剧变化,母系制逐渐被父系制取代,丧葬中厚葬也逐渐从女性身上转移到个别男性身上。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马家浜文化、齐家文化、良渚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中的大、中型墓,绝大部分都属于对男性厚葬的产物。夏商西周时期的中、大型墓,厚葬的风气更为突出,但厚葬的对象均是贵族成员,绝大多数是男性,个别如殷墟妇好墓、司母戊大鼎墓墓主均是王后级别,故亦自然实行厚葬。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至西周时期的厚葬是建立在私有制财富占有、地位、身份、等级基础上的,而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的厚葬,则主要是以性别为原则的。
  ⑥摔  丧
  摔是指摔碎、摔破一些随葬器物,尤其是陶容器,在敛丧死者时,有意识地将某些器物摔于墓坑内使其破碎,此种习俗便是摔丧。摔丧习俗明确见于文献记载的,大约是封建时代,近、现代丧葬中或亦见存这种丧俗,后世的摔丧亦称摔盆、摔老盆、摔尸盆等,其过程通常是亲人死亡开始敛葬时,将一陶盆放在墓前烧纸求灵,求灵完毕即由死者的长子或长孙,或其它确立继承关系的人,拿起灵盆向墓坑中摔扔,摔时有一定讲究,即要一次摔破,且越破越好,因为此盆被认为是死者的锅,只有摔得粉碎才好带到阴间去,陶盆摔破,尤如一声号令,抬棺者迅速放棺,摔盆者操起引魂幡,驾灵而走。这种摔丧驾灵的习俗,事实上早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便已见端倪。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仰韶文化墓葬,发现相当部分陶器是将口部敲破后用于随葬的,这显然是一种摔盆的早期形式;半坡墓葬另发现出土时个别随葬陶器业已残碎缺损的现象,如 142 号墓,一件陶盆被打成数片,并在人架头和脚上各盖一块破碎后较大的陶片,这显然是掩埋前有意识先将陶盆摔破的。随葬陶器破碎或残缺而非因填压或发掘清理所造成的墓例,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时期全国各地墓葬中都非常广见,如陕西南郑龙岗寺仰韶墓、青海乐都柳湾马家窑文化马厂期墓、齐家文化墓、陕西宝鸡北首岭仰韶墓、山东大汶口文化墓、山东泗水尹家城龙山墓等等,都可以见到明确的实例。这些现象表明,摔丧习俗在中国新石器时代诸文化中均十分流行。以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为代表的夏商文化,以及西周时期的墓葬文化,也都普遍发现个别随葬陶容器曾在敛葬时被摔致破碎或残缺的现象,说明夏商西周时期也是盛行摔丧习俗的。从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的摔丧习俗,应是后世摔盆习俗发展的前身,两者在意义上当有一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