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感恩的英语名言:欧盟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工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0:23:19
2009-06-05 11:03:11
[摘要]在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战略性地位,肩负实现里斯本战略--使欧盟在2010年以前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经济体这一基本任务。但是,如何加以具体落实,这要靠经营者的主动性,而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起到了宣传企业的效果,同时由于企业单方面设定标准,也令人担心将导致现有管制体系的放松。
(世经评论·北京)一、序
据报道,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和政府之间围绕《京都议定书》曾有过私下约定。众所周知,1997年在防止地球变暖的京都会议上通过了规定温室效应气体减排目标的议定书。在批准该议定书之际,以制定限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法律将会制约经济增长为理由,双方曾经有过私下约定:即对《京都议定书》予以批准,但对产业界不采取限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强制性措施。这个私下约定是否真的存在,对此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不过在思考“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时,这个小插曲具有象征性意义。
由于以《京都议定书》为代表的地球环境问题以及企业发生不幸事件等等,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引人关注,并且围绕“企业社会责任”政府和企业开始采取具体措施,例如制定行动准则以及公开出版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等。不言而喻,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并非是什么新鲜的事情。过去每当发生公害或者企业不幸事件等问题时,公民运动和工人运动都会质疑企业的社会责任,而面对这些质疑,企业方面也在寻问自身的社会责任何在。
尽管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正如围绕《京都议定书》的私下约定所象征的那样,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把经济的逻辑放在优先地位。因为这种经济逻辑和现实之间的差异,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问题的提出,被视为“经营者的意识形态”,即仅仅是为企业经营的正当性辩护而已。然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对我们也提出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今企业方面正为应对非营利机构和工人运动而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所以不能仅仅批评“经营者意识形态”这一个侧面,而要从可持续发展这个问题出发。来思考如何确保其社会责任的实现。
鉴于这一认识,本文拟通过欧盟的事例--它从欧洲层面上应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工会特别是德国工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批判,为公民运动和工人运动提供素材,以便思考如何应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二、社会欧洲与企业社会责任
随着地球环境问题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如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重新被提出来。在美国,首先是由非营利机构和公民运动提出要求解决这个问题;而在欧洲,其主要特点在于:作为实现欧洲社会模式的重要任务,由欧盟层面加以推进。
在欧盟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就是2000年3月欧洲理事会所通过的“里斯本战略”。“里斯本战略”揭示了欧盟经济社会改革的战略目标,其任务是“以更多良好的就业和坚强的社会团结,构建能够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在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及活力的经济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考虑了下列具体措施:完善区域内市场、支援研究与开发、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等。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构想,被看作是实现里斯本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并认为搞好企业社会责任将会给劳资双方带来“共赢”的关系。然而,企业无论怎样强调社会性这一侧面,在现实当中依然会把经济的逻辑置于优先地位。尤其须要留意,竞争力的加强是结合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而推行的。
在欧洲,1992年实行欧洲共同体区域内一体化时,其“社会性侧面”受到重视。就是说这样一种“问题意识日趋高涨”,即在统一共同体区域内市场时,不能只着眼于经济的观点,而应当对劳动条件、劳资关系、社会保障等“社会性侧面”予以重视。另外,欧盟委员会前委员长杰克·道伦尔针对欧盟统一时过于重视经济面,强调应当重视劳动者保护和社会政策,并提出了“社会欧洲这一构想”。不过,据说其更大的意图在于使劳动力市场更加具有灵活性。总而言之,企业社会责任面临着如何解决由于新自由主义改革而产生的社会性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构想是作为“欧洲社会模式的组成要素”而提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位是构建社会欧洲的战略性因素。然而在这里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如上所述,欧盟的里斯本战略的基本课题是“在2010年以前使欧盟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及活力的经济体”。而增强竞争力的基础在于向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转变。在欧洲依然保留着以手工业为象征的传统产业。可以说这些传统产业曾经是欧洲经济竞争力的基础。由于认识到这样的产业结构无法与美国、日本展开竞争,因此致力于通过研究开发和促进创业,争取向知识经济转变。
诚然,产业结构的转变会带来生产率的提高和收益的增加,可是产业结构的转变也会给劳动者和地方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里斯本战略的任务在于竞争力的增强和社会的团结,而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变化以及对变化的处理将对这一战略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里便提出了“企业重组的社会性侧面”。为了产业结构的经常性转变,“指出了这样一个目的:不损害劳动者的受雇能力、促使其向同等价值的另一种岗位转移”。由于人力资源在竞争当中具有战略性意义,向人力资本的投资、即培训工作受到了重视。
这里所指的社会性侧面,即意味着伴随企业重组的进展而废弃传统产业以及通过培训工作实现劳动力的转移。这恰恰是欧盟式的劳动力流动化政策。如今,社会规则的核心问题是在欧洲保全和改善人力资本方面如何发挥积极作用,而不单纯考虑如何减缓企业重组带给劳动者的负面影响。在这里,值得关注的是劳资关系特别是劳动者的参与。就是说,“处理变化靠的是对话以及对变化的共同理解”。由此可见,社会性侧面旨在通过劳资之间的对话来克服企业重组所产生的问题,特别是伴随企业的废弃和重建而出现的问题。
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问题与经济全球化有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德国工联(DGB)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国与国之间围绕外国投资的竞争日趋加剧,与此同时劳动者的生活和劳动条件趋于恶化,和平与人权面临危机,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全球范围的管制,随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应运而生。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全球化有着紧密的联系,欧盟委员会把伴随全球化产生的社会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作为“全球化的社会层面”提了出来。
“全球化的社会层面”这一文件,是以2004年2月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世界委员会报告为契机所完成的。欧盟委员会针对世界委员会报告中所提及的当今全球化未能惠及全世界所有人这一点,指出:欧盟的经济社会模式才是能够协调经济和社会目标的模式,它一直以来对劳资对话和市民对话,进而对人力资本投资以及就业质量予以重视。此外还提到,在欧盟的对外政策中,必须要使受援国和贸易对方国也能够享受到全球化带来的好处。在这里,他们重视的是“促进人权和民主”,并具体提到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动标准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跨国企业的指导方针”等等。
综上所述,欧洲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位是社会欧洲的战略要素,作为社会性侧面提到了全球化和企业的重组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以及劳动者保护尤其是人权和对人力资本的投资等问题。然而,无论多么强调劳动者的保护,从企业重组的问题上可以看出,企业仍把经济的逻辑放在优先地位,这一点是不能加以忽视的。
三、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的主导权
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发表了题为《欧洲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条件》绿皮书。众所周知,所谓“绿皮书”就是“提供讨论的草案”。欧盟委员会在其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从主动性出发,把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纳入到企业活动中以及利益相关者关系中的一种构想”。
欧盟委员会在这份“绿皮书”中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加以研究。在对内方面,它提到“具有社会责任的活动,首先是给雇主施加影响,也关系到人力资源投资、健康、安全性以及对变化的处理等问题,而有关环境的责任,主要关系到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资源的管理”。
另外,在对外方面,则提到企业社会责任不单是关系到生意伙伴、供应商、顾客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者,而且还需要同跨国企业以及国际供应链(包括原料采购、生产、物流、销售等一系列业务)一道,超越欧洲的框架予以应对。因为关系到跨国企业的活动并且扩展到国际的供应链,所以要对人权问题予以重视,还强调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基准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应得到尊重。此外,欧盟委员会评价企业在社会、环保方面行为的措施,包括社会责任报告书、监察、劳动质量、社会生态与劳动保护以及对社会责任的投资等。也就是说,欧盟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里提出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人权以及与地区间的关系。这些观点在2002年的报告书中也有所继承。
欧洲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欧盟委员会的指导下,密切结合里斯本战略加以推行的。下面通过在德国调查的事例,看一看各企业都采取了哪些举措。
德国工联所属汉斯·别克拉财团于2004年夏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积极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德国大企业中50个经营评议会进行调查。据悉,作为调查对象的大多数企业都把企业社会责任当作一项重要课题,其中许多企业制定了社会报告书和环境报告书等。此外有半数以上企业制定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动标准以及援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和活动日程。而且,劳动者方面也参与了企业方面的这些举措。
在日本,由于所谓的企业不幸事件而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因此主要措施有制定环境报告书,除此之外还重视“对员工进行守法教育”和“建立内部通报制度”。相比之下,在德国是制定核心劳动标准以及援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和活动日程。
欧洲企业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可分为下列三种类型:(1)经济上的动机,即利用企业社会责任来开拓市场以及对承包商进行管理;(2)作为危机管理的手段而利用企业社会责任;(3)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引人关注,因而利用它发挥吸引效果。企业出于何种动机应对企业社会责任,虽然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可以看出,如何应对企业社会责任这有赖于企业的主动性。
如上所述,在欧洲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位是为实现里斯本战略的战略目标作出贡献。不过从欧盟委员会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如何具体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这取决于企业的主动性。应该说,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大特点恰恰在于主动性。而中小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象征意义。
正如前面的研究所表明,当今企业社会责任是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产生的环境的破坏、贫困的增加等问题有关联,而其对象主要是大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然而,如同欧盟委员会指出的,欧洲经济的主要承担者是中小企业,假若不考虑这些中小企业。则企业社会责任所提出的环境等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但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是针对大企业而提出的复杂的概念”,“未必适合于同中小企业保持交流沟通,并促使其完成社会责任”,因此欧盟委员会便另外提出了“负责任的企业家活动”这一概念。想依靠这一概念“博得在企业工作的人们以及在企业周围生活的人们的好评,并通过赢得这些人们的信赖,以维持经济繁荣、确保营业收益”。与此同时,力求“将中小企业的创业和运营所必备的企业家的活力及其思维方式同社会责任这一普遍的意识相互结合在一起”。
为了向中小企业经营者揭示“企业的绩效和社会责任能相互结合而且能创造新的经济机会,达到相互促进”,欧盟委员会收集了“优秀活动”的事例,并且探索如何加以落实。就是说,从可持续改善的视角出发,举出中小企业在①市场、②工作场所、③社区、④环境等方面的优秀措施。这里列举有关市场方面的措施。
荷兰某个啤酒公司从该公司所在地区采购生产啤酒所使用的添加物,它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一律不准使用除草剂,并同意按比市场价高出10%的价格来收购。这样做既得到市场很好的口碑也使消费者感到满意。可以说中小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要考虑到在不损害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如何去保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关键在于怎样提高企业应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主动性。
欧盟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任务是解决与实现里斯本战略有关的社会问题。但是,在具体落实时,需要靠每个经营者的主动性。为此,欧盟要开展宣教活动和举办研讨会,以便增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并加以具体落实。这种主动性恰恰是企业社会责任最大的要求。
四、企业社会责任与工会
如上所述,在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战略性地位,肩负实现里斯本战略--使欧盟在2010年以前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经济体这一基本任务。但是,在具体的举措方面有赖于企业的主动性。“总的来说,德国工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是持批判的立场。”而且批判的矛头是指向“主动性”这一问题。
本来企业社会责任是在市场自由主义影响很强的美国发展起来的,因此,社会问题的解决以企业的主导权做为前提。由于强调企业的主动性,“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欧洲大陆不被看作是能管制劳资关系的可靠手段”。以企业主动性为基础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单方面所作的规定,因此并不保证劳资关系的管制,而是需有约束力的法律管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社会责任并非替代法律管制,而是被当作一种补充。
针对这一情况,有些人担心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进展,将会导致工会管制的后退。近年来,在日本,许多企业作为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举措,制定了企业行动准则。在多数情况下,准则的制订是由经营者单方面进行的。正如行动准则所代表的那样,在应对企业社会责任时,在多数情况下,由企业单方面决定责任范围和基准,并向社会宣示。这种宣示被认为对企业有极大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推行企业自己的适用标准,也被认为将会动摇长期以来精心建立起来的社会管制的根基,甚至为“管制的放松”推波助澜。
前面提到欧盟委员会把企业社会责任的领域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有关成员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问题等对内方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成员国中许多国家早已超出标准,尤其是德国,工作与生活的协调以及企业内教育等许多项目,已经成为共同决定事项。在德国,按行业和产业组建工会,另外还在企业和事务所设置经营评议会,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就是说,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许多问题已成为经营评议会的协商对象。因此,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对内方面,未曾引起关注。但是,如果按照管制后进国家的标准来制订企业社会责任基准的话,对于那些执行先进管制的国家来说,被认为将导致管制的放宽。
相比对内方面,工会对于对外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评价。就是说,在那些劳动法不够完善的国家,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要求遵循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动标准,因此能够为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条件作出贡献。当然“基于人类进步的要求驾御经济全球化,仅靠主动性这一手段来管制世界经济活动是不够充分的”,所以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的指导方针以及遵循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动标准受到重视。
还有,为了纠正在跨国企业工作的员工在劳动条件方面存在的差别,德国工会开始对国际框架协定予以重视。所谓国际框架协定,即指以国际产业工会为主体与“经营者团体或跨国企业签定的协定”。在这种框架协定中,非常重视遵循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动标准。宝马公司于2005年4月与国际五金工会签定了这种国际框架协定。在该协定中规定,将保证在世界各地宝马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享有起码的劳动标准。
过去,德国工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抵制态度,从未阐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统一见解和战略。随着企业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进展以及工会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德国工会也开始思考如何应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虽然工会方面尚没有明确的应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统一立场,但是从签订国际框架协定上可以看出,现阶段德国工会的基本立场是:工会也参加基本经营者主动性推进的企业社会责任,并由劳资双方共同加以具体落实。
五、结尾
以上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在欧洲的意义及其特征,以及工会如何应对企业社会责任。在欧盟,企业社会责任被赋予实现里斯本战略的战略性作用--旨在使欧盟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活力的经济体。但是,如何加以具体落实,这要靠经营者的主动性,而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起到了宣传企业的效果,同时由于企业单方面设定标准,也令人担心将导致现有管制体系的放松。如今,要求工会一方面基于劳动法以维持劳资关系的管制,另一方面通过劳资谈判以确保环境问题以及国际劳动标准的遵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