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尚魅力电话:“内圣外王”的文武全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08:41

“内圣外王”的文武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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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中既能建立卓著功勋,又能创立不朽学术者,并不多见,王守仁就是这样一位体现儒家最高政治境界即“内圣外王”的文武全才。作为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将其称为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伟人,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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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守仁(1472—1529),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幼名云,五岁更名守仁。曾因在贵州龙冈山阳明洞悟道讲学而名闻天下,世称阳明先生。他出身书香世家,28岁中进士后,担任刑部、兵部主事。明武宗时,宦官刘瑾一度专权乱政,王守仁挺身疏救被捕的20余位言官,惹怒刘瑾,被廷杖后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刘瑾被诛后,王守仁的政治地位迅速上升,先后担任庐陵知县、南京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等职,封新建伯。宦海沉浮和生活磨炼对他感悟人生、认识社会和创建并发展自己的学术思想具有重要影响。

        王守仁生活在朱元璋建明后一个半世纪左右的社会,历经宪宗、孝宗、武宗和世宗四帝。在这一时期,明代政治与社会在守成中纲纪废弛,政治腐败,人心涣散,乱象环生。明武宗正德时期更是各类矛盾的多发期,民众的武装反抗和王室的叛乱此起彼伏。
        正德十四年(1519),在南昌的宁王朱宸濠反叛,试图取代武宗。对宸濠的不轨之心,王守仁早有察觉,并做好了应对准备。当其举兵叛乱时,王守仁迅速出兵,消灭了宸濠的有生力量,并生擒宸濠,很快平定了乱局。嘉靖六年(1527)广西思田土司叛乱,王守仁临危受命,前去平定。在了解乱因后,未用一卒一兵,便招抚了反叛者。次年,又平定了八寨和断藤峡土著居民的叛乱。在明代多事之秋,王守仁以其卓越的才能为明朝的政治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明史·王守仁传》对其作出高度褒扬而又中肯的评价:“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也。”3 b4 X8 r- O& t) N1 k3 Y

        当然,治国、平天下不能全赖武力。作为一位具有强烈忧患意识的知识分子,王守仁更加关注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稳定和政治清明的问题。在他看来,政治的清明主要取决于大小官吏能否忠于国家和勤政守职,故极力倡导“人皆可以为尧舜”。他认为:“人到纯乎天理方是圣,金到足色方是精。然圣人之才力,亦是大小不同,犹金之分两有轻重……才力不同而纯乎天理则同,皆可谓之圣人。”(《王阳明全集》卷1《传习录上》,下同此书者只标卷数)在穷尽天理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为政处世的能力,是王守仁追求的最高目标,并通过自己的言行向世人传递这一理念。这是王守仁不同于其他思想家的关键所在。他认为,思想意识和道德规范在统治秩序中具有特殊作用,明确指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并宣称:“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业。”(卷4《与杨仕德薛尚谦》)他吸收各家学术之精华,创建出一套知行合一的“心学”体系,以期解决朱熹理学与现实相脱离的弊端,将儒家所倡导的封建伦理道德真正落到实处,使人人能够成为“良善之人”。三台子星星网9 r. m' I' a% E2 a% C0 Z' |# l; 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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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守仁的心学亦称为良知之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房产|新闻|奇闻|五花八门|社区9 d9 {; C$ o* ~8 ]/ ~0 `  a& D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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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心即理,或心外无理。朱熹以理为本,认为“天理”是一种在人心之外存在的客观原理,并以理的普遍性来规定人的个体性,其实践的结果是天理与人心的分离,即被天理主宰下的人的自主性的丧失。王守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提出了以心为本的主张。他所说的“心”不是指生理上的血肉之物,而是指主体的个体意识,即“心”既是人的身体主宰,又是天地万物的主宰,“理”不是外在的东西,而源于人的本心。他说:“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耶?”(卷2《答顾东桥书》)并鲜明地提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卷1《传习录上》)心与理的统一是王守仁心学思想所具有的鲜明的思维路径。
        第二,知行合一。针对前人知先行后、知轻行重的观点,王守仁从心与理的统一出发,将知与行统一起来。他把知和行看成是一个不能分离的整体,是动态的转化过程。他明确指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卷1《传习录上》)这样,人的道德必须表现为行为,即道德认识与道德践履必须统一。他认为周代之后,“功利之说日浸以盛,不复知有明德亲民之实。士皆巧文博词以饰诈,相规以伪,相轧以利,外冠裳而内禽兽,而犹或自以为从事于圣贤之学。如是而欲挽而复之三代,呜呼其难哉!”(卷8《书林司训卷》)他对这种虚伪欺诈深恶痛绝,故全力倡导知行合一,他反对空论,提倡躬行;反对邪说,提倡正心;反对私欲,提倡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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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致良知。在亲身感受统治阶级内部尔虞我诈、党同伐异的同时,王守仁深切认识到用传统伦理约束人心的重要性。他认为君臣有义,父子有序,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等,都是与生俱来的。不论圣人、庶民,还是强盗,人人都有良知。在他看来,良知就是天理。他说:“天理即是良知,千思万虑,只是要致良知。”(卷3《传习录下》)他认为致良知的关键在于扫除私欲,一个人穷理、知天的过程,就是致良知的过程:“吾辈用功,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何等轻快脱洒!何等简易!”(卷1《传习录上》)致良知是王守仁知行合一学说的进一步深化,是其心学思想的高度概括。
        16世纪的中国仍然是封闭的小农社会,面对各类错综复杂的矛盾,王守仁试图从道德精神层面化解危机。尽管这种思想不可能真正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但因其学说简便易行,突出个体道德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否定用外在的天理来管束人心,故能被大众所接受,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对程朱理学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后世的人们从不同时代出发,对其思想进行各自的解读,并不断从中吸收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