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逸酒店机场接驳车:男子涉嫌杀人一审获死刑后检察机关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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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杀人一审获死刑后检察机关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7日07:40  云南网 左起钟老付、徐国伟、徐国华、吕华富 都市时报记者 郎晓伟 摄

  一审分别被判死刑、死缓和12年有期徒刑省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临沧市检察院撤诉 3人已被解除监视居住

  11月的最后一周,47岁的徐国伟决定去弟弟徐国华家看望年近八旬的父亲。两家相距十几公里,但由于村间道路蜿蜒在一面斜坡上,徐国伟随颠簸的摩托车身子一并抖动着,心情也愉悦了不少。

  如果不说的话,你难以想象这个头发花白的人,2008年涉嫌一桩抢劫杀人案。徐国伟一审被临沧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不仅如此,徐国伟的弟弟徐国华、外甥吕华富,也因此案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2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提起上诉。这起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云南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

  一个意外的转折是——公诉机关在案件重审过程中撤诉,3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自此,3人重新获得自由。

  由于这起案件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警方侦查的结果与3名涉案人员的说法存在诸多相互矛盾之处,使这起案件变得愈发离奇。

  卖牛的老李在玉米地遇害

  这几个月,一审被判死刑的徐国伟回家了,因同案被判死缓的他的弟弟徐国华及外甥吕华富也回到各自家中。这条消息在永德县班卡乡口口相传,成了当地的大新闻。

  班卡乡松坡村委会白岩村民小组,是永德县的一处偏远山村,这个距临沧市200余公里的村民小组,人口稀疏。

  2008年11月18日,是永德县大山乡赶集的日子,松坡村委会的李从奇,一早和几个老乡到大山乡卖牛。可直到18日夜深,李从奇都没回家。家人与李从奇的最后一次联系,是当晚10点前的一通电话。

  直到19日15时30分,村民才发现李从奇死在离村不远、一个叫狗屎岭的地方。

  村委会主任付加能报了警。班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保护。

  永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后,由主管刑侦的李胤融副局长,带领刑侦大队教导员杨希红、副大队长杨扬赶到现场。同行的还有一名技术室主任、法医及相关技术人员。

  警方勘验现场的时间,是11月20日11时至17时。李从奇就倒在一片玉米地里。

  出事的玉米地东侧和南侧均分布着甘蔗地,密密麻麻的甘蔗长到1米多高。案发现场的北侧和西侧分布的,是同样密集的两大片树林。这些茂密的树木和农作物,在案发现场形成一道道天然屏障。

  村民猜测,李从奇的遇害地点,正是他回家必经的这个隐秘地段。民警经过勘查,发现李从奇周边散落着血迹、手电筒、木棒和一个模糊的脚印。距李从奇30来米的小路上,则有一道南北走向、宽约1米的草丛,明显呈倒伏状。

  经过勘验,警方发现李从奇的头部和颈项有多处损伤,推断他生前有抵抗行为。致他受伤的凶器,则是较长且有刃的锐器(如长刀之类)。

  证人证言锁定3个嫌犯

  案发后,警方除第一时间勘验现场,还由刑侦大队侦查员迅速组成现场访问组,分别向村民了解情况。

  与李从奇一起上街卖牛的同伴证实,李从奇从集市上回来后,原本和同伴一起走路回家,走到白岩村民小组附近、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地方,李从奇便和同伴分开。

  侦查员迅速走访白岩村民小组附近的村庄。日前,永德县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回忆称,侦查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与李从奇同村的徐国伟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他曾邀约过同村一名李姓村民,准备抢劫李从奇。此外,徐国伟的弟弟徐国华及他们的外甥吕华富均有作案嫌疑。”

  “事发前,徐国伟还专门调查了李从奇的经济状况、行踪及活动规律。而且那段时间,3人不仅经济困难,还在警方调查走访过程中,对自己的活动轨迹作出虚假陈述,并在事后出现反常行为。”这名民警称,村民的证人证言能证实徐国伟等人具有犯罪故意。

  这名办案民警介绍,此案在侦查过程中,还曾发生过一件让办案民警更加肯定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是犯罪嫌疑人的事件。“多年前,白岩村民小组有一家人挂在家里的一些腊肉被人偷了。失窃者便从地上拿起一撮土,称要把这撮小偷踩过的土放进庙里供奉,诅咒小偷一家不得好死。结果,消息一放出去,失窃的腊肉很快就回来了。”

  这名民警说,李从奇遇害后,他的亲人曾证实,为“引蛇出洞”,他们曾在案发现场取到一撮土,并向全村散布消息,准备将这撮土拿到寺庙供奉,要杀人者一家不得好死。“泥土放进庙里供奉后,就有人看见徐国伟跑进庙里,准备偷走供奉的泥土。”

  心理测试认定有作案嫌疑

  居于这些证人证言,2009年3月13日,徐国伟被永德县公安局刑拘。徐国华和吕华富也相继被刑拘。

  2009年4月6日到8日,针对此案,永德县公安局邀请专家对徐国伟、徐国华及其余8个村民进行心理测试。最终,一份心理测试技术评判分析报告认为,徐国伟和徐国华经同一套题目重复测试,对涉案目标题有显著相关特异心理生理反应。据此,心理测试可认定他们在这起案件中有犯罪嫌疑。

  其余8个村民经相同一套题目重复测试,未发现他们对涉案目标题有相关心理生理反应。因此排除8人在案件中有涉案嫌疑。

  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之初,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均否认自己与这起命案有关。但一段时间后,3人又都对此案作出有罪供述,并多次在警方做笔录时,详细说明作案过程、细节和窝藏犯罪证据的情况。

  在一份口供中,徐国伟称为了抢劫李从奇,他从亲戚钟老付家拿过一把菜刀,当天李从奇出现后,便给了他一刀,后徐国华追砍着下去。等自己追到时,李从奇已被徐国华砍倒。吕华富也从背部砍了李从奇一刀。

  无独有偶,在徐国华的一份口供中也曾提到:10月的一天,徐国伟曾打电话说要抢劫就是今天了。今天是大山街子天,李从奇去卖牛。叫我准备带刀子和衣服上去,他在狗屎岭等着。

  徐国华供述,当天太阳快落山时,吕华富就骑摩托车到家里。随后,他们各自拿了一把刀,于天黑后,让钟老付骑摩托车将二人送至狗屎岭。

  调查过程中,吕华富和钟老付也在各自做笔录的过程中,印证了徐国伟两兄弟的说法。除街坊邻里外,在看守所分别与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关押在一起的几人,也指证3名人曾在监区说过整个作案过程的事实。

  法院一审判徐国伟死刑

  2009年11月20日,临沧市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008年11月间,徐国伟先后邀约徐国华、吕华富抢劫李从奇的钱财,3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检方指控,当晚10点左右,当李从奇经过徐国伟、徐国华、吕华富埋伏的地点时,3人持菜刀追砍李从奇。在此期间,徐国伟、徐国华先后多次用刀砍李从奇的头部及颈部,李从奇被砍倒在玉米地后,吕华富也持刀朝李从奇身上砍了一刀。李从奇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徐国伟从李从奇身上搜出他随身携带的钱。

  案件审讯期间,3名被告人均委托律师为自己出庭辩护。庭审中,3人均对检方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辩称自己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遭刑讯逼供,不得已作出有罪供述。3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对3人宣告无罪。

  2009年12月30日,临沧市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在这起共同犯罪案中,徐国伟先提出抢劫意图和抢劫对象,多次、分别邀约徐国华和吕华富对被害人抢劫,并预先准备了作案工具,积极踩点并打探被害人的行踪。

  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徐国伟和徐国华作案时积极主动,均为主犯;吕华富起次要和辅助作用,为从犯。

  对3名被告人辩称在警方作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的观点,法院没采信。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徐国伟死刑,判处徐国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吕华富有期徒刑12年。3名被告人赔偿李从奇家属各种损失共计5万元。

  3人已从看守所回家

  一审宣判后,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的命运又发生戏剧性一幕——检察机关撤诉,曾被判处死刑的徐国伟被监视居住,走出看守所。徐国华和吕华富也重新获得自由。眼下,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的说法,与警方侦查所得结论大相径庭。

  这起案件宣判后,公诉机关并没抗诉,但3人分别以没参加作案为由,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去年8月12日,省高院审理后,认为这起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撤销临沧市中院作出的判决,将此案发回临沧市中院重新审判。

  去年底,受害人李从奇的妻子,又向临沧市中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院受理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合并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临沧市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于2010年12月16日撤回对徐国伟、徐国华和吕华富犯抢劫罪的起诉。

  去年12月20日,临沧市中院作出判决,准许临沧市检察院撤回对3人犯抢劫罪的起诉,并驳回李从奇的妻子要求3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起诉。

  今年2月10日,永德县公安局下发的通知书,让3人喜出望外。

  因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继续查证,永德县公安局分别对3人作出“监视居住决定书”,对3人实施监视居住,期限6个月。

  警方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同一天,3人从看守所被释放。目前,3人监视居住届满,均收到永德县公安出具的“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