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的含义是什么:关于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18:58:21
关于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的通知皖文〔2011〕11号 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农村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文化强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省农村文化市场迅速发展,为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村文化市场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市场不规范、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侵权盗版出版物、低俗表演、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根据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是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是延长监管“手臂”,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委托乡镇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分析本地区文化市场形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二、组织实施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由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督导。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委托实施工作。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就近靠前”优势,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协管作用,努力构建以县(市、区)为主导,以乡镇(街道)为点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农村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三、监管职责受委托协管农村文化市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宣传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法规,按规定向上级文化部门报告本地农村文化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协管的巡查、举报受理、协查联动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市场协管工作机制。对本地农村文化市场进行巡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协助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查处,保证农村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监管范围监管演出、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戏及艺术品、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管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农村小片电视网,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公共场所视听播放载体违规行为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行为;监管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监管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违法违规出版经营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违法经营活动;监管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五、上岗资格与条件拟委托人员必须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拟委托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使拟委托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综合法律知识和文化市场管理专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发放《农村文化市场监督证》,持证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六、建立健全协管工作制度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协管农村文化市场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指导、联络、举报受理等运行机制,建立考绩考核评选表彰奖励机制。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今后对市、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范围。省文化厅对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文化站人员将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县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签订《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委托书》,明确委托协助管理的具体事宜。七、其他事宜各市要迅速部署,积极组织辖区开展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农村文化市场监督员岗前培训,也可安排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委托书》文书内容和格式,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自行设计印制。《农村文化市场监督证》由省文化厅统一设计制作,各市审核汇总人员名单后,统一领取。各市工作总结报告,请于8月底前报送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局。联系人:韩克炼 电话:0551—3608165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