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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06:12

厦门:医院违规 政府放行

称因考虑“就业需要”等,市政府将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


摘要:厦门国泰妇产医院因存在外科医生冒充妇科医生做手术、执业许可证过期未补办仍继续营业等违法行为,被厦门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厦门市政府在行政复议后表示,因考虑到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厦门国泰妇产医院因存在外科医生冒充妇科医生做手术、执业许可证过期未补办仍继续营业等违法行为,被厦门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厦门市政府在行政复议后表示,因考虑到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被停止

    2010年10月,厦门市卫生局根据国泰医院内部员工的举报,组织现场检查后交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经查,国泰医院存在外科医生冒充妇科医生做手术、执业许可证过期未补办仍继续营业等违法行为。今年7月4日,厦门市卫生局对国泰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的资格。

    然而,国泰医院无视吊证的处罚,依旧公开营业;随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被厦门市法制局一纸决定书停止执行。

    7月20日,厦门市卫生局几名工作人员来到市法制局,法制局一名处长拿出一份《关于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意见》,并说:“根据市信访局反映,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国泰医院根本没有这么多员工,此外,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当事方又是一家妇产医院,其医疗行为往往同时涉及两条人命。行政复议机关不具备对医疗专业风险的评估能力,应充分考虑专业部门的意见,并请复议机关慎重考虑其停止执行的决定,认真评估停止执行带来的社会风险。

    市政府通过复议

    然而,这一切并未让厦门市法制局改变意见,随后,“停止行政处罚执行”的决定产生。在厦门市政府《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厦府行复停[2011]1号)上,厦门市政府认为,申请人(即国泰医院)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等为由,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要求合理”,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

    9月14日,厦门市法制局向卫生局出示了关于国泰医院复议的初步意见:“经审查,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且每项违法行为都够吊证;但考虑到‘跨科、聘非’行为没有造成明显后果和机构投资大,吊证会引起社会振(震)动,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故决定不吊证,只就‘非法开展计生技术’给予吊证其‘计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