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gis graphic 事件:论财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4:54:15
提要:在虚拟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财富的本质属性问题重新引起人们的讨论。有学者从马克思关于财富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属性的观点,推导出单纯以价值形式存在的财富更能体现市场经济中财富的真正属性,认为虚拟财富也是真实的财富。但谈论财富的社会性与谈论财富的真实性并不是同一个命题。强调财富的社会性是为了说明财富的社会形式对财富的运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强调财富的真实性则是要说明只有物质财富才是维系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真实基础。虚拟财富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经济功能并不能改变虚拟财富作为抽象财富的性质。虚拟财富自身不能进入人类的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它们不过是对实际财富具有索取权的“法律证书”。只有认识物质财富与虚拟财富的本质区别,才能真正承认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本质区别,正确理解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相互关系。

 

 

经济学是研究关于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科学。古典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就把他的代表作取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无数经济学名著也在其书名中涉及到财富这个范畴。然而,究竟什么是财富?经济学家并没有统一的看法。在虚拟经济空前发展的今天,有学者重新提出如何认识财富的本质属性的问题,刘骏民教授的论文“财富本质属性与虚拟经济”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篇。[1][1] 论文发表了许多经过深入思考和具有启发性的观点,正确地论述了马克思关于财富具有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二重性的思想,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不同的财富观,论证了价值增殖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强调了虚拟财富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经济作用,等等。按我理解,刘骏民教授的本意,在于揭示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所产生的经济行为的特异表现,探讨虚拟经济运转自身的特征和规律,这正是论文的理论贡献和深刻之处,的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论文在许多正确而深刻的理论分析中,也交错着一些在我看来值得商榷的论点,如认为:马克思的财富观是社会的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财富观是物质的;单纯以价值形式存在的财富更能体现市场经济中财富的真正属性;现代市场经济中价值没有使用价值也能存在,价值创造不一定依赖于物质生产过程;虚拟经济创造的财富并不是 “不存在”的,虚拟财富也是真实的财富;等等。这些观点涉及到一些根本性的问题,窃以为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一

 

早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在政治经济学形成的时代,经济学家对财富这一范畴就有不同的理解和争论。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之前的两大主要经济学派。重商主义者把财富等同于货币或金银,认为只有金银等贵金属货币才代表真正的财富。一个国家是穷是富,决定于它握有的金银的多少,因而尽可能多地积累金银,便是一国致富的唯一途径。为此他们主张,应加强出口限制进口,通过贸易顺差而输入金银,以使国家变得富裕。这正是当时不产金银的欧洲国家主要采取的经济政策。

重农主义者与重商主义者的观点完全不同。在他们看来,不但货币不是财富,甚至工业和商业活动也不创造财富;只有农业中的土地产品才是财富的源泉,而且只有 “纯产品”,即农业总产品扣除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的增加,才意味着一国财富的增长。由此他们认为,只有农业活动是生产性的,只有土地所有者和土地耕作者是生产阶级;而其他经济活动都是非生产性的,商人、制造业者和制造业工人都是非生产阶级。这样,重农主义把财富从产品的价值形态还原为产品的物质形态,尽管它是在一个非常狭隘的观点下的还原,并且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包含着许多明显的谬误。

由威廉·配第为发端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在批评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的基础上,继续了对财富概念的这种还原。配第并没有前后一贯的财富定义。但当他说“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2][2] 这句曾被马克思所引用和肯定过的话时,他实际上把财富还原为由劳动和自然物质相结合而生产的一切物质产品。亚当·斯密继承了这一思想,在《国富论》中,他采用了坎梯隆给财富所下的定义:“一个人是富还是穷,依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程度而定。”又说:“劳动是为购买一切东西支付的首次价格,是最初的购买货币。用来最初购得世界上的全部财富的,不是金或银,而是劳动”。[3][3] 在这里,斯密同样把一切物质产品都看作是财富;但在后一句话中,他显然忽略了自然因素也是物质财富的一个源泉。李嘉图肯定了斯密所引用的坎梯隆关于财富的定义,进一步指出:“一个人的贫富取决于其所能支配的必需品和奢侈品的多寡。”“如果两个国家所具有的生活必需品和享受品数量上恰好相等,我们就可以说它们同样富有”。[4][4]

以上的简单叙述表明,在政治经济学的形成时期,经济学家对财富这个经济学基本范畴的认识,是从产品的价值形式转向产品自身,并从某种特殊的物质产品转向产品一般;从而对创造财富的劳动的认识,也从某种特殊的劳动形式,转向一般的具体劳动。马克思把这种理论认识的演变看作是巨大的进步。他总结道:“货币主义把财富看成还是完全客观的东西,看成外在于自身、存在于货币中的物。同这个观点相比,重工主义或重商主义把财富的源泉从对象转到主体的活动——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但是,他们仍然只是把这种活动本身理解为限于取得货币的活动。同这个主义相对立的重农主义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农业——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亚当·斯密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干脆就是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也就有了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这就是产品一般,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然而是作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一步跨得多么艰难,多么巨大,只要看看连亚当·斯密本人还时时要回到重农主义,就可想见了。”[5][5]

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产生的。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形成了他对财富的基本观点。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所进行的社会生产活动,因而作为维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财富也必然具有物质的和社会的二重属性。一方面,马克思认为财富由物质产品构成,多次提到 “物质财富”、“实际财富”和“财富实体”等概念。指出:“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满足一种特殊的需要,构成物质财富的一种特殊的要素。”[6][6]“不管一种产品是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它总是财富的物质形式,是要进入个人消费或生产消费的使用价值。”[7][7] 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认为财富具有社会性质。这种社会性不仅包括与自然界相对立的人类劳动和人类社会的意义,[8][8] 不仅包括与私人性相对立的为满足他人需要而生产的社会性的意义;而且包括与生产力相对立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意义,即财富必然具有其特定的社会形式。在商品生产社会中,商品是财富的基本社会形式,作为商品本质属性的价值则体现了商品社会中最基本层次的生产关系,形成财富的社会本质。[9][9] 由于商品经济中价值必然在货币(金银货币)上取得自身的独立存在形态,于是财富的物质性质与社会性质的对立,便外化为普通商品与货币商品的对立。“交换价值构成货币实体,交换价值就是财富。因此,另一方面,货币又是物体化的财富形式,而与构成财富的一切特殊实体相对立。… 与其他一切商品相反,货币是同它们相对立的一般财富形式,而这些特殊性的总体则构成财富实体。”[10][10]

上面的分析只是想说明,把财富看作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物质财富概念,在政治经济学形成过程中体现了一种经济思想的进步,也并非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所特有。马克思的财富观并不只是社会的,他首先肯定了财富的物质性质,同时也指出了财富必然有其特定的社会形式。

 

                                   二

 

到目前为止本文有关财富问题的论述,经济学者可能不会有很大分歧。大概没有人否认马克思有关财富二重性的论点。现在问题来了。既然财富具有二重性质,那么哪重属性是财富的本质属性?这正是本文要着重分析的。不过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先有必要明确关于财富性质的两组概念:一是物质财富与社会财富的区别,二是实际财富与抽象财富的区别。这两组概念所要说明的问题显然是不同的。

就财富的物质性质和社会性质来说,马克思强调了财富的社会形式代表着财富的本质,并认为这对理解财富的运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在财富观上对斯密的肯定和对李嘉图的批评,就鲜明地表明了这种观点。斯密并不像有的学者所说,仅仅把财富看作是物质的。实际上,他在采用了坎梯隆关于物质财富的定义后,便着重探讨了作为资产阶级财富形式的价值概念,并详细论述了如何通过扩大劳动(生产劳动)来增加资产阶级社会的财富,尽管他的劳动价值论包含着错误与混乱。马克思曾以肯定的语气评论斯密对财富的认识:“亚·斯密同重农学派相反,重新提出产品的价值是构成资产阶级财富的实质的东西;但是另一方面,又使价值摆脱了纯粹幻想的形式——金银的形式,即在重商学派看来价值借以表现的形式。”[11][11] 而李嘉图,当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正确地批评萨伊对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混淆,以及斯密关于“一个人的贫富必然取决于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的说法时,却把财富单纯等同于使用价值而看掉了它的社会形式。[12][12]正是这一点招致了马克思的多处批评:“在他那里,也是把雇佣劳动和资本理解为生产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的自然形式,而不是历史上一定的社会形式;… 因而没有从这种形式同财富形式的一定联系上去理解,正如财富本身在其交换价值形式上,在李嘉图那里表现为财富物质存在的单纯形式上的媒介一样。因此,李嘉图不理解资产阶级财富的特定性质,这正是由于这种性质在他看来是一般财富的最适当形式。”[13][13]“李嘉图在这里是说,财富只是由使用价值构成。他把资产阶级生产变成单纯为使用价值而进行的生产,这对于交换价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是一种非常美妙的见解。他把资产阶级财富的特有形式只看成一种不触及这种财富内容的表面的东西。”[14][14]

马克思在上述评论中强调财富的社会性质,正是反映了他的一贯的思想,认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是决定社会性质的东西,对财富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他在批评罗西对经济现象的社会形式的忽视时指出:“罗西以为‘交换形式’是无关紧要的,…当问题是要了解某一社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时,恰好只有这些形式才是重要的。…这些形式对于物质财富本身是有决定作用的。”[15][15] 他甚至强调:“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者不如说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财富的材料…最初表现为单纯的前提。这种前提完全处在政治经济学的考察范围之外,而只有当这种材料为形式关系所改变或表现为改变这种形式关系的东西时,才列入考察的范围。”[16][16]

马克思的观点很明确:财富的本质属性是社会的;在商品社会中,价值是财富的本质属性。但这是就财富的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关系而言。而当马克思谈到财富的现实性与抽象性时,他则认为,只有物质财富才是实际的财富。

在商品社会中,如前所述,价值体现了财富的本质,并在货币(金银)上取得了自身的独立表现形式。那么,马克思是怎样看待社会的物质财富与金银货币的关系呢?他说:“这些执行货币职能的商品,既不进入个人消费,也不进入生产消费。这是固定在充当单纯的流通机器的形式上的社会劳动。除了社会财富的一部分被束缚于这种非生产的形式之外,货币的磨损,要求不断得到补偿,… 它是社会财富中必须为流通过程牺牲的部分。”[17][17]这种观点和斯密显然一脉相承。马克思把货币称为“流通机器”,斯密则把货币称为“流通巨轮”。他说:“一定数量的非常有价值的原料,黄金和白银,一定数量的非常精巧的劳动,不是用来增加留做直接消费之用的资财,即个人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和娱乐品,而是用来维持这种伟大而昂贵的商业工具”,“虽然要通过货币来使社会全部收入在社会所有成员间进行经常的分配,但货币本身却不是这种收入的一部分。这个流通的巨轮与通过它来流通的货物是不同的。社会的收入完全是由这些货物组成的,而不是由使它们流通的轮子组成的。”[18][18] 马克思和斯密的这些话表明:能够进入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的物质产品才是现实的财富,货币(甚至本身具有价值的金属货币)不构成社会的现实财富,但它要占用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其磨损则意味着现实财富的扣除。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斯密在《国富论》中把批判的锋芒主要对准重商主义,嘲讽他们想通过把不必要的金银数量引进或保留在国内来增加国家财富的企图,就像迫使私人家庭保留不必要数目的厨房用具以增加其快乐的企图一样可笑;而在批评了重农主义者的观念过于狭隘和偏窄后,却称赞他们下述思想的公正性:“国民财富不是由不能消费的货币财富组成的,而是由社会劳动每年生产的可消费的货物组成的。”[19][19]

从什么意义上说只有物质财富才是真实的财富呢?马克思讲得很清楚:只有物质财富才能进入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常识告诉我们,只有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物质财富,才能满足人类社会的各种需要,从而构成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基础。货币作为价值的物质代表和财富的社会化身,尽管在商品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成为最具有财富象征的东西,成为人们和企业追逐的最高经济目标;但归根到底,货币仍不过是虚幻的财富。说它是虚幻的,不是说货币不是一种实际的存在,也不是说货币不能随时转化为各种物质产品,而是说货币自身在直接形态上不能进入人类的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它只有转化为物质产品,才变成现实的财富。所以马克思说:“同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的货币,即独立化的交换价值相对立的是整个实际财富界。货币是实际财富的纯粹抽象,因此,保留在这种抽象上的货币只是一种想象的量。在财富显得是以完全物质的,可感觉的形式本身存在的地方,财富仅仅存在于我的头脑里,是一种纯粹的幻想。货币作为一般财富的物质代表,只有当它重新投入流通,和特殊形式的财富相交换而消失的时候,才能够实现。… 如果我把货币保留下来,它就会在我的手里蒸发为财富的纯粹的幻影。”[20][20]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明了,谈论财富的社会性与谈论财富的真实性并不是同一个命题。强调财富的社会性,是为了说明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财富的社会形式对财富的运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强调财富的真实性,是要说明只有物质财富才是维系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真实基础。因此,试图从马克思关于财富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性、价值在商品社会中是财富的本质属性的论断,推导出价值及其体化物或各种价值符号(如货币或其他价值凭证)也是甚至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真实的财富,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三

 

马克思的上述论点,对于认识当今时代市场经济中虚拟资产的性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马克思把还没有转化为实际财富的金银货币看作只不过是抽象或虚幻的财富时,严格说来,金银本身还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质产品。金银如果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金银饰品或其他使用价值被提供到市场上,它也会成为满足社会需求的实际财富的一部分。但金银一旦成为货币,它就不再进入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不再构成现实财富的一部分;而金银货币的磨损还意味着社会已生产出来的一部分物质财富的扣除。金银货币尚且被马克思看作是虚幻的财富,更何况那些自身没有价值的纸币、被马克思称之为“虚拟资本”的有价证券、以及现代市场经济中衍生出来的各种虚拟资产呢?纸币也好、股票和债券也好、其他各种虚拟资产也好,它们本身并没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也不能进入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它们不过是一种价值“凭证”,执行着一定的社会功能,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而存在。它们可能转化为各种物质财富,但其自身却不构成社会物质财富的本体,当然也不能成为社会的实际财富。因此,说虚拟财富也是真实的财富,显然是不正确的。

虚拟资产大体上包括三个主要部分:一部分是马克思称为“虚拟资本”的东西,如股票、债券、国债等生息的有价证券;另一部分是虚拟化了的货币,如国家发行的纸币等;再一部分是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相关的各种票据,它们也常常作为货币来流通。马克思之所以把股票、债券等称为“虚拟资本”,是因为它们不过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是“资本的所有权证书”,这种证券的资本价值“纯粹是幻想的”。对于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来说,它的“资本不能有双重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另一次是作为在这些企业中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它只存在于后一种形式,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21][21] 可见,虚拟资本当然不能构成社会的实际财富。虚拟化的货币与虚拟资本有所不同,它们首先是执行交易媒介即流通手段的功能,但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也会执行货币资本的功能。货币作为货币资本起作用,与货币作为流通手段起作用时一样,并不会改变货币本身仍然只是抽象财富的性质。货币资本如果不能转化为生产要素或转化为商品,在它的所有者手中也同样会蒸发为财富的纯粹的幻影。在金银货币作为货币资本时是如此,在纸币作为货币资本时当然更是如此。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几种虚拟资产虽然有所不同,但却有着共同的性质,即都不过是对实际财富具有索取权的“法律证书”。马克思曾经把货币看作是“实际财富或生产力的转让凭证”。[22][22] 在论述资本为扩大再生产而必须进行货币资本的积累时,马克思指出:“这种潜在的货币资本还可能只是价值符号,… 或者只是由法定证件确认的资本家对第三者的索取权(法律证书)。不管这种追加货币资本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在所有这些场合,只要它是未来的资本,它就是资本家对社会未来的追加的年生产所持有的追加的和备用的法律证书。”[23][23] 在这句话下面,马克思在肯定的意义上引用了汤普逊在《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一书中的两大段文字。其中写到:“在所谓的积累的财富中,有很大一部分只是名义上的财富,它不是实物,如船舶、房屋、棉制品、土壤改良设施,而只是法律证书,对社会未来的年生产力的索取权,即在不安全的措施或制度下产生并且永久化的法律证书”。[24][24] 马克思的这些话和引文,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些虚拟的资产只是对实际财富具有索取权的法定的凭证,它们只是名义上的财富,与实际财富是有本质区别的。

虚拟资产作为名义财富与实际财富的区别,还表现在它与实际财富相对独立的运动上。虚拟资产特别是其中的各种证券,与实物资产的定价完全不同。实物资产的价格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因而是由资产的内在价值决定的,当然也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各种证券作为虚拟资本,没有内在的价值,它们的价格不过是证券收入(如股票的股息)的资本化,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各种证券预期收入的贴现值。因此,它们的价格不仅会由于预期收入的变动而变动,而且还受到利息率的变动,以及一切影响有价证券供求关系变动的经济活动(特别是投机活动或巨大的经济波动)、心理预期和其他事件的影响。由此造成的结果是,虚拟资本从而虚拟资产的“价值”波动极为剧烈,并且可能完全脱离它们所代表的实际资产的价值。马克思明确指出:“作为纸制复本,这些证券只是幻想的,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完全无关,… 单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想象的财富,按照它的原来具有一定的名义价值的每个组成部分的价值表现来说,也会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进程中扩大起来。”而且,“只要这种证券的贬值或增值同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一国的财富在这种贬值或增值以后,和在此以前是一样的”。[25][25] 虚拟资产的“价值”无论增加多少或减少多少,都决不直接意味着实际财富和实际财富内在价值的增加和减少。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中,由于经济的虚拟化发展,虚拟资产已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在社会经济中也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虚拟资产不管占有多大的比重和具有多大的经济作用,也不能改变虚拟资产作为虚拟财富或抽象财富的性质。一物的数量多少与它的性质无关。马克思曾经谈到:“在资本主义生产发达的国家,… 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由债权(汇票),国家证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在这里,不要忘记,银行家保险箱内的这些证券,… 它们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完全是虚拟的,是不以它们至少部分地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的”。[26][26] 如果说在马克思的时代,虚拟资本已在银行资本中占有绝大部分比重的事实并不能改变虚拟资本作为虚拟财富的性质,那么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虚拟资产急剧膨胀的事实,当然也不会改变虚拟资产作为虚拟财富的性质。在今天,随着虚拟资产的规模空前扩大,虚拟资产的种类越来越多,许多虚拟资产的虚拟性更为显著(如由货币、票据、债券、股票等原生金融资产派生出来的衍生金融资产,像各种金融资产的期货、期权合约,甚至各种指数的期货、期权和约等),只能说虚拟资产作为虚拟财富或抽象财富的性质更加突出,虚拟财富的 “价值”变动和交易量与实际财富的内在价值变动和交易量的脱节程度更为剧烈。看看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股票市值的飞涨和随后在本世纪初发生的急剧下降吧。从1994年到2000年第一季度,美国家庭握有股票的市值从4.1万亿美元飞速上涨到12.7万亿美元;到2001年第一季度,则反过来剧跌到 8.8万亿美元。同时期,美国非金融公司按股票市值计算的资产价值从4.8万亿美元迅速上升为15.7万亿美元;随后则急剧下降为10.5万亿美元。[27][27]  美国这种虚拟财富名义价值的大涨大落真的意味着美国社会实际财富及其价值的急剧增大和急剧缩小吗?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作为美国社会实际财富的近似的衡量,不过从1994年的7.3万亿美元稳定增长到2000年第一季度的9.2万亿美元。[28][28] 虚拟财富的“价值”及其剧烈变动与实际财富的脱节程度,在这里显示得再清楚不过了。我们怎么能够把虚拟财富看作是真实的财富呢!

 

                                    四

 

当我们强调虚拟资产或虚拟财富是与实际财富本质不同的名义财富时,有几个问题是必须着重说明和澄清的。

第一点,阐明虚拟资产作为名义财富的性质,决不意味着否定或低估虚拟资产的经济功能,相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虚拟资产的经济作用是非常巨大的。无论是货币,还是与信用相关的金融凭证和金融资产,或是各种有价证券以及由其派生出来的虚拟资产,都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经济工具。这些虚拟资产作为名义财富,虽然要占用和耗费一部分实际财富,但其作用决不是消极的,它们不仅作为实际经济过程的必要条件而存在,并且会促进实际财富生产的扩大。货币的交换媒介职能使它成为商品流通的“巨轮”,它作为货币资本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前提条件,货币的虚拟化更有助于实际财富生产的扩大。马克思在谈到与实际生产要素并存的货币资本的作用时曾说:“不能把这种货币价值看成是限制这些东西的。通过它转化为生产要素,通过它和外国进行交换,生产规模就能扩大。”他指出:“每年耗费在金银这种流通工具的生产上的劳动力和社会生产资料的总量,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于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任何生产方式来说,是一项巨大的非生产费用。这种非生产费用,使一定量可能的追加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即一定量实际财富,不能供社会利用。在生产规模不变或者生产扩大程度不变时,只要这个昂贵的流通机器的费用减少,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就会提高。所以,只要那些和信用制度一起发展的辅助工具发生这种作用,它们就会直接增加资本主义的财富”。他甚至说:“资本主义生产按它现在的规模,没有信用制度… 显然,不能存在。”[29][29] 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及各种信用工具在扩大再生产中的职能是人所共知的。至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相关资本市场,不仅是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而且有利于社会资本的优化配置。现代市场经济是高度货币化和信用化的经济,与货币和信用工具等虚拟资产紧密相关的金融业已经成为集中反映和调节整个经济运行的神经中枢,并在推动国民经济运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分散社会经济风险等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不过,一种经济事物的性质和它的作用是两回事。虚拟资产的经济作用无论多么巨大,也不能改变它作为虚拟财富的性质。反过来说,从理论上阐明虚拟资产作为虚拟财富或名义财富的性质,并不必然会“误导”人们忽视或低估虚拟资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经济作用和经济意义。

第二点,虚拟资产作为名义财富的性质,也决不否定虚拟资产所具有的占有实际财富的社会权利。货币作为价值的代表和体化物,自然具有随时转化为货币所有者所需要的物质财富的能力,虽然其数量要受到所持有的货币量的限制。而各种虚拟资本和虚拟资产,它们既然是法律凭证,便可随时按照行情转化为货币,再转化为虚拟资产持有者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可见,虚拟资产虽然就其本身的性质来说是虚拟财富或名义财富,但它转化为实际财富的能力却是完全真实的。对这一点不应有任何误解。但须指出的是,虚拟财富转化为实际财富的能力虽然是真实的,但这种转化能力却是不稳定的。货币的币值可能波动,各种虚拟资本的价格更是会发生剧烈的变动,从而使一定量虚拟资产转化为实际财富的能力出现巨大的变化,这又反过来对实际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虚拟资产在社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大,这种变化及其造成的影响也越大。这就是为什么在经济日趋虚拟化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经济的不稳定性日趋加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说,有价证券价格的大幅度涨落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被现代经济学称为财富效应。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美国股票价格飞涨时居民消费的空前旺盛反映了股市的正的财富效应,而随之而来的股市暴跌对居民消费的制约则反映了股市的负的财富效应。当然,这种负的财富效应对富人和穷人生活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比尔· 盖茨的私人财富从去年的528亿美元下降为今年的407亿美元,不会对他的家庭生活产生丝毫影响;但一个普通工人的个人财富如果从8万美元下降为2万美元,必将使其家庭陷入绝对的贫困。

还应看到,虚拟资产作为法律证书所具有的转化为实际财富的社会权力,为大资本掠夺社会财富开辟了新的途径。产业资本家为了获取剩余价值,还需要投资于实际经济部门,从事物质产品或劳务的生产;而大金融资本家通过操纵资本市场进行金融投机,即可在虚拟资产形式上获取暴利而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马克思在19世纪时已经看到这一点。他指出:“由这种所有权证书的价格变动而造成的盈亏,以及这种证书在铁路大王等人手里的集中,就其本质来说,越来越成为赌博的结果。赌博已经代替劳动,并且也代替了直接的暴力,而表现为夺取资本财产的原始方法。”[30][30] 在当今虚拟经济空前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大金融资本家的经济实力,他们从事金融投机的手法和规模,以及资本在国家间流动的速度,都是19世纪根本无法比拟的。经济的虚拟化和经济的全球化结合在一起,为大资本攫取剩余价值和社会财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大资本不仅在发达国家内部操纵金融市场获取暴利,而且伺机攻击某些发展中国家薄弱的金融市场来掠夺它们的财富,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取款机。如果说,传统的资本家为获取剩余价值必须首先创造剩余价值,为占有社会财富必须首先创造社会财富;那么,现代的金融巨头已对物质生产和创造财富不感兴趣,他们专注于通过金融炒作和金融投机,去占有社会已创造出来的现成的剩余价值和物质财富。当然,金融巨头像任何资本家一样也有失手和亏损的时候,但总的说来,他们掠夺社会财富和集中社会财富的能力是空前未有的。这构成了现代资本主义新阶段在剩余占有方式上的一个新特点:资本通过实体经济创造剩余相对于资本通过非实体经济再分配剩余的重要性在下降,大量金融资本在虚拟经济领域的活动实际上是再分配和占有实体经济中已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这构成了过剩资本积累的新形式。

    第三点,作为维系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的物质财富这个范畴,对其内涵与外延也应有新的认识。斯密把物质财富限定为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等有形产品,把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限定为生产有形产品的劳动,显然是不对的。马克思说:“使劳动成为‘生产的’或‘非生产的’劳动的,既不一定是劳动的这种或那种特殊形式,也不是劳动产品的这种或那种表现形式。…不管这个使用价值是随着劳动能力本身活动的停止而消失,还是物化、固定在某个物中。”[31][31] 对于使用价值,马克思明确指出它有产品和服务两种形式。“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象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可是,这一点并不使它例如同某种机器(如钟表)有什么区别。”[32][32] 既然马克思把物质财富界定为能够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使用价值,而使用价值具有产品和服务两种形式,因此,一切能够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产品与服务都应属于物质财富的范围。[33][33]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是,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生产过程中有越来越多的服务劳动环节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服务部门;与此同时,人类的生活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和趋向更高层次,有越来越多的服务作为使用价值进入个人消费或代替产品进入个人消费。这都使得服务相对于产品在社会生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或物质财富中所占的比重日趋扩大。例如美国的国民收入帐户即把个人消费分为三个类别:非耐用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和服务。早在1982年,服务已在全部消费支出中占到49%,而耐用消费品占12%,非耐用消费品占39%。[34][34] 因此,在当今的资本主义时代和发达的市场经济中,物质财富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相应的生产劳动的概念,已经大大地扩展了。在广大的第三产业中,不仅商业部门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具有生产性质,而且那些生产性服务部门和消费性服务部门,包括教育、卫生、旅游、文化娱乐部门等等,都应属于生产实际财富的生产性部门。那种把物质财富仅限于实物产品的观点,显然是狭隘的,尤其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实际。

    第四点,把物质财富看作是维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实际财富,是就其与虚拟财富相比较的整体性质而言,并不意味着社会生产的每宗产品与服务都必然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使用价值,进入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必须懂得的是,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中,物质财富通常是作为商品而生产的,是为他人、为社会生产的物质产品,它们只有经过交换才会转到需要他们的人的手里。因此,作为商品生产的一切产品(和服务),都要首先实现其价值,转化为货币,才能最终(或同时)实现其使用价值。在这里,货币作为价值体化物或价值符号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物质财富生产中的作用凸现出来了,同时也体现了作为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和作为价值的社会财富之间的辨证关系。在商品社会中,实际价值的创造必须以使用价值的创造为前提,价值的实现必须以所创造的使用价值符合社会需要为前提;但反过来,使用价值的实现又必须以价值的实现为前提,商品只有转化为体现价值的货币之后(或同时),才真正表现出它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35][35]其使用价值才能实现。不过,商品与货币的这种相互纠缠的关系,并不会改变物质财富与虚拟财富的本质区别。

    既然物质产品只有实现其价值才转化为社会财富,既然商品的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首要性,那么能否由此推论,价值没有使用价值也能存在,价值的创造不一定依赖物质生产过程,价值既存在于实体经济中也存在于虚拟经济中?我觉得这种推论难以成立。不错,虚拟经济中的投资或投机,的确可能创造出收入或利润甚至是巨额利润,这些收入或利润当然是市场经济所承认的价值,一当实现为货币便可购买任何物质产品或服务。这在市场经济中绝对是真实的。然而,这种真实只对单个资本或单个投资者才存在。从社会总资本的观点看,只要虚拟经济中的交易没有促进实体经济的扩大,物质财富及其所包含的价值总量就不会有任何增加。虚拟经济中所创造的收入和利润,与其说是社会价值或财富,不如说是社会价值和真实财富的占有权。虚拟经济中所产生的巨额利润,并不直接意味着社会的物质财富及其价值的创造,而可能只是重新分配和占有社会现有物质财富及其价值的手段。

 

                                     五

 

    也许有学者认为,既然市场经济中价值体现了物质财富的社会性质,货币又是价值的独立表现形式,商品只有实现其价值才转化为社会财富,因此,区别实际财富和虚拟财富,似乎不过是纯粹的概念之争,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其实不然。这种区别不仅是客观存在的,因而在理论上需要说明;同时,承不承认这种区别,会在实际经济分析和经济实践中产生重大的差异。

首先,只有认识实际财富与虚拟财富的本质区别,才能真正承认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本质区别。[36][3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拟财富及其交易虽然是实际财富再生产过程所必不可少的,并且会促进实际财富再生产的扩大,但是,由于虚拟财富只是一种名义财富,它的运动本身不可能创造出实际财富及其价值,因而以虚拟财富的运动为主体的虚拟经济,终究不能代替以实际财富运动为主体的实体经济,成为市场经济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相反,如果认为价值可以脱离使用价值而存在,价值的创造不必依赖物质生产过程,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一样可以创造价值和社会财富,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否认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本质区别,即使承认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概念或许更多地是着眼于它们的形式差异和运行特征的差异。这可能导致忽视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危害。

    正确理解实际财富和虚拟财富的本质区别和相互作用,也才能正确认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相互关系。既然实际财富和实体经济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中虚拟资产及其交易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源于实体经济运转的需要,并服务于促进实体经济,因此,虚拟经济的扩大应以在总体上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原则。由于虚拟经济不直接创造财富和价值,虚拟经济的畸形膨胀便可能因过多占用社会资源而削弱实体经济的发展,并由于虚拟经济领域易于滋生投机狂热与泡沫而大大加剧整个经济系统的不稳定性,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则会更严重地损害实体经济。同时,虚拟财富的运动不论有多大的相对独立性,不论扩张到多么巨大的规模,也不论它自身具有如何特异的规律,但归根到底,它仍旧是由实际财富的再生产过程派生出来的,并最终要受到实体经济运动的一定程度的制约。上世纪80年代日本的虚拟经济泡沫及其破灭后的深远后果,90年代美国空前的虚拟经济泡沫以及随后发生的泡沫崩溃,还有不少发展中国家由于虚拟经济泡沫破灭而导致的金融危机等等,或许可以看作是上述分析的生动的注解。

其次,从微观角度看,企业只有认识实际资产与虚拟资产、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本质区别和相互作用,才可能制订正确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市场经济中的大企业大都采取股份公司形式,这些企业的价值二元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价值和股票等虚拟资产价值。公司不仅通过产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追求尽可能高的利润和尽可能大的规模,还力图使公司股票的市值尽可能上升。公司价值的二元化导致公司经营目标的二元化。[37][37] 由于企业的虚拟价值是从企业的实体价值中衍生出来的,它在反作用于实体价值的同时,也可能脱离企业实体价值而过度膨胀、但最终不得不收敛于企业的实体价值。因此,企业必须把基点放在实际资产的经营上,努力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使产品符合市场需求,以增加企业利润和扩大企业规模。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有效的资本经营,才可能使企业的股票价格在长期内稳定上升,进而利用后者来促进企业生产的扩大。

相反,如果企业以为虚拟资产的经营能够直接创造价值,并能够脱离实际生产而使利润无限增长,以至把主要精力不是放在生产经营上而是放在所谓的资本经营上,甚至企图通过股票炒作和金融投机来赚快钱,其结果不但不能达到增加利润和提高企业市值的目的,反而大大地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弄不好还会导致公司的衰落和破产。近十年来我国不少上市公司就是由于这种错误的经营方针而走向衰败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美国安然公司的破产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安然是在1987年由两个天然气管道公司合并而成,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对天然气和电力价格放松管制的条件下,安然公司从一个动力生产商转变为其经营扩展到四大洲的能源经纪人。到90年代末,安然已在能源的现货和期货市场上占据支配地位,同时经营着 3000多种其他产品的期货与衍生物合约,2001年7月被《财富》杂志按前一年的交易额排名为美国第七大公司。然而,即使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也终究由于金融投机和财务丑闻而崩溃。这种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第三,从宏观角度看,只有正确理解实际财富与虚拟财富、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区别和联系,才能引导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的富裕,其基础主要在于实体经济的增长,在于物质财富生产的扩大和积累,在于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生产效率、管理水平、人力资源和环境条件,以及与其相适应并为其服务的金融结构。因此,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政策的实施,宏观经济的调控,都应首先着眼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依照专业化分工和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小的国家,可以重点发展较多涉及虚拟经济的金融业,形成金融中心;但从总体上看,特别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则必须把发展国民经济的重心放在实体经济的增长之上。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制度的改革当然不可忽视,但应力图使其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增长。在大力发展金融业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对金融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尽可能抑制金融领域中易于滋生的投机和欺诈,力求在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之间取得平衡。

坚持上述认识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重要。在虚拟经济空前发展的当今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大金融资本已经处于支配地位,并利用金融全球化趋势积极加强对发展中国家财富的掠夺。发展中国家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以为通过金融领域的全面开放和虚拟经济的迅速发展,即可引入大量资本加快财富的生产和经济的增长,而不着力解决实体经济中的许多根本问题以促进实际经济的增长,并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其结果,不但不能达到富国富民的目的,反而会导致经济的衰退,并使国家的财富大量被掠夺而陷入倒退与贫困。近十年来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已经提供了惨痛的教训,我们决不能重蹈覆辙。

总之,从理论上澄清真实财富与虚拟财富、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是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的。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