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ker 容器编排: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 积极做到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6:11:24
.NoUser { } .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COLOR: #000000; FONT-FAMILY: ; TEXT-ALIGN: left } .Sub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FONT-FAMILY: } .Intro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FONT-FAMILY: } .Small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FONT-FAMILY: } .Author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FONT-FAMILY: } .Source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FONT-FAMILY: } .Abstract { BACKGROUND-COLOR: #ffffff; FONT-FAMILY: } 编者的话: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现实中,保险业对建筑意外伤害险这块蛋糕存在不同程度的无序竞争,已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该制度的实施。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管理,做到事故前能主动防范,减少施工伤亡风险,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业的稳定发展,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大胆探索,创新开展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使该区的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做到事故前主动防范。我们此次刊登番禺建设局的做法,就是希望他们的做法能给各地规范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业迅速崛起,从而使建筑业再度蓬勃发展起来。但由于高速发展的建筑业与仍处于较落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之间存在着较突出的矛盾,因此导致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同时也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增加了巨大的无形压力。

  政府监管手段和资源的窘境

  面对着巨大压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虽通过一系列狠抓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的推行和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安全事故仍不断发生。造成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施工、监理企业未能真正落实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期存在侥幸过关心理和处于被动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状态;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手段和资源不足,无法实施强而有力和覆盖面广的监管。而后者的存在,长期困扰着政府安全监管部门。

  以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例,全站人员编制(包括后勤人员)仅12名,而全区年均受监建设工程面积约750万平方米,监督人员人均监督面积高达80万平方米以上,远远超过了国家、省、市的人均监督面积(约10万平方米)。由于现行的法规赋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行政监管手段非常有限,最强的监管强制手段仅为“暂时停止施工”,而且当该手段遇到被监管对象拒不执行时,通过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也是困难重重,其原因是现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仍不强。因此,要真正落实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仅靠政府现时的监管力量和手段是远远不足的,必须通过适当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去,形成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氛围,方能使建筑安全生产得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前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筑行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重要险种,长期以来,由于行业的引导不足,监管不力,存在着种种问题。主要有:有的保险企业恶性竞争揽保愈演愈烈,保费无序恶性下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无保险企业过问;出了安全生产事故有的保险企业多方刁难、克扣、拖延理赔;有的施工企业只顾眼前利益,谁的保费费率低,就向谁家投保,进一步纵容保费下浮的恶性循环;有的投保、受保人员乘机索取回扣、手续费,进一步加剧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混乱局面。引进保险参与建筑业安全生产的事前防控成了一句空话,为建筑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一个重要险种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亟待行业的有序引导。

  利用保险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创新与探索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同时要求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地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引导本地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另外,广东省建设厅、广东保监局共同制定的《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第6条第1款指出,“……选择若干家信誉良好及综合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作为我省建筑人身意外伤害定点承保单位”。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使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从今年初起,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论证,并在广泛征询区内各施工企业、区建筑业协会、区内各保险公司、广东保监局以及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出一家信誉良好及综合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作为推荐承保单位,并要求中标的保险公司将总保费的20%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培训与奖励工作,协助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减少事故发生概率。目的是提供一种比较规范有效的操作模式作引导,从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到企业安全防控机制的建立,从保险费率浮动到提供事前事后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指引,从而避免企业盲目投保,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这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引导建筑企业规范投保行为的一种创新做法,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业安全生产服务的一种积极的探索。

  创新做法所取得的成效

  推荐承保单位招标完成后几个月来,番禺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原来恶性竞争的无序混乱局面得到了初步的控制,费率浮动基本保持在《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规定的范围内,招标择优选出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单位,在引导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走向规范,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前防控等工作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主要有:一、被推荐的保险公司在全区提供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免费培训;二、协助番禺区建设局建立了全区建筑工人“平安卡”数据库以及管理系统,并对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建筑工人制作和发放“平安卡”;三、正在建立番禺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将使对工人免费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日常化及基地化;四、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绩效与保费浮动挂钩的评估制度,鼓励企业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样板工地,协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这些工作得到了区内建筑企业及外地进入番禺的建筑企业的欢迎。

  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番禺区建设局这种规范和促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做法,一是让社会力量——保险行业直接参与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去,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安全服务的配套,配合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二是通过规范性的投保,使施工人员在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得到合理的理赔,保障他们合法权益;三是通过定期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评估,并与企业投保的保费费率挂钩,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为企业主动减少安全事故提供了动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四是保险公司为了减少理赔或不理赔(正当的情况下),必然会竭尽所能增加配套安全服务的力度和深度。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相互促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会日趋规范和不断发展,受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会朝着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使施工企业、保险公司和政府三方回归到同一方向,即努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上去,形成一种共赢的局面。

  由于对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积极引导,该险种在番禺区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日趋显现,通过推荐承保单位的示范作用,带动区内其他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到我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遏制建筑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愿望也有可能得到实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陈舜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