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her earth 游戏: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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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来源:平顶山政府法制网  2010-1-14 8:49:4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2009年,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密切联系公用事业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工作,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1、依法行政有位置。局党委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工程,行政首长负总责。领导亲自听汇报,提要求,做指示,确定目标任务。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中期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有奖惩。今年初,按照政府下达给我们的目标任务,根据我们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局长亲自到会做指示讲话。会议上,王亚军副局长代表局领导班子与各责任单位签定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2、组织领导有班子。为了加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成立了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挂帅任组长,亲自过问,亲自策划,亲自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办事机构,由局法规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也进一步明确了负责人和联络人员。从组织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3、工作开展有计划。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到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我们制定了《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度法制工作要点》,还印发了《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制订了《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和措施》,修订并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4、法制机构有保证。为法制机构配置办公用电脑、电话、录相机。保证法制机构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卷宗评查,优秀执法人员奖励,执法调研,执法培训、考察等所需经费切实到位。为保证执法检查、巡查监督,市场监管,执法调研,涉法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局领导准备为法制机构配备交通工具。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1、建立了内部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内部依法决策制度。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全面履行行政机关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机关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改变过去盲目决策、随意决策和动议决策的不规范决策情况,我们先后制定了《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建立重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规定》和《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工作规划》。两项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作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切入点,为有效地推动全系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公用事业依法行政,保护、实现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2、建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我们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经历了一个由不规范到规范,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由不习惯到习惯,规范性文件制作质量由低到高的过程。现在我局的发文签上专门设置“法制机构审核一栏”,没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一律不印发。今年全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率100%,合法率100%,备案率100%。同时建立了《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共22条。《程序》严格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原则、程序、标准和内容等,从而改变了以前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混乱现象,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度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文件的高质量和严肃性。      3、完善了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手续。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也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截止十一月,实施行政处罚147件,行政征收26件,全部实现法制审核,审核率100%。。      三、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深入     1、坚持依法行政阳光作业。通过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机关的各项权力明确为法定职责,并在内部层层分解岗位责任。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部门、执法岗位所确定的职能、权限,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方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分解项目一并登陆在市政府网站的市公用事业局网页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权限、职责义务结合工作实际,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建立各科室及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严格评议和考核,并把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科室负责人政绩及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作为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等次及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3、坚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追究力度,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执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从而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4、坚持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把适用罚款自由裁量的违法行为划分为比较轻微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5个裁量阶次。对违反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行政执法人员承担何种责任做出相应规定,并加以贯彻落实。对违法行为实施首查先行整改,对于符合首查先行整改条件的违法行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先不施与行政处罚,通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责令违法者限期改正自己违法行为,逾期不改者的,在进行行政处罚。既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节约了执法成本,又体现执法的人性化,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每一个人行政处罚案件的主办人、协办人实行个案指定。案件主办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坚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活动不放松。开展执法卷宗评查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卷宗评查是检验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严格按照《平顶山市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的要求,除积极配合市法制办进行卷宗评查活动外,还专门抽调局系统6名法制工作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2009年度行政执法卷宗进行了认真的评议检查。此次共120份行政处罚卷宗和40份行政征收卷宗参与评比,抽查6份执法卷宗,包括4份行政处罚卷宗和2份行政征收卷宗,形成评查结论通报各执法单位。通过卷宗评查,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及执法文书制作质量。      6、坚持为委托执法机构办理法定委托手续。我们根据执法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为城市客运管理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年度委托行政执法手续,明确执法权限、明确执法期限,在执法过程中正确行使职权。在市场管理活动中,我们始终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滥执法、不越权执法,确保执法活动规范有序。      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1、狠抓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法律素质教育。原来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抓得紧,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工作没人管,存在着下紧上松的“灯下黑”现象,我们针对这种情况,专门下发通知,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延伸一级,要求执法机构领导班子学法列出学习计划,定时间、定内容,每个月学法一次,局领导和法制机构不定时派人(王亚军副局长及法规科都先后到场了解情况)检查、监督。     2、狠抓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培训。我们坚持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外,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不少于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人员的学法成绩计入个人档案,作为执法人员资格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各级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立鲜明的积极导向。     3、狠抓执法体制建设。结合我局行政执法活动实践,我们实行了行政执法“双月”例会制度。通过“双月”例会这一平台,传达上级法制工作精神,了解基层执法工作现状,交流沟通执法经验,研讨执法工作思路,破解执法实践难题,明确执法工作重点,总结系统执法工作。“双月”例会实行两年来,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个好办法,小平台发挥了大作用。执法技能、水平都有显著提高。具体体现在执法工作由过去的“三怕”(怕检查、怕复议、怕诉讼),变为今天的三不怕(不怕检查、不怕复议、不怕诉讼)。      五、通过专项市场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对公用事业市场的监管力度      公用事业是城市基础性、公益性行业,直接关系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严厉打击扰乱公用事业市场的不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有效实施市场监管、一年来,我们依法对公交客运市场,供水市场,燃气市场进行了专业市场整顿。      1、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治理公交客运市场。由于利益驱动,个别单位私批公交线路,一些社会民用面包车,无牌照面包车,机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蜂拥而上,非法侵占公交线路、站点,这些非法营运活动严重扰乱了公交营运市场,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138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集中力量进行治理整顿。在整顿中,共查出非法营运车辆 726台次。查纠违章车辆598台次,有效的遏止了非法营运势头,净化了公交客运市场。      2、查处非法燃气经营,清理燃气管道占压,整顿燃气市场。部分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私自经营液化气,非法设立液化气充装经销点,违规操作,非法占压燃气管道造成大量的事故隐患,严重威胁着市民的生命安全。对此,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市及县区燃气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清理共查处消除燃气安全隐患90处,发放整改通知书94份,查处违规经营5起,没收非法倒气枪9把,已整改搬迁3家,从根本上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消除了事故隐患,保证了燃气市场安全。      3、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供水市场。长期以来,人们对水是商品意识淡薄,私接乱碰,偷窃生产、生活用水不缴费,野蛮施工损坏供水设施,恶意侵占供水管网现象相当普遍,部分供水企业违规经营。这些现象和行为直接影响着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对此,我们重点对供水市场进行摸底排查,依法治理。全年共查处违章用水564起,整顿供水企业1家,清除户外占压管网12处。有效的改善了供水环境,保障了供用水安全。      4、执法手段多样化,依法促进征收管理。我们在征收污水处理费过程中,发现洗车行业、建筑行业等自备井用水单位或个人拒缴污水处理费现象比较严重,依靠现行的执法手段不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及时足额征收。对此,我们在市区开展特种行业用水和建筑工地用水专项整治手段,以增强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手段的及时有效。全年共发出催缴通知书 2687份,征收决定书69份,走行政处罚程序4家单位,其中一般程序3家、简易程序1家,申请强制停水19家单位,法院强制执行16家单位。通过形式多样执法手段的运用,及时有效地保障了污水处理费的及时足额征收。      六、法制机构在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协调、参谋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1、法规科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平顶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组织起草的任务。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人员于2009年11月份对平顶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事宜进行审核讨论。我们对起草的《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初稿)》征求局公交科、供水科、监察室、办公室等科室意见。同时,还深入供热公司、鸿翔热力等供热企业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还把《办法》草稿提到局长办公会上进行研究论证,形成了目前的《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法规科选编的国家新颁布法律信息,让领导和机关人员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有了认识,开阔了法律知识视野。法规科每月从法制网页和法律汇编中整理出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公用事业信息的形成提供给领导和各机关科室传阅,法制宣传效果相当好。法规科建立公用事业信息发布制度,定期把公用事业局的依法行政信息及时发到市法制办。2009年,公用事业局共上报信息11篇,省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分别采纳6篇,并在网站上发布,不仅超额完成市里布置任务,而且积极宣传了公用事业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推动公务员普法教育。局机关专门下发通知,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求局机关及下属执法单位列出学习计划,定时间、定内容,每个月学法一次,局法规科及时检查、监督。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我们于11月10日上午组织市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共25人参加了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进一步调动了我局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自觉性,提高了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检验学习成果的目的。         4、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情况台帐的建立、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注重公用事业法制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确保公用事业法制工作情况台帐数出有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有序。填报单位及填报人员对台帐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总之,2009年我们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卷宗质量的提高,法制工作的宣传,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我局法制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方面有所创新、进步,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努力,为实现“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再创辉煌。   (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