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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业委会委员的一点感言 标签: 业委会  业主  物业  朝阳园  物业费  分类: 社区自治 2011-07-14 22:35

  

作为原业委会委员的一点感言

3号楼王洁 发表于 焦点房产网 北京业主论坛 朝阳园论坛 2011-07-09 23:59:14

    上届业委会任期届满已有3个月了,下届选举工作的再次进行也尚无头绪,作为上届业委会委员之一的我,还是想择机把在这三年参与园区业委会工作的一些感受与关心园区事务的各位谈谈,这三年中业委会工作成绩和积极乐观的事也不少,业委会给全体业主的工作总结上都说了,我主要说说一些负面消极的吧:

 记得三年前舒先生寄予这届业委会各位委员的一句话:三年下来,都是英雄! 当时没觉得如何,甚至还觉得他的话有点酸,但三年下来,对舒先生的话有了更深的认识-- 在目前的转型期的中国-北京的社会环境中做业委会工作是一个很纠结的选择。

一、      从政府方面:

虽然政府对于社区管理这一新生事物正在不断地推出、完善相应管理方式和法规,但由于经验、人力、财力所限对于制定的各项法规没有一个很好的落实与执行,致使在社区基层出现了很多很难解决的矛盾。

二、      从物业方面:

到目前为止由于没有一个标准的监督管理模式和一个客观准确的服务标准,造成了全北京无论每平米每月五毛五还是十五元物业费的小区业主对物业基本都不满意。一方面物业公司成了目前社会中难见的一个稳赚不赔的行业-用业主交来的押金和物业费运作,收不上来或收支不能平衡了,拍屁股走人,试想这样的模式下,能出好队伍吗? 但另一方面,没人去关注社会物价成本的激增给物业行业带来的影响,五年前我家雇的半日家政月工资为600元,但现在已经到了1400元,园区工程部的师傅们现在每月工资仍然是一千多元,类似的情况保安、保洁、前台都存在,这样的状况能维持多久?

三、从业主方面:

一方面很多业主由于种种原因,不关注、参与园区事务;

今年新的一届业委会选举由于很多业主不愿参与致使回票不足而流产的结果让各位参与园区事务的业主很是遗憾。

为什么从当年舒先生主持的朝阳园管委会届满后,除舒先生外当时所有委员没再参与后来的选举?为什么今年选举中的一些业委会候选人是看到园区没几个人愿意出来作为候选才在被大家反复动员后参与的?我不愿去猜其原因,但坚信园区事务要做得好需要更多业主的参与!

这几年来本人和舒先生在园区很多问题上看法意见有很大分歧,也出现了几次激烈的讨论,所以我在今年的选举中未投他的票,但在今年4月业委会选举开票那天我和舒先生的当面交流中听到舒先生诚恳地对我说他自己这么多年来很喜欢并很享受社区工作的话,给我了很大的触动,社区事务、业委会工作需要有人以这样的精神来参与,下次再选举且舒先生还愿作为候选人参与的话,虽然我们之间仍会在一些问题上有不同意见,但我会因他的这句话而考虑投他的票!

另一方面,业委会工作需要业主的理解;业委会委员操心些、辛苦些是应该的,因为这是委员自己选择参与的,甚至还会遇到被个别住户谩骂、殴打,但赶上了这极个别的状况也得认;我曾和其他委员笑谈,每月领的业委会委员补贴是挨骂的钱,不是干活的钱,因为那点钱雇不起我但可以让我在挨骂后用这钱喝顿酒使自己心理平衡些;现实中最让我感到无奈的是很多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不理解,把业委会看成了无所不能的单位,对园区任何事情不满意,都要归罪于业委会,动则就问你们干吗不管?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固然业委会各位的能力和投入时间有限,但我看到的各位委员还是很努力地去把工作尽可能地做好。

我在这届业委会成立之初也曾信心十足地把“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改为“亦”能尽如人意,但工作一段后发现应该把“岂”改为“不”,因为园区很多问题不是单凭热情和业委会自身能解决的,但很多业主不理解,以下就园区几个矛盾焦点问题分别探讨如下:

1、物业费:

园区物业费收取工作一直处于尴尬的状态,园区里没什么交不起物业费的业主,但有很多对于开发商、物业工作不满的业主以不缴费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虽然业委会再三说明在园区酬金制的模式下,不交物业费等于是在惩罚我们自己,但无济于事,目前欠费业主仍占到园区总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导致缴费业主和欠费业主间的尖锐矛盾。业委会在此问题上旗帜鲜明地依法支持缴费业主的意见,我们也对物业很多方面的工作不满意,但希望对物业、开发商有意见的业主不要以欠费的方式表达,多次宣传收效甚微。虽然欠缴物业费是明显的违法及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但业委会没有办法能够制止这种行为,只能依靠物业就此起诉到法院,但法院对于每个社区只同时接受3件欠费诉讼,而且还要先走调解程序,这样下来3件诉讼能拖上半年以上,最后判下来胜诉了,法院也没人去执行这类判决,据说因为当年入户执行物业欠费判决被舆论批判后法院执行庭没人再愿意干这受累不讨好的事了;于是形成缴费业主指责业委会不予以积极追讨,欠费业主指责业委会不去管物业服务却和物业一起对付欠费业主,唉!

2、养犬管理:

园区里因为养犬之事引发业主间口角、动手、群殴等矛盾事件层出不穷,养犬的人和不养犬的人很难相互理解,但政府关于养犬事有着明确的法规,看似以法规来解决就很好办,其实不然,法规中虽明确限养品种及对饲养犬只的很多具体要求,但没人来对于不依法养犬的行为予以处理。小的违规像遛狗须不系狗绳、随地拉屎撒尿之类就不提了,但大到违规饲养大型犬的事,物业几次把园区违规养犬情况汇报给有关部门,但他们也只是敷衍了事,不予根本解决。据说公安部门在通州一户入户依法带走一条违规犬引发屋主跳楼事件后,公安内部对处理此类事件也很小心,私下还讲人都管不过来还管狗;相关部门在此事中的态度,致使园区一些不养犬的业主面对园区数只大型犬存在而得不到制止的现实十分不满,对业委会很有意见,认为是在姑息;但园区的违法养犬人却坚持公安局都不管,你们管得着吗?

 3、私搭乱建:

客观地说,园区05年以前还是不错的,在全北京从老旧小区到极品别墅区私搭乱建成风的大环境下,朝阳园当时还真是个另类,05年前基本没有私搭乱建的情况;但05年园区出现了第一家开始在顶楼搭建阳光房的情况,物业当即对其行为起诉到法院并顺利胜诉,可胜诉后到今天六年了都没有来执行判决,据物业介绍也曾几次找法院来执行但一直未果,后来再有的私搭乱建法院基本就不再受理了;一方面法规不允许搭建,另一方面对于违法搭建的又没有实施有效的制止,乃至发展到现在不完全统计园区已有11处私搭乱建了;更有据2011年03月21日 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出台新规:涉及别墅、小区顶层、一层房屋等,2011年4月起私搭乱建房屋整体禁售,擅自进行违法建设将停办其房屋登记手续入黑名单。我不明白,为什么一方面禁止搭建,一方面又在搭建后只是整体禁售呢?为此,我私下向一位官员咨询后得知:北京市的私搭乱建已具相当规模,完全查处、拆除对于有关部门来讲是一件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有违“河蟹”大策,只好退而求其次之地采取禁售的方式补救了;这种客观状况造成维护法规反对在园区私搭乱建的业主曾质问业委会为什么视而不见?

4、私设卫星天线:

虽然朝阳园原属涉外公寓,可以统一接收境外电视节目,但由于节目有限且收费不合理,造成部分业主违反相关法规和业主公约,私装卫星天线,引发一些业主的投诉,针对这种状况,物业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并拟通过起诉来抑制,但最终都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法院的受理;据说有人曾私下向李默然的儿子任局长的朝阳文化局询问文化局执法队为什么对此不予以管理的问题,回复为:难!

 

以上诸多问题,皆属虽有法规但无执行,这可能也是处于发展中社会状态的中国特色吧,但不了解情况的业主常把此归咎为业委会的不作为,有时跟一些熟识的业主聊天时我会感慨:连政府都管不了的事,你能让业委会怎样?

 

说实话,自己这些年在国内也做了不少在国外时不敢干的事,扪心自问,恐怕也是由于没有相应制约的威慑,法规的严肃性需要有强有力的执行来支持,这也是为什么商鞅变法的第一个举动就是取信于民的道理;别指望老百姓能有多高的自我约束能力,如果抢银行只是被批评教育的话,恐怕我也会去了!

 

 从个人角度,三年下来参与园区工作是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自己从中也认识及学习到了很多,至少是真正理解了在目前的客观环境下,大到对国家大事小到对园区事务不能“零”容忍,那纯粹是在跟自己过不去!

 

消极地说了不少,最后还是要感谢一些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参与、支持、理解,没有你们,业委会这三年坚持不下来;现在园区虽仍有诸多问题及隐患,希望在今后新的业委会选举中有更多的业主站出来作为候选人体会一下参与园区事务的甜酸苦辣,再次重申我的理念:业委会不是万能的,但园区没有业委会却是万万不能的!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就当我是在发牢骚吧,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