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回路受限是什么意思:大连市2011年新农村建设要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3:05:05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全域城市化步伐,实现新农村建设新跨越,特制定2011年新农村建设要点。

  一、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1.提高优势产业发展水平。创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20个;新增标准日光温室设施农业小区1200个,新增500亩以上日光温室设施农业大区35个,新发展设施农业10万亩、日光温室设施净面积3.1万亩;新发展优质果树10万亩,创建标准化示范果园30万亩;建设规模化畜牧业饲养场100处;新建生猪发酵床10万平方米;新建蔬菜标准园20个,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2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 新建3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放流大对虾、海蜇、梭子蟹、鱼类苗种15亿尾;搞好长海县100万亩海洋牧场建设;新发展人工鱼礁区2处,投放鱼礁7万立方米,改造海域面积3000亩。(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建设花卉现代联栋温室10万平方米、日光温室300个;完成花卉种植面积9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60项;完成农民科技培训50万人次;继续完善和推广“农信直通”应用,新发展“农信直通”实名注册用户2万户;建立覆盖乡镇级农技推广站的信息站120个;搭建大连地区特色农产品购销展示平台;建立和完善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农委) 推广水产新品种、新技术2项,推广面积5万亩。(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完善大连农业科技孵化中心功能,建设1座设施大棚,为国内外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提供示范用地,并提供常设机构办公场所;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结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五大优势产业”,引进19个优势品种;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的开发,提高科技特派行动服务实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继续实施“双百双千”计划,即建立100个具有都市型现代农业特色的“双学双比”示范基地和100名妇女产业带头人,扶持1000个参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妇女致富项目和1000名妇女科技骨干;启动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并在部分区市试点;继续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妇联)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发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5家;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1000吨以上农产品储藏库(气调库)30家;新建农产品出口基地50个;建设2个县级、20个乡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培育40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举办10次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合作社)新建3个10亿元以上现代渔业园区,重点搞好水产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新改扩建加工能力1000吨以上、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渔业龙头企业20家,重点支持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检疫监督,加强规模饲养场监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80%以上;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2万样次以上;培育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0个、绿色食品认证30个、有机农产品认证5个。(责任单位:市农委) 抽查市场水产品和苗种3000样次;落实“五项制度、三项记录”,健全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20个、认证无公害水产品20个;启动6个水产品质量监测站运行;开展“旅顺魁蚶”等2个地理标志注册工作。(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二、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5.提升县域工业发展水平。推进县域工业项目的建设,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新开工5项,继续推进20项,竣工2项;加快产业集群的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现代产业集聚区的指导意见,以县域重点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6.加快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家电35万台,实现销售额10亿元;重点推进8个农村中心镇现代商业业态项目建设,开业2个,建成2个,启动4个。(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 举办全市大型农商、农超、农校对接活动9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海洋渔业局、市供销合作社) 改造建设农村供销社日用品农家店150个;新发展农资连锁示范店50个;改造建设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50个;新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个;筹建市级农资配送中心1处;筹建区域性农资批发市场1处。(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 创建1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2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巩固提升现有特色旅游乡镇、旅游专业村和星级农(渔)家乐;创建10个乡村旅游集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 加快推进大连国际花卉中心建设进程,建成大连国际花卉交易中心;启动研发中心和威尼斯花城项目。(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市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年内挂牌;新开设2家村镇银行;新设1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新设5家小额贷款公司;组织金融产品服务下乡活动3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继续加大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和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创新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种植业、日光温室、能繁母猪、苹果树保险,为农户提供1亿元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大连保监局) 继续推动农业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证监局)

  三、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80项,解决10万人饮用安全自来水;建设河道生态工程80条段,治理河长200公里,河流绿化面积5.1万亩;建设防汛应急工程35项;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3座;新建农村各类小型水源工程1000项,新增调蓄水能力300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完成庄河灌区节水改造衬砌12公里,渠系建筑物改造24座;建设设施农业大区高效节水灌溉系统30个、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效节水系统10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7万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基本完成将军石中心渔港建设,维修、改造和扩建中小型渔港10座。(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新建新农村电气化乡(镇)4个、新农村电气化村40个。(责任单位:大连电业局) 继续加大农村公路的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新增农机具5000台,其中新增水稻、玉米收获机械400台,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 34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提高3个百分点;实施保护性耕作20万亩;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之内。(责任单位:市农委)推进22个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9.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深化“三新”工程建设,创建10个农村新社区;在80个村中实施“六化”工程,打造新村庄,硬化街道280万平方米,安装路灯9000盏,美化墙体40万平方米;启动4个县(市)、12个乡镇、7个村城镇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 新建、扩建20个旅游休闲新农庄。(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 建设户用沼气工程1000户、大型沼气工程30处。(责任单位:市农委) 全市植树3.4亿株,绿化117.5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47.31%。(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围绕各县市区城镇化建设试点,协调指导区市县完成好2011年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启动5个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在农村地区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0座、公厕30座。(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加快小城镇建设,改扩建排水管网2.5万米(包括镇区沟渠治理),镇区道路硬覆盖53万平方米,新建停车泊位600个,新增道路路灯2663盏,新增绿地5万平方米,新建垃圾填埋场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责任单位:市建委)

  四、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0.发展繁荣农村文体事业。切实发挥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等农村文化设施的文化传播和引导作用,乡镇、村图书室通过互联网连接大连图书馆网络,同享数字资源;组织实施“2151”工程,将公益电影放映由村扩展到敬老院和农民工聚集区,确保放映电影13300场;全面实施电影数字化放映,积极推进涉农区市县数字影院改造和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继续实施大连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成1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任务;继续开展室外健身路径和社区健身活动室建设工程,在60个社区安装60套室外健身路径,配套建设60个社区健身活动室。(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提升农村教育水平。新建2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给予乡镇中心幼儿园经费扶持;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园费;实施“五百一千”帮扶项目(100名城市学科骨干教师每年2次送教下乡并开展教研培训;1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1年;100所城市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100名教研人员到农村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指导、跟踪教研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三岗”计划,安排100名大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安排1000名教师到市内四区学校跟班培训1个月);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推进农村小学布局调整,继续撤并村级小学;实施农村中小学“班班通”二期工程,为1800所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旅顺、普湾新区、庄河市各建1所高标准普通高中;实施关爱特殊教育学生行动,为农村特殊教育学校配置残疾学生康复训练设备,免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部费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对3.3万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每人每年720元的奖励扶助;对涉农地区2300名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扶助;免费向农村地区百姓家庭发放《家庭历书》、福字、春联20万套,科普光盘2500套;免费为5000个农村地区新婚、待孕和新生育家庭发放“优孕优育”智能服务卡;免费为5000名农村待孕育龄妇女增补营养素;为8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实施生殖健康体检;免费向农村地区调拨180万元避孕药具。(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000户;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30个低收入村。(责任单位:市农委) 推进县级渔业安全监控平台建设,继续为80马力以上渔船配备北斗船位导航监控设备,为40马力以上渔船配备AIS自动识别避碰系统,为40马力以下渔船配备GPS救助定位设备;加强渔船防台、防汛管理,开展春、秋、伏季、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动;加强伏季休渔、辽东湾海蜇生产管理,打击渔船非法载客、非法越界捕捞行为,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挂靠渔船;加强渔业执法船舶建设。(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分类救助制度,加大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低碳环保节能试点建设,为部分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节气、节煤的沼气池;新建农村区域性公益公墓30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14.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权属管理、设施设备配套和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使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双评议”覆盖面,村民评议村干部工作、评定村干部工资报酬覆盖面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1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5.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改进农村治保会工作,提高专职治保主任待遇,发挥维护稳定的作用;以公安(边防)派出所为单位,成立1支不少于5人的社区治安巡逻队伍,配齐、配强专职巡逻队员;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在交通要道、卡点、治安复杂地区逐步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