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投资1000元:怎样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6:51:10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首先是作为人的存在方式而被确立起来,是人的存在的现实表征和确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首先,实践的动机包含着人对自然限制的突破和超越。其次,实践的过程及其产物使人的本质力量以直观的方式得以显现。第二,实践以其双重品格表征着人的存在的特质。人的存在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得到规定,诸如语言、思维、制造工具、心理、情感等等。但它们无法从总体上体现人的全部特质。相反,它们却都是有待被进一步界定和说明的。因为这些特征都带有外在的和描述的性质。对于这一切属性来说,实践才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列宁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21]实践的普遍性品格不仅体现在参与实践的背景知识所具有的抽象普遍性特征之中,更重要的是体现为作为实践者的个体所积淀和浓缩了的类本质,即人的类的普遍性。实践的普遍性特征凸显了人对物的超越关系,标志着人的特质的生成。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则表征着人的此在性,使人的存在成为具体的和历史的规定。第三,“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命题意味着实践对于人的存在所具有的逻辑先在意义。劳动对于人的历史生成所具有的前提意义,不仅表现在人类起源方面,而且表现在每一个人的现实生成方面,它构成人类赖以存在的须臾不可离的永恒条件。恩格斯把劳动看作造成“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的根本原因。这一命题恰恰印证了人的实践与人的存在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和不可剥离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