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p2p理财平台:白天导游晚上陪睡 80后女导游自曝行业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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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导游晚上陪睡 80后女导游自曝行业内幕

                                       2010/08/08     来源:永恒的曙光

   现在随着传媒的宣传和大家出游的经历,导游拿回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在这里说这些,想必大家也不会感兴趣。我要说的是导游与色情是紧密相连的,这六年期间我从一个刚走出校门的清纯女孩,逐渐的见识了这个黑暗而又淫荡的导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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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导游工作者,83年出生的女孩。2004年入行,至今已经做了快六年的导游了。这六年期间我从一个刚走出校门的清纯女孩,逐渐的见识了这个黑暗而又淫荡的导游工作。


  现在随着传媒的宣传和大家出游的经历,导游拿回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在这里说这些,想必大家也不会感兴趣。我要说的是导游与色情是紧密相连的。


  在我们导游这行里,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娶老婆,绝不取做导游的。做过导游的女孩,不仅泼辣,野蛮。最重要的是精神上和身体上不干净,很肮脏。


  在这里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导游带团的分工。导游分地接和全陪两种工作性质。所谓地接,打个比方,上海来了一个旅游团,那么青岛这里就要准备一个地接导游和一个地接司机,从飞机场接团后,就负责这个团在山东这几天的旅行。大家都知道,青岛是个旅游城市,特别是夏天来青岛旅游的特别多,宾馆的接待量也已经达到了饱和,房间机会没有空余的。在青岛的时候,一天的游览结束后,导游和司机会回到家住,第二天,就要去威海继续下面得行程,同样,威海的宾馆也是爆满的,一天的行程下来,晚上导游和司机就要住在宾馆里了,宾馆和旅行社是有协议的,定了游客的房间,可以免费提供一间客房给导游和司机住,问题就来了,司机是男的,而导游也往往是女的,那么宾馆只提供一间房怎么办,那就只好男司机和女导游住在一起了。晚上要洗澡,大热天的,晚上睡觉的时候穿的也少,所以很多女导游就习惯了穿着睡衣,甚至内衣和司机住在一个房间了,晚上一起喝点酒,看电视。他们晚上会经常睡在一起。为什么呢?这里面有道道的。旅行社都不养车,车是旅行社雇的,每个团结束以后,导游便会把车费给司机结账,此外,大家知道导游拿了回扣是要和司机平分的。所以有着密不可分的利益关系,大家都是出来赚钱的,谁不想多赚点呢,所以有很多女导游,就趁晚上和司机一起住的时候,勾引司机上床,而司机由于经常在外开车,也会寂寞,所以就上了。两人之间上床了,最后女导游就会以此来少给司机车费和回扣。


  我有个同事,她有个男朋友很恩爱,我们经常在一起聚会。看着她在他男朋友面前装纯纯的样子,我看着好恶心。据我所知,她做了这行以来,至少和几十个司机上过床。我承认,我自己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曾经为了少分些钱给司机,和两个司机上床的经历。后来觉得这是个无底洞,自己如果继续下去的话,可以多赚很多钱,但是想想以后要交男朋友。还要结婚生孩子。还是放弃了。


  除了和司机外,我们女导游,还有其他的赚钱方式。同事曾经带过一个江西的团,这些人是当地的一个某某局的干部,全是男的。在车上这些男的讲的全是黄色笑话,还要求导游配合他们,同事看到有钱可赚,就坐在领队的腿上讲了好几个黄色笑话,领队的手当然也不老实。讲完了,摸完了,领队直接给了她一百元小费。晚上领队要求一个人住一间,我的那个女同事及其配合的准备好了避孕套在领队的房间里住了一晚,后来得到了三百元的报酬。这也是我们聚会时她告诉我的。被当成了炫耀的资本。而她的男朋友,一直以为她是个很清纯的小女孩,哎,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旅游的这个职业,就是一个大染缸,无论多么清纯,多么的意志坚定,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如果你不做这些,是生存不下去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女导游都有和司机上床的经历,但是,以我在这行六年的工作经验以及对这行的了解来说,至少有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的女导游有和司机和游客有过肉体和金钱的交易。其实这里面,除了和我们导游不检点之外,旅行社也有很大的责任。


  导游是没有工资的,现在接一个团还要上缴给旅行社一定的人头费,打个比方一个团有四十个人,那么无论这个团赚没赚到钱,都要按照人头,交给旅行社人头费,带一个四川团一个人头就是30元,一个团就要交回去1200元。如果这个团没有消费,或者消费的太少,回扣赚的少,就意味着这个团要赔钱,在接团的时候,我们就会和经理说,可不可以少交点人头,旅行社的经理就会跟我们说,去勾引勾引领队啊,小费可是很多的,还有司机嘛,你打扮的这么漂亮还用我教吗?这个团要住四个晚上啊。可以赚不少的。这就是我们生存的状态,可以说是被逼着走这步的。其实,这就是卖淫,白天是导游,晚上就是卖淫女,妓女,可是没有办法,不这样,我们怎么赚钱。


  我们的生活很糜烂,空闲的时候就去酒吧,粉,摇头丸。习以为常。而且,到了淡季就是很多导游去医院打胎最集中的时候,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这个孩子是和哪个司机,哪个游客种下的。旺季在外面带团的时候,导游在旅游景点碰在一起,经常会有这样的现象,两个女导游打个招呼,翘着二郎腿互相点上一起烟,问,找到人了吧?(意思是找到晚上上床的游客或司机)找到了,这人大方吗?能给多少钱?对了,我没带避孕套,给我几个。


  这就是我们的生存状态,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以前在他眼里我是一个很清纯,从不随便的女孩,就是因为他知道了我所做过的一切,就抛弃了我。我也想劝劝那些女导游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将来,不要再这样了,不要贪图这一时的金钱,否则会毁了自己一辈子。

相关新闻:暗访陪游公司揭月薪过万内幕 包含色情交易


  在今年高校毕业生涌入社会之际,有公司在招聘网站上打出招聘陪游、月薪过万的诱人信息,而对应聘者所要求的门槛却很低,并鼓励女大学生兼职


  记者对此调查、暗访后发现,所谓陪游多数包含色情交易。对此,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朱明浩律师表示,对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国务院早已发文明令禁止,因此组织、参与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经历.陪游公司盯上女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小杜在网上投递求知简历时看到这样一条招聘信息:本酒店招收私人陪游,月薪万元以上,可日结工资。应聘条件要求思想前卫,敢于挑战高薪,五官端正,具备一定的适应能力,性别不限,学历不限,年龄1828,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并注明女大学生兼职可优先考虑


  陪游是不是与导游类似?能有那么高的收入吗?学旅游管理的小杜半信半疑地与该酒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告诉她,所谓私人陪游竟要求陪游小姐24小时陪伴客人,满足客人的一切要求


  然而,在小杜弄清楚了陪游性质之后表示不接受这份工作,对方竟然又几次打电话劝说她,说她资质不错,不当陪游可惜了,应该开放点这不就是引诱我做三陪吗?被这样的公司骚扰,我觉得非常羞耻。小杜气愤地说。


  调查

想当陪游先得发送照片


  根据小杜的描述,记者登陆了该求职网,逐条搜索之后,记者发现该网站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不乏招聘商务陪游高级生活助理之类意思隐晦、月薪过万的职位,均要求形象气质佳,大方热情,有意者先发送照片。而在该网站发布求职信息的则多是应届毕业生。小杜说,她的不少同学求职时都会浏览这个网站。

记者按照网络联系方式,将一位自称小马的陪游负责人加为了QQ好友。记者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询问是否招收假期兼职陪游时,小马首先要求看一下记者的照片,特别要求是生活照。 


  随后,小马询问了一些在哪里上学、是什么地方的人等问题,最后意味深长地问记者:你知道陪游意味着什么吗?晚上也要在一起,你可以吗?当记者表示要考虑一下时,对方询问记者心里能接受的价位是多少,并且与记者互换了联系方式,约定时间面谈。


  暗访


  名为陪游” 实则陪睡


  717日中午,记者冒雨赶到事先约定的开发区某酒店大堂,等了近半个小时,一个身穿白衬衫、牛仔裤,看起来年龄不到30岁的青年人开着私家车出现在酒店门口。记者上车后,小马递给记者一张名片,上面印着大连伴游、私人伴游、大连商务伴游、商务秘书、机场接送、外语随行翻译秘书、高级生活助理等服务项目,名片另一面还醒目地印有:给您留下意犹未尽的诱惑和挥之不去的回忆等暧昧的字眼。


  小马告诉记者,陪游分全职和兼职,全职要保证随叫随到,兼职在有活儿的时候也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两者都要满足特殊要求。当记者询问什么是特殊要求时,小马诧异地对记者笑笑说: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特殊要求就是陪睡,不过我这里都是正经的人,没有变态的。


  记者表示对个人的安全问题有所担心,小马保证说,我们这里有陪客户到外地旅游的,也有外地客户来了在本地陪的,都是熟客。没有人可以伤害你,我们会保护你。看到记者还在犹豫,小马劝说记者:我这里也有不少学生,我自己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放心我不会害你的。


  内幕


  客人提要求 不许说


  关于报酬,小马告诉记者,陪游的价格按照天数来算,公司抽成后每天付给兼职的陪游小姐300元钱雇佣金主要还是看个人能力了,除了雇佣金以外,客户给你的小费我们一分钱也不会要。我们这儿的女孩,每个月少说都赚万儿八千的。而懂得外语、高尔夫、网球、骑马、滑雪、游泳、台球等技能的陪游小姐得到的雇佣金要更多一些。


  如果有人肯包月,那价钱就更不一样了。前两天我有一个女孩被人包月,小费加雇佣金一共2万多,还不算客人给她买东西花的。


  话虽如此,但如果没有客户的话,月薪过万还怎么保障呢?记者了解到,除了少数熟客可以根据陪游小姐的照片自由选择,多数客户都是由小马进行安排的。那如果客户对你们安排的陪游小姐不满意怎么办?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小马蛮横地表示:不会的,他们不敢!

 你说什么工作能赚这么多啊?玩儿着就把钱给赚了。小马一再催促记者尽快决定,如果可以就马上给记者联系客户。安排好客户后,陪游小姐或由客人亲自开车来接,或直接去客人的酒店房间。至于见面之后干什么我们就不管了,不过有一点,客人的要求一定不许说记者假意答应下来。 


  719日下午,记者收到小马的短信:周三开始工作,一共三天,一天300元,全天陪伴。


  市场


  专业网站已形成气候


  记者在百度搜索伴游一词,相关网页约1,200,000篇。一网站声称注册会员覆盖全国各地,记者研究了该网站流程后得知,交纳200元钱注册成为网站会员之后,个人的陪游信息才能被放在首页推荐。会员所要求的陪游金额从100/——1500/天不等,多数价格在500/—— 1000/天之间,最高的甚至开出了3000/天。


  在一家伴游网的大连版块上,记者看到网页上推荐了10位年轻女孩的照片,标题为美女展示,每张照片下方还注明了年龄、胸围、体重和身高。年龄最小的一位只有20岁,陪游价格为每天2800元,会员甚至可以打折,价格为每天1800元。记者以男性游客的身份注册了后,短消息联系了该网站的一位伴游,对方很快回信,表示什么事情都可以,包括特殊服务,价格可以面谈,并附上了她的照片。


  思考


  陪游公司负责人也空虚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当记者以应聘为名与一位陪游公司负责人在网上联系时,这位负责人的QQ签名为行走在世上的空虚皮囊。随着记者连日来与这位负责人的接触日益加深,对方视记者为知己,向记者形容自己我不知道我的终点在哪里,也许有一天知道了又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并且提出想做记者的第一单生意你可以陪我两天吗?你放心,我不会占你便宜的,我会付费的,你们的钱来得不容易。该负责人如是说。


  这种伴游行为明显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活动。对此,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朱明浩律师表示,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是指取得导游证,并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作为商业活动,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或公司。而工商机关不会认可陪酒、伴游的经营范围。所以,从成立的角度看,伴游不可能合法。

  相关新闻:五导游为外籍游客拉皮条” 每次获利是小姐两倍 


  中国经济网 2010-06-28 报道


   专门为外籍游客提供带团服务的导游,竟和老鸨勾结,前者介绍游客嫖娼,后者安排小姐卖淫,双方从中渔利。半年内,竟促成卖淫交易200多次。近日,厦门市中院一审作出判决。


  导游小燕、小易等5人,平时专门从事外籍游客带团服务,而王某、张某等3人则是老鸨,在厦门各自掌控着一批卖淫女。200810月开始,5个导游与3个老鸨互相勾结,多次组织介绍卖淫女与外籍游客嫖宿。只要带团过程中,听说外籍游客有性服务需要时,这几个导游就会向老鸨通风报信,老鸨则按嫖客需求,将卖淫女带到嫖客入住的客房。


  而嫖资一般由导游与嫖客谈定,每人次2万日元至2.5万日元,将日元兑换成人民币后,卖淫女一般每次能获得人民币450元,老鸨每人次提成人民币100元至150多元,剩下都归导游所有,每人次可获利人民币800元至1000元。


  去年320日下午,导游小燕将8名外籍游客带到厦门一家KTV,并让老鸨王某、张某召集多名卖淫女,供游客挑选。就在这时,事先掌握线索的警方冲进KTV,当场抓获了这批嫖客和卖淫女。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挖出这个专门为外籍游客提供卖淫服务的涉黄团伙。随后,警方先后在海南、广西等地抓获其余涉案人员。


  经查,经导游小燕、小易等人介绍,王某先后组织卖淫150人次,张某组织卖淫136人次,余某组织卖淫22人次。


  市中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张某、余某三人106个月至15年的有期徒刑;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小燕、小易等5名导游有期徒刑7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期。


  相关新闻:陪游公司实为从事色情活动的拉皮条公司 


  在今年高校毕业生涌入社会之际,辽宁大连市有公司在招聘网站上打出招聘陪游、月薪过万的诱人信息,而对应聘者所要求的门槛却很低,并鼓励女大学生兼职。 记者对此调查、暗访后发现,所谓陪游多数包含色情交易。


  辽宁大连市出现的陪游公司,公开上演色情服务项目,这些所谓的陪游公司实为拉皮条公司。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陪游公司却没有进入当地有关部门的打击视野。


  大连出现的陪游公司,公开在网上打出美女展示,并声称陪游就是陪睡,甚至还可以包月。有的陪游公司,会员覆盖全国各地,会员所要求的陪游金额从100/——1500/天不等,多数价格在500/——1000/天之间,最高的甚至开出了3000/天。这些陪游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拉皮条公司。对此,我们不由得要问,面对如此猖獗的色情服务活动,当地有关执法部门哪里去了?


  发展旅游,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发展,是许多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发展旅游当然做好旅游服务,但这种服务是有道德底线的,是要遵纪守法的。然而,在一些旅游胜地,之所以色情服务屡禁不止,与这些地方有关部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关,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色情活动难免论。有的地方出现内外勾结,只要开展打击色情活动,就有人通风报信,人为地造成色情活动屡禁不止。有的色情活动场所,甚至通过寻求保护伞,明目张胆地开设色情服务项目。大连出现的陪游公司,能够如火如荼,能够将拉皮条成为产业化,其中有何猫腻,我们不得而知。


  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活动。这一明令禁止的规定,为何在大连成为一纸空文,实在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