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赵云同人文:帝王拆迁中的两面镜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3:24:11
    偶翻旧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二百多年前,德国国王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因宫墙外不远处有一座古老的磨房有碍观瞻,便想买来拆掉。当他派大臣前去交涉时,磨房主却坚决不肯。威廉一世又开出高价,磨房主仍不为所动。于是一怒之下,这位国王命令卫队强行将磨房拆掉。磨房主见国王如此霸道,站在一旁冷冷地说:“为帝王者如此为所欲为,难道不知道我国还有法律?我一定要告你去!”不久,磨房主就将威廉一世告上法庭,法庭很快作出判决,威廉一世败诉,责令他将拆掉的磨房重新修好,并赔偿磨房主的损失……威廉一世看了判决书后苦笑着说:“我做皇帝有时也不冷静,以至认为可以为所欲为。幸亏我国有这样的好法官,依法办案,此乃我们国家之幸也。”
    真是无独有偶,在明代的济南,也发生过一件与此相类的强拆事件:明天顺元年(1457年),明英宗封其次子朱见潾为德王,封地初在德州,后又改为济南。朱见潾于成化三年(1467年)到济南就藩后,便以珍珠泉为中心,大兴土木,修建德王府。德王府的面积,约占当时济南城的三分之一。在这样大的范围内修建王府,成千上万户的民房便被强令拆迁。百姓苦不堪言,但又无处说理。这时拆迁户中有个叫毛二的人,跳出来跟王府对着干,坚决不肯搬迁。然而他的反抗,不但没能保住房屋,还招来王府更残酷的迫害,最后被逼自杀,维权以失败告终……
    我把这样两件事连在一起,是想做个比较:同样是抗拒帝王拆迁,为什么结果如此不同?德国磨坊主和中国毛二的不同遭遇,究竟说明了什么?
    其实,德国的普通百姓敢跟皇帝打官司,而且能够胜诉,靠的不是多硬的关系或多大的靠山,而是神圣的法律。尽管此事发生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前,但当时德国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所有权是人最重要、绝对的权利;其次是国王和普通百姓都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懂得拿起法律武器;而法律是神圣的,即是皇权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具体到私人住房上,房主有着绝对的权利,所有公权都不能凌驾其上。即便破得挡不住风雨,政府也不能轻易侵犯。正如英国政治学家洛克在17世纪留下的那句物权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正因有这样的法律可依,因拆迁而造成的社会矛盾也会很快得到化解,有时还会出现戏剧般的结果:就在这场“拆迁磨坊官司”打过数年后,威廉一世去世了,威廉二世登基。而老磨房主也去世了,小磨房主继承了磨房。
    后来,小磨房主手头拮据急需用钱,便想卖掉磨房。他想起了父亲和威廉一世的那段往事,于是便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委婉地提起父辈们的那段往事,表明现在想把磨房卖给威廉二世。很快,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信中说:“亲爱的邻居,你说要把磨房卖给我,这可事关国家大事,我以为万万不可,因为这座磨房已成为我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我怎么能忍心让你丢掉这份产业呢?你应当竭力保住这份产业并传之子孙,使其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名下。你现在经济困难,我十分同情,派人送去3000马克,以解燃眉之急。”信末署名是:“你的邻居威廉。”小磨房主收到威廉二世的信以后,打消了出售磨房的念头,并且教育其子孙要珍惜这份祖传遗产。直到现在,这座象征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古老磨房还屹立在波茨坦的土地上……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即使统治者也会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在法律面前,不同的人性都能散发出灿烂的光辉!
    对比之下,当年德王府的拆迁就黑暗、荒谬多了。这倒不是百姓不想维权,而是缺乏维权的武器。因为在一个长期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一向是权大于法,王权更是高于一切,百姓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无法可依;即使有法,统治者也不受法律的约束,百姓的合法权益没有一点保障。毛二对抗拆迁得到的悲惨下场,正是广大百姓维权失败的一个缩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德王府的拆迁也生出了另一段插曲:毛二死后,济南的民众为了表示对他的永久纪念,便把他原来住过的街巷改叫“毛二巷”。人们传说,每年农历六月初一毛二自杀这一天,“毛二巷”内能听到鬼哭声,不几天后德王府的城墙便会倒塌……德王朱见潾也为之所动,便让华檐翘角的德王府宫城少修一个角,以表悔过之意……显然,当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后,没有法律为之撑腰,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鬼神上,无奈地期待靠鬼神进行因果报应……而统治者的所谓悔过,也只不过是装装样子,用来骗人的。既然法律的曙光照不到这片黑暗的土地上,那么像强行拆迁这样的害民之举代代相传,也便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