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龙在天霸刀哪个马好:要给予小微企业更多政策性保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4:56:29
要给予小微企业更多政策性保护
( 2011-11-19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声音   要想真正为小微企业减负,首先需要对小微企业有清醒的认识,要意识到小微企业如同孩童,需要特别呵护,不能按照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企业、中型企业来对待
  
冯海宁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3大项,合计22个小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等(11月18日《京华时报》)。
  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如今,又免征22项行政收费。可以看出,决策层不仅意识到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者,而且也意识到小微企业目前处境艰难,所以全方位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
  何谓“小微企业”?据悉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定了相应标准,相信识别起来不难。根据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也就是说,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和微型企业。显然,小微企业自身生存能力很弱,既经不起市场上的大风大浪,更承受不起过高的税费成本。
  《人民日报》最近报道指出,一些中小企业一半的利润缴了税费,“做梦都盼着减税!”尽管已经出台了免征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提高了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但实际减负效果有待观察,甚至有必要去问问小微企业主。对此,有人公开指出,小微企业免征印花税宣传大于实质,小微企业减税如鸡肋。
  有人对小微企业减税力度颇有微词,一方面说明减税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或许说明没有看到累积减税效果。显然,根据小微企业生存状况后续还会出台减税措施。同样,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尽管已经出台了不少措施,但实际效果依然有限,因为政策规定和实际操作往往是两回事,小微企业并不是银行眼中的“香饽饽”。
  在笔者看来,此次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企业压力,但有一些遗憾:其一,这次免征的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期只有三年。笔者以为,小微企业如同缺乏谋生能力的孩童,理应永久减免相关税费以扶持企业成长,而不能是临时性减免,仅仅局限于三年。
  其二,相比总的收费项目而言,目前免征的项目太少。据悉,《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共240个大项,其中涉及企业缴费项目143个。地方略有不同,但大体相似。此次免征的13大项相比143个涉及企业缴费的项目,显然偏少,减费力度有限。
  其三,在免征相关收费的同时缺乏约束权力乱收费的措施。众所周知,每年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不少减免行政收费的措施,但实际效果却不明显。究其原因在于,在上面减免相关行政收费的同时,下面却在不断变相增加收费。例如,某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研究”显示:行政事业性收费额2006年为78亿元,2008年已达128亿元,3年增长50亿元。也就是说,行政收费不仅不见减少,反而是越“减”越多。
  笔者以为,针对小微企业零星的力度有限的减负支持措施,虽然看上去有一定作用,但实际作用恐怕与想象的有很大距离。要想真正为小微企业减负,首先需要对小微企业有清醒的认识,要意识到小微企业如同孩童,需要特别呵护,不能按照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企业、中型企业来对待。
  虽然小微企业相比大中型企业对社会的贡献有限,但大中型企业多是从小微企业发展而来的,可以说,没有今天的小微企业就没有明天的大中型企业。因此,既然我们针对孩童出台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必要针对小微企业出台《小微企业保护法》,让小微企业在全方位的呵护之下逐渐成长为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