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华小姐冠军:立足本职做学习型干部倾心尽力服务监管执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11:47:52

立足本职做学习型干部倾心尽力服务监管执法
             ---陕西省先进工作者、西安市劳动模范张玉梅

  张玉梅,女,37岁,中共党员,西安市工商碑林分局法制科副科长,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2003年被评为“碑林区青年岗位能手”,2004年被评为“西安市青年岗位能手”,2005年被授予“西安市劳动模范”称号,2006年被评为“碑林区青年十杰”,200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4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在十几年的工作中,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法律和业务,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并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在复议诉讼的岗位上,打赢了百余场官司。仅在近几年,就为分局处理陈年诉讼积案80余件,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案件全部胜诉,仅律师代理费一项就为分局节省了200余万元。她负责分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同级核审工作,数年来,核审的案件数以万记,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无一引起复议和诉讼。她还结合实践搞调研,在国家和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70余篇,合计约50万字,多篇论文被选送到国家工商总局参加专题研讨并获奖,10余篇论文在市局系统论文评比中获一、二等奖。

  一、奋发进取,善于学习,争做知识型干部
  张玉梅认为,要干好工商管理工作,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就要爱岗敬业。敬业必须精业,精业必须学习。正是秉着这样的信念,她从踏上工作岗位起,就坚持不辍的学习。
  为了学习,长达数年的时间里,繁忙的8小时工作之余,她每天都在夜校上3小时的课;为了学习,她曾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骑车掉进了下水井,腿上划出4寸多长的口子;为了学习,她摔倒在防盗门的底框上,伤口内外两层缝合了11针;为了学习,在炎热的夏天,她常常背上流着汗,却在腿下支着两个大灯泡烘烤因患关节炎而疼痛难忍的双腿。法律顾问考试的时候,天降大雪,为了按时考试,她硬是在考试的前一天跑到同学的办公室里蜷缩了一夜。
  漫长的自学中,她吃了很多苦,承载了很大的压力。特别是没有人要求她自学,自学更没有现实的待遇和利益,她在长期艰辛的付出同时,同时面对着不解、挖苦、嘲笑、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家庭与学习的矛盾时,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同志,却坚强的挺过来了。正是爱岗必须敬业,敬业必须精业,精业必须学习这个朴素的信念,让学习成为她的自觉,让她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她的辛苦没有白费,通过自学,1993年她取得了法律顾问资格,1994年取得了律师资格。
  由于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家就很难顾及。年仅6岁的孩子上学她几乎没有接送过,孩子的教室在哪,班主任叫什么她不清楚;孩子的作业她几乎没辅导过,学校开了什么课,学到哪了,她也不知道;孩子放学没地方吃饭她顾不上管,头疼脑热去医院,也总是父亲一个人陪伴。张玉梅的父母都年迈体衰,她离父母也仅有几公里的路,可作为女儿,她甚至没有时间去给双亲做一次饭、洗一次衣服。她的父亲患有老年痴呆和脑出血留下的半身不遂后遗症,老人想女儿的时候,有时也到玉梅家来看看,可人们常常看见的却是,老人一个人独坐在家属楼前,已经下班了,却等不到下班回家的女儿。她的丈夫更是即当爹有当妈,甚至在一次左脚骨折时,玉梅工作忙顾不上照看,丈夫仍然架着双拐自己做饭。做为一个年轻的女同志,爱美、爱玩应当是天性,可是,张玉梅却让学习几乎挤占了所有的生活空间,她没有时间去买漂亮的衣服、没有时间去做时髦的发型,没有时间跟朋友聊天,不要说去看演唱会,就连学唱一首流行歌曲的时间都没有。为此,单位同事常说“玉梅为了学习,真是苦了自己和家人、耽误了孩子”。
  尽管艰难、尽管有了一些成绩,她却没有停止学习的脚步。只要是和法律、和工商相关的书她都尽可能翻阅,重点勾勒,简要眉批,并把好的文章剪下来,分门别类的归整。她还随身装个小本子,读到名言警句,有了心得体会,无论是饭桌上还是马路边,无论出自学者或是农民,她都马上记下来。她说,知识就在身边,知识就在不经意处。对于知识的学习,不是应付一时的廉价的兴奋剂和止痛片,而应象呼吸一样,是每时每刻都必须做的事情。

  二、学以致用,尽职尽责,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工作,工作能促进更高层次的学习。人不是具备了一定能力后才去工作的,而是在工作中具备了一定的能力。
  张玉梅深知,作为诉讼代理人,她的言行不仅关系着案子的胜败,还是展示工商人执法风范、体现整体素质的窗口。她给自己定下了两条规矩:一是打官司从不迟到,体现工商人严谨的工作作风;二是在争议的问题上,是则是,非则非,决不无理强辩,体现工商人尊重司法的科学意识。她告戒自己:永远都不要允许自己不认真。无论简单还是疑难,无论是上千万的大案,还是几百元的小案,在她心中都同等重要。
  她代理的案件,由于基本是历史遗留问题,资料不全、知情人难以查找,应诉困难很大。有一个历时10余年的积案,她接手的时候一张纸的证据都没有,她硬是通过信息推断情节,通过情节挖掘证据,通过证据掌握案情,通过案情确定思路,最终在开庭的时候,收集的证据足足有上千页、二十多斤重。
  有一个关于企业经济性质认定的案子,她96年4月接手时,官司已打了很多年。该案关键是要解决经济性质认定的依据问题,而当时工商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她认为,应当从理论上解决此案。在掌握材料的基础上,她提出了工商局对企业经济性质的认定是一种书式审查,而不是实质审查,工商局仅对经营者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书面材料负责,并以此来确认企业经济性质的观点,并在法庭上大胆地进行了阐述。1996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1996]第262号文件出台,印证了3个月前她在庭上的观点是正确的!
  一次,她为分局代理了一个行政诉讼,案子的材料多的吓人,53卷,每卷都在200页以上,垒起来有两人多高,复杂程度可想而知。2个月后这个案子就要开庭,就是说,在2个月内,她不仅要熟悉它、分析它、把握关键的证据和细节,还要确定诉讼思路、写答辩状、代理词。一般情况下,一个案子要做到这些,至少要把材料看三遍,而这个案子2个月内看一遍都很困难,要看三遍谈何容易!更何况这不是在看情节生动的小说,而是枯燥无味的案卷!为了代理好这个案子,她一头扎在了案卷里,从头开始,一页一页的背案卷。白天背,晚上背,把吃饭的时间、走路的时间、甚至上厕所的时间都用上了,无论在哪,手上都拿着一本案卷。在短暂的2个月内,她居然把这个“天文巨卷”背了两遍!
  诉讼之外,她每天还要核审很多案子,每个案子她都逐字逐句的看,逐章逐条对照法律,丝毫都不马虎;她每天还会接到许多法律咨询,她为了正确解答这些咨询常常要翻几十本书、花几天的时间;她还承担着许多调研文章的写作工作,每写一篇都要翻阅大量资料,掌握许多实践例证,从不敷衍应付。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忘记吃饭是常有的事,做梦打官司也是常有的事。由于集中精力思考问题,有一次外出时她甚至误把分局的车当成出租车,硬要给司机付车钱。她的家离办公室的直线距离不到20米,却几乎住在了办公室,下班后总是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安安静静看案子,常常一看就是一通宵。夏天的时候,让蚊子咬的浑身疙瘩;冬天的时候,常常冻的手脚麻木。2005年春节放了7天假,她7天都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因为节后第3天就有一个大案子要开庭,她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她就是这样,以男同志都难以想象的毅力工作着、拼搏着,为了学习、为了工作,她几乎把每个月都当作45天来用。
  去年11月,超负荷的工作使她腰椎间盘突出,腰椎滑脱,病倒了,动弹不得。住院期间,恰逢一个案子开庭,局领导考虑到她的病情,准备换人出庭。可她不放心,因为这是一个跨度10余年的土地纠纷,案情十分复杂,关系到全局干部的利益,她最熟悉这个案子,在这个关键时候,她决不允许自己退缩。她不顾医生的忠告,硬是让人把自己绑在担架上,抬上了法庭。
  为了打官司,她曾为查找法规在图书馆一呆就是5天;为了打官司,在探望病重婆婆的火车上,她把案卷看了一夜;为了打官司,她曾亲手触摸过令人惧畏的人体骷髅标本;为了打官司,她曾经接到以家人安全为代价的恐吓电话;为了打官司,她曾经四次晕倒在工作岗位上。超常的付出,换来的是,分局整整87份胜诉的判决!
  一次次的付出。一个个的成绩,许多男同志不无感慨的说“玉梅做到的事,我们男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虽是巾帼,却须眉难比”。

  三、结合工作、认真调研,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张玉梅说,写文章如同做人,马虎不得,必须一丝不苟。所以她写文章决不做“剪刀加胶水”的组合,要么就不写,要写就要有自己的观点,就要有新意。
  她写《市场主体》时,先后查阅了200多本书,花费了40多个晚上。这篇文章参加了全国工商理论研讨会并作了大会发言,文中关于责令停产停业也应是市场主体退出的形式;注销是市场退出的法定程序而非法定形式;市场主体退出混乱的原因是行政执法和市场主体履行义务问题而非立法问题等观点都是独树一帜的。
  《也谈企业信用》中有这样的观点:“道德与法律对信用的维护,如同河之两岸,两岸重要性等同,且彼此依存,缺一不可。冲破左岸是洪水泛滥,冲破右岸也是洪水泛滥。面对失信的洪流,我们很容易犯下这样一个错误:站在此岸,远远只望见彼岸法律的堤坝需要加高加固,却忽视了脚下道德的堤坝同样是需要加高加固的。所以,我们必须廓清一种思想认识:只重视法律而忽视道德治理失信,不仅是片面的,更是危险的”。这个观点得到过许多人的认同和赞赏,而它是张玉梅在凌晨4点思索的、写下的。这篇文章参加“全国企业信用监管理论研讨会”,再次被大会指定为现场发言论文,得了来自北京、上海等全国80多个地市、170余名代表的极大好评。
  多年来,她笔耕不辍,把工作中遇到的、同志们咨询的、自己思索的问题归纳整理、撰写成文,写下了《行政处罚不仅仅是罚款》、《听证程序极少被适用的成因分析》等文章。这些文章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和大家的共鸣,分局领导曾就此多次组织培训。如今,这些文章在《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报》、《北京工商》等全国各地的刊物上陆续发表,有的文章还被国家总局评为优秀论文。去年9月,她根据代理的案件,写下了名为《为了明天》的案例集,同志们争相传阅,说它写的很真实,是写给工商法律工作者的好教材!

  四、认真做事、平常做人,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几年来她给分局代理官司的标的额数千万元,这些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历史遗留的民事纠纷,不是她的工作职责,完全可以不代理,张玉梅却把它们全部承担了下来。按社会上律师一般的收费标准,这些官司打下来,仅代理费一项,就能收入上百万,可她从来没向局里张过口要过一分钱。而和她一起考上律师的人,几乎都有了商品房、私家车,有的年薪数十万,有的还出了国、留了学,而她却依然过着平淡的日子。可她说:“我真的不觉得吃亏了。因为一个人的价值,不应该完全以金钱去衡量,一个人的付出,也不是只有金钱这一种形式的回报,人多多少少总还得有点精神上的追求。我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所以要用平常的心,去做平常的事”。

  五、务实创新、倾心尽力,服务监管执法
  她在工作中依托职能,务实创新,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分局法制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在西安市局系统首创了多项切合实际、绩效显著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为领导决策服务、为行政执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职能作用。
  她所负责的法制科都是女同志,有会计师,有擅长文体项目的节目主持人,有多年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专业人员,素质都非常优秀。张玉梅工作中团结同志,注意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发挥每个人的优点,科室的样样工作都很出色。她们率先将罚没款3000元以下案件的查办权下放,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该经验今年在西安市工商系统予以全面推广。她们率先成立了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法律法规宣讲团”,针对授课式的培训易与实际脱节的弊端,发放《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调查问卷,宣讲团根据问卷答疑解难,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对执法人员进行及时、全面、多层次的法规讲解,实现了自我培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她们从服务一线执法出发,在系统内率先采用了现场模拟办案的培训方式,采用投影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证据摄影进行了规范;她们还在全市系统内率先制定了操作性强、贴近实际的《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使日常执法有了统一的“一把尺子”。此外,“首违不罚制”、“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制”、“处罚案件月通报制”、“法制监督员月考核制”也是她们的首创。
  06年,她所在的工商碑林分局承担了国家局的“工商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这一课题。把调研课题直接交给一个分局承担,这还是第一家。该课题包括论文、专著、规范性文件、多媒体刻件等多种成果形式,学术要求较高,技术难度大,工作繁重,时间紧迫。承担这次课题的日常工作机构就是法制科,在11名课题撰稿人中,法制科就有4人。作为这次课题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张玉梅带着几名女同志,齐心协力、不辞辛劳,在短短的13天内,以高度的责任心、高强度的工作负荷,完成了10575页、约2644万字国内文献资料的查找、归类和分析工作,在短短的30天内,完成了调研初稿的写作。在近期召开的国家局课题中期汇报会上,她们的工作,受到了国家局的高度评价和肯定,认为她们的调研方向明确、方位准确、方法得当,并把她们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向全国推广。
  虽然是一个女子科室,可她们业务考核名列前矛,论文评比人人获奖,文艺演出也连年第一。分局法制科连续11年被评为市局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碑林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省局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今年还被国家总局确定为基层法制工作联系点。
  张玉梅常常发自内心的说,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与帮助,是她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每一个成绩的先决条件和基础保证,她的每一点进步都饱含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切和支持,没有领导和同志们,就没有她的成绩。今后,她将以更高的热情、更认真的态度、更踏实的作风去学习、去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岗位上,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