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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遥远的新大陆――波澜壮阔的拓殖史

第一節:掃描新大陸

五百年前的北美大陆是什么样子,如今已经难以想象。当年的山脉、河流、海湾和平原.面目早已今非昔比。在当今能够看到的关于北美大陆的文献记载中,最接近16世纪以前状况的描述,大多出自欧洲探险家、传教士和殖民者的笔下。他们当年受到空间障碍的限制.对于北美的了解往往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大西洋沿岸地区的印第安人。对于他们东面的茫茫大海,无疑只有十分有限的知识。他们的船只只适合在内陆河流上航行,如马撒葡萄园岛、罗阿箔克岛一类附陆小岛的土著居民,经常渡海和大陆交通往来.但他们的航行大抵限于近海一带.对于他们中的多数人未说,目力所及以外的大海,是一个未知的神秘世界,故当欧洲人扬帆而至时,他们以为他们是天外来客。

对于欧洲人来说,即便那些经常出没于海上的航海家,那些热衷于海上航行和贸易的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葡萄牙人、英国人和法国人,对于大西洋的了解同样十分狭隘。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十分形象地写道.16世纪的大西洋是由好几块半独立的洋面拼凑起来的共同体。欧洲各国对于大洋的认识,仅限于牠们航海路线所及的区域,而那些欧洲海船所未到的地方,同样是神秘莫测试的。  

1400年以后,欧洲的航海技术逐渐进步。在I5世纪,各国用于海上航行的船只,排水量大多在15一100吨之间,船体短而宽,装有主帆以提供驱动力。由于船上空间有限,所携带的给养不多,不适合远海航行。英国海军的战船一度属于这一类,吃水线以上船舷内慨.前后各有船楼高高矗立.供水手居住。后来,船身变长。甲板由单层变成多层,船体增高,空间扩展,载重增大;动力系统得到改进,原来只有单一主帆,此时风帆的形状、功能不一。能够适应不同的风向和风力。到1500年,任何一种排水量在60-100吨的船只,都能用于远洋航行。16世纪到纽芬兰捕鱼的欧洲人.所驾驶的不过是20-80吨的小船,但他们仍能年复一年地往返于两个大陆之间,可见他们具有独到的航海经验。   

西班牙人在15一l6世纪的航海中长期居于领先地位,在船舶的改进方面也有建树。他们对船只的构造和航行技术作了成功的探索,尤其是使风帆系统更为复杂,不仅能提供更大的驱动力。而且熊够更好地适应不同的气候和风向。到]6世纪中期,船体更趋于流线型,不仅外观更为好看.而且功能更强。这种船被称作“西班牙大帆船”。随后.法国人和英国人在此基础上再作改进,使排水量达到500---1000吨,其航速比原來的西班牙横帆商船提高两倍.既可用于商业,还能装备成战船,更多的则是集两者于一身。在16-l7世纪,在横渡大西洋的航行中,常见的就是这种船只。西班牙用大帆船装备成的战舰。体积大于英国舰船,火力裴备也具有优势,但行动不够灵便,容易受到小船的攻击.这是1588年无敌舰队惨败于英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西班牙人借助船只大而多的优势,在向美洲的扩张中,也把英、法等同拋在后面。英、法即使将所有船只都投人殖民活动,一时仍不足以和西班牙抗衡。

从欧洲启航穿越大西洋的航行.通常不走一条笔直向西的路线。由于风向和海流的影响,船只一般要经常变换航向。有的是先取北向.然后折向西行.英、法的航拇者则喜欢先向西南航行到大西洋中央、然后改向北行。在秋天,海上风力很猛,海面较高,从美洲向欧洲的东向航行十分危险.欧洲和美洲之间航程的长短,取决于季节、海流和风向。如在顺风季节,只需2—3周即可抵达目的地;但若遇到逆风天气,则要在海上渡过3个月方可见到美洲的陆地。I748年,瑞典生物学家彼得·卡尔姆赴北美考察,8月5日从英国的格雷夫森德出发,9月15 抵达费城,在诲上度过了4l天.他认为这是最短的航程之一,若在冬天,这段路程需要走l4-19周,甚至更长的时日。

航海者在海上须借助经验和知识来判断航线,定位船只,确认方向,这是航行安危所系的关键。根据风向、风力、海流、月相、潮汐、术色和星辰等自然现象,有经验的航海者能够避免迷失航向。到15世纪,罗盘、指北针、象限仪、平行线规和两脚规等器具,逐渐在航海中得到采用;诲上定位和测连技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人们掌握了通过推测航行位置宋估算经纬度的方法:利用中午的太阳测算航位的技术也得到了完善;航海的危险程度于是得以降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航海者,在航海知识和技术方面均领先于欧洲其他同家,他们对天文航海术在远洋航行中的运用作了系统的研究,对领航员的训练也比较正规。葡萄牙的顸航员技术尤为熟练,西班牙人在]6世纪下半叶到北美探查时,也曾雇佣葡萄牙领航员,英国人更不例外。到16世纪晚期和17世圮初,西、葡等国的航海教材渐次被译成英文和法文。在海田上美洲的位置变得更准确和具体.特别是东部梅岸的地形和地名趋于精确。1569年问世的墨卡托世界地图,是第一张叮以用于航海的平面地图;1599年爱德华。赖特将它投人大批印刷,使之在航海中得到更广泛的运用。即便如此,仍只有具备经验、耐力和勇气的人,才能涉足远洋航行。

在16—18世纪.对那些不得不奔波于海上的人来说,大西洋有如一千睹场。他们在登上渡海的航船时,就已经用生命作了冒险的赌注。当长达数周乃至数月的航程结束时,有幸活着登岸的人,也深感疲惫劳顿。那个时期所有进入北美的欧洲移民,都乘船远渡大洋,途中饱受煎熬。他们不仅要经受风涛之苦,而且由于航海条件和船主的态度而遭遇額外的不幸,船主为了尽量获取利涸而载人过多。使船内拥挤不堪,乘客没有充分的活动空间,舱内气息圬蚀难耐。由于缺乏保鲜技术,船上所供应的肉类经大量盐腌制,长期食用对身体损害极大,即便这种食物也不能保障供应。饮用水的储存有限,往往供不应求,而且很不洁净。此外,猛烈的暴风雨,酷热的阳光以及海盗的掠劫,更增添了旅途的艰辛和风险。在这种惡劣条件下,船上往往疾病肆虐,许多人死于途中。即便到l8世纪中期,这种状况也没有大的改观。年幼体弱的人,很难熬过这一关。有钱的旅客能得到较好的待遇。他们的空间和食物都要优于其他人。但随时来袭的恶劣气候、疾病和海盗,并不分富贵贫贱.任何人都难免身陷险境。暴风雨是海上航行的大敌,船毁人亡的事情经常发生。有时海盗的威胁比暴风雨更为可怕。无论是商船还是移民船只,都有可能遭到誨盗掠劫,特别是交战期间,利用誨盗攻击敌国民船,乃为欧洲各国的惯技,此时航行于大西洋上,完全没有安全的保障。  

海湾是北美早期历史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从人文地理的角度说.海湾地带是北美巨变的领先之地。最初的拓殖地大多建在海湾附近。建立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的移民.选择了马萨诸塞湾;荷兰人把新阿姆斯特丹建在长岛附近一个平静的海湾边;切萨皮克湾更是南部殖民地的发祥地,成了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代名词。海湾的重要性来自于它们在地理上的优越性。最初越海而至的移民选择海湾边上立足,是由于这里能够停靠船只,便于接受母国的给养,而且能够有效地防卫当地部落的袭击。越到后来.海湾的地理优势就越明显:交通的便利使之成为人口、资源和财富的汇聚之所,在殖民地和母国之间充当中转站,成为货物与信息的集散地。于是,在海湾边上兴起了许多人口众多、商业繁荣的城镇。港湾和河口的另一个好处是鱼类繁多,每到汛期,人们很容易捕捞到各种鱼虾。   

从海岸特征来说,弗吉尼亚南部边界是一条分界线。其北海岸线较为曲折,有不少适宜人船停泊的港湾和大河山海口,后来北美的城市大多出现在这个地段;其南则海岸相对平直,港湾不多,早期移民一般不从这个地区登岸。不过,以17世纪的航海要求.港口不必很大很探,因为移民乘坐的船只不大,吃水不深。后来.随着大船增多,一些老港口因水浅而遭到废弃。

新英格兰沿海的山地多与海洋相接,梅岸曲折而险峻,不少地段有临海悬崖.经海浪冲刷而形成各种奇特的地貌,近海岛屿也为效甚多。这样的景观一定给当年的探险家和移民留下了深刻印象。更重要的是.在这曲折的海岸上,有许多可以停泊船只的大小港湾,这对早期移民和出海捕捞的渔民.当然是天赐的便利.科德角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和大陆相连.在地图上形似一条翘起的蝎子尾巴,围出一个很大的海湾。1620年冬天到来的清教徒移民”,在抵达科德角后,发现当地并不适合定居,因为土质较差,而且没有可供利用的良港;他们派人四处寻找更理想的地点,结果在离他们乘坐的“五月花号“停靠处25英里以外的地方,发现了普利茅斯湾。那里的水深利于航运,岸上的土地也适合耕作,于是他们在那里建立了村落:波士顿附近许多港湾也受到英国人的重视,如安角港、塞勒姆港.在17世纪初都是天然良港。

从纽约东面的长岛开始,海岸开始变得平缓,接近沉积型海岸。现在的纽约市以南则基本上属于沉积型海岸,比新英格兰地区更为曲折。在哈得孙河、特拉华河等大河的河口,有水深而浪小的良港.后来作为贸易港口而兴起的大城市纽约和费城,均得益于这种地理条件。荷兰人、瑞典人、教友会移民以及德意志人,都从这些河口和港湾登陆,渐次向内地推进。

再往南便是夹在大陆和一个半岛之间的切萨皮克湾。这个巨大的海湾位于北纬36度55分和38度32分之间,从极南点到极北点之间的直线距商为184英里。在当地部落的语言中,“切萨皮克”是“众河之母”的意思。海湾两岸河流街布.詹姆斯河、约克河、拉帕汉诺克河、波托马克河、帕图克森河和萨斯奎汉纳河等六条大河直拧海湾,大多能够通航,有的还可容当时的远洋船只进人。靠近海岸的潮汐带,土地平坦而肥沃,灌溉方便,适宜种植。特别是詹姆斯河和约克河的河口.水面开阔,有许多和陆地相距根近的小岛,便于航运和防卫.1607年来到詹姆斯河口的移民。在一个小岛上建立了定居点,周围有沼泽,涨潮时和大陆分离,外可通航,内可防范印第安人。但附近可供种植的土地较少,居民只得在房屋之间的街道种植作物,这个选址因此受到许多人非议。大致从弗吉尼亚的宇利角到北卡罗来纳的菲尔角,大陆海岸以外有一道延绵的沙堡礁,如同海上防浪堤。沙堡礁上有缺口,可供船只通过;沙堡礁和梅岸之间的水域有一些港湾和河流的人海口,但水浅,只能停靠较小的船只。l6世纪有探险家来到沙堡礁外,迢望内海,以为就是欧洲人一直向往的通往东方的“东海”。南卡罗采纳海岸上最大的港湾是查尔斯顿湾,这里有南部最大的城市查尔斯顿。佐治亚和佛罗里达的海岸更为平直,海滩平坦.于今已是游览消闲的胜地,但当年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价值。

1584年,英国热衷于向美洲殖民的人士,将英国自认拥有主权的北美地区命名为“弗吉尼亚”(意即处女地).以取悦终身未婚的伊丽莎白女王,希望从她那里得到经济和政治上的支持。根据16—17世纪英国人的理解,“弗吉尼亚”乃是从海岸一直向西平行延伸至陆地尽头的整个大陆;但实际上.英国人所知的北美,不过是大西洋沿岸平原。后来真正以弗吉尼亚”这个名字而留在北美地图上的地区,仅是切萨皮克湾岸边的一小片土地。阿巴拉契亚山脉和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阔地区.尚末进入白人的视野。

大西洋沿岸平原曲折而狭长。它南起佛罗里达,北至科德角,北部狭窄,往南渐宽,海拔多在200米以下。间或有一些起伏如细浪的山丘。其土壤呈多样化,北部多为灰化土.中部多为棕色森林土,南部则主要是灰化红土和黄土。棕色土肥力较高,适宜种植作物,利于林木生长。红土的质量逊于棕色土,腐殖质层在20-40厘米之间.有机质含量不高,需要人工施肥才能取得好的收成。因此,从事粗放农耕的东部林区印第安人,摸索出用鱼和海藻作肥料来提高玉米产量的经验。切萨皮克溥沿岸的近海低地。表层覆盖一层肥泥.含有丰富的有机物,特别是茂密树木年复一年的落叶不断堆积腐化,土地的肥力很高。人们一度相信.在这种肥沃的土地上,只要描种就会得到收成。但这种土壤质地甚轻,在多年耕种中容易损耗地力和受到侵蚀。因此,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需要不断补充新的土地。马里兰地势甚低,几乎接近海平面,便于排灌。越深入内陆.肥泥中混合的沙和粘土就越多。皮得蒙特高地和更西的土地中含有沙土、粘土和石灰石,或以石灰石为主。由大西洋沿岸向内陆延伸约100英里。出现了一条较为规则的瀑布线(fall line),从这里开始.向东流人大西洋的河流都不再有瀑布。流水甚为平缓,船只可以通行。经过数百年的人工改造,当年大西洋沿岸的森林和植被状况,今人已经难以看到。由于雨量充沛和气候温热.当年这里无疑是植被丰厚、林木密集的地区,时人因有“林海”一类的惊叹。   

沿海平原的自然景观、使得初来的欧洲人甚感新奇。英国人最早确定建定居点的地方.是卡罗来纳海岸以外的罗阿洛克岛。沃衣特·罗利爵士派去的探险队,发现那里生长着高大的红杉木和野葡萄.林间到处是鹿、兔和鸟类;当地印第安人以肉、鱼、玉米.豆类、瓜类和水果为食;他们从印第安人那里换来了水牛皮和鹿皮;他们甚至见到当地人使用某种金属。他们将这里的物产作为标本带回英国,1586年英国人托马斯·哈里奥特写了一本小册子.把以罗阿洛克岛为代表的“弗吉尼亚”描绘成物产丰富、食物充足的好地方。目的是吸引英国人到那里定居.当第一批移民在詹姆斯河岸登陆时,他们发现了漂亮的草地、高大的树木和清澈的河流,觉得这是一个十分美好的地方。这里的河流中有许多鱼类,陆地上则有各种飞禽走曾,其中许多是从英语字典中找不到名称的。

第一个到马萨诸塞湾一带海岸考察的欧洲人,是法国探险家萨米埃尔·德·尚普兰。他在考察报告中对这里的风光和自然条件称赞不已。约翰·史密斯于1614年对切萨皮克湾以北、圣勞伦斯河以南的地区进行了考察.也许他发现这个地区的外形和英格兰相似,于是将它命名为“新英格兰”。他还给这里的许多地方留下了英国地名,如查尔斯河和普利茅斯等,力后来所沿用。他在随后写作的小册子中,用赞美的笔法描绘这里的景色和物产,谈到了当地的森林、水产和印第安人的村落,认为这里是移民定居的理想之所。他还特别提到当地牧草繁茂,宜于饲养牲苗。最早来到新英格兰的移民觉得享有地利,在寄回母国的信中,对这片新土地及其植物和耕作条件赞不绝口,有人称塞勒姆一带的土地是天底下最适合玉米和青草生长的地方;还有人提到,世界很难冉找到比这里更适合英国人体质的“有益健康的地方”了;他们相信.这里的土地、河流、森林可以供每个人利用,只要付出劳动,人人都可以过上丰衣足食的独立生活。声名狼藉的冒险家托马斯·莫顿说得更为夸张:“如果这片土地还不能算富饶,那艇个世界就都是荒漠。”1630年弗朗西斯·希金森也对新英格兰的自然条件和物产作了详细介绍.认为马萨诸塞湾自然条件不算恶劣,查尔斯河一带有大片肥沃的黑土地,到处树木茂密,中间有印第安人的小片开垦地,土地的肥沃富饶令人羡慕”;“玉米的增产证明这个地方真是奇妙”;他的结论是:“这样我们在陆地和海洋均看到丰富的储藏,对新英格兰人的舒适生活真是一种福佑.”他同时述提到,那甲蚊虫甚多,毒蛇出没,冬天多雪而寒冷。

英园人在考虑向美洲殖民的时候.希望能找到一个在气候上让人感到习惯的地区。他们相信大西洋两岸的气候有相似性,也发现南方的夏季很长,冬季暖和。实际上,北美的气候和荚同及西北欧有许多不同。两北欧地区受海洋性气团的控制,空气湿度很大;而海洋所储存的巨大热量散发甚慢,减少了不同季节的温差。北美东部从总体上届于大陆性或次大陆性气候,冬夏温差很大。这使早期的移民颇感不适。希金森谈到,在7一8月的盛夏季.新英格兰要比“老英格兰”热得多;在至寒的1一2月,天气又要冷得多;温斯罗普说,马萨诸塞的冬天很长,为了给牲畜保暖,每年耍为它们生炉子达5个月之久。

对于农业社会来说,无霜期的长短和降雨量的多寡具有重要意义。大西洋沿岸平原北端的无霜期在130天以上,适合种植玉米和小麦;南端气候湿润温暖.无霜期更在240天以上,是农业种植的绝好地带。大西洋沿岸的降雨分布不均,但总体差异不大.东南部雨水更多,年降雨量在1000毫米以上。弗吉尼亚年平均降水量在1016毫米左右,4—9月为主要降雨季节,每月降雨量为89—102毫米:尤其在5、7、8等月,降水最多,而此时正是作物生长过程中最需要湿度的阶段。可见,这里实在是天然的种植场。

大西洋沿岸平原的西端有一道天然屏障,就是阿巴拉契亚山脉。那些逶迤的山岭,有的高人云端,有的起伏如浪;时见悬崖绝壁,或有急流飞瀑。山区树木更为茂密。较高处多为针叶林,云杉和冷杉是常见的树种;较低处则满山遍野多为山毛榉和糖槭林。夏天一派葱葱翠翠,入秋则万木烂漫,景色十分美丽。但是,那些涉险越洋丽来的欧洲移民,大多没有欣赏风景的雅兴,他们需要的是土地.是解决生计和获得财富的资源,这一大片山岭非但对他们设有太大的价值,当他们不得不西去寻找新的土地时,反而成了阻挡进路的障碍。

阿巴拉契亚山脉和大西洋大致平行.呈东北及西南走向.南起现今阿拉巴马中部,贯穿英属北美各殖民地,在现今美国境内延绵约1600公里。山脉东面和人西洋沿岸平原相接,由于从山地到平原地势变化突然,所有从山中流出的河流都出现湍急的瀑布,这条“瀑布线”实际卜也就是山地和平原的分界处。最初的白人定居大多在“瀑布线”以下地区.越过瀑布线的移民是18世纪才出现的。山脉西部连接中部太平原,在殖民地时代,这还庭一片不为白人所知的地区:新英格兰高地在地琿学上届于阿巴拉契亚山地.是和阿巴拉契业山脉并列的一种地形,其造山过程开始比阿巴拉契巫山脉早,上有许多丘陵和高山,在康涅狄格河谷以西的格林山脉和贯通新罕布什尔中部直达马萨诸塞与康涅狄格境内的怀特山脉,都有很高的山峰,如华盛顿山,高达1916米.山岭中间河流溪涧穿流,为那堅的磨坊和其他加工,提供了丰富的动力资源。从地理学的角度看,阿巴拉契亚山脉可以分解为皮德蒙特高原、老阿巴拉契巫山脉、新阿巴拉契业山脉和阿巴拉契亚高原四个部分。

“皮德蒙特”原意为山麓,是阿巴拉契亚山脉和东部平原之间的丘陵地带.东低西商.直至和蓝岭山脉相接。在1700年以前,皮德蒙特高地和弗吉尼亚谷不为多数居民所知.只有为数不多的贸易商到那里的印第安人中间活动。到18世纪,弗古尼亚谷成了移民西进寻找新土地的通道.

皮德蒙特高地丙面紧接着老阿巴拉契巫山脉。它南起佐治亚境内.北到哈得孙河谷,崇山峻岭,延绵起伏,仅在萨斯奎汉纳河谷附近白一个80公里左右的豁口.曾是通往西部内地的主要通道。山脉在马里兰到佐治亚境内的一段就是蓝岭,不少山峰高度在2000米以上,米切尔山更是高达2037米,为东部第一高峰。新阿巴拉契亚山脉在老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北面,在地质年代上比后者年轻.故有此称。这里很难见到高耸人云的大山,多为连绵不绝、水平线上的山丘,山岭之间有大片平地,宜于农耕。美闹人称这个地区为“岭谷区”。再西为阿巴拉契亚高原,高度在岭谷区之上,北段的阿勒格尼山,曾是西进移民深以为苦的天然险阻。高原的西部地势渐低,有的地段有山崖绝壁和中部平原相接,有的地段则坡度平缓地过渡到平原。宾夕法尼亚中部一带的阿巴拉契亚山区煤矿储量丰富,后来是北美炼铁业的重镇。山中其他地区矿藏甚少,至今仍然贫困落后。不过,这种地理学的描述.对于北美早期的欧洲居民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在他们眼里.西而有一大片高山,高山里面和以外是他们完全不知晓的世界;有人甚至相信.越过高山就可以找到通向东方的砸道。

阿巴拉契亞高原西侧和落基山脉东麓之间的中部平原,北端在加拿大境内,南部直达墨西哥湾。平原上有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俄亥俄河等大河以及许多支流,中部偏东北是千里沃野,是农耕和放牧的宝地。那里草木茂盛。绿野无边。雨量充沛,后来的美国人把这个地区称作“大草原”。到l8世纪中期,东部居民开始对俄亥俄河流域和伊利诺伊地区有所了解,土地投机者巳将触角深入。大平原西南部气候干燥.土质沙松,有大片的不毛之地。后来在这里发现了工业矿藏。这里活动着众多土著部落,除少数部落拥有某种形式的农耕外,大多数人过着游猎生活。欧洲商居民进入这个地区定居的时代,是从18世纪末才开始的,所以,在很长时期内。只有少数白人探险家和贸易商人才对这个地区有兴趣。

再往西去就是落基山区和太平详沿岸地带。虽然西班牙人在16一l7世纪就开始在加利福尼亚一带探查和传教,但英属北美的居民对这个地区却长期茫然无知。落基山脉群峰耸立,有许多海拔在4000米以上的高峰,有的终年积雪.如白玉直插蓝天。山中湖泊众多。溪涧交错,林木茂密,许多地方至今乃是景包迷人的游览胜地.在落基山和太平洋沿岸山地之间,有富饶的加利福尼亚谷地。西班牙人很早便到这一带活动.井在当地土著部落中建立传教点。到19世纪上半叶,美国人对这里发生诳厚的兴趣,认为是一片气候宜人、有益健康的福地。后来,这里成为一个盛产粮食和蔬菜水果的地方。太平洋沿岸山地北端有许多高峰.如西雅图附近的雷尼尔火山,海拔为4391米。往南高山较少。

山和河流是紧紧相连的。山间无数溪流,在向地势较低处奔流的过程中不断汇聚,形成许多河流。发源于阿巴拉契亚山区的河流。呈两种相反的流向。阿巴拉契亚高原的河流人多向西流去.汇人中部平原上的大河中;发源于老阿巴拉契亚山的河流.纵横交错,婉蜒流向大西洋或沿岸的海湾,在山岭之中穿切出许多峡谷。这些河流当午乃是由海岸平原进入内地的主要通道。在这些河流中.无论是较大的哈得孙河、特拉华河,还是其他较小的河流.通航的河段都不长,进人山区后,不是河道变得过于狭窄.就是水流过于湍急和落差过大,船只不可能继续向内地航行。在康涅狄格河上,可容80到100吨的船只航行的河段,大约为50英里。胡萨托尼克河和泰晤士河的通航河段,都不过]0余英里.圣劳伦斯河从安大略湖到蒙特利尔的河段布满小岛和浅滩.水流湍急,不能通航,只有在蒙特利尔以下的河段才可容船只航行。在船只不能航行的河段。可以利用独木舟或木筏,但它们的运载能力十分有限,而且危险性较大。这对于那些早期深入内陆定居的白人是一个极大的限制,难以和外界沟通.也就只能长期困守于生存性农耕。另一方面,河流阻断道路,对于陆地交通也是妨害。架桥和开辟渡口,成为各殖民地一件费钱费力的事情。

欧洲探险家十分重视北美东部的几条大河,希望由此找到通向东方的航路。I609年,英国人亨利·哈得孙乘荷兰船只“半月号”进入特拉华湾,寻找通向远东的航路,但未深入特拉华河谷。翌年.弗吉尼亚公司的塞缪尔·阿格尔来此躲避恶劣天气.就用弗吉尼亚总督德拉瓦尔男爵的名字,将这个地方命名为“特拉华”。初来的欧洲人觉得北美的河流很大很宽。其实,哈得孙河只有315英里长。发源于海拔1308米高的马西山南坡的云之泪湖,就长度而言,在北美河流中排名第71位.不过,它的通航河段长达150英里,是大西洋沿岸通往内地的主要水道.而且灌溉面积达12200平方英里。当年哈得孙来到这里探查,误以为它是通向东方的航路。他沿路建立丁一些据点.为后来荷兰人到内陆开展贸易作了铺墊。位于哈得孙河口的曼哈顿岛尽得地利,背靠大陆,面向海洋,水陆交通都很便利,后来发展成为北美的商业中心。

英国人对于北美地理的认识,长期停留在印象的阶段。第一本知识可靠的北美地理著作直到1651年才在伦敦出版,即乔治·加德纳的1649年美洲地理状况。殖民地居民对于本地的了解,受活动范围的限制,也一直存在局限。18世纪中期出版了一系列关于北美殖民地的地图,如刘易斯·埃文斯的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和特拉华三县地图、和荚属中部各殖民地全图、约翰·米切尔的英国和法国在北美的領地地图等。这些地图在殖民地报纸上登出了广告,通过书商发行,销路甚好。地图的问世,有助于殖民地居民扩大对北美的认识范围,对于距离和交通路线也有更为清楚的了解.

在前工业时代.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相对有限,而自然对人类社会和文化的塑造力则十分强大。英属北美物质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处处打上了自然环境的印迹.新英格兰的可耕地较少.而牧草茂盛,促使当地居民在畜牧业中寻找获得财富的机会,成为北美主要的牲畜和肉类制品出口地。而且受到农业资源的限制,许多人转向商业和船运。哈得孙河流域和特拉华河流域沃野千里,麦田弥望,成为北美有名的粮仓。南部种植园经济的形成,则得益于肥沃的上地、湿润而温暖的气候。如果北部的土地资源和气候条件与南部类似,那里也会出现奴隶制经济.因而奴隶制的存废问题可能会是另一种形式。反过来,如果南部的土地和气候不适合种植烟草和稻米等大宗作物,也就难以形成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种植园经济。  

由于殖民地社会总有一部分人是新来者,地理和气候的影响就尤为明显。南北气候的差异,对新英格兰与切萨皮克地区社会发展的殊途,起了很大的作用新英格兰气温较低,冬季长而寒冷,各种致命疾病不易流行,人的寿命较长,因而人口的增长稳定而有序。南部则不然。炎热的气候使新来的移民极容易感染疾病,寿命很短,许多移民来到后不久便死去.其子女尚未长大成人,孤儿就成了一个突山的社会问题;而且人口的自然增长宰极低,移民的后代成为社会宅体的过程.比新英格兰要长几十年。从这个意义上说,南部社会所受环境的制约。更甚于其他地区。

自然环境对北美居民生活的影响还见诸其他方面。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说:对所有的移居者来说,荒野乃是陌生而可怕的.到处都是难以预料的问题,充满了令人心力交瘁的艰难困苦.谁都没有叮用的叮靠学问、知识相经验的储备,借以取得对环境的控制:父母和孩子一样,在这个世界面前也是个新手.”在殖民地初期,地理和气候乃是决定居民生存状态和生沼方式的重要因素。在土地贫瘠而又远离市场的地区,生产所获根难超乎生存的需要之上.商业活动受到根本性的限制;形成商业性农业的条件.固然离不开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但在17一18世纪那样的时代,首要的条件是土地的数量和质量、距离市场的远近以及交通工具的状况.各殖民地之间受到山岭和河流的阻隔,对于北美内部联系的发展和共同体意识的成长,也有明显的限制。另外,在茂密的森林中,到处都是凶猛的野普.威胁着定居者的生存。迫使人们学习打猎的技术,一巳他们成为出色的猎人之后,便能从中获取肉食和财富。

空间距离和交通条件也制约着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由于大洋的阻隔.殖民地创立伊始的艰难困苦不能及时反馈到母国,人们所接受的关于殖民地的信息。不过是殖民公司的宣传鼓动之词。大西洋这一道宽阔的屏障。也减弱了母国控制殖民地的效力。爱德蒙.伯克曾谈到地理距离对英国殖民统治的不利影响:在命令和执行之间,隔着茫茫大海,数月时光飞逝而过;由于不能对某一点作出及时解释,就足以导致整个体系的崩溃。总督本来受命代表英王管理殖民地,但他一旦置身大洋另一边的北美,就不能完全按照原来的使命行事;他不能与英国声气相通,一封公文或书信的往返往往需要花费数月乃至数年时间。如北卡罗采纳总督马修·约翰逊1742年致英国贸易委员会的信,竞在路上耽搁了4年。英国政府对殖民地的指令有时不时传达,使殖民地得以在很长时间内继续自行其是。例如.1706年英国否决了新罕布什尔议会通过的两项司法法令,但这一决定迟迟没有下达到该殖民地,结果这些法令还执行厂半个世纪。地理限制对英国控制的削弱,使殖民地居民赢得了很大的自由空间,获得了一系列权利。后来,他们为维护这些权利,不惜反抗母国。历史学家卡尔·布里登博指出:北美和不列颠群岛之间为三千英里波涛起伏的大洋所隔开,从殖民之初开始,这一汪洋大海就是插在中间的时空障碍,使殖民地和母国彼此孤立。

正是这样一片人们印象模糊的土地,在16世纪以后成为了一个历史的新舞台,众多的种族和族裔人群在这里活动和竞争,北美土地和资源的多样性,为印第安人提供了生存资源,也使来自欧洲不同地方的移民能够谋生和谋利,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多样化的经济、社会和生活方式。

第二節:尋找山巔之城(上)

十六到十七英国社会已处于一种悄然但深刻的变动之中。在表面上平静的乡村,敞田制开始受到圈地的冲击。在肯特、埃萨克斯、北安普敦等郡,圖地运动已有相当规模,不少原来分散的条田,已经合并为大面积的农庄,大片荒地和耕地变成了牧场。一些敢于冒险和创新的农场主,或采用新法经营,或出租土地给农业经营者而收取地租,逐渐积累大量财富,成为乡间新贵。一些家世古老的贵族则急剧衰落。乡绅、职业人员和商人等中间阶层,开始在经济和政治领域崭露头角,特别是那些在海外贸易中发财的大商人,不仅在伦敦的政治生活中有一定影响,而且有财力和兴趣向遥远的美洲发展。

16世纪以来英国宗教的变化,为北美殖民提供了另一种动力。随宗教改革而释放出来的异端力量.冲击正统教派的一统天下,导致教派竞争和宗教迫害;处于劣势的教派,正好利用美洲殖民的契机.到新大陆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自任英国教会首脑,使摆脱罗马教廷的安立甘派成为英国国教。英国的教士在地位和处境上,较之他们的北美同行有很明显的优越性。英国教士的职位和薪俸挂钩.一个教士一旦获得任命,也就有了生活的保障,不像北美教士那样需要教民奉养。由于国教地位特殊,伦敦大主教在政治舞台上也是一个重要角色。宗教改革加深了英国在宗教上的分裂,孕育和产生了新的教派。改革并末根除天主教的教义和仪式.用托马斯·胡克的话说,亨利八世“砍掉了天主教的脑袋,却把它的身子留在丁自己的王国里”。在16世纪中期,约翰·胡珀和苏格兰的约翰·诺克斯等人对此感到不满,希望更彻底地清除天主教的痕迹.使国教更接近加尔文教,故得名清教。在玛丽·都铎在位的短短5年(1553--1558)里,天主教回光返照,新教徒受到严酷打击,近300人放火刑处死,其中包括胡珀本人;另有800余人被迫流亡同外。伊丽莎白登基以后,新教问复正位,流亡者相继返国。那些不满国教状况的人,大多留在国教体制之内,试图从内部寻求改革,于是清教运动渐具声势。1565年,清教领导人和伊丽莎白女王就牧师是否穿法衣的问题发生分歧。清教徒认为,如果牧师身着法衣,就会和教民判然分开,实为罗马夭主教的遗风.但女王坚持执行既定规章,结果许多反对穿着法衣的牧师丢掉了饭碗。1566年,清教徒试图通过议会立法釆实现改革意图,遭到女王反对,只得作罢。从16 Ul纪70年代开始,国教正统派着手清洗反对派,越来越多的牧师失去职位。反对派内部发生分化。出现了更激进的派别,他们主张废除主教制。到16世纪末期,老一代清教领袖相继去世,另外一些领导人被捕,使清教运动蒙受很大的损失。清教和正统派的冲突一时陷于沉寂。同时.清教在世俗人群中的影响在悄然扩大,成为英国社会一股重要的势力.在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在位时期,清教一直投有取得合法地位。

清敦对加尔文派的观点加以改造,形成了自己的基本教义。人受原罪牵累,本来都不值得救赎,但上帝为了体现他的仁慈,在时间开始之前就选定一批人作为救赎的对象,使他们在脱离自然状态而达到永生的同时,心灵也得到开启,能明了上帝的旨意,从而一心向善。可是,上帝的这种安排极端神秘.没有人能知晓自己是否成为上帝的选民,而只能对上帝的召唤作出反应。选民的原罪将得到宽恕.成为正直诚实的人。这种结果并不是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作出的牺牲替他们承担了惩罚;如果选民不能虔敬地生活,就会招致上帝的不满,在他们悔罪和自新以前.上帝就会收回他的眷顾。人既不知道自已是否为上帝选定,也无法通过努力而使自己得救,那么.此生的意义究竟何在呢?信奉上帝的目的是什么呢?实际上,清教的这套教义拓展了人们获得救赎的可能性:既然谁也无法确知自己是否被选定,那么人人都有获选的机会,因而每个人都要将自己当成已被选定那样生活,惟有如此.天恩才会最终降临。如果一个清教徒没有这种想法.那就会失去生活的意义和目标。

从信仰和组织上看,清教从来不是一个内部统一的教派。只有在和国教对立并遭受迫害的情况下,他们才是一个整体。清教中的长老派希望建立严格的教会组织,由每个教众会选举代表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央教权机构。与之存在分歧的一派叫布朗派或分离派.反对建立等级制的教会机构,主张通过尽可能简单的方式表达对上帝的信仰,每个教众会都可自行制定适当的规章。在伊丽莎白时期,更多的清教徒既不属于长老派,也未加入分离派,他们仍然留在国教内部,容忍主教制和其他天主教遗迹。英国清教的中心在东盎格利亚地区.包括埃塞克斯、萨福克、诺福克、北安普敦、林肯、拉特兰诸郡,后来迁居北美创建新英格兰的清敦徒移民,大多出自这个地区。

在16一17世纪,英国国家的动员、组织和控制的能力,较以前有了显著的增強。向美洲的殖民和扩展,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权力作为支持,而此时的英国,开始具备了这方面的条件。在论及l7世纪前期英国的政治状况时,历史学家华莱士·诺特斯坦写道:“一个根基牢固的中央政府,一个在某种程度上表达公意的代议机构.一种保护臣民免受国家侵害的习惯法,一国自由的公民,这些发展表明。英国在政治上远远走在大陆诸国的前面,并巳正稳步走在通向一个现代自由国家的道路上。”此时议会已经存在了若干个世纪,其机制和功能逐渐发育和走向成熟。议会分两院.由贵族院(上院)和平民院(下院)组成。国王也是议会的一部分,有所谓“王在议会”的制度。这固然意味着国王对议会有所控制,但同时也表明议会已成为国家权力结构的一部分,乃是君主制的必要补充,为议会后来的权力扩张和地位上升作了铺垫。这种体制在北美殖民地也得到体现:总督作为议会的一部分,和母国的“王在议会”具有显然的对应性。   

用今人的眼光来看,用传播基督教为殖民活动张目.带有易见的虚伪性。但是.如果考虑到英国宗教改革后国教的状况,以及天主教势力在美洲的活动,就很容易理解英国推广国教的急迫愿望。作为国教首脑的国王,对于国教的兴衰十分关注,眼看天主教国家在美洲的势力不断增强,而国教影响仅限于英格兰一隅,自然希望也在美洲获得一席之地。另外,英国人对美洲的情况所知未详,却认定那里的居民生活在愚昧和黑暗当中.需要基督教绐他们带去改善和串福。在这种意义上说.传播“福音”不仅是殖民活动的动因.而且也是它的重要目的。

清教徒在移居北美时,并设有绕一的教义、制度和组织。迁徙到昔利茅斯的清教徒属于分离派,马萨诸塞则以公理会为主流,罗得岛则由洗礼派(已不届于清教范畴)所建立。所谓“新英格兰清教”,乃是在许多不同的主张、众多的领导人的相互较量中逐渐形成的。

公理会和英国独立派或分离派信仰有相通之处.只是设有后者激进。他们虽然不赞同国教的主张和做法,但认为国教仍然是真正的教会。在公理会看来,每个地方教众会本身都是完整而独立的.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事务,不必遵从任何上级教会的权威.“普世大教会”乃由单独的教众会作为原子集合而成;只有上帝的选民才能戍为教会的正式成员。显形教会应当和上帝的真正使徒所构成的隐形教会相一致;在管理中教俗两界人士进行合作,教会的权力属于全体教会成员;牧师必须来自其所服夯的教众会,如果要到其他教众会布道,必须得到邀销。

长老会更强调教会组织的严密性和整体性,坚持“普世教会”乃是一个统一整体,长老和宗教会议高于单个的教众会,长老有权决定吸收教会成员;由长老任命的教士不屈于任何具体的教众会,他们在教会管理中居于支配地位。长老会在新英格兰人寡势弱,在许多情况下只得服从公理会的观念和规则。在马萨诸塞,公理会在组织上则日益接近长老会,少数资历探厚的入主掌教会事务。康涅狄格于1708年9月制定(塞布鲁克教纲).强调“联合”,即各教众会按县组成联合会.由牧师代表构成的委员会负責对各教众会的管理、监督以及牧师的迸选;各县联合会再派代表组成一个更大的机构,每年开会,管理整个殖民地的教会事务。马萨诸塞的荚克里斯.马瑟等人做过类似的尝试.但不成功。

清教没有统一的教会,而只有存在于每个村镇的救众合。在较大的村镇.可能有几个教众会。在移民村落建立时,教众会也同步形成。通常是一批信仰、层次相同的信徒作为。教会的支柱”,发起订立一个共同的信约,组成新的教众会。这些人掌握吸收其他成员的权力。全体教众共同选举教会官员,选择牧师和教师,井华行授予圣职的仪式,请邻近教众会的代表来观礼和布道。在教众会担任各种职位的教俗f09界人员各司其职:牧师负责布道和劝导数民,有一名教师从旁协助;由世俗人士担任的教长和执事为教会的领导人,教长有权任命官员,指导日常工作,管理教会成员.监督其他“圣徒”;执事负责財务。包括牧师的薪俸。可见,俗界人士对于教会事务有很大的发言权。马萨诸塞的第一个清教教众会1628年建于塞勒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定居地的扩展,教众会不断增多,t645年达到23个。

牧师和教师作为教会的专职人员。其生活来源须由所在社区负责。牧师的薪俸、住所、冬天取暖的劈榮的供应。都在牧师的聘任协议中载明。1629年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决定聘弗朗西斯·希金森为牧师.在聘任协议中对他的任职待遇作了规定,如供应其全家的饮食、住房和木柴,任满3年授地l00英亩,任职7年则加授100英亩。居民须缴纳税款支付教堂修缮费用和牧师的薪俸。但资金往往有限.教士生活大多比较清苦,有的小得不靠种地和教书以补生计。

清教的正式成员和昔通信救者有很大的差别。清教对正式成员有严格的资格要求.清教教会是怀有同样信仰的人们自瓜组成的团体,最初,仅有“皮信者”和“现世圣徒”方可加入。一个人何以成为“现世圣徒”呢?他必须用明显的证据向全体成员表明,自己不仅行为端正和信仰良好,而且还经历过一次主动的板依;在得到全体成员认可后,他便成为教会正式的一员。一旦获得正式成员资格,他就和普通信徒区分开来。可以领圣餐.其子女可以受洗,在教会享有许多特权。加入教会的程序是:首先向教长提出加入的申请,教长们对其宗教知识和经历进行考察,在得到满意的结果后,厦将其申请提交全体成员审议;此时申请者须向全体成员陈述自己的罪过和敬奉上帝的经历(女子可单独向教长陈述,然后由牧师代向全体成员宣读),成员可向申请者提出问题,要求申请者表白信念、最后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是否同意其加入。获同意的人即宣誓加入教会信约.成为正式的教会成员。这种独特的成员资格限制.原本是为了保证教会的纯洁和一致性,但同时也带来一些严重的问题:如果教会由清一色的巳皈依者组成,那又如何落实。改造罪人”的任务呢?而且,如果加入教会成为一种特权,那又如何保证社会的和谐呢?  

清教在新英格兰是一种相当社会化的宗教.根据天思圣约的观念,上帝在和个人订立契约的同时,也与群体订立了契约。要求每个加入者都必须服从上帝,如果一个人犯有过失,就会累及全体,只有对此人进行惩处,方可保持上帝对全体的眷顾。因此.清教注重对教众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教会有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制定行为准则。每个信徒既然与上帝订立丁契约,他就必须服从上帝的旨意;上帝绝对不可能背弃协议,放任何破坏契约的行为,必定都是人的过错.可是,具体何为上帝的旨意,只有教会才有发言权,于是教会就获得了控制人们行为的权威。一个人如果想加入教会,首先必须对教会现有成员与上帝订立的契约表示赞同.人教后须服从教会的规章。教会有权对违背规章的教徒进行审判。教徒若有过失,须向教会忏悔.只有当忏悔获得通过,才能重新享有教徒的各项特权,在清教徒看来.生活中事无巨细均与宗教相关,因而枉何过失都可由教会过问,如行为不检、偷盗、纵火、斗股、舞弊、谋杀和忤逆等行为.教会都有权处理。

清教强调秩序,承认现有的等级和服从格局.要求人们各安其分,在一起程度上引导了社会的价值取向。清教徒初到北美.希望建立一个高度一致的清数社会,将基于共同利益的”秩序、安宁与和谐”视为理想的社会状态。要求人们为了共同体的利益而抑制欲望。但是.这种对一致性的过分追求,导致了信仰的封闭性和社会的排他性。为了保持社会纯一性.信仰成为接纳社会成员的首要条件。在I7世纪前期的马萨诸塞,非清教徒很难立足,殖民地当局禁止各村镇接受“陌生人”定居。非清教徒或异端分子被视为没有价值的人,遭到排斥。这种以排除分歧为目标的做法,反而加剧了清教内部的分裂和斗争。正统清敦牧师对他们不喜欢的言论和方式加以指责.对于背叛本派的行为尤其不能容忍.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一个冲突的根源。在17世纪30年代.马萨诸塞先后出了两个有影响的反对派领袖,一是罗杰·威廉斯,一是安妮·哈钦森。威廉斯批评教会不按圣经办事。哈钦森夫人公开宜称教会的许多领导人和教士都没有得到拯救,而她本人则能直接听到上帝的声音.直接和基督交流。这种说法和清救的正统观念(信徒只能从{圣经)领悟上帝的旨意)大相径庭.被指斥为“唯信论”。清教正统派领袖把反对跟看成一种挑战和威胁。温斯罗普对反对派十分蔑视,据说,哈钦森夫人的追随者威廉·戴尔的妻子产下一个死胎,形似怪物。温斯罗普在日志中详加记載.认为是上帝惩罚反对派的证据。反对派受到当权者的迫害,咸廉斯于1636年离开马萨请塞.哈钦森夫人则在1638年遭到放逐。

人们难免对清教的这种偏执和缺乏包容感到奇怪,因为清教徒既然自己曾受迫害和排斥,何以不能推己及人,在信仰上略显宽容呢?实际上,正是因为清教长期处于受排挤的少数振地位,才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担心宽容会导致信仰的丧失,不得不以排他性和封闭性来维护信仰认同。但随着定居地的扩展和世代的更替.新英格兰的宗教气氛变侣淡薄.人们生活方式中的宗教取向也趋于弱化,社会的包容性逐渐增强。

清教还给新英格兰早期政治打下了鲜明的印记。清教徒继承了加尔文派的理论,认为教会属于精神的王国,而国家乃是现世的王国,两者必须分开,教士不得直接参与现世政治;但是,教会和国家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共同服务于“人的精神福祉和上帝的荣耀”。清教徒相信教会和国家可以相互加强对方.国家保护教会.而教会则应协助国家维护社会秩序,教会自命为遭德风尚的卫士.过问各种刑事犯罪。在马萨诸塞早期的政治生活中.教士是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约翰.温斯罗昔在建立世俗政府时,十分倚重约翰·科顿等教界人士。以致他们被人称作“老板”,而不是牧师。这些牧师经常出席大议会,经常与官员会谈,提出各种建议,而且认为官员在重大政拾问题上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当政治顿导人之间的斗争呈错综复杂之势时.牧师们的态度可以导致局面的改观。O殖民地领导人大多带有强烈的宗教取向.宗教信仰和政治权利挂钩.这是否意味着清教殖民地实行神权统治呢,答案应当是否定的。新英格兰没有出现一个类似加尔文那样集教俗权力于一身的宗教领袖,教会也役有现实的政治权力,而俗界人士反而控制着教会事务。清教领袖认为英国宗教和世俗权力的界线过于模糊,国王充当教会首脑.牧师和教会官员对地方千预过多。在马萨诸塞,虽然担任公职的人必须是教会成员.但牧师不得直接参政.不得当选大议会代表,不得掌握任何政治权力,在插手地方事务时不得违背当地居民的意志.教会不但无权千涉或剥夺居民的现世权利。而且其自身的权利还需要世俗的法擰提供保障.新英格兰没有设立教会法庭,即便涉及宗教问题的案件,如异端事件,也由俗界法庭审理;地方事务完全由俗界官员处理。

清教所继承的中世纪遗产使他们与自由主义显得格格不入。第一,清教徒根本不相信、也不提倡人类平等。温斯罗普在大西洋上遥望北美时作了题为《基督仁爱之典范》的讲演,对他们移民之举的目的意义作了综合阐明.首先他就认定人生来有贫富贵贱之分,这是上帝的安排,因为这样更能显示上帝的荣耀。清教徒和中世纪所有的欧洲人一样,是绝对宗教化的。加尔文教提倡预定论,相信上帝在入出生时便已决定他是否得救,人只有虔敬地接受,岂能有怨言?

第二,清教徒的政体确实是政教合一,他们并不假装政教。口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分离,因为他们信的就是合一。他们的人生目的就是为了灵魂得救,他们的移民目的就是建立上帝的。山巅之城。,这里信教是强迫性的,教会和政府都是属于上帝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既然政教如同身心,又岂有分开的道理呢?教会当然要控.制政府,也要维护政府的权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政府是对犯有原罪的人类的必要惩罚.

第三,清教徒是决不宽容的,他们的使命就是为了荣耀上帝,尊崇上帝,容忍异端邪说岂非容忍对上帝的不恭?这本身不就是在亵渎上帝吗?这是上帝的仆人所绝对不能容忍的。1637年的殖民地法律规定,非正统教徒不准入住马萨诸塞,新大陆有的是土地,为什么这些异端分子一定要来干扰他们呢?他们是和上帝有誓约的.要建立上帝在人间的王国。一旦受到异端破坏,不能完成神圣使命,那就等于对上帝违约,必然引来灾祸。

第四,清教徒不是个人主义的,他们要建立的是群体、联合体、共同体。清教社会的基础是集体.而非个人,因为他们是作为一个整体和上帝立约的,任何个人的胡作非为都可能成为伪证,带来上帝的严惩。温斯罗普在讲演中一再强调,他们耍发扬兄弟情谊,团结凝聚成一个人那样。移民们必须将集体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在必要的时候要准备为集体贡献出一切。他们自然也不提倡个人自由.当他们谈及自由时,指的是自己教派的自由。对英国,他们要的是消极自由:别来管他们。对自己,他们要的是积极自由,温斯罗普说过,只有善良、公正、诚实之人才有自由。服从权威才有自由,不服从至少是傲慢。4.清教的自由主义基因

首先是契约概念。正统的加尔文教义强调上帝的绝对权威,作为至高无上的主宰,上帝是随心所欲的,本不可能与堕落的人类订什么约.但请教思想却是以契约为基础的,马萨诸塞的清教移民更是自认为迁徙之举乃是与上帝专立之约,这样便使他们在北美蛮荒中稍微有点安全感。他们的社会组织建立在三大契约之上:天恩之约、教会之约和公民之约。天思之约是信徒个人与上帝立的约,是三个约的基础。教会之约是信徒们成立教会时彼此间立的约,为的是共同尊奉上帝,教会是教友的集合,教友间彼此平等.公民之约是信徒们作为公民在成立世俗政府时立的约,在马萨诸塞殖民早期.只有教会会员才有在政府任职的权利.

契约理论是民主政治的先声,其革命性在与君权神授理论相比较时便十分清楚。历来的统治者假借天意、民意,但实际上无非是凭着征服者的权利.英王詹姆斯一世在《自由君主制之真正法律》一文中,以《圣经》为依据,证明君权神授,君王应享有绝对权威,他是一切法律的来源,自然也高于法律.但契约理论彻底否定了君权神授,将治者与被治者的关系视为双方自愿的契约关系,这就暗示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被洽者的同意之上。这一转变为自由主义的产生进行了许多铺垫,包括天赋人权的自然权利理论、人生而平等的理论,以及限制世上一切权力的宪政理论.

1620年朝圣者们在登陆普利茅斯前签订的《五月花公约》是清教徒成文契约传统的最早文献,字数虽然不多,伹明确规定他们将按照大家同意制定的规则来组建社会,所有人都将服从这些规则.这是契约概念支配下的法治与宪政的开始。

第二是政治自治。英国的殖民方式与西班牙、葡萄牙等国不同,英王一般不直接参与殖民地事务,他只是硕发恃许状,具体筹建大多属于私人行为,如以股份公司或私人领地方式。特许状允许移民享有英国公民的权利,并有相当的立法自治权,条件只有两个,一是殖民地立法不能有悖于英国法律,二是立法耍取得当地自由民的同意。三千英里的大西洋将北美与英国隔开,更何况英国政局动荡,正忙于内战,即使想加强对殖民地的控制,也总是难以如愿,所以殖民地人民习惯了自行其是。

清教的政治并不标榜民主,清教领袖约翰·科顿对民主不屑一顾.他说,“民主,我并不认为上帝曾授意说那是教会或共同体的合适体制。如果人民戍丁治理者,那谁是被洽者?但是清教徒显然又直接继承丁宗教革命的反权威精神,他们试图净化英国国教,对英王也敢于抗衡,英国内战称为。清教革命。就是因为清教徒向国王斗争时最为坚决无情,这种精神不可能不体现在他们自己建立的政体中。自治从宗教开始,就是公理会,引申到政治,就是乡镇议会,成为民主的雏形.1541年,马萨诸塞实施自由权法.以英国大宪章为基本法。1644年开始由两院来立法,自由民每年选一次总督,即使像温斯罗普这样的权威人物,也不止一次地落选.不过此时的民众参与还是很有限的,所谓自由民,只限于合格的教会会员,而教会会员资格则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申请者还要当众陈述自己的宗教皈依体验。一旦批准为教会会员,就戍了可见的圣人。这就是为什么马萨诸塞的神权统治被称为圣人的民主。所谓可见的圣人。就是世人看着像圣人的信徒,但还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得救。至于真正的圣人,只有上帝知道,故称。不可见的圣人。清教作此区分是因为他们认为唯上帝有权评判人的灵魂,凡人只能评判人的行为.

第三,个人意识。清教徒虽然不是个人主义者,但他们关于个人的意识中却包含了个人主义的萌芽。早期基督教本身就包含着社会底层追求平等的意识,所有的人无论其社会地位高低,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罪人.到中世纪后,罗马教会的霸权地位日益强大,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否定丁罗马天主教对基督教的全面控制,也取俏了教会作为上帝与信徒个人之中介的地位,原先教会所承担的责任就归到个人名下.新教徒需要凭借《圣经》对事情作出自己的判断,而不仅仅是紧跟教会,人云亦云,由此个人的良知和判断显得格外重要。由于和上帝的直接交流,个人也因此具有更多以前难以想象的尊严.

马萨诸塞的不宽容是以20世纪的西方标准来衡量的,在17世纪的地球上.他们的不宽容绝非例外,更不是最残酷的,至少他们还允许异议分子当众为自己辩解。安.哈钦森和罗杰.威廉斯都是经过辩论后被宣判有罪、逐出砬民地的.尊重个人的意识为情教徒发扬独立、自主、自发,以及实验、创业等粕神创造了外部氛围。

第四,资本主义。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研究是众所周知的,清教徒属于既不愿当奴隶、也不想当主人的Q曰自由主义的历史空迁中产阶级。他们将财富视为上帝恩宠的象征,是得救的外在迹象,因此以富裕为荣。同时他们又主张勤奋节俭,反对侈靡,两者相辅相成就养成了一种独特的心态和行为方式,无意中非常有利于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发展。

第五,也是常常被忽略的一点是,清教对个人的约束为自由主义打下了基础。自由主义理解的个人是自利的,但也是有理性的。正因为如此,人才依据自利的原则行事,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可自我管理和接受管理。在清教的训练下,个人必须经常反省,必须对自己对社会负起责任,这就为自由主义的实施创造了条件。对清教徒来说,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利的强调是不太可能被滥用的,他们在长期的训练后具有天生的分寸感,所以像爱默生这样的人可以对人性比较乐观。假设一群从无管教的人被突然放到了自由主义主张的自由环境中,不难想象他们滥用自由的可飽陸。

无论对国王还是臣民,贸易和财富乃是美洲巨大的吸引力所在。西班牙的冒险家和商人,从“新大陆”源源不断地运回大量财富,这不能不令都铎诸王羡妒交加,决意效法。北美和英国在地理位置上相距较近。又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势力未及的地区.对英国的殂民活动具有多种便利。英国人同样指望在那里开掘金银矿藏,以增其富。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坚信,北美必定有十分丰富的各类金属矿藏.人们还看到了北美潜在的市场前景。一旦那里有白人定居,同时印第安人又得到改造,就会为英国的制成品提供一个极大的消费市场。印第安人对于英国的衣服、帽子之类的产品十分喜爱,这对英国的纺织业主是一个很大的机遇。另外.从北美还有可舱找到一条从西北通向亚洲和“南海”的通道、这条通道可以说是一条“致富之路”。由此获得的财富,定能增强英国的实力,从而在和西班牙等国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各种殖民宣传品中,这类看法比比皆是。

从战略方面看,英国人在美洲建立殖民地,对于和西班牙等国相争,具有难以替代的价值。一旦发生战争,英国可以从北美袭击西班牙在西印度群岛的殖民地,同时使英国的战船得到救援和补给。

在当时人的考虑中.通过人口外迁而缓解本土人口压力,解决广泛存在于城市中的贫困问题,同样是殖民运动的一个目的。用今天的标准看,英国1585年前后的人口,不过和世界上某座大城市相仿佛;但按当时的尺度,l5世纪以来人口的增长,已经使英国变成一个十分拥挤的地方。牧师哈克卢特写道,由于长期的和平与疾病的减少,英国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各行各业的人都太多,人们无法相安无事地生活,都在想吃掉别人;而且国内还出现了许多游于好闲和偷窃之徒,致使监狱人满为患;所以,将人口转移到北美乃是必要的措施。约翰·温斯罗昔在迁徙之前电曾捉到,“所有村镇都在抱怨他们的穷人所造成的负担”。固有的学者据此认为.在1550---1660年间,输出人口以减轻国内压力的考虑,在英国殖民思想中占有很大分量。不过.既然殖民的首要出发点在于致富和争霸,完全把美洲作为安置穷人的地方。似乎难以达到目的。因此,年长者哈克卢特建议。要将通晓采矿、制盐、种植、园艺、泥工和木工等多种技能的人迁徙到北美。以迅速开发那里的资源,这样才能获致财富.

英国人对于移民北美表现踊跃,究其原因,经济原因无疑首当其冲。15--16世纪以后,英国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变动.许多人的经济境况趋于恶化:自耕农失去了土地;传统织布业衰落.织工衣食无着;严格的长子继承制,将众多的年轻人推出家庭;不堪重负的父母,苦于无法安排年幼子女的生计。移民公司利用这种情况,在各种宣传品中,大量罗列英国人口过剩、失业、犯罪和贫困之类的社会弊端,以证明移民实属明智的选择。北美的魅力显然不是绮丽的景色和别致的风情,而在于富饶广袤的土地。心怀各种打算的移民,看到了摆脱困窘的美妙前景。移民公司为吸引移民,正是在土地制度上大作文章,采用宽松简易的授地方式。弗吉尼亚公司于1618年开始推行“人头权利”,旨在招揽移民前来定居开发。美洲农耕一书的作者写道“成为上地所有者带来的喜悦如此巨大,而在美洲实际的好处又是如此之多,故不必奇怪人们会那么急切地要享有这种喜悦和好处.从而跨越大西洋来获得它们。”。这番议论所针对的虽是18世纪中后期的移民浪潮,但对于此前许多世代的移民,同样也是适用的。

按照通行的解释,对于最初移居新英格兰、马里兰和宾夕法尼亚的人来说.宗教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630--1640年进入新英格兰的移民,据说是为了摆脱英国国教的压制,要在“新大陆”建立一个体现其宗教与社会理想的“山颠之城”。他们人数虽少,但目标远大.故其后人将这次移民称作“大迁徙”。这种看法的确能够从史料中找到依据,例如,曾任昔利茅斯总督的爱德华·温斯洛写道:。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摆脱教阶等级、宗教书日和(通用祈祷书}之类的东西。”可是,后来的学者对此却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这些清教徒的迁徙动机,和前往切萨皮克地区的移民.一样包含经济的考虑;另有人提出,在清教徒的“大迁徙”中,宗教、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各方面的闲素纠结在一起,对各个移民的迁徙决定产生了影响。

实际上,参与“大迁徙”的那一代移民的想法,可能比学者们的分析更为复杂多样。对某些人來说,获致财富并非首要目的。因为在他们决定远赴北美时普利茅斯的拓殖经验早已传回英国:“新大陆”绝非满地黄金,由于不能种植具有经济价值的大宗作物,迅速发财的可能性极为渺茫。但是,清教徒何以仍然执意前往马萨诸塞湾呢7曾任马萨诸塞总督的托马斯·达德利说,那些想来马萨诸塞获得世俗财富的人,很快就会为犯下这个错误而后悔:如果来此是为了精神上的目的,那就会得到满足。就一般情形而言.宗教意图在清教上层人士的头脑中可能占居中心位置,而普通移民则以寻求现实利益为当务之急。不过,即便是约翰·温斯罗普这样的移民领袖.在决定迁移时仍有经济上的考虑:他的3个儿子狽快就要成年.而他的财力有限,不能俩足他们成家守业的要求;他希望“新大陆”能给他的经济境况带来较大的改善。

经济或宗教方面的解释,对于不同的移民群体和不同地区的移民.并无一成不变的适用性。其原因在于,经济状况的恶化以及宗教迫害的严酷性,在不同地区的表现程度并不完全一样.面不同的人群对于这些压力的感受和反应,也没有统一的模式。17世纪经济形势最恶劣的地区,乃是威尔特那西部和埃塞克斯一萨福克地区.但大规模齣移民运动并不是从这里开始的。而且,积极移居北美的人群中,许多人在英国并非无以为生,如大迁徙中的不少清教徒,本来是家资殷实之辈。可见,推动移民的因素因地、因人而异,在分析移民的具体动机时,应当注重地方因素和个人情况。摆脱贫困的确是许多移民的首要考虑,而宗教信仰不见容于世,也促使一些人迁往北美。另外,发挥作用的可能还有其他因素,如社会纽带,不少人是以团体的方式(如家庭、教会、邻里)而迁徙的。

还有一个通常力人所忽略的问题,就是国民性格对移民运动的影响。面对各种压力,人们通常不止一种应付办法。在有的人群。也许根本不会选择远走他乡来摆脱贫困或迫害。许多英国人不惜冒险到北美去寻求新的机会,肯定和英国人的性格特点和迁徙习惯有联系。就整体而言.不列颠诸岛的居民并非安土重迁、固守本分得人,他们在]7世纪以前的漫长岁月里.就已习惯于通过迁徙来寻求机会和谋取改善。英国很早就存在活跃的人口运动,而尤以L6—17世纪为盛。O据有的英国学者对某些地区的研究,在一个世纪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家庭仅有16%仍然留在原来居住的村落。短距离的迁徙在英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许多年轻人外出谋生,有的举家迁徙,有的人从边远的乡村向中心城市移动,到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迁移到伦敦盆地。在北美殖民运动兴起后,伦敦就成丁一个主要的移民中转站。同时还有大批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移居爱尔兰。岛内迁徙和移居北美,对早已习惯迁徙的人来说,只有眶离上的差别。另外,欧洲大陆人口也时常迁入英国,特别是当英属美洲向非英国移民敞开门户后,许多外国人假道英国前往美洲,其中难免有人出于种种缘故滞留未去。这使英国人种带有明显的混合性,混合的程度高于德意志人、荷兰人或法国人。在这个意义上说,不列颠诸岛的人口运动是立体多向的。所以.不列颠诸岛向北美的移民运动,只有与其内部的人口迁徙结合起来考察,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

第三節:尋找山巔之城(中)

拓殖时代的殖民者是如何在政治法律上理解殖民者的权利呢?我们可以通过斯托里的美国宪法评注中的文字获得直观的认识。《美国宪法评注》主要从两种重要的来源获得了最有价值的资料。它们是《联邦党人文集》——那个时代三个最伟大的政治家无与伦比的评论;以及马歇尔首席大法官先生在宪法问题上的卓越判决。作者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瑟夫·斯托里生于1779年,1811年获得麦迪逊总统任命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829年获得哈佛大学任命成为戴恩教席法学教授,直到1845年逝世之前持续担任这两个职位。

“……这种所有权是建立在发现权之上的;在欧洲国家之间,发现权被看作是公正和充分的基础,来确立它们对美洲大陆相应的权利主张。无论它们之间存在什么争议(这些争议非常多),在有关它们的海外投取成果的范围方面,它们诉诸发现权作为终极事实;通过发现权,调整了它们之间多种多样的、相互冲突的权利主张。根据一般性推理确立发现在先即赋予了对领土的排他性权利这样的学说,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欧洲国家采纳它,或许将它看作是便利的、有灵活性的规则,由此可以协调它们相应的权利主张。很明显,为了排他性的占有,在相互争夺对新发现土地的统治过程中。迟早会产生残暴血腥的斗争.除非为了全体利益,所有海洋国家都承认一些共同的原则。除了现在考虑时这条原则以外.没有其他更多的丫;它是这样一条被普遍地勉强默认的原则一一如果不是心甘情愿地承认的话,那就是和平与安宁、利益的实现与在这些事业上所作出的实际的或必需的开销和冒险得到平衡的原则.这成为欧洲政治的基础,规范着对大西洋这边的所有殖民地的主权和殖民权利的行使。对于沙漠和无人定居的土地,似乎不存在反对这一原则的重要意见。但是对于有原住居民的国土,根据正义、或人性、或对自然法的普遍遵循,是怎样成功地为这种原则辩护,不是容易认识的。作为一种惯常的规则,它可能恰当地管辖那些认可它的约束力的所有国家;但是,它对美洲的土著居民没有效力。无论是那些被集中到了文明社区的、还是那些散居在荒野的游猎部落中的土著。他们占有或者使用的权利一一不论是什么,是建立在那些可以从自然法推演出来的固有原则之上的.并且没有他们自己的自由同意,不能被正当地缩小或废除。

在美洲大陆被发现之时,居住于此的印第安部落。作为土地的主权者和绝对的所有权人,在他们各自的范围内享有对领土排他性的拥有和占有的权利,这一点没有疑问。对无论哪一个外来的主权者,他们都没有承认顺从、效忠、或者臣服;只要他们拥有这些[土地]财富,他们就自始坚持着支配的绝对权利;他们只是被更强大的力量所征服,而被迫丧失了、或者通过自愿割让而转移了这种绝对权利。

欧洲国家不会感到什么困难,就使得它们自己和所采纳的任何原则保持一致,这种原则给它们的野心留下充足的空间,也用不着什么推理来支持它。这些国家考虑了它们的利益、它们的偏见、它们的情感就心满意足了,感觉没有必要在内阁中为它们的行为进行辩护,而内阁急切地认可它的正义性和适宜性。[这就是]印第安人是野蛮种族.堕落在愚昧的和异教的深渊中。如果他们没有因缺乏宗教信仰和正当道德而被消灭,他们还是可以从其错误中得到改造。他们一定要厕服于欧洲的上等风尚,放弃他们野蛮的和低劣的习惯,代之以文明和基督教,他们被认为将获得比牺牲和苦难更多的东西。罗马教会也来帮助这些伟大的设想;为了推翻异教和传插天主教之目的,1493年亚历山大六世颁布一项教谕,将当时发现的或者将要发现的地球两极之间的所有广大领土,只要尚未被任何基督教君主所拥有,即授予卡斯提尔的王室。

因而,这个原则一旦被确立一一即某个政府的臣民或者根据某个政府的权威而进行的发现赋予了该政府所有权.以对抗其他所有欧洲政府一一很自然地可以接着推论认为。每一个政府在其发现的范围内,排除了其他所有人从土著居民手中获得对土地的任何权利,无论是通过什么形式的让与。没有任何国家容忍自己的臣民或者它国的臣民,试图提出或者维护这样[从印第安人手中取得土地]的权利。国家以其主权权能废除了印第安所有权,并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对土地的统治和处置,这被认为是由政府独占的一种权利。

有人可能会问,在土著居民自己的权利方面,这个发现原则有什么样的影响。根据欧洲人的观点,这个原则在他们和原住居民之间建立了一种特别关系。后者被承认拥有占有或者使用土地的一种当前权利,这种权利从属于发现者的终极统治权。原住居民被承认是土地的正当占有者,拥有合法的、正当的权利主张,持续地拥有土地以及根据自己的裁量而使用土地。在一定意义上,原住居民被允许对土地行使主权权利,可以将其出卖或转让给发现该土地的主权者;但是,拒绝了原住居民将该土地处置给其他任何人的权利;直到出卖或者转让之前,原住居民一般被允许作为事实上的主权者而占有土地。但是,尽管有这样的[印第安人]占有,欧洲的发现者宜称、并且行使着将土地授予[给他人]的权利,尽管土著居民仍然占有着土地.[他人得到的、被授予的权利]受到土著居民占有权的制约;昔遍认为,这样被授予的产权,是赋予了受让人以完全支配的方式享有对土地的充分产权,或者,就像有时在公法文献中所表达的,这是一种完整的受益所有权的转让。”

北美新大陆得拓殖史,首先是个人冒险家的探险史。

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是第一个亲自尝试建立殖民地的人。他在1577年提出对美洲发动一次军事远征,建立一个基地,以便向那个地区发展。这个建议未获采纳。次年他得到特许.可在6年内占领北美尚无人定居的地方。他的第一次北美之行没有成功。大致在1582年,他开始转变想法。不再把北美作为通向亚洲的中途站和掠劫西班牙人的基地,而以移民开发为目标,使殖民本身即成为一个目的。他希望由国家资助穷人移居,在“新大陆”建立文职政府、教会、学校和慈善机构。力了实现这个构想,他亲率船队到纽芬兰一带考察,为英国取得了对这个地区的占有权。他在返航途中葬身海上。他的设想只能留待后人来付诸实践了。

吉尔伯特的兄弟沃尔特·罗利爵士,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爱好写诗和撰史.喜欢冒险。他曾参加吉尔伯特的第一次探险。1584年,他更换了吉尔伯特的特许状,井从其失败中汲取教训,决定将拟建的拓殖地南移到靠近西班牙势力范围的南部地区,他认为那里气候温和.更适宜英国人定居。是年4月,他派遣菲利普·阿马达斯和阿瑟·巴洛率船2艘,驶向北美海岸进行先期考察。两船于同年7月抵达今北卡罗来纳海岸以外的附陆小岛罗阿洛克,此岛长约16公里、宽3.2公里,岛上树木茂密,适宜居住,只是段有可停靠大船的港湾。探险者们在那里逗留数周,一边考察,一边和当地土著居民交易.在9月间返回英国.带回一袋珍珠、几个印第安人和一些天于北美的传说。罗利将这个地方命名为弗吉尼亚。罗利原以为女王会在经济上支持他组织移民.但女王只答应以船队加以支援。他只好自己掏腰包柒实施建立定居地的计划。

1585年。罗利的表兄理查德·格伦維尔和拉尔夫·莱思率船队西行.抵达卡罗来纳梅岸跗近的罗阿诺克岛。在得到当地印第安人首领温吉纳的允许后,他们将107名移民安置在岛上.以莱思为总督,开始了第一次定居拓殖的实验。在这批人中.托马斯·哈里奥特负责收集当地的人文和地理资料.约翰·怀特绘制关于当地居民和风物的画稿.不久,移民因为粮食问题和当地印第安人结怨.处境十分恶劣,被迫于1586年7月离开了这个岛屿。格伦维尔随后再度率船到来.又将I5名移民留在岛上。但后来却无法找到这些人的踪迹。据说他们受到一些印第安人的“友好”邀请去赴会,结果遭到暗算,四散奔逃,不知所终。罗利不甘心于这次失败,于1587年再次进行尝试。他派约翰·怀为副总督.决定在自然条件略好的切萨皮克湾建立永久定居点。是年、移民船队在向切萨皮克湾行进中,顺道到罗阿诺克岛寻找前次留下的移民.但领航员不肯继续前行.移民只好在这个令罗利不快的岛上安家。不久,怀特的女儿在岛上生下一个女婴,是为在北美出生的第一个英裔白人。怀特随后返回英国.以寻求补充给养和人员。其时正值英国和西班牙进行海上大决战.罗阿诸克岛上这个小小移民村落.不幸遭到遗忘。1590年、与无敌舰队激战的硝烟终于散尽,怀特率补给船来到罗阿诺克岛。跟前的景象使他们大为惊讶和疑惑:移民全部神秘地悄失了.除了在一棵树上发现刻有“CROATOAN”的字样外,没有任何踪迹可寻。英国的第一次定居拓殖实驻就此终结。1603年詹姆斯一世即位后,罗利被控卷入密谋反叛,最终被处死。1608-1609年,詹姆斯敦的英国人曾派人去寻找罗阿诺克的幸存者,但一无所获。这个冒险家的失败故事.写入了英国的北美殖民史,这也成为了一个有名的未解之谜。

从1607年到1732年,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先后建立弗吉尼亚、普利茅斯、马萨诸塞、马里兰、罗得岛、康涅狄格、纽黑文、缅因、卡罗来纳、纽约、新罕布什尔、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和佐治亚等15个殖民地。到18世纪上期,通过合并购买和分离,最后形成l3个殖民地。特许状成为大多数殖民地的宪章。还有些殖民地除特许状之外,又根据授权制定了基本法规,规定了殖民地政府的组成、权限以及公民的政治地位和权利。这些特许状和基本法规已具有近代宪法的性质。

北美殖民地共有三种模式,即商业公司模式,业主模式和自治模式。

首先来说下商业公司。这些公司起源于十五世纪末,在十六到十七世纪,大约有不少于三十四家公司拿到了英王的特许状。公司特许状也称为公司宪章。公司宪章与其他性质的宪章相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宪章以经济利益原则为基础。公司宪章的申请和授予完全出于商业目的,宪章的修订、更换及撤销也都是取决于公司殖民地的经济状况以及殖民地与宗主国的经济关系。第二,宪章的地位完全决定于英国政府。公司宪章实质上是英国政府颁发给商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经营的范围、权限及公司本身的存在与否完全掌握在英国政府手中,公司只能被动地接受,对宪章无任何主动权。

17世纪初.英固各阶层对美殖民和贸易的兴翅趋于浓厚。连篇累牍的宣传品大肆施展渲染夸张的技巧,将美洲描绘为毫不费力便可发财的富饶之乡,刺激了许多人的求富之心,愿意花钱购买商业公司的股份,以期获取大利。在17世纪的头30年,约有来自各阶层的5000人投资于新建的贸易和殖民公司,其中东印度公司的股东有1200人.而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东则达到1600人,每股的份额并不大,如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份从12镑10先令起价,据该公司估计。大致相当于运送一个移民到弗吉尼亚的费用,这在许多人并非难以承受。根据公司1606年的特许状,5年以后.投资者可按股份分享公司从贸易和开采贵金属矿藏中取得的利润,而且股东还可根据股份获得北美的土地。

当时侧重向美洲发展的商入团体有两个。以牧师哈克卢特和托马斯·史密斯为首的伦敦集团,主要兴趣集中在切萨皮克湾和卡罗来纳地区。由西部人士组成的普利茅斯集团.则将发展的目标定在新英格兰的北部地区.这两个集团虽然存在利益上的竞争和摩擦,还是在1606年l0月联合向英王申请到一份特许状。根据特许状的授权,伦敦集团可在北纬34—41度之间的地区殖民.昔利茅斯集团可在北纬]8—45度之间的地区活动。当时英国政府对北美的地理缺少确切知识,在殖民活动方面也没有长远的规划,这次授权的地区,竟包括从缅因的帕萨马阔迪湾到北卡罗来纳的菲尔角河之间的辽阔地域,而且一直向西延伸至太平洋海岸。特许状同时授权分别组成以伦敦和晋利茅斯为中心的两个移民公司,具体组织移民和开发。

伦敦集团成立了伦敦弗吉尼亚公司.通称弗吉尼亚公司,其成员多为当地的大商人、律师和政府官员等显要人士。他们马上开始筹划向切萨皮克地区移民,酝酿未来殖民地的管理机构,招募移民,采购给养,准备船队。1606年12月,弗吉尼亚公司发起了第一次移民行动.组织144名移民,分乘3煌船向美洲驶去。经过近5个月的艰难航行,于1607年4月26日进入切萨皮克湾。5月12 日,移民在距詹姆斯河河口近50英里的一个小岛落脚,建立了定居点,以授予其特许状的荚王府姆斯一世的名字命名,称詹姆斯敦。首批移民共105人,其中有姓有名者67人,他们中有29人被称作绅士,6人为地方委员会成员.另有木匠4人,牧师1人,劳工]2人,医生.人.铁匠1人,拇员1人,理发师1人,泥水匠2人,石匠1人,裁缝1人,商贩1人。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农业劳动者较少,这表明弗古尼亚公司起初并不想在北关建立一个农业社会。

新建的詹姆斯敦乃是弗吉尼亚公司的私人产业.直接目的在于获致财富。最高管理权掌握在设于伦敦的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來自购买]2恼10先令以上股份的人.以及公司所邀请的一些可能帮助公司发展的人士。为了执行公司的意图和实现公司的利益.在殖民地设立一个委员会.成员由伦敦总部任命,推选主席主持,管理殖民地的具体事务。1609年始用总督取代这个委员会。由公司组织运来的移民,在性质上乃是公司雇佣的劳工,在公司所有的土地上劳动,生产所获须人公司府库。他们在到达弗吉旭亚以后的7年内,一切物资均由公司府库供应,所有出口品须经公司的仓库向外运送。   

可是,弗吉尼亚最初带来的却不是财富.而是严酷的生死考验。移民们对“新大陆”全然无知,听信探险家和殖民组织者的宣传,以为这里是一个人间的伊甸园,黄金比英国的铜还要多。此时他们所面对的世界,却十分危险恶劣。在他们还没有完全安顿时,就陆续有人死去。最多的一个月死者达21人;到9月底.已有46人死去。至转年1月第一艘补给船到达时,仅余38人在死亡的边缘艰难地挣扎。定居地食物匱乏,疾疫肆虐,一派惨象。移民领导人彼此不和,更加剧了局面的混乱。在此危难之际,移民们“在凡问的敌人”印第安人,带着食物来“解救”他们,给他们”许多面包、玉米、鱼和鲜肉”;他们承认.如果没有“上帝派来的这些人”救助,.我们全都会灭亡”。从当时的记载来看,帮助移民的不止一支印第安人;移民们“结识了当地不少君王,他们送给我们大批供给,使我们深感舒服”。随后据说又遭遇饥荒。大批人相继死去。

弗吉尼亚公司最初采用东印度公司的模式,希望像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和南美那样,在北美大陆获得一笔财富。可是.实际情况出乎他们的意料。北美与西属美洲的情况迥然不同。西屈美洲土著人口密集,有大量劳动力可供利用,贵金属矿藏丰富,存在便利而快速的致富途径。在北美,分散的印第安人部落不能为公司所用,所有劳动力必须从欧洲迁去。而且.这里没有发现金银矿藏,投资者们的暴富之念很快化成泡影.1612年以后,投资者的热情开始降温,弗吉尼亚公司因无法补充新的资金,以致债台高筑,无法兑现分红的许诺,最终只能以北美的土地来抵偿股份。  

弗吉尼亚公司在组织和管理上存在严重弊端,使殖民地的局面更加恶化。受命于公司而管理殖民地的委员会,热衷于钩心斗角、举措失据,管理无方。移民们面对陌生而艰险的环境一筹莫展,人心涣散,乱作一团。詹姆斯敦陷于激烈的“孤别之争和混乱无序”,变成了一个。充满敌意的营地”。凹人们对于农业种植缺乏兴趣,一直不能解决粮食的自绐。

为了生存,约翰·史密斯开始采用军事管理,实行严厉的社会控制。用强制手段迫使人们耕种,维持劳动纪律。他们将移民分成若干劳动小组,生产所得除维持自己的生活外,盈余悉归公司,日用须从公共府库定期领取。居民设有自主的选择,不能从自己的劳动中得到好处,不免懒散懈怠.怨声载道。1610年5月10日.托马斯.戴尔来到弗吉尼亚.开始实施更为严厉的军事统治。根据161l一16]9年问的戴尔法,居民在夏天一天工作5一8小时,冬天3—6小时;每天击鼓作息,上午和下午各有宗教仪式,不按时作息和参加宗教括动者,要受到严厉处罚;居民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返回英国.其信件必须先寄到伦敦的公司总部,然后才能投递;诋毁公司官员和殖民地官员、私自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逃往印第安人部落、偷盗、未经允许宰杀牲口和供应品的管理者弄虚作假等行为.均为犯罪.轻者处以在船上服役、取消配给或鞭笞,重者则难迹一死。为了避免印第安人的猜忌和报复。戴尔法”禁止白人抢夺前来进行交易的印第安人的任何东西.违者处死。戴尔甚至为每个人确定丁军阶和固定的职责.定居点类似一座军营。前来弗吉尼亚的人,大多足富于冒险精神的绅士和莽汉.他们并不打算以北美为家,而只希望快速发财,然后返回英国的老家。这种艰苦的环境、严厉的管制和繁重的劳动,大大出乎他们的想象和期望。尤其是那些绅士出身的人.何曾料到等待他们的乃是如此恶劣的情形,不免罕骚和怨愤。无法忍受的人.或逃往印第安人部落,或悄悄地返回英国。弗吉尼亚采取的强硬方针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无法实现自我拯救。

投资者的压力促使公司努力摆脱困境,生存的欲望则推动弗吉尼亚居民寻找利用当地资源的途径。大致在I618年前后,公司对殖民地的管理进行了重大酌改革,而殖民地则摸索出在新环境中谋生自立的办法.人口趋于增加,迎来了弗吉尼亚命运的一次关键性的转机,从而也就为英国在北美的殖民事业找到了一条成功的道路。的压力促使公司努力摆脱困境,

由于寻找金银财宝的打算落空,移民们不得不将眼光转向肥沃的土地.通过种植作物来解决生存问题,井获得商业利益。当地生长着各种野葡萄,有人用来醒酒,发现酒味并不逊于某些欧洲产品.急于摆脫困境的殖民地当局,于是鼓励居民发展葡萄酿酒业。力了改良葡萄品种,弗吉尼亚公司从法国请来葡萄种植专家、当局制定法令,要求海产每年种植10根葡萄藤,直到建成一个像样的葡萄园。可是,这一产业未能获得人们所预期的重要性。此外,如养蚕、制盐、捕鱼一类的尝试,也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

最终使弗吉尼亚走出困境的产业.是姻草的种植。16世纪印年代到罗阿诺克岛冒险的英国入,把吸烟肋习俗带回国内,罗利本人就有此嗜好,吸烟渐成一种时髦。人们还相信烟草有药用价值.于是,烟草在英国的市场趋于扩人,价格十分可观。行销的烟草来自西属西印度群岛,供不应求。弗吉尼亚的约翰.罗尔夫是个十分机灵的人.他一方面了解英国人对烟草的喜爱.同时又看到当地印第安人种植这种作物,于是把两者联系起来,从中悟出了致富的策略。但当地的烟草品种不佳,味道过于辛辣,不合英国人的口味,他就从酉印度群岛和南美的奥里诺科引进新品种.经过两年种植实验,终于收获了第一批产品,共4包烟叶,于1614年销往英国市场.烟草的巨大经济潜能,一开始井未得到认可.詹姆斯一世讨厌吸烟,把烟草叫做“可恶的野草”;还有人认为它既不为生活所必需,也不能作装饰品,在化着一股青烟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但事实表明.种植烟草虽然不能像开采金矿那样迅速致富,但能解决困扰弗吉尼亚的很大一部分问题,吸引更多人前宋定居,招株更多的投资。种植烟草的人越来越多,产量不断扩大.最好的烟草在英国能卖到每磅3先令。1618年,弗吉尼亚的烟草出口量为50000磅,到1626年翻了6番。此外.为了续解北美缺少大型牲畜的困难,弗吉尼亚公司还不断运宋牲口。1619年有112头菜牛和4匹雌马抵达弗吉尼亚;1620午公司从威尔士运来200头菜牛和400只山羊.从法国运來20匹雌马和80头驴。是年,詹姆斯敦的菜牛达到500头。

弗吉尼亚公司对土地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刺激居民的生产兴趣.井吸引更多的移民。在弗古尼亚生命如此没有保障,何以移民仍源源不断而来呢?吸引力乃在于土地。   

弗吉尼亚公司曾许诺向移民分配土地,每个健康的男子和他的妻子、能劳动的孩子每人可得到100英亩.结果没有兑现。殖民地的土地由公司控制。移民必须在公司的土地上劳动.劳动所得上交公司,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公司类似大业主,移民则近乎强制劳动.受到沉重的削。 1614年间,公司开始给居民分配小块园圃,井将公司土地划分为3英亩的小块.出租给81个佃户;佃户每年为公司劳动一个月,并缴纳两桶半玉米棒子作为地租。1616年.在埃德蒙·桑兹爵士的主持下、公司根据股<0多少将上地授予股东;此后又向引进100名以上移民的人授予土地,建立丁一些“半公共性”的合股种植园。这种土地政策仍无法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也不能吸引更多人前来定居。

1618年.新任总督乔治.亚德利奉公司的旨意.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化,采用”人头权利”的原则,实施计口授地。o据这个新的原则,当局制定了分配方案:凡1616年以前自费迁来帥“老种植者”.每人可获得一份100英亩的土地.永久免租,如果星公司股东.还可额外购买100英亩土地;由公司出资迁来的“老种植者”.在公司土地上劳动7年Lj后可以得到100英亩土地,每年付租金2先令;1616年以后白费迁来的人均可获得50英亩土地,年租金1先令;1616年以后由公司出资迁宋的移民,在为公司服役7年以后也可获得50英由土地;契约仆在服役期满后可成为自由人.并得到一份土地;此后任何自费移民或支付一名移民的迁移费用的人,都可从公司领取50英亩土地;任何贸易商人只要勤奋经商.亦可从公司得到一座房子和4英亩土地;对每50英亩土地.公司每年征收l先令的代役租。。

在推行“人头权利”的同时,弗吉尼亚当局向官员授予大片土地.连带地上田佃农,在7年内实行五五分成的租佃制。总督可获得3000英亩和100名佃农,司库可获得15(10英亩和50名佃农:军事长官可获得1500英亩和50名佃农;牧师可获得100英亩和6名佃农。给政府官员授予土地的目的,据说是防止他们掠取民财。实际上,殖民地官员运用手中的授地权,将大片土地划到自己的名下。在授地吋,公司保留了一部分公共土地,如当时的4个区各保留3000英亩作为公司土地,保留10000英亩以建立一所“开化”印第安人的学校。

土地私有化和寬泛的授地制度.有助于吸引较多人前来定居和开发。同时.公司采取了更积极的措施来组织移民。1612年.公司获得新特许状,扩大了股东对公司事务的权利.以吸引更多人购买股份。移民的对象不是绅士,而是具备各种生产技能的农业劳动者.公司曾尝试多种办法募集移民。1609年有人从里斯本写信说,葡萄牙人曾向东印度群岛移去1500名10岁以上的儿童.这种做法值得弗吉尼亚借鉴.英国政府也想把一些穷人送往北美.以缓解国内压力。1617年,伦敦市府筹集500镑资金.用以支付运送100名儿童去弗吉尼亚的费用。这些儿童将在那里当学徒至21岁,期满后可成为拥有50英亩土地的自由人。公司和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认为这种做法甚好,应当继续下去。这就是契约仆移民的发端。公司还将一些不能自付路费的女于运来.卖给男性移民做妻室.另外,英国还把犯人发配到弗吉尼亚.其细节今天已所知不详。可是,这些做法带来丁负面问题,如一些儿童移民成年后回国,罪犯移民则难以管理。公司还给契约仆移民提供一些优惠条件,如限定服役年限.允诺为10岁以上的移民提供公司的股份。另外,对神职人员、政府官员、法官、骑士、绅士、医生以及那些可以提供特殊服务的移民,公司还根据其价值的大小以额外的股份.这些努力收到了显著效果.1619年11月至1625年2月间,约有4800名移民离开英国前往弗吉尼亚,相当于1607--1619年间移民总数的近两倍。殖民地的人口在缓慢增加。

经济情况的转变促成了政治法律的意义深远的变革。1618年,英国政府批准丁关于弗吉尼亚公司权力和殖民地居民权利的章程,结束了军事管制,废止戴尔法”,宣布殖民地居民为英国臣民,得享各项权利.包括参与对自己的管理,自由选举自己的代表和总督、参事会一起组成议会,以制定必要的袄律和命令。根据这一授权、1619年7月,在詹姆斯敦的一座教堂召开了弗古尼亚第一届议会。来自11个定居点的22名代表们,在闷热夏天开会数周,批准了公司对弗吉尼亚的授权,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令,提交公司批准。这些法令涉及反对懒惰和游手好闲、不准赌博和酗酒、处理印第安人事务、种植粮食作物、改进仓储臂理、不准随意宰杀牲畜、不准向印第安人出售武器等方面的内容。u议会玨向公司请愿,要求公司在伦敦制定的法令非得到弗吉尼亚议会的同童,不能在殖民地生效。。公司于1621年接受了这个动议.从而使当地居民得以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但是、所有这些变化只是转机的征象,并不意味着弗吉尼亚已经摆脱了困境,走上丁通向繁荣和富裕的康庄大道.实际上,殖民地的生活依然异常艰苦,人们仍要为生存而奋斗。这时仍有大量居民死去。当时有人从弗吉尼亚公司的记录上查证。在1619--1622年的3年里.殖民地的死者竟达3000人。四弗吉尼亚的人口仍然有限,而且性别比例失调.以年轻人居多。由于居民伯重种植烟草,粮食不能自给.新到的移民更难以得到食物。由此可见,弗吉尼亚还远远不足.个稳定的社会。

此外,另一个严重的危机正在悄然逼近。虽然殖民地当局极力笼络当地部落首领,但印第安人对白人一直疑虑重重。1618年.对白人比较克制的波哈坦去世,其弟奥佩堪卡努成为新的首领。他对白人十分反感,打算用武力将他们赶走。1622年3月22日.他在精心部署后,对白人定居点发动突然袭击。弗吉尼亚的全部1200名白人居民中,有347人被杀,许多村落和种植园被夷力平地。詹姆斯敦居民从一个告密的印第安人那里得到消息.组织剩余的白人进行抵抗和反击,摧毁印第安人的村庄、船只和作物,杀死许多土著居民。这次事件使弗吉尼亚大伤元气,印、白之间的仇恨更为加深。22年后,奥佩堪卡努再度攻打白人.杀死300余人。此时白人居民巳达到8000余人,实力远在印第安人之上。年迈衰弱肋奥佩堪卡努被白人处死,强大的波哈坦联盟完全解体,詹姆斯敦附近不再有任何部落可以威胁白人的生存。这场时断时续持续二十余年的残酷厮杀,对印第安人和白人都是一场深重的灾难,许多村落沦为废墟,死伤人数在1000以上。

在伦敦,弗吉尼亚公司也深陷困境。多年来,公司将主要财力用于补充给养和移民,以致负仗累累,既无法补偿股东的投资.也不能有效地支持殖民地。同时公司内部纠缠于各种人事矛盾.未能对殖民地进行有序的管理,令许多人深感失望。1622年印第安人的进攻,更是给了公司致命的一击。在伦敦,以沃威克伯爵为首的一些人指责公司和殂民地的领导人,主张改组弗吉尼亚公司。1624年5月,詹姆斯一世通过王座法院吊销了公司的特许状,准备对公司进行重组。不久新国王查理一世即位,索性于1625年将弗吉尼亚改为王室殖民地,将管理权收到政府手中。

弗吉尼亚公司给北美社会留下了一份影响深远的遗产:推行计口授地的制度,开始丁土地的私有化;摸索出种植烟草的经验.这一作物将彻底改变切萨皮克地区的面貌;正当地白人居民中实行代议制.为殖民地的管理找到了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引进了黑人劳工.为黑人奴隶制的形成开了先河。成为王室殖民地以后.弗吉尼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定居地迅速扩展.在切萨皮克东岸也建立了阿科马克县,1643年更名为北安普敦。

概而言之,历史上伦敦弗吉尼亚公司总共先后获得三个宪章,1606年公司获得第一个宪章。根据宪章规定,弗吉尼亚殖民地受双重领导,一是伦敦皇家委员会,它代表英国政府监管与政府有关的事务;二是设在伦敦的公司委员会,它全面负责公司的事务。殖民地上的具体事项,则由伦敦公司委员会委派的总督和一个由13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或称参事会)全权处理。在伦敦公司开发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同时,又向荚王申请并获得批准在北纬38度到45度之间建立第二个殖民地。但此举未获成功,又加之公司的经营出现困难,英王于1609年撤销了1606年宪章,颁发了一个新宪章。新宪章将伦敦公司改造为股份公司,撤销了皇家委员会,将公司的领导权授予公司司库和伦敦委员会,二者合称董事会。但是,新宪章也未改变公司的经营状况.英政府于l612年又对1609年宪章作了重要修订,加强了股东对公司事务的控制权。1612年宪章规定,公司每年应召开4次被称为“大法院”(的股东会议,“大法院”有权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处理公司的重大事务同时新宪章还扩大伦敦公司的殖民疆域,允许公司向大西洋扩展300里格(1里格一3英里).无论英王怎样调整公司的政治统治形式,都不能彻底扭转殖民地的困境,于是英王只好在1624年撤销宪章,任命皇家总督接管殖民地。这样,弗吉尼亚就变成了一个皇家殖民地。

第四節:尋找山巔之城(下)

“山巅之城”这个耳熟能详的词汇凸显着拓殖时代殖民者的理想和远景。是十七世纪英国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创立殖民地时所拥有得明确的政治和宗教目标,是寻求自由者的“希望之所”。

早在1627年.林肯郡有些清教徒就开始商议向新英格兰移民,一些个人冒险家和商业公司相继卷入。在1628 -1629年问,罗杰·科南特在塞勒姆建立了一个小渔村,此后不时有英国人出没在马萨诸塞海湾的岸边。最终长久立足于此的是马萨诸塞诲湾公司。

普利茅斯集团组建了普利茅斯弗吉尼亚公司,通称普利茅斯公司.1620年改组为新英格兰理事会,并获得英王的特许状。这个殖民团体的多数成员为上地业主,不太重视商业贸易,一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组织移民.由牧师约翰·怀特等人创立的多切斯特公司,想在新英格兰建立定居点,以便为捕鱼船提供给养和过冬地点。他们于1622年从新英格兰理事会得到许可,在安角建立定居点,但不成功。1628年,原属多切斯特公司的一批清教徒.另行成立了新英格兰公司,并从新英格兰理事会获得梅里马克河与查尔斯河之间的土地。打算在北美开辟一个“清教王国”。1629年,他们从英王那里得到一份单独的特许状,将新英格兰公司更名为马萨诸塞海湾公司,摆脱了对新英格兰理事会的依附。根据1629年的特许状,马萨诸塞海湾公司获得了建立蕴民地并行使政治管理的权利。最初,公司打算按照此前其他殖民公司的方式.将公司总部留在英国,委派人员管理美洲的殖民地;但公司的特许状中并未特另9规定公司总部的所在地,所以.他们决定将公司随移民一起迁入殖民地。此举为后来马萨堵塞自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马萨诸塞的建立过程中.约翰·温斯罗普是一个起丁关键作用的人物。他本是萨祖克的一个庄园主.因为家境日益窘迫.到伦敦寻找发展机会,与马萨诸塞海湾公司达成协议,参与组建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1629年8月26日.温斯罗普、托马斯·达德利、理查德·索顿斯托尔等10余人订立剑桥协议,确定了家庭迁徙方式进行移民、在新英格兰建立定居地的计划。10月,温斯罗苷被意外地选为未来殖民地的总督,副总督本来是约翰·汉弗莱,因他决定在英国,后改选达德利接替。1630年4月.温斯罗普等人带领来自伦敦及东南各邪的近千名男女移民,分乘4艘船,来到已有英国人定居的塞勒姆,开始了新英格兰定居拓殖的高潮时代。在登岸以前,温斯罗普在“阿贝拉号”上发麦演讲,鼓励移民团结协作,通过基督之爱的纽带而彼此连结起来.相互关心和帮助,组成适当形式的政府,致力于建立一个山颠之城.以不辜负上帝的眷顾和恩宠.

移民们遇到了此前建立的殖民地同样的难题;疾病流行.食物匮乏,许多人相继死去。据达德利估计,到当年IH月,移民中至少减少了200人。第一茬作物尚未种植.他们只得和印第安人进行交易.换取玉米来充饥。

这次移民揭开了清教徒大迁徙的序幕。在此后的10余年间,移民源0s而至,一直持续到1642年左右,大规模的移民运动方告结束。在此期问,约12.000余名英格兰人迁宋。移民的多数已湮没无闻.从留下来的名单中.有姓名可考者仅:273人。从这些零碎的资料可窥移民情况的一斑:他们多为30岁以上的中年人,最长者已年逾50岁;经济境况并非特别恶劣.大抵能支付自己的旅行费用;大多信奉清教;通常举家或一个教区的邻里集体迁徙,有的家庭还带有仆人,移居过程秩序井然。由于移民的这种显著的共性,使马萨诸塞很快成为一十较为稳定的社会。这种社会形成模式,和切萨皮克地区形成鲜明对照: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建立以后.居民死亡率很高.人口的增加依靠不断补充新的移民,居民中以单身的年轻人居多,社会走向稳定的过程十分漫长。

马萨诸塞海湾公司同样是一个贸易公司,它向北美发展.固然希望为清教开辟一个基地,同时也有追求利润的意图。和其他商业公司不同的是,在公司迁到北美以后,公司和蕴民地政府合而为一,使马萨诸塞成为杜团殖民地,享有很大的自治权。根据特许状.总督、副总督和18名助理都从‘自由民”中选举产生。他们对殖民地大小事务行使管理权。在一个时期内完全避开丁英国当局的监督。在殖民地内部.以定居点为单位组成村镇,建立自治的地方政府。1630年有7个定居点,分布在波士顿周围几英里的范围内。10年后定居点的数目增加了近两倍。由于地广人稀,一个村镇的地域范围很大.如戴律姆居民不过500人,占地却达200平方英里。这些村镇居民的生活,和英国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居民的土地分配于不同时期,分成耕地、草场和放牧地,分散在不同的地段;村镇保留公共土地,人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实行轮作。这些都和英国古老的传统有着直接的联系。除农业外,捕鱼是另一项重要的产业。詹姆斯敦的约翰·史密斯曾于1631年发{对新英格兰没有经验的种植者的劝告,建议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清教徒利用当地资源.增进英国的财富;他特别提到了那里的渔业资源,认为如果建立发达的捕鱼业,开发制鱼产品的技术,那么鱼就相当于西班牙人在美洲的金矿。他的劝告是否受到马萨诸塞居民的重视,没有确切的证明;但新英格兰后来的确以出口渔业产品而著称。经过10余年的经营,马萨诸塞已经初具规模。

马萨诸塞殖民地宪章要比弗吉尼业殖民地宪宜稳定。宪章规定,在殖民地设置一名总督、一名副总督和18名助理组成的参事会:总督、副总督和助理组成公司董事会,处理殖民地日常事务。宪章还规定,公司每年召开d次称之为“普通大法院”(great and general court)的全体大会,大会由全体自由民(原规定为公司股东.1631年总督温斯罗晋与助理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将其扩大为清教徒教会成员)。参加。因交通问题,自由民不便于直接出席全体大会,于是公司在1631年实行代议制,建立了由116名自由民代表组成的称之为“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的议会。议会有权参与制定殖民法律和法规,但所定法律和法规不能与英国法律相矛盾。宪章还授权殖民地政府委任必要的官吏和建立适当的行政机构。最后,宪章规定了马萨诸塞殖民地的疆域,即查尔斯河以南3英里到梅里麦克河以北3英里之间的所有土地。马萨诸塞殖民地宪章行使了半个多世纪,直到1684年,因该殖民地公开抗拒英国的《航海条例》才被撤销。马萨诸塞也变成一个皇家殖民地,由英工委派的总督实行独裁性的军事统治。

1689年,当英国“光荣革命”的消息传到北美后,马萨诸塞爆发丁一场武装起义,推翻厂皇家总督安德罗斯的统治,成立了殖民地临时政府。临时政府与英国新君主威廉三世进行淡判,商讨殖民地的性质和它在英帝国内的宪法地位。通过殖民地人民的斗争,马萨诸塞于1691年又获得一项新宪章。新宪章规定.马萨诸塞仍为皇家殖民地,但恢复殖民地议会,议会一年召开一次,它叮选举参事会,建立法院.与原宪章相比,议会权力受到一定限制。马萨诸塞是后来8个皇家殖民地中惟一恢复宪章的殖民地。

复次说下业主模式。业主宪章是英王授予私人殖民地领有者的特许状,或者是业丰自订的殖民地法规。

英国自中世纪以来,就有授予贵族封建特权任国内拓殖疆域的传统。到l6、l7世纪,受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影响,许多贵族向海外殖民,冀图以此发财致富。同时,英国政府亦愿意授于贵族海外殖民垄断权,作为推动英国海外殖民进程的有力手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英国贵族在北美先后建立了9个业主殖民地。它们是马里兰、缅因、卡罗来纳、纽约、新罕布什尔、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和佐治亚。业主在这些殖民地上享有独立的政治经济特权,既可根据英王特许状实施统治,亦可自订法规进行管理。在这些业主殖民地中,马里兰、卡罗来纳和宾夕法尼亚的宪章最具典型性。

宗教改革以后,天主教在英国失势,甚至为人所恐惧和贬斥,被说成是“专制政府的伟大朋友”;加以英国和法国、西班牙等天主教国家…直进行竞争,更恶化丁天主教徒在英国的处境。当北美殖民活动略见起色时,天主教徒希望在那里得到一个安身之所.弗吉尼亚虽然没有强烈的宗教取向,但那里乃是国教的天下.非但天主教徒,其他非国教派同样没有立足之地。幸而天主教徒在政府上层还有自己的代言人。第一位巴尔的摩男爵乔治•卡尔弗特本人信奉天主教,在政府担任过许多官职.得到荚王詹姆斯一世的信任和多次加封。他对美洲发生兴趣,曾到纽芬兰进行冒险活动,打算在切萨皮克地区取得一块土地,为天主教徒建立一个拓殖地。1628年.巴尔的摩勋爵为此远赴北美,专程到弗吉尼亚访问。未料他登岸以后,宗教信仰就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弗吉尼亚当局要求他按一般移民进行宣誓,其哲词原奉专为国教徒所用,内有奉英王为教会最高领袖一类的词句,他身为天主教徒,自然无法接受,便提出一个折衷办法,仅对国教表示忠诚,而当局未表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他无祛到弗吉尼亚各地访问,只得匆匆离开。回国以后,他极力向英王争取特许状,但受宗教信仰所累,在他1632午4月去世以前,一直没有获准。

卡尔弗特的儿子塞西莉厄斯不仅继承其父的爵位,而且禾忘其遗愿。1632年6月,英王授予卡尔弗持家族特许状,在切萨皮克地区建立拓殖地。这片土地南起波托马克河南岸,向东越过切萨皮克湾.北至特拉华湾到波托马克河源头的北纬奶度线。卡尔弗特家族将这个未来的殖民地命名为马里兰.以纪念信奉天主教的玛丽女王。根据特许状,塞西莉厄斯.卡尔弗特和他的后人方马里兰业主,其权力和中世纪的封建钡主几乎相同。英王查里一世根据历史上德拉姆主教的先例,授予巴的摩尔男爵在马里兰享有一切权力和免税特权。

年轻的巴尔的摩勋爵塞西莉厄斯,对于未来的殖民地有一个基本的构想。一方面.他希望使这片土地成为英国天主教徒的一个避难所,但同时也窟识到,马里兰的发展,必须依赖来自英格兰各地的不同信仰的移民,因而不准备在宗教上实行排他性的政策,指示前往马里兰的负责人,要和不同宗教信仰的殖民地和睦相处,不参与宗教争端。在土地关系方面,他打算移植英国的模式,按照中世纪分封授地的方式.把土地分蛤移民,附加相应的义务.建立一种庄园制和自由持有制相结合的土地关系。

经过一年多的筹划,向马里兰的移民正式开始.1633年l1月22曰.首批移民150余人,分乘方舟号和灵鸽号两船.启程前往切萨皮克湾。经过3个多月的航行、两船于2月27日抵达切萨皮克湾入口处,继续行至渡托马克问,决定在河岸建立第1个定居点。移民们仅用几把斧头和几码布匹,便从当地一个印第安人部落换得大片土地,取得了最早的立足之他,取名圣玛丽城.开始了马里兰的创业史。这批移民到达时,呈现在他们駐前的似乎是一派乐观的景象:土地肥沃.林木茂盛,河水清冽,印第安人十分友好,林间有他们留下的空地,可供移民种植第一茬作物.马里兰最大的幸运在于,他们落脚的地方役有强大而敌视白人的部落,因而得免于詹姆斯敦初期那种严酷的生存威胁。而且,由于有弗吉尼亚的实验在前.移民们有许多可以借鉴的经骏和教训,其生存发展的道路比他们的先行者略为烦利。他们早就知道,在北美不能靠寻找和开掘金矿致宫,他们所携带的物品,不是挖金子-的tII头,而是供种植用的果树树种和玉米种子。于是。他们立足以后很快就解决了生计问题,没有发生詹姆斯敦那种掘尸而食的惨象.不仅如此,弗吉尼亚居民的烟草种植技术被他们吸收过来,在谋生以外又得到了生财之道。到1639年.出口的烟草达到100000磅,合每个纳税人600磅。同时,新的移民相续而至,虽然人口死亡辜和弗吉尼亚相仿,而居民人数仍在持续增加,1640年达到2000人左右.1600年更增至8000-10000人。业主和移民建立的各级政府,开始有效地运转。在第一批移民登岸后的12个月内,有居民代表参加的议会就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百户村、县等地方行政单位相继建立.庄园在政治和司法上也发生作用。巴尔的摩勋爵指派其弟担任总督。此后.历任总督中出自卡尔弗特家族者为数不少。

巴尔的摩家族不仅希望从殖民地获得财富,而且立志将马里兰建成天主教徒的乐园。但以天主教在英国的不利地位,这个想法的实现自然困难重重。新教徒对天主教的仇视和攻击,长期困扰卡尔弗特家族。英国内战期间,清教徒得势,天主教徒遭到前所未有的忌恨:在北美.奉国教为正宗的弗古尼亚,不仅 直反对将马里兰授予巴尔的摩家族,而且从宗教上对近邻进行渗透。巴尔的摩勋爵为了天主教的生存,在宗教上显示宽容,因而马里兰建立之初就有大批清教徒迁入,其人数竟超过了天主教徒。1652年.受国内清教徒掌权的激励,马里兰的清較徒一度控制了政府。随后.教友会、洗礼派、长老会、胡格诺派和德意志归正派相继进入,和清教徒一起构成居民的多数。马里兰当局旨在保护天主教的信仰自由法令,几度遭到废除。1689年英国推行宗教宽容法,但天主教仍不在宽容之列。可见,马里兰帥政治和宗教格局的演变,几乎与巴尔的摩勋爵的初衷背道面驰。

业主卡尔弗特根据特许状在马里兰实行封建统治。特许状规定,业主完全享有殖民地上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军事权;他有权雞立议会。但议会仅是一个咨询机构,而非立法机关;…团法律文件.经他签署才能生效;殖民地法庭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到英国;他拥有分封的权力,受封入仅忠于业主而非英王.从宪章的授权来看,业主俨然是马里兰殖民地上的一位国王.

卡罗来纳的宪章称《卡罗来纳基本法》,为业主自订,与马里兰宪章的性质基本相同.卡罗来纳殖民地业主为英国贵族安东尼.库珀(Anthony Cooper),他曾担任过财政大臣,后来被册封为沙夫兹伯里伯爵。1663年他领有特许状建立该殖民地.库珀力图将卡罗来纳建成一个中世纪英国享有王权的封建领地,于是决定为该殖民地制定一部法令,规范这个殖民地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1669年他在约翰•洛克的协助下拟订了这部宪章.他无视北美的环境条件,在《基本法》中运用在当时英国都屈过时的观念原则。《基本法》把有财产(即土地)的居民划分为5个等级:领主、伯爵、酋长、庄园主和自由民。领主为每个县有权拥有12000英亩土地者;伯爵原为德国贵族头衔,在该殖民地规定为拥有4个男爵领地的人.其土地总数为48000英亩;酋长原为印第安入首领的称呼,在该殖民地规定为拥有24000英亩土地者;庄园主为拥有3000至12000英亩土地者;自由民为小土地所有者,又称为自耕农,至少拥有50英亩土地。领主、伯爵和酋长为贵族,庄园主和自由民为平民。平民之外还有一个社会阶层,为农民,即所有无任何土地者。《基本法》还规定,从领主那里封授的土地只准世袭继承,不准买卖,丧失土地者,同时丧失贵族头衔。

根据《基本法》规定,殖民地设置一个议会,叫“巴拉丁法院”,由8个领主组成.8个领主中最年长者称”巴拉丁”(中世纪英国称有王权的伯爵为巴拉丁)。议会只要有巴拉了和另外3名成员出席,即可任命该殖民地总督及其他高级官员、批准或否决地方议会通过的法律、听审和判决本殖民地的上诉案件。地方议会由总督、领主代表、伯爵、酋长和平民代表组成,

由于这部法令要在卡罗来纳确立一种变体性封建制度,因而在它颁布后曾遭到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对,查尔断顿市镇议会于1671年公开表示拒绝接受它。

马里兰和卡罗来纳的宪章体现了业主殖民地宪章的性质和特点,但宾夕法尼亚的宪章是一个例外。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由威廉•佩恩于1681年创建,佩恩是英国教友派领袖,教友派是新教中比较激进的一个教派。它的教义认为,宗教的权威不在圣经,也不在于教阶组织,而在于个人灵魂内在的耶稣基督之光,即教徒对耶稣基督的内在信仰。因此,他们不看重圣经,否认世俗民众与教士有什么区别,主张大家一律平等,人人都能进入现世中的“天堂”.即一种平等、友爱和幸福的理想社会.这一教义反映厂普通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因而深受广大下层劳动人民的欢迎,但却遭到英国政府及大多数殖民地当局的严禁与迫害。佩恩在这种民主的宗教思想的指导下,决心使自己创建的殖民地成为各国教友派或遭受宗教迫害者的避难所。

该殖民地一建立。他就许诺给予移民以政治和宗教自由:1682年他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拟汀了一部宪章,称《政府纲要》,这是该殖民地的第一部宪章.《政府纲要》规定,业主或疼代表出任总督.设置一个人数较少的参事会和一个人数较多的代表议会,均由土地所有者选举产生。参事会的权力有:制定法律、控制行政和司法,代表议会仅有批准或否决参事会制定的法律的权力。‘很显然,作为立法机关下院的代表议会实际上没有什么权力,仅起咨询作用。同时,由他委派的代理总督和其他一些政府官员与他本人不同,是一些蔑视普通民众的人,因而引起殖民地人民对《政府纲要》的强烈不满。议会代表要求享有立法权,他们声称:“依据自由出生的英国臣民所享有的权利,他们应享有一个议会所拥有的所有权力和特权。”在殖民地人民不断斗争下,佩恩于1701年废除《政府纲要》,又颁布了第二部宪章,称《特权宪章》。《特权宪章》规定,设置一名总督和一个参事会,他们由业主任命;设置一千议会,由每县选出4名代表组成,立法权属于议会。到1776年美国独立前夕,《特权宪章》一直是这个殖民地的宪章。。

业主宪章与其他宪章相比,突出地表现出封建性这一特点。马里兰等殖民地的业主都是封建贵族,他们在自己领有的殖民地上拥有各种封建特权;可以自行分封土地,建立庄园,制定各种法律,控制法庭等,他们都力图把自己的殖民地变成一个封建王国。它们的宪章虽然规定了建立议会,但议会并不是真正的代议机关,而是与宗教宽容政策、廉价土地政策一起,被当作招徠移民的一种手段.即便是在宾夕法尼亚,佩恩在《政府纲要》中所设计的政体,也不足一种把政治权力交给人民的民主制度,而是一种救世主自上而下拯救人民的“开明专制”式的政治制度。在这种政治体制下,人民在政治上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只是在第二千宪章中,才体现出真正的民主精神。

无论各殖民地宪章的最终结局如何,它们当中听含有的民主因素对美国革命时期制定的州宪法和后来的美国宪法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这些民主因素主要是:第一,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也是受限制的。这一因素在各类宪章中都有,即政府的权力由宪章明确规定,并受到议会某种程度的限制,这有利于防止建立专制统治及侵害人民的权利。第二,宪章确立的代议制度。各殖民地宪章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设置议会。尽管有7个殖民地的宪章被撤销了,但议会制度却保留下来了。这就为美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创立了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即议会是民主政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第三,提出人民主权思想。这突出地体现在自治宪章中,因为在自治宪章里都规定总督和行政官员由全体自由民选举产生,议会权力高于行政部门。这些规定表明,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并受人民制约。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人民可通过选举方式更换它。这些民主因素后来都被吸收到州宪法和美国宪法中去了。

再次我们来谈一下自治模式。

自治殖民地以自治宪章为基础。自治宪章与其他性质的宪章相比,也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第一,它们是以宗教契约理论为指导制定的。新教教义认为,每个人在宗教事务中是平等的,也是最大的权威,教会的组建应以个人之间的一致为基础。创建这几个自治殖民地的社团成员都是英国加尔文派教徒.在英国就巳从国教中分离出来,通过自订的契约组织了教会。当他们不堪忍受英国政府的宗教压迫时。便移民到新大陆,努力按照他们信奉的教义,创建理思的宗教国家。因此,他们订立的宪章,也被称为契约宪章。第二,自治宪章系田开创殖民地的社团自订,而非英王授予。这些殖民地不仅地域窄小而且偏僻,对英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无足轻重,因而不为英国政府所重视。这就为这些殖民地社团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宪章,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第三,自治宪章从一开始就具有许多民主因素.这表现为:总督和行政官员由选举产生,任期较短,如总督任期为一年;殖民地一建立就实行直接民主制或代议制,议会权力大于行政部门;同时实行政府权力有限原则,以防止政府侵害公民的权利;殖民地居民大都享有选举权,这已接近普选制,直到17世纪末选举权才受到财产资格限制。

自治宪章是创建殖民地的杜团根据契约学说自订的法规。最早的自治宪章是《五月花号公约》,该公约是创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移民社团自订的。英国伊丽莎白…世和詹姆士一世统治时期,对清教徒实行迫害政策,一批分立派清教徒被迫背井离乡,移民到宗教信仰自由的荷兰,于1609年定居于荷兰莱顿。但是.荷兰亦非和平安宁的乐上,为避战火危险,他们又决定移居美洲.经与伦敦公司协商,允许他们移居弗吉尼亚殖民地。1620年9月,他们一行35人和来自英国的66名移民共乘“五月花号”越洋前往弗吉尼亚。当 11月到达北美科德角时,却发现这車不在弗吉尼亚殖民地辖区之内。他们因人数较少,害怕其他移民采取对他们不利的行为,就要求共同订立一项公约。于是,他们按照组织教会的契约原则,在船上订立丁《五月花号公约》。公约十分简单,共约400字生右,对政府形式和公民权利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是提出厂要求人们遵循的政治原则,

他们登岸后,建立丁普利茅斯殖民地。根据公约精神.召开普利茅斯市镇居民全体大会,选出总督和助理,由他们负责市镇公共事务。不久,又陆续出现其他市镇,山于新市镇距普刊茅斯很远,交通不便,普利茅斯殖民地于1639年改行代议制,由各.仃镇居民选出代表,组成了议会。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教会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五月花号公约》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据此于主后l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如下……

《五月花号公约》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它是第一部契约式宪章,而在于它开创了按照多数人的意志管理国家的先例,换句话说.它奠定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因此,它与弗吉尼亚议会并列,被美国学者称之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两大基石。《公约》实行了71年,直到昔利茅斯并入马萨诸塞为止。继普利茅斯之后,罗德艾兰、纽黑文和康涅狄格三个殖民地也都根据契约原则,制定了自己的宪章,其中,尤以康涅狄格的《基本法令》最为著名。

康涅狄格在初建阶段和罗得岛有着相似的经历.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的毛皮商人前往康捏狄格河谷活动,荷兰人也在哈特福特河上建立了据点,和印第安人开展贸易。马萨诸塞有的居民感到定居地人多地狭,而康捏狄格河两岸土肥草美.特别是经印第安人清除了树木的土地,对他们很有吸引力。起初,马萨诸塞当局不允许居民离开原来的定居点,总督温斯罗普担心居民外迁会导致人口流失。1634年纽敦居民申请迁居,未获当局批准。次年,当局网开一面.同意沃特敦、多切斯特和纽敦等地的居民移居康涅狄格河谷,条件是他们必须继续接受马萨诸塞政府的臂理。于是,第一批移民来到法明顿河西岸,建立一个定居点,后来发展成温莎。清教少数派牧师托乌斯·胡克的到来,是康涅狄格拓殖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是最早移居马萨诸塞的元老之一,与温斯罗昔及其他当权者不合,便带着追随者一起移居康涅狄格河谷。随后兴起了一场浩大的移民浪潮。

康涅狄格殖民地于1636年建立,]639年制定《基本法令》.《基本法令》由一个序言和11条正文组成。序言宣称.我们温索尔、哈特福德和韦塞斯菲尔德的居民联合起来,共同维护我们的自由与纯洁,维护我们的教会纪律,按照今后将要制定的法律、准则、命令处理我们的事务。法令正文规定了康涅狄格的政府组织形式及其权力。康涅狄格实行代议制民主,所有自由民每年举行…次大会,选举一名总督和一个行政委员会;每个市镇居民选派4名代表,与总督、行政官共同组成议会;议会有权制定殖民地法律,征税,接纳自由民,处理未分配的土地,传唤行政官解释过失;议会权力高于行政,可不经总督及行政官的同意开会或闭会;总督对议会立法无否决权,仅在议会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有一票表决权,以打破僵局。

《康涅狄格州基本法》[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

为了以神圣天命的睿智处置方式以取悦全能的神,因此,我们温莎、哈特福特与韦瑟斯菲尔德的居民及住户在此共同居住于康拿堤卡河中及邻近之地,命令并处置律法情事;凡人所聚集之地,圣经规定为了维持民族的和平与团结,必须依据上帝而建立一个有秩序且良好的政府,在场合需要时,随时命令并处置人民事务;因此我们自己结合为一个共和国或国协;为了我们自己与后继者以及此后随时与我们相邻接者,加入联盟或邦联,以维护并保持主耶稣教义之自由与纯正,这也是我们现在所公开宣示的,同样地,根据上述教义之真理,教会的纪律现在必须在我们之中实行;同样地,我们的公民事务必须根据下列之制订、命令与颁布的这种法律、规定、命令与教条而被指导与统治:

1.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每年必须召开两次总会,第一次于4月的第2个星期4,另一次则在接下来9月的第2个星期4;第一个称为选举会议,必须不时举行,因此许多地方行政官与其它公职人员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凡被选为行政长官的人于接下来一年担任职务直到另一人被选上,没有其它行政官能够担任职务超过一年:除行政长官外,只要有6人被选上并且依据为该目的而记录之誓词而进行宣誓,则应有权依据在此所设之法律执法,不足之处则依据圣经准则;所有人选必须被承认为自由民并且已经宣誓忠诚,以及居住在管辖区内,经由他们居住的城内大多数人承认为居民,或者上述的大多数居民必须出席。

2.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前述的地方行政官之选举应必须以依此形式:每位出席并符合选举资格者必须携带一张写有合意行政长官人选名字的纸张(交给负责收取纸张的人),获得最多张数的人当选为该年度的行政长官。其它地方行政官与其它公职人员则之选举则以此方式:临时秘书必须宣读所有人选名字,并且接着分别将之提名,希望被提名者当选的人皆必须携带写下名字的纸张,对于不合意之人选则缴交空白纸张;获得自己名字纸张数多于空白纸张的人则成为该年度的地方行政官;纸张必须被接收,并且由将被会议选出并在会议中宣誓忠诚的一或多人所鉴定;然而为以防万一,除了行政长官外,如前所述,在被提名者当中必须有6名人选,由其中获得最多纸张的人担任随后一年的地方行政官,以构成前述之人数。

3.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秘书不得指定任何人为下次选举之被提名者,任何人也不得再度获选担任之前大会中未被提出的地方行政官职;为此,所有前述的城镇经由其代表提名任两位他们认为合适的人选,乃属合法,大会可以补充更多他们认为必要之人选。

4.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任何人不得在两年内被选为行政长官超过一次,行政长官必须为某合法集会的一员以及在此管辖范围内担任前地方行政官职务;并且,所有的地方行政官与本共和国的自由民以及其它公职人员在个别宣誓之前,不得执行任何部分的职务,一旦出席,宣誓必须在会议中进行,假如缺席则由代理人进行。

5.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一些城镇委派代理人至上述之选举会议,当选举结束后,他们可在其它会议中继续执行公务,另一次9月分的大会必须为了制订法律而召开,也可进行其它任何关注共和国利益之公共活动。

6.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行政长官无论经由自己或秘书,必须在为期最少一个月前发出这两次常设会议的开会通知给各城镇的治安官:而且如果行政长官与大多数的地方行政官认为有特殊理由召开总会,他们可以下令秘书在14天内发出开会通知;若有通知期较短的紧急需要,必须在代理人会面时充分的理由,否则受到相同质疑;如果行政长官与大多数的地方行政官忽略或拒绝召开两次常设会议或任一次会议以及共和国规定的其它活动,自由民或其中大多数应该要求他们执行;若被忽视或拒绝,上述的自由民或其中大多数人则有权下令部分城镇的治安官执行,他们可以集会并选出会议主席以及执行任何大会拥有的权力。

7.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任何上述中的大会若是发布授权令,各城镇的警官或治安官必须在某些公共集会或经由挨家挨户,确实向城镇居民发出通知,并限定地点与时间开会并自行集合进行选举,在大会中选出几位代理人,接着对共和国事务进行辩论;前述之代理人必须由在数个城镇中被承认为居民并已宣誓忠诚之人;只要不是本共和国自由民不得被选为任何大会的代理人。前述之代理人必须依此方式选出:每名出席并且如前所述之合格者必须携带写有合意之此职务人选的数张纸张,大约3或4张即能获得该次获选之同意数目,获得张数最多的人则成为该会议的代理人;每人必须在授权令背面签名并交回大会,由警官或治安官交给大会。

8.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温莎、哈特福特以及韦瑟斯菲尔德,每个城镇有权派遣4名自由民至大会当他们的代理人,并且无论其它任何城镇此后将拥有此权限,他们得以派遣多名代理人,只要大会认为合适并与前述之参与城镇的自由民人数呈合理比例;代理人拥有整个城镇的权力,得以投票并允准这类对对大众有利之法条与命令,而前述之城镇必须予以遵守。

9.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以此方式选出的代理人,依据命令与否,拥有权力与自由得以在任何大会之前指定集会的时间与地点、建议与磋商有利于大众之事务以及对他们自己的选举进行检查,如果他们或之中的多数人发现有任何违法之选举,他们可以将之从集会中排除,并向大会说明原因,如果证实为真,大会可能认为某些集会非常突兀,而城镇若认为有必要,无论部分或全部,可发布授权令进行一场合法的新选举。前述的代理人也有权认定集会中的任何失序行为,或是没有依据指定时间地点前来;如果大会拒绝接受金钱,他们可以将前述之罚金归还给大会,而财政官得知此事后,像处理其它罚金一样予以收回或征收。

10.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除了行政长官与自由民所召集的绝大多数行政官的疏忽外,每次的大会都必须包含行政长官,或某位主持会议的人选、最少4名其它的行政官以及一些城镇中合法选出的主要代理人;为避免自由民或大多数自由民受到行政长官与大多数行政官的忽略或拒绝,他们得以召开大会,会中必须包括主要出席的自由民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会议主持者:在前述的大会中,必须包含共和国的最高法院,而他们应当有权对部分城镇或人民制订或撤销法令、允许征税、承认自由民以及处理未被处置的土地,他们也有权质疑大会、行政官或任何人行为不端,基于适当理由免职或依据犯罪种类以其它方式处理;他们也可处理与共和国利益有关的其它任何事项,除了行政官选举外,该选举必须由全体自由民完成。在大会中,行政长官与行政官有权命令大会、赋予言论自由、压制不合时宜的言论以及让所有事情都可由投票决定,并且避免让选举等同于拥有决定票。但是这些大会若无经由大会中多数者同意,不得终止或解散。

11. 根据命令、判刑与法令,当在共和国的重大活动中,大会对某数量金额达成协议,或是在此权限中,某些城镇被征收某数量金额,则必须选出一委员会,假如委员会由各城镇相同人数所组成,则可开始并指定各城镇所支付前述款项之比例。

康涅狄格殖民地人民,根据这一法令建辽了北美殖民地当中最为民主的一种自治政体。到1818年为止,它一直足康涅狄格的基本法。由于它的形式和内容与近代宪法十分相近,所以常被一些美国学者称为近代第一部成文宪法。但是,它与近代成文宪法存在着一个重要区别,那就是它没有宣布自己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也没有规定立法机关的普通立法应服从最高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