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款科鲁兹参数配置:房屋租赁时巧用税率节税的筹划思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4:00:09
房屋租赁时巧用税率节税的筹划思路。

基本情况

张小姐把在繁华地段的沿街房屋上下两层做商铺出铺,合同规定每年取得租金100000元。

小姐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政策解读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将居民住房出租,并且出租后房屋仍用于居住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筹划分析

我们以租金100000元计算,小姐应纳房产税:

100000*12%=12000(元)

下面我们对小姐租赁房屋进行税收筹划

张小姐的房屋现在是属于商住合用,居住、经营用的都是同一个房屋,实际做商店使用的面积也就是楼下的房间,楼上面积仍然是居住所用。因此,如果事先他和承租方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合同,第一份合同将楼上面积按每月24000元租给公司居住使用;第二份合同将楼下房间作为经营使用,年租金76000元。这样算来,他出租租金收入分两部分共计100000元,楼上住房每年收入为24000元,房产税按4%计算,每年仅需要缴纳96024000*4%)元的房产税,再加上楼下商业用的房房产税912076000*12%)元,两项合计10080元。

这样就比不分清用途租赁节税:12000-10080=1920(元)

所以,出租房屋时应区别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可用全部居住作为营业场所,而应分为一部分做营业场所,另一部分做居室进行申请。这样,纳税人在缴纳房产税时的税负减少。财税【2008】24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