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卡益康片的副作用:年底突击花钱引网友争议 预算体系值得思考[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8:43:43
延伸阅读
 

  湖南长沙一家企业总经理举报省财政厅等机关在政府采购中,招标过程有猫腻儿,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湖南省文化厅规划官员回应称,设价格下限是为“花完预算”,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法制日报》)

  这一新闻引起了热议。为花光而花光的体系“倒逼”,从本质上还是现行财政预算体系和监管体系出现了问题。一方面,预算编制不科学,“漫天要价”,使资金大大超过实际;另一方面,在监管上,预算编制、管理、审批、执行、监督职能完全脱节,哪些钱该用、哪些钱不该用等问题上,没有一个特别强有力的监督体系。而解决之道,恐怕还得从预算公开和强化监管上入手。从本质上,财务公开是最好的外部监督,也是最好的防腐剂……

  批评

  就算要花完预算也不能买高不买低

  按照惯例,一到年底就会出现突击花钱现象,因而有了“年底突击花钱季”之说。但无论如何,“花完预算”不是“买高不买低”的遮羞布。

  “买高不买低”跟“花完预算”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而在于虽有硬性标准要求,即便要求公开招投标采购,到头来,仍然可以突破规章制度做事,重要的是,“买高不买低”从头至尾都是无所谓的,说不定还认为这样做才显得上档次,有面子。总而言之,反正就是一切以享受为主,至于浪费与否丝毫不在考虑之下,即便违规也没有顾忌,想当然不是“花光预算”能说明问题的。

  其实,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要求,采购公务用品要经过好多环节和数个部门审批,甚至还要分管或主管部门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阳光采购,而不是“先上车后买票”。关键是,该采购哪样标准的公务用品,不论相关部门还是领导都心知肚明,还一路绿灯放行,显然不是把关不严能说明问题的。你瞧瞧,就连内定山寨杂牌都能够中标,且“买高不买低”,还美其名曰为“花完预算”,何尝不是自圆其说?但对老百姓来说,根本就不可信。

  归根到底,这说明监管乏力,或者说根本就不闻不问,甚至是有意而为。监管“放牛”,财权可以“随心而动”,“买高不买低”算什么,贵又如何,还不是小菜一碟。但权力立场就是与老百姓的差别大,你这样认为,人家才不买账,竟然说是为“花完预算”之类的,似乎理由蛮充分的,也符合情理。问题是,预算不科学,抑或本身就为大手大脚花钱埋下伏笔,重要的是,权力部门要以节约为重,尤其是不能浪费纳税人钱财,哪儿能为“花完预算”就“买高不买低”?

  说一千道一万,价格昂贵物品又伪劣,哪儿是负责任的采购,可谓什么都不顾,什么都不管,又怎会考虑“花完预算”?唯一能说明问题的理由是,招标过程存在猫腻儿现象。为严肃财经纪律,发挥惩一儆百效应,必须顺藤摸瓜,毫无保留地一查到底,并严惩不贷。

  李万友

  反思

  预算体系值得思考

  现行的财政实行的是“零基预算”,何意?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意即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所有的基本经费都应“归零”。尽管专项经费允许结余,但由于部门害怕下年度预算经费被削减,总会千方百计将所有经费花光,而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却置若罔闻。

  当一个部门和地方的预算多得花不完的时候,其就会采取“集中花钱”的惯用手法。事实上,“天价采购”的本质,一方面在于“仔花爷钱”不心疼的心态;另一方面,在于其预算经费过多,盘子过大,只好拼命用度,并导致了年终“集中花钱”的财政经费使用怪象。

  近两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集中花钱”现象更加严重。一些单位到了年末,面临着“花钱的烦恼”,千方百计找票冲账。在为花钱而花钱的目的下,“天价采购”现象的出现,就不足为怪。其他诸如少支多报,滥发福利等各种腐败行为,也相生相伴,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治研究院教授王敬波认为,“年底突击花钱,行政成本很可能被无度使用,实际上很容易造成行政机关内部的腐败。”

  为花光而花光的体系“倒逼”,从本质上还是现行财政预算体系和监管体系出现了问题。解决之道,恐怕还得从预算公开和强化监管上入手。

  唐伟

  析因

  监督和处罚都要有力

  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了如下问题。

  第一,招标不透明,不公正,不公开。很多的政府招标采用模糊概念,不写清招标的具体项目。有意设置招标公布时间,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发布,错过时间。增加采购方条件,故意设置障碍,让利益相关单位中标。湖南省的这次政府招标就是这样的一种操作模式抬高最低投标价。规避了竞争对手,还有什么做不到呢?

  第二,法制不健全,落实乏力。政府采购虽然也出台了《政府采购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严重变形。湖南省的这起天价采购,就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如果排除腐败的因素,那么让业内人士瞠目的价格是如何出台的呢?其实,政府采购是一个复杂和专业的问题,从事政府采购让政府定价无异于让门外汉踢足球,还有多少的准头呢?而且让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这场比赛还会有多少悬念呢?

  第三,缺少外部的监督机制,使“无论怎样采购都正确”的笑谈成为事实。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公共资源的效用效益,防止公共资源被过度地使用或被滥用,第三方监管是完全必需的。虽然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有一个政府采购处,但是只凭它怎么能监管全国。如果要强化监督,不妨纵向设立一个不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监管机构,这样的机构不一定要到县,可以每年对地方政府采购实行招标前的预算和招标后的核算,并予以公开。

  第四,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使采购者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不敢涉雷池一步。

  章中林

  延伸

  花光式采购让政府采购成色不足

  以一个“花完预算”的思路实施政府采购,其采购来的货品或服务“成色”就不可能充足。因为目的是将钱“花光”,采购者就会为了花钱而花钱,就会追求最大限度多花钱去采购,这就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现实翻版。

  目的是“花完预算”的政府采购,尤其是面临年度预算结算的时候,所谓的为了保证下一年度预算“不缩水”,就必须狠劲花钱、把本年度预算的钱花光,这样的思路之下,是会让执行预算的采购单位“急不择食”的。只要“贵”就行,至于质量如何、程序正当与否,在这个“倒逼着花钱”的采购思路指导之下,出现政府采购让“五无公司”中标的稀罕事也就不稀罕了。

  总之,政府采购行为中蕴含着“花光钱”的意识和采购倾向,是极为可怕的。要解决或彻底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猫腻儿”重重、质次价高以及“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就首先要解决和摒弃“花光式采购”思维。如何倒逼一些地方政府避免“花光式采购思维”?还是应尽快从修订修改《政府采购法》入手,正如上述事件中涉及单位的一名领导所称,“我们之所以设置投标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一是因为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二是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毕竟贵一点的东西相对更有质量保证;三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这不正是来自于法律的“漏洞”让采购中的“含金量”严重不足吗?

  毕晓哲

  遗憾

  对人大监督视若无物

  1500万可以完成的政府采购,结果花了3000万,整整翻了一倍,这些钱白给中标单位吗?相信中标单位没有这么大的财运,财政、文化、机关事务局等负责政府采购的相关人员也不会这么傻。换言之,这次政府采购背后是有悬疑的。分析到此处,已经很明白,举报不仅仅涉及政府采购程序的合法性,更暴露出实质性的合法性。

  作为一个公民,有权利怀疑这次政府采购是否有猫腻儿。既然湖南省财政厅官员称“设立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确实是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这可能不合法……”应该叫停这次政府采购,并由监察介入,调查这次政府采购从程序到实体是否有公众所怀疑的现象与问题。

  比如,至少应该公布这次政府采购的产品、数量、质量、价格等,用事实来说话,由公众来评判。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次政府采购居然还肩负着“花光预算”的“突击任务”。无疑,这是年底突击花钱的变种而且居然以奢侈浪费手段或者可能是以腐败方式来进行,这是对人大监督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