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对不起花絮:[原创]人际关系法则之二:给对方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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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际关系法则之二:给对方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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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0 10:53:28 星期三

 文/刘勇

我们在前面谈到人际关系的首要法则是“要知道认识谁”,但并不是我们想认识谁就能够认识谁的。我们只有满足对方的需要,我们才有可能达到“认识谁”的目的。这就是人际关系第二法则:给对方以好处。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种利益关系,不要相信这个世界会有免费的午餐。他人为什么喜欢你,他人为什么恨你;他人为什么追随你,他人为什么抛弃你等等,这一切都是因为“利”在其中。

当年,刘邦与项羽对决于垓下,韩信与彭越却袖手旁观,迟迟不派兵增援,这让刘邦十分焦急。刘邦就求计于张良。当时张良对刘邦说了一句非常关键的话:“君王能与共天下,可立致也”。于是刘邦采纳张良的意见,将陈以东直到大海的大片领土封给齐王韩信;睢阳以北至谷城封给彭越。就这样,刘邦以加封土地为报酬,终于搬动了韩、彭二人,使他们尽数挥军南下。最终导致项羽自刎乌江,刘邦取得了统一天下的胜利。

我们说张良是一个明白人,就是因为他能够看清楚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当我们给对方以好处时,我们就有“资本”对他人施加影响,有“资本”向他人提出我们的要求。这就是孔子说的“惠则足以使人”。马基雅维里也有同样的观点:“授受恩惠使人产生义务感。”

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这样的案例在我们周围是很多的。每当节日来临之际,供应商们都会向各公司的采购部大肆送礼。当然,他们这么做绝非仅仅是为了表达节日的问候。一些采购经理在接受某杂志采访时承认,当他们接受了某个供应商的礼物之后,都会倾向于购买该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而他们原本会拒绝的。

当然,在这里,“好处”并不仅仅是代表“金钱”,还代表问候、关心、服务等。唐骏就是通过节日发E-mail贺卡与罗娜特女士建立起良好的关系的,最终唐骏在罗娜特女士的大力推荐下,成为了大中华区技术支持中心总经理。

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是需要“投入”的,而且投入的“成本”越高、时间越长,回报就越高。当然,投入要合情、合理、合法,要表现自己真诚的一面,要用心去关注和满足对方的需要,让他人确实能够从我们这里得到他们需要的好处。

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收获,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许多人没有自己的关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没有进行必要和恰当的“投入”。正如韩国著名经理人、管理学者朴钟和曾经说到的:“人际关系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利益……。如果您已经认识到正确人际关系的的秘诀,那就请给那些您希望和其保持良好人际关系的人以某种利益吧!这是正确人际关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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