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灵事件:[转载]【宋】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8:08:26
伤寒论 卷第六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蚘,下之利不止。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蚘厥也。蚘厥者,其人当吐蚘。令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蚘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蚘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蚘。蚘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一。
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去皮) 蜀椒(四两,出汗) 桂枝(去皮,六两) 人参(六两) 黄蘖(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嘿嘿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方二。
知母(六两) 石膏(一斤,碎,绵裹) 甘草(二两,灸) 粳米(六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方三。
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甘草(二两,炙) 通草(二两) 大枣(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四。
当归(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通草(二两) 桂枝(三两,去皮) 细辛(三两) 生姜(半斤,切) 吴茱萸(二升) 大枣(二十五枚,擘)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