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从kiss开始漫画剧情:礼记檀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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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弓》下卷四之一

 

【原文】

孔子曰:“之①死而致死之②,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③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④,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⑤。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注释】

①之:去。郑玄:“之,往也。”即生者去吊唁死者。

②致死之:致,给予。即孔颖达在《正义》中所言“以物往送葬於死者,而致死之意,谓之无复有知,是不仁之事也,而不可为也。”下文的“生致之”与此类同。

③不知:知,同“智”。

④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正义》言,“‘成’犹善也,竹不可善用,谓边无縢(téng,绳索)。‘味’当作‘沫’。‘沫’,靧(huì,洗脸)也。”这句话的意思是:送给死者以竹器、陶器和木器,以表示“生”的意义,但这些东西又不精致,竹器无提绳,陶器无亮光,木器不雕饰,故何胤说:“……有器不成,是不死不生也。”

⑤琴瑟……簨虡:“张而不平”,张弦而不调平;“备而不和”,亦备而无宫商之调和;簨虡:zhuàn jù,古代悬挂钟磬鼓的木架。横杆叫簨﹐直柱叫虡。送给钟磬但无处悬挂。

【译文】

孔子说:“去吊唁死者而以对待死者的方式送给礼物,这是不仁,因此不能这样做;要是以对待生者的方式送礼,这是不智,也不能这样做。应当送给无提绳的竹器,无光泽的陶器,无雕饰的木器,有弦但不调好的琴和瑟,声调不和的竽和笙,以及没有挂框的钟和磬。这些都叫做‘明器’,是按照神明的意旨准备的。”

【评语】

《正义》说,“此一节论生人于死者不可致死致生之事。”面对死去的人,吊者不能以纯死人的方式去送礼,也不能以纯活人的方式对待,否则就是不仁不智。要以神明定制的器具(即明器)相吊,这才是合乎礼节的行为,体现了古礼中对死者的尊重。国学大家钱穆先生在《论古代对于鬼魂及葬祭之观念》一文中,详细地归纳了古人对魂与葬的看法和对待方法,他说:“孔子之论葬器,一犹孟子之论葬,皆所以尽人事,非所以奉鬼道。”可参见此文。

 

【原文】

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①于夫子乎?”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②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③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南宫敬叔④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⑤,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⑥,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注释】

①问丧:丧,sàng,丢掉,失去。郑玄:“丧,谓仕失位也。”孙希旦:“问丧,问失位而所以处之之道也。”

②桓司马:桓司马,宋向戌之孙,名魋(chuítuízhuī)。孔颖达:“案《世本》:‘向戌生东邻叔子超,超生左师眇,眇即向巢也’。魋是巢之弟,故云向戌孙也。”

③若是其靡:郑玄:“靡,侈也。”王夫之《礼记章句》:“三年未成,礱(lóng,磨,磨砺)琢极工巧也。”

④南宫敬叔:孔颖达:“敬叔,鲁孟僖子之子仲孙阅。盖尝失位去鲁,得反,载其宝来朝於君。”

⑤中都:《礼记章句》:“鲁下邑,今汶上县。孔子为其邑宰,制立法以示民也。”后由此升为鲁司空,由司空为司寇。

⑥荆:楚国的代称。

【译文】

有子问曾子说:“你听老师讲过丢官之后如何相处吗?”曾子说:“听说过:丢官之后就想要立刻变得贫贱,死了之后就想马上腐朽。”有子说:“这恐怕不是老师这样有为君子说的话啊。”曾子说:“这可是我亲口听老师说过的。”有子又说了一遍:“这不是君子所说的话。”曾子说:“我也和子游说过这样的话。”有子说:“是这样啊。那么老师有对子游说过吗?”曾子把有子的话告诉给子游。子游说:“有子的说话太像老师啦!从前老师居留在宋国,看见桓司马自造石椁,雕凿了三年还没有完成,老师就说:‘像这样也太奢侈了!人死不如快快朽烂会更好。’人死就要快快腐朽,这是说给桓司马的话。南宫敬叔返回鲁国谋官,一定要车载宝物朝见天子。老师就说:‘这样做太过贪于财贿了!丢官也不比立刻变得贫贱更好。’丢官就要立即变得贫贱,这是说给南宫敬叔说的。”曾子把子游的话告诉了有子。有子说:“真是这样,我就说这不是老师的原话嘛。”曾子说:“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有子说:“老师在中都担任邑宰的时候,(订立了)棺四寸厚、椁五寸厚的礼制,由此可知他也不想死后立刻朽烂。以前老师丢掉了鲁司寇的官职,将要去楚国应聘,也是先派子夏、后派冉有(探听情况),由此可知他也不想丢官后立刻就想变得贫贱啊。”

【评语】

对此节,后世儒家多斥为诬妄之言,即诬蔑孔子及宗圣曾子的一派胡言,因此给予批驳和澄清。以杭世骏《续礼记集说》的各家之方言为代表,很是热闹。现一一整理如下。个中真味,请有兴趣的读者自行揣摩。

方孝儒:“仕非欲富,为行道也;棺椁非欲不朽,为广孝也。”

何孟春:“孔子欲仕为行道,若谓欲富而瞰且趋焉,以求利于蛮夷之国,非孔子所为。《檀弓》所载,亦传闻之缪(谬)。”

林云铭:“有若(即有子)知(即智),足以知圣人,故见之最确。曾子只是笃信,然此笃信,便不可及,故曰‘参竟以鲁得之”。

姚际恒:“此亦誉子游而毁曾子。曾子既与子游同闻之夫子,何以子游知之而己不知?告于有子,何以有子又知之也?且既闻子游之解释矣。何以犹不知而又问于有子曰‘子何以知之?’记者一则曰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再则曰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总说得曾子如木偶人一般。嗟呼!以诏吾道而师唯之人乃于此,何等事而茫昧若此!宗圣何辜遭此诬罔?可恨也!观其亦欲以有子为先知,愈于曾子。于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而有子即曰‘然则夫子有为言之’,正不知参与子游共闻之言,何以便知夫子有为言之也?此等处,情理舛伪杜撰之迹尤著,此不惟其事之诬,其理尤悖。棺椁之制,孟子言‘无使土亲肤’盖于人心而已,亦非欲不朽也,使存此心,势必将仍为向魋之石椁,而后可矣。说圣人之仕为不欲速贫,其妄尤不待辨。又《史记》孔子失鲁司寇,在定(鲁定公)十四年,之楚,在哀六年,相隔甚远(据史料记载,定公十四年,为公元前496年;哀公四年为公元前491年,相隔五年),焉得有失鲁司寇之荆之事?其子夏、冉有之荆尤莫须有。盖《家语》有此二事,作者借之衍成一篇文字,经行其毁誉之私耳。”

 

【原文】

陈庄子①死,赴于鲁,鲁人欲勿哭②,缪公召县子③而问焉。县子曰:“古之大夫,束脩之问不出竟④,虽欲哭之,安得而哭之?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⑤,虽欲勿哭,焉得而勿哭?且臣闻之,哭有二道: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⑥。”公曰:“然。然则如之何而可?”县子曰:“请哭诸异姓之庙。”于是与哭诸县氏。

【注释】

①陈庄子:《正义》:“齐大夫陈恒之孙,名伯。”

②赴于鲁鲁人欲勿哭:赴,可有二解,一是同“讣”,即讣告;二是赶赴,即齐国送信到鲁国。欲勿哭,《正义》说:“君无哭邻国大夫之礼。”《礼记章句》:“君无哭邻国大夫之礼,大夫死亦不敢赴于邻国。陈氏擅齐僭行赴告,鲁秉周礼,故不欲受其胁。”

③缪公召县子:缪公,即穆公(先秦时代文献中,“缪”均同“穆”),参见前文注释。县子,名琐。县,音xuán,姓。《礼记章句》:“鲁大夫,时以为知礼,故缪公使质正之。”《续礼记集说》引陈澔言:“……齐强鲁弱,不容略其讣。县子名知礼,故召问之。”

④束脩之问不出竟:《续礼记集说》:“脩,脯也。十脠(shān,生肉酱,鱼酱)为束;问,遗也。”《礼记章句》:“古谓鲁成、宣以前,束束帛、脩脯、脩问使也,政盟会征伐之事。”意思是说在鲁成公、宣公之前,以束帛、干肉、修书派遣使者,多是为了会盟和研讨征战之事。竟,通“境”,边境。孙希旦:“束脩微礼,尚不出境,言其无外交也。”

⑤交政于中国:孙希旦解释说,齐国被大夫专政,专门负责盟会征伐之事,因为这样才与诸侯建立了联系。

⑥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孙希旦:“爱而哭之者,出于情;畏而哭之者,迫于势”,此说最切。

【译文】

齐国大夫陈庄子死了,讣告发到了鲁国,鲁国人想不为其哭丧,鲁缪公把县子琐召来问怎么办。县子说:“古时的大夫,束帛干肉这些东西是不能拿出国境的(不能私自结交诸侯),即使想为其哭丧,又怎么能哭呢?如今(齐国)大夫专政,以此结交中原诸侯,即使想不为其哭丧,又怎么能不哭呢?而且我听说,哭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为情而哭,一种是为势而哭。”鲁缪公说:“是这样啊。那么我们怎么办才好呢?”县子说:“臣请主公去异姓之宗庙为其哭丧吧。”于是鲁公就到县氏的宗庙里哭丧。

【评语】

对于此节,王夫之的总评很到位,他在《礼记章句》中说:“鲁人之欲勿哭,正也。缪公怵于势而有疑县子,倡邪说以取必其君,而典礼遂乱。古者因其人而交,则哭于其家。观缪公之哭于县氏,则县子为陈氏之私交,而下比于君,市恩固党之情具可见矣。”市恩,买好,讨好(《新唐书·裴耀卿传》:今朕有事岱宗,而怀州刺史王立饩牵外无它献,我知其不市恩也)。县子因为与陈庄子结交,不惜背礼辱国,怂恿鲁公为其哭丧;鲁公省察其私,顺水推舟,在县氏宗庙里哭了一回,即给足了齐国面子,也为县子敲响了警钟,可谓智矣!

 

【原文】

仲宪①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②;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③;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④。”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⑤?”

【注释】

①仲宪:孔子弟子原宪。

②夏后氏……无知也:孔颖达:“夏后氏所以别作明器送亡人者,言亡人无知,故以不堪用之器送之,表示其无知也。”

③殷人……有知也:《正义》:“殷家不别作明器,而即用祭祀之器送亡人者,祭器堪为人用,以言亡者有知,与人同,故以有用之器送之,表示其有知也。”

④周人……示民疑也:孔注:“周世并用夏、殷二代之器送亡者,不知定无知如夏,为当定有知如殷,周人为之致惑,不可定者,故并用送之,是示於民疑惑不定也。”

⑤曾子曰:《正义》:“言二代用此器送亡者,非是为有知与无知也,正是质文异耳。夏代文,言鬼与人异,故纯用鬼器送之,非言为无知也。殷世质,言虽复鬼与人有异,亦应恭敬是同,故用恭敬之器,仍贮食送之,非言为有知也。说二代既了,则周兼用之,非为疑可知,故不重说。寻周家极文,言亡者亦宜鬼事,亦宜敬事,故并用鬼敬二器,非为示民言疑惑也。然周唯大夫以上兼用耳,士唯用鬼器,不用人器。崔灵恩云:‘此王者质文相变耳。’曾子说义既竟,又更鄙於仲宪所言也。‘古’谓夏时也,言古人虽质,何容死其亲乎?若是无知,则是死之义也。然宪子言三事皆非,而曾子此独讥‘无知’者,以夏后氏尤古故也。讥一,则馀从可知也。”

【译文】

原宪对曾子说:“夏代(人死了)用明器相送,以表示死去之人没有了知觉;殷代送祭器,表示死者灵魂有知;周代把这两种东西都奉上,表示对死者是否有知的疑惑。”曾子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啊!明器,是鬼器(亡人之事当用);祭器,是人器(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像夏代的质朴之人,又有哪个愿意把死去的亲人看成是骨尽魂消毫无知觉的人呢?

【评语】

《正义》说:此一节论不可致意於死人为死为生之事。是古人对生死灵魂观念的看法。《续礼记集说》引任启运言:“死者有知,将有舍生以殉死者,而民之情又易薄;谓死者无知,又将有亡而不祀者。”孝道又不能尽。古代的殡葬祭祀之所以是件大事,就是因为对灵与肉的探讨和认识的进化,并充分考虑到了生者的感情,对死者的尊重追思,以及由社会阶层不同而衍生出来的种种方式的区别。按照现在的看法,人死,形体逐渐消亡,灵魂也随之消亡。但无论如何,亲人去世,后代当尽哀思,而不管以何种方式表达。

 

【原文】

公叔木①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②!”狄仪③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注释】

①公叔木:郑玄注:“木当为朱,《春秋》作戌,卫公叔文子之子,定公十四年奔鲁。”《左传·定公十四年》:“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戌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戌来奔。”

②其大功乎:孔颖达注:“同母异父昆弟之服,《丧服》无文,故子游疑之。”“乎”,是疑问词。

③狄仪:为人不可考。唯可确定为鲁人。

【译文】

公叔木有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死了,去请教子游(该服何种丧)。子游说:“应该是服大功吧。”狄仪也有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死了,去请教子夏,子夏说:“我以前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例子。鲁国人都是服齐衰的。”于是狄仪服齐衰之丧。如今这样情形均服齐衰,是和狄仪这一问有关系的。

【评语】

关于子游、子夏二人的见解,后世颇多微辞。批评的焦点集中在不是服何丧、而是应不应当服丧之上。《续礼记集说》引任启运言道:“按《家语》:邾人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因颜克问于孔子。孔子曰:‘同居继父则从为之服。’不同居继父且无服,况其子乎?是圣人固有定论矣,何游、夏之不闻也?魏高堂崇曰:‘圣人制礼,外亲不过缌麻,殊异内外之明理也。外祖父母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舅缌而已。同母异父兄弟,异族无属,殊于外家远矣,于礼不当有服,即同居,亦当从同爨缌(同爨:同灶炊食。谓同居,不分家。爨,cuàn,做名词,灶;做动词,烧火做饭)而已……”孙希旦经过类似的分析之后,最后感慨道:“鲁为秉礼之国,二子学于圣人,而其缪于礼乃如此,殊不可解也。”

由此看来,这是《檀弓》中贬损孔门的又一例证。

 

【原文】

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①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②

【注释】

①柳若谓子思:郑玄注:“柳若,卫人也。见子思欲为嫁母服,恐其失礼,戒之。”“子思,孔子孙,伯鱼之子。伯鱼卒,其妻嫁於卫。”王夫之:“伯鱼卒,妻嫁于卫,至是死,子思往赴(讣)之。”

②子思曰…吾何慎哉:《续礼记集说》引吴澄评论:“礼,父在,为嫁母齐衰期;父没,为父后者则不服。其时子思父伯鱼久没,祖仲尼亦没,而其已嫁之母死于卫,子思将为之服。柳若戒以慎礼,毋或厚于情而踰于礼。时母嫁之家盖贫,子思欲备礼而不可踰丧主,故其心歉然,谓‘吾方恨其不及于礼,何事须慎防其过于礼乎?’”

【译文】

子思改嫁的母亲在卫国去世了,(子思前往奔丧,)柳若对子思说:“先生是圣人的后代,各方来的人都要观礼,先生一定要慎重啊!”子思说:“我为什么要慎重呢?我听说:虽然要备办礼物,但无资财来备办,有德之人也不会去做;能够备办礼物,而且有足够的资财,但不应该以此凌驾于丧主之上,有德之人也不会去做的。我又有什么可慎重的呢?”

【评语】

《正义》注:“此一节论为出嫁母之丧行礼之事。”子思的母亲改嫁,去世时子思去卫国吊丧。柳若这个人好言相诫,子思不以为然,因为他坚持一个观点,那就是:礼是用来表情达意的,既要表达自己的情意,也要照顾丧主的感受,该表达的表达,过分的事就不去做。这样才不会逾越礼制,也就不用谨小慎微而招致耻笑了。《续礼记集说》与《礼记章句》中,后世诸儒花费了很多言词,大多议论子思应当服何丧期,似嫌离题,因此此处不予更多引用,只有吴澄的评论切中主题。

 

【原文】

县子琐曰:“吾闻之: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①。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也;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②。”

【注释】

①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郑玄注:“古谓殷时也。上不降远,下不降卑。”降,jiàng,降服。丧服降低一等为"降服"。如子为父母应服三年之丧﹐其已出继者﹐则为本生父母降三年之服为一年之服。孔颖达注:“周礼以贵降贱,以适降庶,惟不降正耳。殷世以上,虽贵,不降贱也。上,谓旁亲族,曾祖从祖及伯叔之班。下,谓从子从孙之流。彼虽贱,不以己尊降之,各随本属之轻重而服之。”

②滕伯文…其叔父也:滕伯文,殷代诸侯滕国的君主,伯爵,名文。孟虎是滕伯文的叔父,孟皮是滕伯文的侄子。

【译文】

县子琐说:“我听说:在殷之前的古代是没有降服这一说法的,旁族长辈与后辈子侄都一视同仁。滕伯文为孟虎服齐衰,因为孟虎是他的叔叔;为孟皮也服齐衰,因为他是孟皮的叔叔。”

【评语】

《正义》:“此一节论古者著服上不降远,下不降卑之事。”

 

【原文】

后木①曰:“丧,吾闻诸县子曰:‘夫丧,不可不深长思也。买棺外内易②。’我死则亦然。”

【注释】

①后木:郑注:“鲁孝公子惠伯巩之后。”

②夫丧…买棺外内易:孔颖达解:“县子言孝子居丧,不可不深思长虑,故买棺之时,当令精好,斫削内外,使之平易。”

【译文】

后木说:“我听县子说起居丧之事时说:‘对于丧事,不能不深思长虑。因此置办棺材的时候,要将内外精修平整。’我死后也要这样啊。”

【评语】

为父母置办上好的棺材,这是后辈要考虑的事情,不需要父母操心。后木说到自己的身后事,不知是讥讽儿子不孝,还是嘲笑县子无知?

 

【原文】

曾子曰:“尸未设饰①,故帷堂②,小敛而彻帷③。”仲梁子曰:“夫妇方乱④,故帷堂,小敛而彻帷。”

【注释】

  ①设饰:谓入殓前为死者穿衣化妆。

②帷堂:丧礼小殓前设帷幕于堂上。

③小敛:亦作“小殮”。丧礼之一,给死者沐浴,穿衣、覆衾等。《仪礼·既夕礼》:“小敛辟奠(pì diàn,一指古代举行丧礼小敛时搬移祭品,二泛指撤去酒食。)不出室。”《礼记·丧大记》: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一称死者入棺而未加盖为小殓。

  ④夫妇方乱:孙希旦:“谓男女同在尸侧,未分堂上堂下之位也。”

【译文】

  曾子说:“尚未给死者穿衣化妆之时,要在堂上设置帷幕,小敛后才撤去帷幕。”仲梁子说:“男女均在堂上位次不分时,才要设置帷幕,小敛后撤帷。”

 

【原文】

小敛之奠,子游曰:“于东方。”曾子曰:“于西方,敛斯席矣①。”小敛之奠在西方,鲁礼之末失也②。

【注释】

①敛斯席矣:小敛之时,在这张席上设奠。斯,此。

②鲁礼之末失也:孔注:“…是鲁人行礼,末世失其法也。”意即到了鲁国末代,礼法已失。

【译文】

  小敛时设奠,子游说:“应设于东方。”曾子说:“要设于西方,小敛时就在这张席子上设奠。”小敛设奠于西方,这是鲁国末期礼法丧失的表现。

【评语】

按照孔颖达的注解,起先小敛之奠要设于东方,设奠时不用席。到了鲁国后期,礼乐崩坏,改在西方设奠,而又有席,曾子所见的已经是这样的了,因此把这当作了正礼。这一节记录了曾子的失礼。后世列儒评论不一,有言曾子之失者,也有举例说明曾子无误者,因而又归入“誉子游而非曾子”之类。此处不做评论。但鲁末之礼失,乃为不争之事实。

 

【原文】

县子曰:“绤衰、繐裳①,非古也。”

【注释】

①绤:xì,粗葛布。繐:suì,细而疏的麻布。

【译文】

县子说:“粗葛丧服、细麻为裳,这不是古礼。”

【评语】

孙希旦评:“周末丧服不依五服升数,但以轻细为贵,故以绤为衰,以繐为裳,非礼也。”

 

【原文】

子蒲卒,哭者呼灭①。子皋曰:“若是野哉②。”哭者改之。

【注释】

  ①子蒲句:子蒲,不可考。“灭”大概为其名。

  ②若是野哉:粗野无礼。

【译文】

子蒲去世了,有哭丧的人直呼其名“灭”而哭。子皋说:“像那样就太粗野无礼了。”于是哭者改了。

 

【原文】

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①,以为沽也②。

【注释】

①宫中无相:宫,室。相,帮忙张罗丧事之人。

②以为沽也:王夫之:“沽,与‘楛’(kǔ)同,粗略也。”

【译文】

杜桥母亲的丧事,没有在室中设立辅助办丧之人,有的人就认为这丧事办得太过粗略了。

 

【原文】

夫子曰:“始死,羔裘①、玄冠②者,易之而已。”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

【注释】

①羔裘:用紫羔制的皮衣。为诸侯﹑卿﹑大夫的朝服。

②玄冠:朝服冠名,黑色。《论语·乡党》:“羔裘、玄冠不以弔。”杨伯峻注:“羔裘、玄冠都是黑色的,古代都用作吉服。”

【译文】

孔子说:“(显贵之人)去世的时候,羔裘、玄官这些朝服,都要换掉才行。”孔子是不穿这些吉服吊唁死者的。

【评论】

《正义》:“此一节论始死易服,小敛后不得吉服吊之事。但养疾者朝服,羔裘、玄冠,即朝服也。始死则易去朝服,著深衣,故云‘易之而已’。记时有不易者,又有小敛后羔裘吊者,记人引《论语·乡党》孔子身自行事之礼,以讥当时之事,故曰‘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时多失礼,唯孔子独能行之,故言之也。”

 

【原文】

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①?”夫子曰:“有,毋过礼;茍亡矣,敛首足形②,还葬,县棺而封③,人岂有非之者哉?”

【注释】

①有亡恶乎齐:亡,同“无”与前句同。恶乎,亦作“恶呼”。疑问代词,犹言“何所”。齐,家计有无的比较。

②敛首足形:意思是衣裳足够遮盖身体就可以了。

③还葬,县棺而封:还,同“旋”,不久。县,同“悬”。悬棺,以手拉绳,曳棺而下。孔注:“不设碑繂(lǜ,粗绳索),不备礼。封当为窆(biǎn),窆,下棺也。”正常情况下,士以上的丧礼,要用繂下棺。

【译文】

子游请教丧葬用具之事,孔子说:“要和家境有无相称。”子游说:“家境不同的人家要备办到什么程度呢?”孔子说:“家中有钱也不可越礼厚葬;如果没有钱,只要衣裳可以蔽体,殓毕即葬,用绳子拉着棺木下葬,又哪会有人责备他呢?”

【评论】

置办丧事,要视家境状况来决定,有钱不能逾越礼制,无钱也不要怕寒酸。孔子所见,不愧为圣人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