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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0:20:22
北宋上亿的财政收入是怎么来的(赋税篇) [ 2010-10-25 13:26:26]     

北宋上亿的财政收入是怎么来的(赋税篇) 

提到宋朝,很多对历史感兴趣的朋友就会一改传统的积贫积弱印象,认为宋朝商业发达,文化进步,人民富足。网上还有文章《北宋的人均GDP估计达2280美元》,从宋朝每年上亿的财政收入,按照十五税一的税率,算得北宋人均GDP高达2280美元的结论。 

宋代的财政收入数字,比起历朝历代都要高得多。明代岁入只有几百万两,清代也不过三四千万两白银。而宋代自从真宗开始就已经过亿。 

下表是宋朝四个时代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结余情况。 

年代                     岁入                 岁出                结余

太宗至道末         22,245,800缗      无具体数字        剩余大半

真宗天禧末        150,850,100缗    126,775,200缗      余24,074,900缗

仁宗皇佑元年     126,251,964缗     无具体数字         无余

英宗治平二年     116,138,405缗     120,343,174缗     缺15,726,049缗 

有人认为是宋代商业发达,是商税在财政收入中占据很高比例,使得政府能够获得巨额财政收入。但是分析北宋各代的商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又会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商税占财政收入比例:

太宗至道年间,商税400万缗, 岁入2224万贯,       商税占18%。

真宗景德年间,商税 450+万缗,岁入4721.1万匹贯石两,商税占约9.6%

真宗天禧末,  商税804万缗, 岁入15085万贯,      商税占5.3%。

仁宗皇佑年间,商税786万缗。 岁入12525万贯,      商税占6.2%。

仁宗庆历年间, 商税800万贯  岁入10359.6万匹贯石两 商税占约7.7%, 

所以北宋在大多数时候,商税比例没有超过财政收入(岁入)的20%。

那篇《北宋的人均GDP估计达2280美元》提到了熙宁年间商税达4911万贯。但其实这个数字是北宋财政中商业收入的总额,包括商税,盐课,酒课,合买抽绢等,实际熙宁十年的商税收入只有800万贯。 

下表是北宋真宗景德和仁宗庆历年间的商业收入构成: 

时代     商税           酒课         盐课         合买抽绢            总计

景德     450+万贯    428万贯   355万贯    不及200万疋    1500余万缗

庆历8年    1975万贯   1710万贯   715万贯     300万疋          4500万缗 

对比同期的朝廷岁入,真宗景德年间,岁入4721.1万匹贯石两。仁宗庆历八年岁入10359.6万匹贯石两。

景德年间,财政中商业总收入占岁入的31.7%。

庆历8年,商税占岁入的约16.6%,财政中商业总收入占岁入的43.4%。

所以,宋代财政收入主要还是来自于对自耕农收取的两税及其他附加税。 

那么,北宋的上亿财政收入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北宋的财政收入包括以下几方面:

赋税,力役,榷买和商税。

 赋税包括公田之赋,民田之赋,城郭之赋,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 

公田之赋

指官田土地的地租收入,北宋官田比例不大。地租额和民田租佃相当。 

民田之赋

是指农民拥有土地,政府每年征收的以两税为主要形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土地税。按时间分为夏税和秋税。夏税一般征收丝,棉,丝织品,大小麦,钱币。秋税收蹈,粟,豆类,草等。按地域征收种类不同。南方夏税大多折钱交纳。两税税率以每亩1斗为基准。这比明朝的每亩3升3合5勺要高了许多(宋明的亩石斗升以及粮食产量都不相同,但两税比例还是宋朝高)。 

宋代两税正额之外还有加耗,加耗名目繁多,正税一石,加耗数升。另外还有义仓,收正税的1/10。也是农民要承担的税负。

 尤为需要重视的是“支移”,本来两税应该在固定地点缴税,但宋代政府经常强迫纳税人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称为支移。这样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增加了百姓负担。陕西支移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300里,三四等户支移200里,五等户支移100里。不愿意支移的,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程上还要交过税(商税的一种)。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元佑年间,京西路每斗脚钱高达56文,相当于元丰年间的正税数额。广德军纳苗税一石,贴脚钱三斗七升。到了南宋初年,纳草一捆,要贴钱800文。 

北宋政府经常按照自己的需要,把应缴纳税物,折换成政府需要之物。称为折变。

按规定,折变本来应该按照市场平价的,但政府总是压低纳税人交的税物价格,抬高折变目的物的价格。包拯曾经说,淮南两浙的发运司命令税户把小麦按照每斗94文折为现钱交纳,比市价高两倍。大观二年,京西路将民户应纳的杂钱和盐钱折成小麦交纳,小麦市价每斗120文,官府按每斗53文折变。

多的一倍多的小麦。 

在折变操作中,官府官吏不按规定明示操作,而是经常多次折变,比如本应纳现钱,官府却要求折变成绢帛,然后再把绢帛折变成丝绵,再把丝绵折为现钱。这样一来,官府收到的钱经过三次翻倍,已经是原来的8倍以上。

 丁口之赋

是指对丁口收的税赋,也就是人头税,不分主客户,都要缴纳。

丁钱数额各地不同,从100文到700文,从米数斗到一石不等。虽然历代常有减免,但一直到南宋灭亡,丁钱一直视常态。


杂税之赋

北宋继承了许多唐五代留下的杂税,如南唐时传下来的税苗加三分供军用,盐博绸绢,加耗丝绵,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等十四种杂税,北方的蚕盐钱,以及牛皮,农具,鞋钱,曲引钱等众多杂税。仁宗时,对这些杂税进行了分类合并,随夏税交纳,同时又增加了许多其他随夏税的杂税。 

和预买 

和预买本来是官府在春初给农户本钱养蚕种棉纺织,到了夏收农户交纳绢。但后来,官府的本钱变为七成给盐,三成给现钱。到了北宋晚期,七成盐和三成现钱根本就不给了。民户按照户等交纳绢布,称为定税。等到南宋,夏税绢布和和买绢布都折钱征收。

 城郭之赋

北宋平定方腊起义,在南方诸路实行经制钱,内容包括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增添田宅牙税钱,官员等请给头子钱,楼店务添收三分房钱等。到了南宋,经制钱外又增加了总制钱不下十余种。 

以上就是对北宋财政收入中的赋税部分的简要分析。比汉代和唐朝前期以及明清更高的田赋税率,经常性的折耗,增加民户负担的支移,用剪刀差成倍掠夺民户的折变,以及少出或者不出本钱的和预买,加上丁口税和各种各样的杂税和城郭经制钱。北宋赋税收入能够占到上亿财政收入一半甚至更多,也就理所当然了。

 关于其他朝代的财政收入,《北宋的人均GDP估计达2280美元》一文提到: 

“首先与明朝来比较,明隆庆5年(1571)国家岁入白银250万两。张居正改革之后的万历28年(1600),岁入400万两(虽然张居正死后人亡政息,但相对在财政上的改革被破坏得较少,而且此时距张去世仅十几年,估计这个数目比张居正当国时期的岁入也少不到哪里去)。明末天下大乱,在后金和***的两面夹击下,明政府先后增加了辽饷,剿饷和练饷的征收,即著名的“三饷加派”,结果弄得民怨沸腾,烽烟四起。那么这种为时人评为“饮鸩止渴”的做法为国家带来了多少收入呢?大概每年1000万两左右。也就是说此时明朝一年的财政总收入大约是1500万两白银左右。如果我们认为银钱的一般兑换率为1两白银=1贯铜钱的话,那么此时明朝的财政收入仅仅是北宋的不到1/10,南宋的不到1/6,尽管这已经是南宋灭亡的300多年之后,尽管明朝的国土要远远大于宋朝。 

清朝的财政状况比明朝要好一些,国家初定的顺治7年(1650)岁入1485万两。咸丰年间(1850前后),岁入约为3000-4000万两。数量仍然远远小于600年前的宋朝,而此时中国的人口已经超过3亿,估计为宋朝人口的2-3倍以上。直到清朝末年,国家岁入才达到了宋朝的水平。(由于兑换率折色率等方面原因,可能会对宋朝的岁入有所高估,但即使如此,宋朝的岁入远远大于其他任何一个封建王朝依然是一个无疑的事实)  ” 

这里把宋代的财税单位贯石匹两和明代的银两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永乐中,天下本色税粮3000余万石,丝钞等2000余万。正统年间开始,税收米麦折银每石合二钱五。也就是一两银子四石。 

即使到了土地兼并严重的嘉靖年间,两税还有麦二百六十余万石,米两千二百二十余万石。按四石折一两银,犹有600万两。辽饷三次加征九厘,得银520万两。合计1120万两,折粮4480万石,这还没算绢布之赋,可不仅仅是北宋的1/10。 

北宋由于善待士大夫,募养百万职业军人,所以财政需求巨大。为了满足财政需要,采取了以上提到的赋税类敛财方式和续篇中要涉及的禁榷专卖,洋货和买,商税等各种方式积聚财物。北宋的皇室官僚和军人,形成了一个共同利益集团,所以他们才能齐心协力的用各种方式剥削底层民户,满足自己的优裕生活。 

反观明清,官员俸禄微薄,官员们为了发财致富,利用权力,贪污腐败。即使雍正年间开始火耗归公和实行养廉银制度,也无法遏制这样的普遍贪污现象。 

宋代和明清官场对比,前者是典型的特权集团,后者是腐败集团。其实对底层民众百姓来说,都是一丘之貉。 北宋上亿的财政收入是怎么来的(力役榷买商税和买篇) 提到宋朝,很多对历史感兴趣的朋友就会一改传统的积贫积弱印象,认为宋朝商业发达,文化进步,人民富足。网上还有文章《北宋的人均GDP估计达2280美元》,从宋朝每年上亿的财政收入,按照十五税一的税率,算得北宋人均GDP高达2280美元的结论。

 宋代的财政收入数字,比起历朝历代都要高得多。明代岁入只有几百万两,清代也不过三四千万两白银。而宋代自从真宗开始就已经过亿。 

下表是宋朝四个时代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结余情况。

 

年代                     岁入                 岁出                结余

太宗至道末         22,245,800缗      无具体数字        剩余大半

真宗天禧末        150,850,100缗    126,775,200缗      余24,074,900缗

仁宗皇佑元年     126,251,964缗     无具体数字         无余

英宗治平二年     116,138,405缗     120,343,174缗     缺15,726,049缗

 

有人认为是宋代商业发达,是商税在财政收入中占据很高比例,使得政府能够获得巨额财政收入。但是分析北宋各代的商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又会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商税占财政收入比例:

太宗至道年间,商税400万缗, 岁入2224万贯,       商税占18%。

真宗景德年间,商税 450+万缗,岁入4721.1万匹贯石两,商税占约9.6%

真宗天禧末,  商税804万缗, 岁入15085万贯,      商税占5.3%。

仁宗皇佑年间,商税786万缗。 岁入12525万贯,      商税占6.2%。

仁宗庆历年间, 商税800万贯  岁入10359.6万匹贯石两 商税占约7.7%,

 

所以北宋在大多数时候,商税比例没有超过财政收入(岁入)的20%。

那篇《北宋的人均GDP估计达2280美元》提到了熙宁年间商税达4911万贯。但其实这个数字是北宋财政中商业收入的总额,包括商税,盐课,酒课,合买抽绢等,实际熙宁十年的商税收入只有800万贯。

 

下表是北宋真宗景德和仁宗庆历年间的商业收入构成:

 

时代     商税           酒课         盐课         合买抽绢            总计

景德     450+万贯    428万贯   355万贯    不及200万疋    1500余万缗

庆历8年    1975万贯   1710万贯   715万贯     300万疋          4500万缗

 

对比同期的朝廷岁入,真宗景德年间,岁入4721.1万匹贯石两。仁宗庆历八年岁入10359.6万匹贯石两。

景德年间,财政中商业总收入占岁入的31.7%。

庆历8年,商税占岁入的约16.6%,财政中商业总收入占岁入的43.4%。

上文《北宋上亿的财政收入是怎么来的(赋税篇)》,已经分析过占北宋财政收入近2/3的赋税收入的种类附加和收缴。这里再谈一下北宋财政收入中的力役,榷买商税和买等项目。

 

 

力役

从西周封建时代直到1911年帝制结束,劳役一直是政府免费役使民力的重要方式,秦末农民起义,隋末天下大乱,以及元末的韩山童起义,都是民众不堪政府过度苛刻役使,而爆发的颠覆政权的反抗。

 

宋代的力役分为两类,一是夫役,另一类是职役。

夫役就是徭役,由政府按照人丁户等差派,不分主客户,时间也不定,一般是根据政府需要,从事治河,筑城,修建宫室陵寝,向军前转运粮草物资等等。

 

职役又称差役,即承担政府的差事。差役分为乡役和州县役。

前者指在乡间担任里正,耆长,户长(以上一二等户担任),壮丁(三四等户担任)之类的基层组织头目和办事员,负责催督赋税,维持治安,捕盗防火。

后者是指在州县官府中担任公吏,包括衙前,人吏,承符,散从,步奏官,弓手,力手,院虞候等,还有杂职,斗子,仓子,掏子,解子,拣子,秤子,拦头,医人,所由等。这些差事负责管理府库,文书,筹办宴会,迎送官员,催讨赋税,捕盗防火等日常事务。

 

差役一直是差雇并行,差役法规定官户,坊郭户,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乡村下户承担差役较少。上户承担差役较多,本来是赋予上户一些维持地方的权力,但由于上户担任衙前期间,经常因损失官物和被官吏敲诈而破产。导致上户想方设法躲避差役,差役下移,使得乡村贫困。

 

王安石变法,改为全面雇役,由乡村民户按户等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承担差役的坊郭户,下户等,也要交助役钱。用这笔钱雇人承担差役。

 

北宋有数万冗官,相当大的一部分享受优厚待遇却不干事,而基层公务员承担很多繁杂事务,却得不到任何报酬,有些还要自己出钱甚至因差役破产。

 

榷买:

 

榷买是禁榷专卖的的简称,是指政府利用强权,垄断数种重要消费品的经营权 。北宋禁榷专卖的物品包括盐,茶,酒,香,矾等,其中烟茶酒榷是北宋政府最重要的现金收入来源。

 

盐榷

北宋的盐榷,垄断了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北宋的食盐,分为沫盐(海盐),解盐和井盐。

 

通常食盐的生产者都是世袭的,不被允许改行从事其他行业。解盐和部分井盐的生产使用了雇佣劳动力的方式。

盐户生产的食盐,首先要缴纳两税,以食盐折色。然后政府规定盐课,低价受购盐户生产的一定量的食盐称为正盐。正盐之外的,称为浮盐,政府以稍高于正盐的价格收购。总之盐户生产的盐,只能低价交售给政府。这和共和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差不多。

 

在销售领域官府或者采用官搬官卖,或者盐引通商。

官搬官卖就是官府负责食盐的运输和销售,销售主要是配卖,即按照人丁户口配售食盐,官卖食盐,质次价高,给民户造成大负担。

 

盐引通商法就是商户向政府制定的边地输运现钱或粮草,换得盐引,然后去领盐售卖。通商法的食盐质量稍好于官卖,而且不强制配售。但因为商人和政府分利,所以一直成不了售盐主要方式。官卖和通商比例变化一直和北宋边患相关。

 

由于官盐质次价高,颜浑生计艰难,所以北宋的私盐也是屡禁不绝。

 

茶榷

 

北宋的榷茶是通过十三个山场和六个榷务所实现的。

山场是向生产茶叶的园户收购茶叶的场所,园户生产的茶叶,除了一部分要折色交纳两税之外,其余都由山场收购。垄断经营使得收茶价格极低,而且每收100斤,要加收20-35斤的折耗。茶户不得私藏茶叶或者私下售卖,一经发现就会被没收治罪。

政府每年给园户本钱,让其生产茶叶,收获时,按20%的利息折合茶叶上交茶场。

商人买茶也要去山场和榷务所。山场和榷务所的茶叶收购价和销售价相差超过一倍,例如,庐州王同场收购价格,上号每斤26文4分,中号每斤19文8分,下号每斤16文4分,卖出价则为上号每斤46文,中号每斤45文5分,下号每斤37文1分。加上折耗和本钱生利,大概能获得近200%的利润。

 

在北宋,茶叶不仅是价值高昂的商品,也具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譬如商人为获得茶引而向边关输送钱粮,四川以茶买马,茶马古道就是那时的遗存。

 

酒榷

 

酒榷是指政府禁止民间私酿自卖,政府专享酒利。为了打击私酒,北宋政府严厉打击,规定了违禁者处以从徒刑发配到死刑的处罚。乾德四年规定,城市贩卖酒曲50斤,乡村贩卖100斤以上者处死。私酒入禁地二三石,入有官署地四五石以上处死。

 

北宋酒榷,采取酒务制,即政府直接进行生产经营,酒务有监官主持经营,手下有酒匠杂役负责造酒,开市店肆卖酒。监官一般由低级官员充当。

 

北宋酒务造酒的劳动力主要由厢军为主,间或雇佣劳力。酿酒的粮食,不得使用仓储,而是就进调拨租税,不足的就籴买。造酒的燃料,官府则科派民户供应柴薪。

 

另有一种榷酒形式即买扑制,即在禁地之外,允许民户出钱购买酒坊和一个地区的酒类特许经营权。一般期限是三年。买扑要用家产抵押,完不成酒课,家产冲抵。买扑酒坊,要缴纳买名课利钱和净利钱,前者是向政府

购买一个地区卖酒特权的税钱,后者是官府分享酒坊盈利。

 

北宋还有官曲民酿,万户酒制等榷酒制度。

 

北宋的榷买收入,一般是商税收入近两倍,是北宋商业经营收入最主要部分。

 

商税

 

北宋商业活动发达,尤其是城市坊郭,不再向唐朝那样限制商业经营区域,很多城镇周边形成自发草市。所以上税收入是北宋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财政收入的10%左右。

 

北宋的商税,分为过税和住税。征税机关为税务,北宋税务遍布州县乡镇集市,高达1800多个。需纳税商品包括布帛,什器,香药,宝货,羊豕,民间典卖庄田,店宅,马牛驴骡,骆驼,商人贩卖的茶盐等。藏匿货物偷税,被发现没收货物1/3,其中一半归举报者。

 

过税是指向转贩货物的行商收取的税金,为货物价值的2%。

住税是向城镇市场坐商售卖货物征税的税金,为货物价值的3%。

但由于货物转贩经常经过不止一处税务,所以过税会多次征收。

所以北宋的商税税率就不会仅仅是5%,而要更多。

而另有规定,如果是官府需要的货品,按1/10实物抽税。

这样算来,北宋的商税税率大约得在8%左右。以此反推,真宗仁宗年间,800万贯商税,则商品交易额约为1亿贯。平均每人1-2贯。

 

和买

 

北宋的对外贸易也很发达,和南洋,印度,阿拉伯都有贸易关系,每年会进口大量的外洋商品,入香料,珠宝,象牙,犀角之类。

对于这些外洋商品,北宋政府实行10%的课税,课税之外,则采取和买。

就是政府出钱,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外洋商品,然后再向国内转卖。这一过程,又给北宋政府带来了数百万贯的收入。

 

在文章开头,有北宋政府的财政收支表格,即使是岁入上亿,也经常是没有结余甚至入不敷出出现赤字。这主要是北宋百万冗兵的超过6000万的军费和数万冗官数千万的俸禄赏赐造成的。为了维持这个庞大既得利益集团的需要,北宋政府不得不想尽办法,从各个方面搜略财富,寻求财政平衡。受苦的只能是劳苦百姓。

神宗时代的王安石变法,其实目的也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所以不但守旧官员反对,在民间也是怨声载道,直到明朝还被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