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之最强凯皇:构建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服务为民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09:51:59

构建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服务为民体系

2011年08月11日03:22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字号:T|T

  锦江区作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效,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结合锦江实际,在“警民亲”活动中,锦江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新路径,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提出了“以集约化思路,促进法律服务资源集聚,构筑大服务格局;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化,构建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服务为民体系”一条思路,紧扣“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条主线,突出“法律服务促发展、法治文化润民心”一个主题,践行“四个运用”(运用法律服务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运用普法依法治理手段规范社会管理、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柔性化解社会矛盾、运用司法帮扶手段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努力将锦江区建设成为成都市的“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矛盾纠纷最少”的首善之区。

  便民:法律服务到家门

  实施“法律超市”社区行工程

  2008年3月,“张震寰律师调解工作室”在锦江五福社区落户。当时是基于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矛盾纠纷多的特点,才引进律师进驻社区服务。除了在化解邻里纠纷矛盾上作出了突出成效外,这个“张震寰律师调解工作室”还给辖区居民们带来了另外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平时日常生活的法律服务需求,足不出社区,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咨询服务。

  其实,类似“张震寰律师调解工作室”在锦江区的所有社区中只是法律服务进社区的一个缩影。在去年全面为街道、社区签约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今年5月30日,锦江区司法局更是大手笔,在东光街道翡翠社区东湖公园广场开启了锦江区“法律超市”社区行活动,提出了实施“社区法律服务超市”工程,将法律服务进驻社区从过去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上升到“服务老百姓日常生活”,直接与群众生活需求相结合。

  看似一个理念的转变,体现的却是锦江司法行政人员“以人为本”理念的实践。“每半个月或一个月,我们将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各社区,开展上门服务。”锦江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介绍,“在实施服务中,精细划分为婚姻家庭类、劳动争议类、物业纠纷类、消费维权类等各种服务类型,在上门集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打造一个应有尽有的‘法律超市’,使群众足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免费服务,及时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据统计显示,今年1—7月,在“警民亲”活动中,锦江区组织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1033件,办理各种非诉讼业务3414件,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229次。锦江区公证处为该区城乡统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预约上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保协议公证720余件,减免公证收费86400元;先后5次参加耿家巷自主改造居民议事会,现场监督议事会所通过的各种决定、决议,提出合理性、合法性建议各2条;为区房管局廉租房实物配租办理现场监督公证,让200余户困难群众分到自己的房屋;为老弱病残人员预约上门提供公证8件。今年1—7月共办理民事类公证707件,经济类657件,涉外306件,合计1670年,无一错证、假证,无当事人投诉。

  利民:开通周末预约服务

  创新实施法律援助工程

  “临街大厅坐律师,方便又高效;电话预约还上门,服务贴民心;案件办理‘点援制’,质量有保障”这是锦江坊间对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形象描述。

  大慈寺路居民王桂华女士,平时忙着上班,无时间去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就自己工资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上周星期五,她拨通了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86756148),预约周日前往办理。上周日,王女士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律师早已等候,为她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不到半个小时,王女士的援助申请就办妥了。

  这是今年以来,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设的周末预约服务。“针对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援助中心还可以通过预约,派专业律师上门服务。”锦江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将40余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特长和近两年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情况等作了申报登记,建立援助律师名录库,提供给受援群众选择。“法律援助‘点援制’,打消了受援群众对指派律师的疑虑,也发挥了律师专长,调动了广大律师的积极性,对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保障。”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认为。

  走进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接待大厅墙壁上张贴着各种规范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据介绍,在日常服务中,工作人员按“四规范”、“五个一”和“四个心”(四规范即装容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纪律规范;“五个一”即一副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请坐、一杯茶水相敬、一腔热情解答、一声走好相送;“四个心”即耐心听倾诉、热心作指导、真心解疑难、爱心施援助)开展服务。

  今年1—7月,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625人次,其中刑事案件指定辩护56宗,未成年人审查起诉阶段援助45宗,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0宗,非诉讼法律援助及提供法律咨询514人次。

  服务为先:实行“三分管理”

  创新实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程

  今年1—7月,锦江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3人,期满解除矫正21人,全区目前共有101名社区矫正对象;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7人,解除劳教人员15人,全区目前共有刑释解教人员446人。

  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是司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在管理中,锦江区司法局将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三分管理”。按照宽严相济和动态管理相适应、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配套的原则,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时、分类、分级的“三分”管理,按照不同时段、不同类型、不同级别,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管控模式,对表现好、家庭条件较好的人员采取“一帮一”制,对表现较好、并有一定特长的人员实行“二帮一”制,对“三无”人员或表现较差、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采取“三帮一”制。

  就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锦江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依托社会力量,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进一步与区级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由街道司法所和劳动就业所及时了解掌握特殊人群的工作需求,集中组织进行“订单式”岗前培训。加强与有关营销企业、辖区物业公司、中小型餐饮店等企业的联系,建立5—10家“担保式”就业点位,对表现较好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人员采取由区司法局提供担保的形式,推荐到相关企业工作,争取对安置特殊人群1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配套政策优待扶持。

  同时,将设立“阳光中途之家”临时帮扶基金,对那些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人员,属于无住房、无亲人投靠、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还有那些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有严重疾病等急需救助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在纳入民政救助之前,争取设立“阳光中途之家”临时帮扶基金项目,救助此类人员。

  化解矛盾:普法先行

  着力打造个性化调解室

  对社区矫正的创新计划,是锦江区司法局从减少不和谐因素角度的深度思考。同时,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中,锦江区着力打造个性化调解室,除了在双桂路五福桥社区成立了“张震寰律师调解工作室”外,还在东光东怡社区成立了 “陈孃邻里情互助社”、在牛市口成立了“心贴心”调解室,在三圣司法所成立了“温馨调解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1—7月,锦江区人民调解工作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540件,调处540件,调处成功529件,调处成功率为98%,没有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众上访案件发生。

  在化解纠纷矛盾中进行普法教育,普法先行,是锦江区一贯坚持的做法。在创新普法方式中,锦江区着力打造法制文化品牌,与百年春熙责任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利用春熙路商圈繁华闹市区东南西北地段的24台户外落地式电子显示屏和2台墙体式LED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式播放“人文锦江、法治锦江”宣传内容,让大家在休闲购物中学法、知法。同时,在每个社区将安装法制灯箱,以灯箱的形式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和便捷的学法用法途径,让社区群众在家门口学法,主动参与到“学法、用法、守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