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服饰:福建省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指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0:35:39
福建省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的运行,为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制定《福建省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指南》。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职责:
1.1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1.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在诊疗过程中,填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疫情报告,并妥善保管各种资料。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同时负责收集和代报责任范围内的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报告的传染病信息。
1.3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及疫情报告知识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同时承担责任范围内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医生的培训工作,
1.4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的督导、检查,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当有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要及时修订本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有关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制度等。
1.5设立具体部门科室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日常管理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对本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进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资料进行汇总分析。
2.传染病预检分诊与登记报告
2.1预检分诊点的设置和传染病登记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尤其是根据当地是否有某种传染病的流行,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对就诊者提出相应的问题,冬春季节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特征,如是否发热(可不测量,也可选择快捷的测量方式,如红外线测温仪等)、是否伴有呼吸道症状(咳嗽、咽痛等)、是否接触禽类或其他动物、周围是否有相同症状的病人、是否有外出史等。夏秋季节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的流行特征,如是否发热、腹泻、腹痛,是否喝生水,吃凉拌菜、海鲜,参加聚餐,家庭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得同样得疾病等。
2.2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病房设置:
2.3医护人员传染病诊疗登记、报告制度
门诊日志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内科、儿科、妇产科、皮肤科、中医科、急症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可能接诊传染病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填写《门诊日志》,对于门诊量较大的医疗机构,可指定其他具备医护资质的人员协助填写除诊断项目外的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由接诊医生填写诊断内容,并签名确认。
如采取门诊计算机管理的医院可采用计算机管理,但必须具备相应的项目。
《出入院登记》内容包括姓名(14岁以下儿童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转归、出院日期、出院诊断、备注等基本项目。
检验科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采样日期、送检日期、送检科室
X线检查结果登记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登记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检查结果、放射科医生、报告日期(时间小时)等项目。阳性单和阴性单分开登记。
2.4报告病种和内容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在发生某种传染病就诊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发现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急性病例死亡时;数天内就诊多例(2例以上)同一病症临床不能明确诊断的急性疾病时;发现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的情况,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5 填报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 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等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肺结核、鼠疫、艾滋病及HIV感染者等),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3疫情报告管理
3.1疫情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3.2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保障措施
3.3 医疗机构内部《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
一天至少两次收集卡片,可在上、下午距下班时间有1小时的固定时段内(可由医疗机构本身规定),分别按照如下流程进行。
3.4《传染病报告卡》的录入
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卡片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经确认报告填写无误后才进行网络录入。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应作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对于网络录入完成的报告卡,还应再一次核对,确保网络录入的信息与报告卡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
3.5《传染病报告卡》的订正和补报
3.6传染病疫情资料保存与安全管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部门科室每周对本单位的疫情数据进行备份,并与《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一并整理归档,保存三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进行登记备案,《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由收卡代报单位(即网络直报单位)保存。
4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控制
4.1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立即向医院负责疫情管理的科室或人员报告,医院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通过网络报告。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以最快方式在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至邻近网络直报单位或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邻近网络直报单位或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代为网络报告。
4.2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资料
要求登记齐全、字迹清晰可辨,分科、分月装订成册。《门诊日志》登记数与该科挂号数符合率要求95%以上;检查结果登记数与化验单开单数符合率要求95%以上;《出入院登记》与住院病例数符合率要求100%。
查阅诊治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将其中诊断为传染病的病例与网上报告的或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核对,统计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传染病登记报告率=实际报告数/登记数×100%
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或检验医生在诊断传染病后,须按照《《传染病报告卡》的要求填报。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报告卡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应尽可能填写工作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以便于及早发现同一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的疫情。肝炎、菌痢、梅毒、淋病必须填写实验室诊断依据。传染病死亡病例,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死亡日期。
4.3信息安全及疫情保密要求
医疗机构及其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采取措施,更改密码。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传染病疫情。
5.管理措施
5.1. 明确“两个管理”
5.2严格把好“三关”
5.3 做到两个“坚持”
5.4 注重抓好“二环节”
5.5高度重视过程管理
6.档案管理
门诊部负责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检验科登记、放射科登记的日常管理,住院部负责出入院登记簿、传染病登记簿的日常管理。各有关科室护士长为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登记本的发放、收缴和保管,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传染病登记簿核查无误后上交预防保健科,其他疫情资料上交门诊部,并做好交接登记。疫情登记资料要齐全,分科、分月装订成册。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对有关疫情管理文件、疫情报表、书面资料应做成档案,进行永久性管理。在保管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保持完整清洁,以备后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的保存由收卡单位保存,但本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责任报告单位对每天收集、报告、订正、删除传染病报告卡的情况须做好工作记录,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备案。
7.制度和流程
7.1 管理制度
是否确定专门的部门及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是否有医院领导分管负责,是否有正式文件;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传染病报告制度、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基础资料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等(各项制度应以正式文件予以确认);
8参考文件
8.1《传染病防治法》。
8.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8.3《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8.4《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年试行版)》
8.5《门诊日志》
8.6《出入院登记簿》
8.7《医院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8.8《传染病报告卡》
8.9《医院传染病报告卡收卡记录本》
8.10传染病诊断标准
8.1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4938—1994】
附件:制度、流程、登记样式
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图
预检分诊处测体温 未进行预检分诊
非发热、非感染性疾病病人 发热病人、感染性疾病病人 普通门诊预检
普通门诊就诊
留在医院指定地点
解除观察 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的病人(登记、报告)
回家 转至其他病房留院继续治疗
疫情登记、报告管理流程
各级医疗机构
就诊病人
门诊登记 检验结果登记 出入院登记
直报人员
审核、查错、
查错、录入 订正、补报 数据备份、资料保存
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为规范传染病预捡、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捡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大厅的咨询、导诊台为来院病人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流行特征,结合病人的症状、体征,有针对性的对就诊患者进行预检。
三、分诊点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四、普
五、经预检分诊点人员或普
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或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要按规范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捡,分诊工作。必要时,所有就诊病人首先到分诊点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七、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分诊点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八、对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分诊点应当及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填写转诊单。
九、从事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以及所有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十、医院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组织领导:由分管院领导、医务科领导、预防保健科(或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的科室)、感染科、检验科、质控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指定1人专职疫情管理人员,乡镇级医疗机构必须指定1人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三、承担对全院医护人员疫情报告管理内容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网络直报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入院职工、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四、做好疫情登记工作,必须完整、清晰、准确的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科(包括X线检查)结果。并做好对疫情登记资料的保管工作。
五、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诊治传染病的科室,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及时、完整、准确、、字迹清楚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诊断时间4小时内报送预防保健科(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科室)。
六、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在报告前,必须进行卡片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的检查。
七、各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每月对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上报预防保健科。
八、疫情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每周导出卡片,与有传染病诊治的科室进行粗略核对,发现未报的传染病卡片,随即进行补报。同时对疫情数据和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进行整理归档。
九、疫情管理专职人员每旬全面检查门诊登记、检验结果登记、出院登记,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疫情登记项目不清晰、完整、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及时、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可由单位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当处罚。可与经济效益、职称晋升等挂钩。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卫生部第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以及各项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更新内容。
8、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7、以上各种培训均应有通知、签到薄、讲义、考试卷、培训小结并存档。
门诊日志(普通科室)
就诊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
病名
初诊/复诊
备注
注:使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14岁以下儿童须填写家长姓名。
门诊日志(感染性疾病科)
就诊
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发病
日期
诊断
日期
病名
初诊/
复诊
报告人
报告
时间
订正
时间
备注
注:使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只针对传染病病人填写,若已报该传染病病例,则在备注栏填写“已报卡”。
检查结果登记表
送检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初步诊断
采样日期
送检科室
送检
医师
检验方法
检验结果
检验医生
检验日期
报告日期
注:使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14岁以下儿童须填写家长姓名。
出入院登记薄(普通科室)
入院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入院诊断
转归
出院日期
出院诊断
备注
注:使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14岁以下儿童须填写家长姓名。
出入院登记薄(感染性疾病科)
入院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入院诊断
转归
出院日期
出院诊断
报告人
报告时间
订正时间
备注
注:使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14岁以下儿童须填写家长姓名。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只针对传染病病人填写,若已报该传染病病例,则在备注栏填写“已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