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跳广场舞太震撼了:行政服务中心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41:49

富锦市行政服务中心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2007年的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思路,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驻厅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以“减量、提速、接轨、增效为目标,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指导,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了做好2008年工作,我们将深入贯彻富锦市五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心的“服务”功能,以“服务”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以“服务”促工业崛起,以“服务”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进程,在年初,布好局、起好步。现将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07年工作总结
  (一)受理办件及收费情况
  截止今年12月中旬,共受理各类项目18,489件,办结18,354件,办结率99.26%,其余135件按承诺件要求正在办理之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近500万元。其中包括16个并联审批项目,实现零投诉。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中心工作不断发展
  今年,中心在大厅人员及项目管理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大厅人员的服务意识。一年来,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纪律、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已经形成并保持了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业务管理方面,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单位进驻方式的通知》,针对部分进厅单位的业务特点,设置临时窗口,将广电局等六家单位由长期进驻调整为根据业务需要分期临时进驻,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办公资源;在纪律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强化工作纪律的补充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在中心各窗口全面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度,确保业务不因窗口工作人员有事、学习等情况影响正常办公。中心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每个季度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在总结工作、探讨业务的同时,每月评选出5-8个优秀窗口。
  同时,针对中心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心新一届领导班子对中心工作及驻厅人员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对三年来的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目的就是为了摸清当前中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以便更好地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功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另外,自四月份以来,中心便以信息的形式,不定期地向市级四个班子领导和各驻厅单位通报中心工作动态,目的是及时地向领导汇报中心工作,向驻厅单位反馈中心窗口信息,共同研究探讨中心的发展问题,让社会认识了解中心功能,同时将中心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从而加快中心的发展。
  (三)坚持标准,强化服务,提高了联审项目效率和质量
  自中心成立以来,基本建设项目及招商项目联办件始终作为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联办件业务已经成为了中心的品牌业务,得到了省市领导肯定和认可,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开发商的高度好评。截止12月中旬,中心共受理工商银行办公楼、锦山镇法庭、农贸市场翻建、越亚集团富贵家园、富贵家园、和谐家园等16个基本建设联审项目,批准建设规模达20万平方米。
  根据联办件审批的要求,这些项目都是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程序实行了并联审批。由中心召集并主持联审会议,布置联办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压缩承诺时限,经与会单位会签后由中心监督落实。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政务公开、分工负责、服务承诺、协调运行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今年市政府主要领导事务繁忙,不能及时签批项目收费的情况,中心采取“先审批、预收部分规费,待领导审批后多退少补”的方法,协调各参审单位,积极主动多方面方便项目审办单位,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为工程顺利开工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
  (四)创新思路,强化效能,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大厅项目的进驻和办理中,涌现出了很多先进单位,这些单位积极配合中心工作,认真按市政府文件精神将项目完全进入大厅,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方便了办事群众。例如公安局的居民身份证办理项目,按照市政府关于居民身份证办证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要求,经过中心与公安局的密切配合,紧张筹备,该项目已于5月28日正式进入中心二楼办事大厅。目前,身份证项目在中心运行已近半年,每天平均接待办事群众200余人次,高峰期可达300人次,两台照像机、两个办公室四名工作人员同时工作。在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及中心管理人员的认真管理、热情引导下,办证大厅秩序井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了极大提升,大大方便了办证群众。再如水务局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拓宽大厅业务范围,主动向市政府打报告,将几项厅外项目纳入中心办事流程,取得很好的效果,特别是防洪保安费的收缴工作开展良好,效果明显,不但增加了收费的力度而且增加了收费标准执行的透明度。公安局和水务局的做法恰恰与个别单位的“假进厅”“不进厅”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产物,完善发展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中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项目“双轨运行”问题严重。由于部分单位不重视中心工作,对中心的发展持观望态度,出于部门甚至个人利益,项目进厅不彻底,多数单位对纳入中心集中受理的审批事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拒不进厅或“假进厅”,项目厅外受理、“双轨运行”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项目对应在中心窗口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的部门还在厅外收取。在减环节、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上仍我行我素,逃避中心监督管理。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没有实现行政审批的高效和便捷,反而增加办事程序,有悖于政府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初衷。
  中心成立3年来,虽然市政府和行政服务中心在“双轨运行”的问题上做了很大努力,但效果一直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就是由于部分单位不重视中心工作,对中心的发展持观望态度,特别是出于部门甚至个人利益,项目进厅不彻底、不放权,人为制造障碍,导致进厅项目普遍存在“双轨运行”的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不适合进厅办理。通过两年来的运行发现,一些项目由于审批的前置条件多、涉及的部门多、内涉科室多、分管领导多、申报材料多,甚至个别项目富锦无办理权限,不宜在中心办理;有些项目则属于日常性的监督和检查,难以在中心窗口开展工作,导致这些项目在中心形同虚设,滥竽充数。
  三是基建联办项目审批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在联办审批过程中,由于中心没有具体执法权,有的项目申办人抓住中心“只联审,不联检”的职权漏洞,少报、瞒报建筑面积,偷逃规费;个别项目甚至不办理审批手续、私自开工建设。2007年,经中心调查,我市500平米以上建设项目共34个,总建设面积37万平米,截止目前共受理基建并联审批项目16个,批准建设工程总面积20万平方米,预收各项规费用248.34万元,尚有18个项目(共计17万平方米)违反基建立项审批程序,未经联审自行开工建设。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我市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四是窗口授权不充分。部分单位对窗口授权不到位,一些能够当场办结的审批项目仍需拿回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由于窗口人员审批权力有限,有些窗口仅能起到咨询服务的功能,甚至成为该部门项目审批的“收发室”,导致驻厅窗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功能。
  五是窗口人员素质偏低问题。个别部门在选派窗口人员时,没有按照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中心,而是抱着“应付了事”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是“守摊子”,将不符合中心工作要求的人员派驻到中心工作。这些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对进厅项目“一问三不知”,根本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无法直接办理业务,更何谈对窗口的充分授权,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和中心形象,而且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力和办公资源的浪费,同时也给办事群众带来诸多不便。
  六是中心办公规模小、格局不合理,设备老化问题。中心目前的办公场所系租赁农行的旧办公楼,两层不足800平方米,每年租金32,000元。该楼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冬季采暖效果很不好,甚至冻手冻脚;办公面积较小,即便对楼梯间面积加以充分利用,也远达不到中心业务的发展的需要,而且楼内格局不甚合理。就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来看,如交警队车驾管项目、社区低保金发放项目、失业局的失业保险金发放项目主动要求进厅办理,可是苦无办公场所,致使这些便民项目迟迟不能进厅。此外,中心电子办公设备已出现老化问题,运行不稳定、故障频发,随着中心工作的发展,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心的办公效率。

  三、2008年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行政服务。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载体,2008年中心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富锦市五届全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继续以阳光服务为先导,以严格管理为手段,以便民、利民为目的,进一步完善中心功能,巩固成果,拓宽思路,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认真逐一解决,在抓好一般进厅审批项目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联办件的办理,努力开创中心工作新局面。”按照这个工作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中心功能,全面调查摸底,清理、简化和增加审批项目,使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结合三年来进厅项目运作情况,中心计划对所有进厅审批项目进行彻底的清查,认真核实进厅部门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逐条、逐项的予以梳理。将261项进厅项目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适合进厅审批、发生频率较高、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审批、发证、备案、登记等项目必须进厅办理,此类项目暂定有81项;2、暂缓放宽一些项目的进厅,待中心办公条件改善后,逐步进入大厅办理,此类项目暂定有43项;3、对发生数量很少、办理周期长、程序复杂、特别是审批权限上收的项目返回原单位办理,此类项目暂定有137项。情况摸清后将会同政府办、法制办、编委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敲整理,重新出台进厅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所有项目予以严格界定,本着高效便捷、可操作性强,发生频率较高的原则,增加“即办件”项目,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合理压缩承诺时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周宏市长在中心进行工作调研时的指示,着重抓好涉及民生、贴近百姓生活、程序较简单的审批、备案、登记等项目的进厅、运行和管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从而方便办事群众,扩大中心影响。同时对窗口的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该增加的增加,该简化的简化,该归类的归类,该放权的放权,从而进一步科学合理确立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功能。
   (二)各进驻单位窗口授权到位,制止项目“双轨运行”,规范办事程序,将中心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各进驻部门对窗口是否真正授权到位是中心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办事程序是否精简是中心工作效率能否提高的首要问题。中心将在权限范围内对窗口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人员返回本部门;加大对进厅项目违规在外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在中心窗口缴入财政专户,制止项目“双轨运行”,彻底改变大厅“有人无事做,有台无戏唱”的被动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建并联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联办件的办理
在2008年的工作中,我们首先要继续抓好一般进厅审批项目的办理,确保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让这些项目更好的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重点抓好以中心为龙头的联办件和进入“绿色通道”招商引资项目的办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办结时限。这些项目是市政府重点要求到中心办理的,涉及的项目和办事单位都是当前社会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通过抓好联办件的办理,可以极大的提高中心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带动和促进中心其它工作的开展。
  中心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明确各参审单位职责并建立相应约束机制,从而避免出现“谁都管,谁又都不去管”的执法真空;通过组织、协调各参审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未经立项审批私自开工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1、要求相关部门对未经中心联审的项目坚决不予开工;2、对未经联审私自开工的,依法查封工地;3、对未经联审已竣工的,通知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4、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全市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补齐立项审批手续,追缴相关规费。通过以上措施,从而进一步完善联办审批制度,整顿和规范我市工程建设秩序。
  (四)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稳固塑造中心形象
  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首先要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全面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熟练掌握项目运行和审批程序;同时加强思想政治特别是十七大报告等时政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其次有针对性的开展文明礼仪方面的引导和培训,强调和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协调处理好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到中心内部管理人员强化对各驻厅窗口的服务,各窗口强化对办事群众服务。通过以上手段提高中心整体服务功能,不断提高驻厅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中心将继续重点加强驻厅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人员,采取思想教育与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法,对多次批评教育不改、无视中心管理的驻厅人员将给予劝返本单位的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人员决不姑息迁就,积极采取各种手段,稳固塑造中心形象。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拓宽服务内容。中心成立已有三年多时间,政府设立这个窗口部门的目的和作用还不为社会各界所全面了解。因此,在新的一年里,中心将抓住各种有利时机,通过简报、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宣传到位,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学习和引进其他市县先进经验,合理调整项目设置,在条件具备时,增加更多面向老百姓的便民项目进厅运行,拓宽服务内容,作大、作实中心服务功能,把中心建设成市委、市政府利民、便民、亲民的平台和窗口。
  以上是中心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思路,为了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提升中心窗口部门的服务功能,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重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域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的工业崛起、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进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富锦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