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旅游攻略:卓人政:云南省肿病死人情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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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人政:云南省肿病死人情况(3)

发布时间:2011-12-15 14:04 作者:卓人政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44次


  红河地委在元阳县检查工作时发现,县委第一书李′′在全县内各公社、大队、生产队之间乱平调人力和物资,并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合并公共食堂。打乱了生产队的生产秩序和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尤其是损害了生产小队的的部分所有制,以致造成上万亩水田的荒芜、粮食减产,几千人的肿病死亡,几百户的群众外逃等恶果,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红河地委发现后,对元阳县委所发生的严重错误作了认真的处理。并向省委作了《关于元阳问题的检查报告》。10月18日,省委对该报告作了批示,撤销李′′元阳县委第一书记职务,责成地委书记亲自挂帅,组织工作组去元阳帮助县委工作,以尽快扭转该县的局面。


  12月31日,省委为了照顾农民很好治病,还对农村治病问题作出5条规定,其主要精神是:对水肿病人(包括干瘦病)及妇科病人在集中治疗或集中恢复期间所需的医药费均予免费。为使水肿病人能及早恢复健康,在农村定量口粮之外,增供3两黄豆。省委最后指示各地市委、边工委、县委及省卫生厅、财政厅党组认真具体研究执行。


  各地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加以防治:一是坚持集中治疗,在生活上加以照顾。玉溪区对病人每人每天供应8两大米,两斤菜,一定的红糖和黄豆、油、肉,猪不够的地方杀羊给病人吃。二是采用蒸气治疗法,组织中医、西医、草医三结合的医疗队伍,划片包干负责治疗,效果很好。楚雄州有876个肿病患者,经过3次蒸气治疗后,即有50%痊愈,其余患者病状也有显著减轻。大理州推广小球藻治疗肿病,效果也十分显著,一般3天即可治愈。


  肿病的发生,在省委机关的直属单位也未能幸免。到1960年12月,在省委直属的12个党委所属单位(学校、机关、工厂及企事业单位),发现有肿病人1045人,主要是大学生和干部学校学员。对此问题,各单位都十分重视,并采取措施积极对病人进行治疗,未使病情扩展。


  1961年1月14日至18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召开。鉴于大跃进运动所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和带来的严重困难局面,会议正式通过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决定纠正大跃进中犯的一些错误。后来,随着云南国民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和官僚主义作风的不断纠正,云南的肿病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直到80年代,这个问题才彻底解决。


  五


  从3年大跃进中肿病死人问题可以看出,群众患肿病死人在大跃进运动初即开始,后来随着运动的起伏进行,肿病死人问题也随之时重时轻,并一直伴随着大跃进的结束而将肿病问题遗留下去。肿病死人问题是天灾加人祸结出的恶果,更是大跃进运动中各种矛盾综合运动的必然恶果。


  肿病死人问题不只是在云南省发生,全国多数省份都曾先后发生。如江苏省高淳县1958年至1959年春,发生肿病、干瘦病、妇女子宫下垂病患者14000多人,其中死亡6000多人,外逃10000多人;1960年甘肃省许多县、社发生了严重肿病死人事件,中共中央于11月28日对此事曾作出重要批示。最为严重的是河南省“信阳事件”。到1960年春天,整个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了炊,其中有的村子达80天没有一粒粮食,浮肿病大面积蔓延,农民大量饿死或外逃。仅正阳县1959年冬至1960年春非正常死亡8万多人,新蔡县死亡近10万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仅1960年全国人口即减少1000多万,真是触目惊心。


  肿病死人问题虽然作为一个重要问题逐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也采取了一些防治措施,但是,第一,在“大跃进”、“更大跃进”浪潮推动下,在高指标的重压下,强迫命令成风,一些干部一味大干快上,虚报浮夸,领导作风不可能根本转变。如对饿死人的原因,许多人不认为主要是领导的问题,而认为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破坏。于是大搞阶级斗争,实行捆、绑、吊、打、捕等,结果不但未使问题得到解决,反而是雪上加霜。故肿病死人问题不可能解决。


  第二,大跃进中群众劳动强度增大,但天灾减产,办公共食堂浪费粮食;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取消社员自留地,使社员失去自救的最后希望,社员吃不饱,长期营养不良,致使肿病问题治而不灭。在天灾、人祸,物质条件十分薄弱的情况下,肿病问题不可能根本解决。


  后来,随着党中止大跃进,于1960年底开始进行了国民经济调整,并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使肿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实践证明,党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作风是否正确,经济是否发展,这是解决肿病问题的关键。


  总之,饥饿——浮肿——死亡的规律无法逃遁。解放几年来会发生大量饿死人的事,与决策者的估计,与公开的宣传,差距何其大!假如最高层了解真情,假如不堵塞言路,假如不搞乌托邦式的“跃进再跃进”,这样的悲剧本来就不该发生。在和平建设时期发生这种事情,实在愧对百姓。


  历史应当记上这沉重的一笔,以告诫后来的父母官们,为官一方,理当保境安民,造福百姓。切不可图虚名而招实祸。应该永志不忘这沉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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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德和等在此次事件中受到处理的同志,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平反。